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中证国新港股通央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24-06-27 文字大小 【 】 【打印
            









南方中证国新港股通央企红利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6月2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南方中证国新港股通央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南方中证国新港股通央企红利ETF(场内简称:港红利NF;港股通央企红利ETF南方)
基金主代码 520660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4年6月26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南方中证国新港股通央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南方中证国新港股通央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 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证监许可〔2024〕820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2024年6月11日起 至2024年6月21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24年6月26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4591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110,481,000.00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元) 226,469.01
募集份额(单位:份) 有效认购份额 1,110,481,000.00
利息结转的份额 4,486.00
合计 1,110,485,486.00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10,000,000.0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90%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 份) 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2024年6月26日

注:
1、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0。
2、本基金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0。
3、根据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规定,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
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基金管理人的记录为准;网
上现金认购和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登记机构清算交收后至划入
基金托管专户前产生的利息,计入基金财产,不折算为投资人基金份额。
4、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
基金资产中支付。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开始办理,届时由基金管理人根
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决定并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本基金若具备上市交易条件,基金管
理人将依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基金上市交易。
2、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
关情况。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