IUL的全称是Index Universal Life,指数挂钩万能型终身寿险,是目前美国保险市场的主流产品,同时也在新加坡、百慕大等保险市场占有一定市场份额。IUL均衡了保险的保障属性和投资储蓄功能,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具有很好的产品竞争力。本文将详细解读IUL的市场发展、产品形态特点和投保风险。
IUL发展历史
IUL的全称是Index Universal Life,指数挂钩万能型终身寿险。纵观美国经济市场的发展,可以看出,每一种人寿保险都顺应当下的经济环境,IUL最早出现于美国保险市场,推出后直到今天依然是美国保险市场的主流产品。
1.1 定期寿险
1759年,定期人寿保险开始盛行于美国保险市场。定期寿险是一类消费型的保险,保障期为定期而非终身,一般以5年作为一个保障期递增单位可分为5年期、10年期、15年期、20年期、25年期、30年期人寿保险,在保障期内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将一次性赔偿保额,但本身无现金价值。伴随投保人的年龄增长,身故风险增加,投保定期人寿所需的保费也逐年增长。定期寿险适合预算有限但希望一定时间内得到身故 保障的人群。
1.2 终身寿险
1940年,保险公司开发出了早期的终身型寿险以弥补定期寿险在保障期方面的局限。终身寿险可认为有一定储蓄功能,终身寿险分为终身付和分期付,终身付需要一直交费直到99岁终止,分期缴付保费可分5年交、10年交等,投保人按合同约定缴纳保费,年交保费不够灵活,保单内的现金价值将随之不断增加。终身寿险的设计类型多数为分红型,在不进行部分领取的情况下,能够保证固定的收益,保障终身赔付,且根据保险公司的盈利情况定期派发浮动红利。
1.3 万能型寿险
1978年,保险公司推出了新型的保险,万能型寿险。这类保险彻底解决了付款不灵活的问题。在保费支付过程中,每年支付的款项可以根据个人情况进行调整。万能寿险保障期限为终身,保费在支付了保险成本之后,剩下的会投入另设的账户进行投资。万能寿险的现金价值是所交费用和获利减去保障费用(与年龄和风险保额相关)和保险公司的管理费用。万能寿险的结算利率一般和利率市场(一般为短期债券利率)挂钩,在高利率环境下万能险的结算利率更加理想;然而在目前的低利率大环境下,万能型寿险的投资回报率一般都过低,这类保险投保人需要投入更高的保费来支付保险成本,才能维持保险的有效性,如果不投入足额的保费,导致保单的现金价值无法支付保障费用和公司管理费用,保单将会失效,因此这类保险产品的风险高于终身寿险和定期寿险。
1.4 投资型寿险(VUL)
上世纪90年代初期,美国经济形势一片大好,股市大涨,投资者为了得到更高的回报,将目光纷纷投向共同基金、股市等,甚至有人把保险账户里的钱取出来去投资股市。保险公司顺应市场,推出了投资型寿险。投资型寿险和万能寿险关键的区别:VUL的保费比UL便宜,大约是1/4;VUL可以在保险公司提供的基金范围内选择投资不同的基金,从而获得相应的投资回报,上不封顶,而且收益不需要交税,但同时也不保底。如果现金账户在金融市场亏损过大,那么投保人就可能需要追加更多的现金来维持保单有效性。因此,承担的市场风险和投资管理手续费都非常高。这类产品对客户/经纪人自身的投资水平要求比较高,在美国一般都是从事金融行业或者懂投资的人购买此类保险。
1.5 指数挂钩万能型寿险(IUL)
1994年,美国债市危机爆发,众多投资者亏损严重,意识到金融产品控制风险和保障投资安全的重要性,但是发现市场上找不到一款既可以保障投资安全,又有长期且稳健收益的产品。于是在1997年,指数型万能寿险(IUL)应运而生,正式成为人寿保险的一个产品体系。2000-2002年股市大跌,更多的投资者意识到投资型寿险的风险,蜂拥投资于IUL,IUL逐渐成为美国保险市场的主流产品,同时美国保险市场也在IUL的带动下进入了高速发展期。
IUL是目前美国市场的主流产品,同时也发展到新加坡保险市场、百慕大保险市场等,是多地相对成熟的保险市场经过多轮产品迭代所筛选出适合作为投资型保险的产品,从保障性、安全性(风险可控)、投资储蓄性来看有着相对均衡的表现。
IUL产品形态及特点
2.1 IUL产品形态
IUL本质上属于寿险的范畴,被保人身故可获赔付,一般在保单不失效的前提下保障期限至终身,且保证身故杠杆(保证身故保额/总保费)较高,保障程度较强。在初期,身故杠杆(保险金/总保费)因相对较高的保额和相对较低的保费而表现优秀;后期随着账户收益的积累,保单现金价值逐渐升高,身故给付也随保单现金价值升高而升高,进一步加大身故杠杆。区别于中国市场杠杆型终身寿险的是,投保IUL可以在一定范围内选择保费对应的保证身故保额,也就是说保费和保额不是一一对应的,保证身故杠杆有一定调整空间;而中国市场的杠杆型终身寿险其保费和保额是一一对应的关系,保证身故杠杆仅与性别、年龄、风险等级、交费期等相关,不存在保险消费者自行选择的空间。
