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上海证券为旗下部分ETF一级交易商的公告
根据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上海证券”)签署的代理协议,本公司决定自2025年4月21
日起,新增上海证券为以下ETF一级交易商(即申购赎回业务代办证券公司),
投资者自2025年4月21日起可在该一级交易商办理以下ETF的申购、赎回等业
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该一级交易商的规定为准。
序号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场内简称 扩位简称
1 159305 广发国证新能源电池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储能电池50ETF -
2 159312 广发恒指港股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恒生ETF港股通 -
3 159320 广发恒生A股电网设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电网ETF -
4 159397 广发深证基准做市信用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信用债ETF广发 -
5 159507 广发国证通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电信ETF -
6 159512 广发中证全指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汽车ETF -
7 159527 广发中证云计算与大数据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云计算50ETF -
8 159539 广发国证信息技术创新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信创50ETF -
9 159576 广发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深证100ETF广发 -
10 159587 广发国证粮食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粮食50ETF -
11 159589 广发中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红利100ETF -
12 159605 广发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3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 中概互联ETF -
13 159608 广发中证稀有金属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稀有金属ETF -
14 159611 广发中证全指电力公用事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电力ETF -
序号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场内简称 扩位简称
15 159699 广发恒生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 恒生消费ETF -
16 159755 广发国证新能源车电池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电池ETF -
17 159801 广发国证半导体芯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芯片ETF龙头 -
18 159907 广发国证2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00ETF -
19 159941 广发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纳指ETF -
20 510950 广发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上证广发 上证50ETF指数
21 513750 广发中证港股通非银行金融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港股非银 港股非银ETF
22 520600 广发中证港股通汽车产业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汽车港股 港股汽车ETF
23 520900 广发中证国新港股通央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红利香港 红利ETF港股
24 560220 广发中证2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00基金 中证2000ETF基金
25 560260 广发中证医疗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医疗50 医疗ETF龙头
26 560550 广发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碳中和 碳中和ETF龙头
27 560680 广发中证主要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龙头消费 消费ETF龙头
28 560700 广发中证国新央企股东回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央红利50 央企红利50ETF
29 560980 广发中证光伏龙头3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光伏龙头 光伏ETF龙头
30 563800 广发中证A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A500龙头 中证A500ETF龙头
31 588320 广发中证科创创业50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双创增强 双创50ETF增强
32 588760 广发上证科创板人工智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AI科创 人工智能ETF科创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4008918918
网址:www.shzq.com
(2)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05828、020-83936999
网址:www.gf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
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
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
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
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
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
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
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