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5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公告
2020-12-15 文字大小 【 】 【打印
            
上证5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终止上市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上证5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上证5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0430,场内简称:50等权,扩位简称:50等权ETF)(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基金终止上市,并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证5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的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402号)同意。现将本基金终止上市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终止上市基金的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上证5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场内简称:50等权
扩位简称:50等权ETF
交易代码:510430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交易日:2012年9月24日
终止上市日:2020年12月18日
二、有关基金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上证5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基金以通讯方式二次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于2020年9月22日通过了《关于终止上证5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及上证5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终止上市有关事项的说明》。本基金于2020年9月24日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清算期自2020年9月24日至2020年10月21日止。基金管理人于2020年11月26日披露了《上证5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于2020年12月15日发放清算资金。基金管理人根据相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基金终止上市,并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证5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的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402号)同意。
三、基金终止上市后续事项说明
本基金终止上市后,基金管理人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规定办理基金退出登记等业务。投资者可以登陆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yhfund.com.cn)或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服电话400-678-3333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及相关公告,如实填写或更新个人信息并核对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产品。
本公告的有关内容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由本公司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