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浙商证券为一级交易商的公告
2024-08-07 文字大小 【 】 【打印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浙商证券为一级交易商的公告
由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确认,自2024年8月7日起,新增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以下简称“一级交易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场内简称 扩位证券简称
512220 景顺长城中证科技传媒通信1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TMTETF TMTETF
512280 景顺长城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景顺MSCI MSCIA股ETF景顺
513970 景顺长城恒生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 恒生消费 恒生消费ETF
513980 景顺长城中证港股通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科技港股 港股科技50ETF
515100 景顺长城中证红利低波动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红利100 红利低波100ETF
520990 景顺长城中证国新港股通央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国新红利 港股央企红利50ETF
二、新增一级交易商机构信息
销售机构名称: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五星路201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五星路201号
法定代表人:吴承根
联系人:高扬
客服电话:95345
网址:www.stocke.com.cn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45
网址:www.stocke.com.cn
2、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06、0755-82370688
网址:www.igwfmc.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相应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应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