从设计类型来看,IUL是万能型保险产品,细分属于指数挂钩的万能型保险产品,结算利率与指数表现挂钩,挂钩指数可为单一指数,也可为一定比例的混合指数,具有较强的灵活性。结算利率设有保底和上限:保底结算利率可一定程度上控制挂钩指数下行的风险,一般范围为0-2%;上限结算利率为弥补保险公司承诺保底结算利率而承担的指数向下波动风险,一般范围为6-13%。具体保底和上限结算利率根据不同的保险公司承保、不同的IUL产品以及挂钩不同的指数而有所变化。当指数表现低于保底结算利率时,保单结算利率=保底结算利率;当指数表现基于保底与上限结算利率之间,保单结算利率=指数表现;当指数表现高于上限结算利率时,保单结算利率=上限结算利率。
从费用组成上,保费进入账户,保险公司需要按期收取5项费用:(1)保费费:一般为保费比例的5-8%,只在交保费当年发生,用于支付税收等费用;(2)保险成本(COI):保险成本是人寿保险的核心成本,保险成本每年收取,受被保险人性别、年龄生命表经验数据等因素的影响而动态调整;(3)保单费:为保险公司的行政成本,为固定费用,终身收取,在美国保险市场一般为60-240美元;(4)保单成本:包括了保单相关的各项直接成本以及保险公司分摊到保单内的成本,一般在10-15年收取;(5)附加条款费:如果没有附加条款,则没有此项费用。持有保单前期的费用主要来自保单成本,持有保单中后期的费用主要来源于保险成本。
图:IUL产品形态
数据来源:IUL产品条款
2.2 IUL产品特点
高杠杆:IUL是全球保险产品里保证身故杠杆(保证身故保额/总保费)最高的一类保险产品,相同保额,IUL的保费大约是中国大陆终身寿险的1/3,大约是香港终身寿险的1/2。同时IUL的保证身故杠杆具有一定调整空间,对于追求高杠杆的保险消费者IUL可提供更高的保证身故杠杆。一般保证身故杠杆可达到6倍以上,即:投保100万保费可获得600万以上的基本保额,如果追求更高的保证身故杠杆,则面临更高的风险(具体风险详见第三部分)。
灵活性:IUL区别于普通型或分红型杠杆寿险,投保人可根据自己的资产量灵活设置投保额度和交费年限,灵活适配个人及家庭现金流情况。此外,固定收益策略风险低可用于避险,指数增值策略风险较高收益也较高,IUL投保人可根据个人风险偏好选择固定账户和指数账户的比例,也可选择指数账户挂钩的指数,这也使产品更具有灵活性。
投资属性:IUL的平均投资收益可达6-7%(费前),对比目前中国大陆储蓄险收益率约为3.0%,香港地区储蓄险收益率约为4-5%,均具有明显优势。同时IUL是有保底结算利率的指数挂钩万能险,对比无保底的VUL其亏损风险和波动小了很多。
IUL产品风险
3.1 IUL的主要产品风险——保单提前失效
IUL虽然比投资连接型保险产品风险小,但其设计类型本质上仍是万能险,投保风险仍高于普通型保险和分红型保险,因此在所挂勾指数表现不及预期的市场环境下,即使有大于等于0%的保底结算利率,扣除各类费用,保单账户的现金价值仍然可能逐年递减,当保单账户的现金价值归为零,保单即失效,即使被保险人不幸身故,保险公司也不会赔付基本保额作为保证身故保障,在不采取任何手段恢复保单的情况下投保人将损失投保的全部保费(本金),这也是IUL的主要投保风险。
3.2 保单提前失效产生原因
后期费用主要来源于保险成本,保险成本由两大因素决定,一个是被保险人的风险,与被保险人年龄、性别、健康情况等相关;另一个是有效风险保额,即:min(0,保证身故保额-保单现金价值)。保险成本随被保险人年龄增长,可以看到75-95岁人群的单位保额的保险成本急速上升,这与75-95岁人群死亡率急速上升相符合;同时,如果保证身故保障相对保费较高,且保单现金价值在前期没形成积累,那么后期的有效风险保额将较高。两项因素叠加将造成每年高额的保险成本,如果每年保险成本高于保单现金价值每年的增长,保险成本将进一步侵蚀保单现金价值,有效保额上升导致保险成本更高,形成恶性循环,当保单现金价值不够扣除每年的费用时保单将提前失效。
图:单位保额保险成本(COI)变化
数据来源:IUL产品条款
如果仅考虑保单的保证部分,初期身故杠杆为6-7倍情况下多数IUL将在中国人口平均寿命之前失效,而如果初期身故杠杆更高,保证情况下保单提前失效的情况将更为夸张。以下为4款IUL(百慕大、美国)的情况演示:
3.3 保单提前失效风险测算
根据计划书演示,IUL1和IUL2的初期身故杠杆为6-7倍,在达到演示利率的情况下保单不会提前失效。下面模拟两款产品近十年达成演示利率的概率,可以看到达成概率均高于50%。可以认为在身故杠杆不过于激进的情况下,保单提前失效风险可控。
IUL1:挂钩指数为100%标普500,保底结算利率1%,上限结算利率6.6%,演示利率5.00%,模拟测算近10年达成演示利率(挂钩指数年涨幅高于演示利率)的概率为67.12%。
图:模拟IUL1结算利率达成情况
数据来源:IUL1产品条款,Wind
IUL2:挂钩指数为60%标普500+40%恒生指数,保底结算利率0%,上限结算利率8.2%,演示利率5.25%,模拟测算近10年达成演示利率(挂钩指数年涨幅高于演示利率)的概率为50.32%。
