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达澳银稳定价值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信达澳银稳定价值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2021年12月22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2021年12月30日
一、 重要提示
信达澳银稳定价值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 2009 年 2 月 5 日《关于准予信达澳银稳定价值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注册的批复》(监许可【2009】102 号)注册公开募集,自 2009 年 4 月 8 日
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为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
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由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行使下列职权:(二)决定修改基金合同
的重要内容或者提前终止基金合同”;第八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
金合同终止:(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根据《信达澳银稳定价值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
的清算”的“(二)本基金合同的终止”中约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基金
合同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将终止: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根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终止信达澳银稳定价值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基金管理人已于2021年11月03日刊登了《关
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信达澳银稳定价值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的公告》,并于2021年11月04日、2021年11月05日陆续刊登了提示性公告。本次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1年12月10日表决通过了本次会议议案,本次大会决议
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于2021年12月13日刊登了《关于信达澳银稳定价值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
源泰律师事务所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
程序,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上
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对清算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二、 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 信达澳银稳定价值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信达澳银稳定价值债券
基金主代码 61000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9 年 04 月 08 日
最后运作日基金份额总额
(2021 年 12 月 13 日)
22,787,279.75 份
投资目标
从长期来看,在有效控制本金风险的前提下,
主要追求债券票息收入的最大化,力争实现基金
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
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包括国债、
央票、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换债券、
资产支持证券等)、货币市场工具、股票(仅限于
首发/增发新股和可转换债券/权证的转股)、权证
(仅限于参与可分离转债申购所获得的权证)以
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
融工具。本基金不主动在二级市场购买股票或权
证等权益类金融工具。 未来根据法律法规或监管
机构相关政策的变动,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本基金可以相应调整下述投资比例,并且
还可以投资于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投资的其
他金融工具。
未来根据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相关政策的变
动,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可以
相应调整下述投资比例,并且还可以投资于法律
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固定收益类资产(含
可转换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持有
股票等权益类证券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
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投资策略
本基金秉承本公司自下而上的价值投资理念,把
注意力集中在对个券公允价值的研究上,精选价
值相对低估的个券品种进行投资。通过整体资产
配置、类属资产配置、期限配置等手段,有效构
造投资组合。
业绩比较基准 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风险收益水平较低,长期
预期风险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和混
合基金。
基金管理人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信达澳银稳定价值债券
A
信达澳银稳定价值债券
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610003 610103
最后运作日下属分级基金
的份额总额
22,787,279.75 份 -
三、基金运作情况
信达澳银稳定价值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09年2
月5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102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自2009年3月9
日起向社会公开募集,基金合同已于2009年4月8日生效。首次募集份额合计
1,140,725,231.47份(A类228,678,770.62份、B类912,046,460.85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信达澳银稳定价值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
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2021年12月10日表决通过,
决定终止基金合同,并对本基金进行变现及清算程序。基金管理人已就该事项于
2021年12月13日刊登了《关于信达澳银稳定价值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2021年12月13
日,自2021年12月14日起进入清算期。
四、财务会计报告
基金最后运作日资产负债表(已经审计)
会计主体:信达澳银稳定价值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1年12月13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最后运作日
2021 年 12 月 13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3,757,474.59
结算备付金 636,363.64
存出保证金 55,133.40
交易性金融资产 6,224,000.00
其中:股票投资 -
债券投资 6,224,000.00
应收利息 3,826,340.15
其他资产 9,240,162.72
资产总计 23,739,474.50
负 债:
应付赎回款 -
应付管理人报酬 -
应付托管费 842.79
