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东方证券为一级交易商的公告
2025-02-12 文字大小 【 】 【打印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东方证
券为一级交易商的公告

由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确认,
自2025年2月12日起,新增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为本公司旗
下部分基金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以下简称“一级交易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场内简称 扩位证券简称
513970 景顺长城恒生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 恒生消费 恒生消费ETF
520990 景顺长城中证国新港股通央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国新红利 港股央企红利 50ETF


二、新增一级交易商机构信息
销售机构名称: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金文忠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19号东方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1层-23层、25层-29层
联系人:龚玉君
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3326729
客户服务热线:95503
公司网站:http://www.dfzq.com.cn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503
公司网站:http://www.dfzq.com.cn
2、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0755-82370688
网址:www.igwfmc.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相应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应基金的基金
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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