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星展银行为汇丰亚洲高入息债券基金内地销售机构的公告
2024-09-27 文字大小 【 】 【打印
            
关于新增星展银行为汇丰亚洲高入息债券基金内地销售机构的公告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汇丰投资基金(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基金管理人”)的中国内地代理人已与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星展银行”)签订销售代理协议,现经双方协商一致,决定自 2024 年 9 月 27
日起新增星展银行为汇丰亚洲高入息债券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内地销售
机构。
一、适用基金份额类别
基金名称 份额类别 基金代码
汇丰亚洲高入息债券基金
BC类 – 人民币 968081
BCO类 – 人民币 968082
BM2类 – 人民币 968083
BM3O类 – 人民币 968084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www.dbs.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8988
(2)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www.hsbcjt.cn
客户服务电话:021-20376888
三、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新增星展银行为汇丰亚洲高入息债券基金内地销售机构予以说
明,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星展银行的相关规定,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
请仔细阅读登载在中国内地代理人网站的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份额发售
公告及信托契约等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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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风险提示
本基金为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中获得中国证监会正式注册的香港基金,在内
地市场向公众销售,中国证监会及香港证监会并未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
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
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
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
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本基金作为香港互认基金,还须承受
境外投资、投资额度及内地投资者投资规模限制、市场惯例及法规差异、基金未
能持续满足互认基金资格要求及法规的不确定性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
前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份额发售公告及信托契约等相关文件,
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
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敬请投资人在购
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9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