应付交易费用 1,050.00
应交税费 49,516.78
其他负债 169,860.58
负债合计 221,270.15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22,787,279.75
未分配利润 730,924.60
所有者权益合计 23,518,204.3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3,739,474.50
注:基金最后运作日2021年12月13日,信达澳银稳定价值债券A基金份额净
值1.032元,基金份额为22,787,279.75份;信达澳银稳定价值债券B无基金份额。
五、清算情况
自2021年12月14日至2021年12月22日止为第一次清算期间,信达澳银稳定价
值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进行第一次清算,全
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
由于本基金于2021年12月22日(第一次清算截止日)仍持有流通受限债券导
致部分资产尚未变现,故需进行二次清算。本基金将于上述未变现资产全部变现
后进入二次清算程序,并将二次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财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
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二
次分配。
第一次清算期间的基金资产处置、负债清偿及基金净资产分配情况如下:
1、 资产清算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结算备付金人民币636,363.64元,该款项将于第二次清
算时再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人民币55,133.40元,该款项将于第二次清算
时再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交易性金融资产人民币6,224,000.00元,其中: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持有一般中期票据人民币6,224,000.00元,其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 债券
最后
运作
日
数量 最后运作日 最后运作日
代码 名称 估值
单价 (单位:张) 成本总额 估值总额
101651019
16 天津
航空
MTN001
(注 1)
15.56 400,000 40,062,834.10 6,224,000.00
注1:16天津航空MTN001已构成实质性违约。债券最后运作日估值金额与实
际变现金额可能存在差异,实际变现金额存在不确定性。待违约债券变现后,基
金管理人将于第二次清算时再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利息人民币3,826,340.15元,其中应收银行存款利
息人民币41,077.22元、应收结算备付金利息人民币31,382.08元、应收债券利息
人民币3,250,301.13元、应收资产支持证券利息人民币503,407.52元及应收存出
保证金利息人民币172.20元。实际变现金额可能存在差异,实际变现金额存在不
确定性,该款项将于第二次清算时再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
(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资产人民币9,240,162.72元,其中包括:债券16天
津航空MTN001已到付息期但尚未收到的延期债券利息人民币3,168,000.00元
(2019年3月31日至2020年3月31日);资产支持证券首航04已到期但尚未收到的
本金人民币5,421,000.00元、利息人民币651,162.72元(2020年3月28日至2020
年9月28日)。上述金额与实际变现金额可能存在差异,实际变现金额存在不确定
性,该款项将于第二次清算时再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
2、负债清偿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人民币842.79元,最后运作日应付交易费用
人民币1,050.00元,最后运作日应交税费人民币49,516.78元。截止至2021年12
月22日(第一次清算截止日)以上款项尚未支付。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人民币169,860.58元,其中包括:预提审计费
用人民币53,000.00元;预提上证报信息披露费人民币110,000.00元;预提银行
间账户维护费人民币6,860.58元。该款项截止至2021年12月22日(第一次清算截
止日)尚未支付。
3、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自2021年12月14日至
2021年12月22日止第一次清算期间
一、清算收益
1、利息收入(注1) 612.10
清算收入小计 612.10
二、清算费用
1、银行手续费返还 -1,171.06
2、账户维护费 469.53
清算费用小计 -701.53
三、清算净收益 1,313.63
注1:利息收入系计提自2021年12月14日至2021年12月22日止第一次清算期间的
银行存款利息、结算备付金利息及存出保证金利息。
4、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最后运作日2021年12月13日基金净资产 23,518,204.35
加:第一次清算期间净收益 1,313.63
二、2021年12月22日基金净资产 23,519,517.98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
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本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律师费由
基金管理人承担)、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
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具体方式如下:
(1)非受限基金净资产金额人民币4,523,386.29元,其中,银行存款人民
币3,831,752.81元,管理人将预留人民币614,043.17元用于支付处置未变现资产
产生的费用,剩余金额人民币3,217,709.64元将于第一次清算时按基金份额持有
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结算备付金人民币636,363.64元、存出保证金
人民币55,133.40元、应收活期银行存款利息人民币74.20元、应收备付金利息人
民币57.28元、应收存出保证金利息人民币4.96元,将于第二次清算时向基金份
额持有人进行分配,于第二次清算款划出日如有未变现部分,则由基金管理人信
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垫付。
(2)受限基金净资产金额人民币18,996,131.69元,其中:交易性金融资产
人民币6,224,000.00元,应收债券利息人民币3,250,301.13元,应收资产支持证
券利息人民币503,407.52元,其他资产人民币9,240,162.72元,上述资产实际变
现金额可能存在差异,将根据变现情况在第二次清算期间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
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其中应付托管费人民币842.79元,应付交易费用人民
币1,050.00元,应交税费人民币49,516.78元,预提费用人民币170,330.11元,
将于第一次清算至第二次清算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从可分配财产中支付。
因清算款划出日不能确定,暂不能准确预估清算结束日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
日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产生的利息,该期间利息亦属全体份额持
有人所有,将在第二次清算时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
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六、备查文件
1、备查文件目录
(1)《信达澳银稳定价值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审计报告》
(2)《关于信达澳银稳定价值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事宜之法律意见》
2、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
信达澳银稳定价值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2021 年 12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