图:模拟IUL2结算利率达成情况
数据来源:IUL2产品条款,Wind
3.4 保单提前失效风险趋势及风险规避
随医疗发展,人类预期寿命普遍延长,其收费可能发生后移,即70-100岁收费有所降低,100岁以后仍保持收费(但是不会超过条款中的最大保障费用),保单有效时间延长;然而,利率下行,万能账户实际利率低于预期,导致前期账户价值积累不足,后期面对的实际风险保额较大,引发高额保障费用,可能导致保单提前失效。
保单提前失效的风险规避主要以下三种:(1)适当降低初期的身故杠杆:相同保费,投保保额越低,保单提前失效的风险越小,保险消费者需要平衡保额杠杆与保单失效风险;(2)在保单即将失效时补足拖欠费:拖欠费为拖欠当日退保现金净值由负数恢复至零所需缴付的金额,若在宽限期内补足拖欠费,保单将不会失效;(3)附加保单提前失效保障:保单提早失效的保障期是5年,在保单提早失效保障期内若可以通过提早失效保障积存保费测试,则保障不会被列入拖欠状态。综合来看三种规避风险的手段:第一种适合还未投保的潜在保险消费者,可根据可承受的风险设置初期的身故杠杆;第二种适合已经投保且不希望保单失效的保险消费者;第三种由于保障期仅5年,其相对成本是最低的,但是也很难通过附加保单提前失效保障规避保单提前失效风险。
IUL研究体系
基于IUL的产品特点,在研究IUL时可以主要研究以下五个方面:
展望——中国保险市场何时引入IUL
中国大陆保险市场和港澳保险市场的发展历史和监管环境区别较大,因此需要区分来看这两个保险市场何时引入IUL。
5.1 港澳保险市场
香港地区保险业拥有200年的发展历史,共有164家保险公司(数据来源:香港保监局官网),澳门地区保险业拥有100年的发展历史,共有25家保险公司(数据来源:澳门金融管理局),港澳保险市场发展时间较长,监管相对宽松,整体较为成熟,对相对复杂的保险产品接受度较高。2024年2月,友邦率先推出港澳保险市场首款IUL,填补市场的空缺。IUL固定账户现行利率为4.3%,保底为2%;指数账户挂钩标普500,结算利率的上限为9%。产品定位面向高净值人群,既满足传承需求又具有一定投资属性。
5.2 中国大陆保险市场
大陆地区保险业拥有200年历史,但是真正快速发展是在近30年的时间,保险行业仍在发展阶段,监管力度较强,近几年保险行业处于由增量市场向存量市场转型的过程中,同时具有投资储蓄功能的产品也成为保险行业的热点产品。IUL同时具有保障和投资储蓄功能,符合目前的市场趋势,不过IUL产品过于复杂,因此在短期中国大陆难以引入此类产品。从监管角度,IUL是全新种类的产品,需要根据这类产品调整监管规则,监管新规从出台意见稿到落地还需要时间的检验;从保险公司角度,这类产品不仅需要保险公司对人身风险的管理,还需要保险公司对所挂钩指数上涨和下跌的金融风险及波动进行管理,中国大陆保险公司可能在人身风险管理方面积累了大量的经验数据,然而对人身风险叠加金融风险所带来的指数波动的管理是相对缺少经验数据的,因此如何定价和收取各项费用也成为大陆保险公司开发IUL产品的一个难点;从销售端(经代渠道、银保渠道、个人代理等)角度,IUL产品相对复杂,销售难度增加。
基于以上原因,IUL在近几年不会成为中国大陆市场的主流产品,但是类似IUL的产品可能在中国大陆市场进行小范围试点。在强监管环境下,产品可能相对保守,体现在保单提前失效的风险更低,同时初期身故杠杆也较低;同时,对具备资质的保险公司及销售渠道可能提出较高的准入要求,以满足保险公司具有开发和经营此类产品的能力,销售渠道对此类产品有着深刻认知,具备销售此类产品的能力,以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
免责条款:本报告中的信息均来源于公开可获得资料,好买基金研究中心力求可靠,但对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及完整性不做任何保证,获得报告的人士据此做出投资决策,应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本报告不对特定基金产品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和保证,亦不表明投资没有风险。本报告不构成针对个人的投资建议,也没有考虑个别客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客户应考虑本报告中的任何意见或建议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本报告仅向特定客户及伙伴传送,任何引用、转载以及向第三方传播的行为请预先通知好买,并请在引用、转载以及向第三方传播中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