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航京能光伏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分红的公告
2024-10-30 文字大小 【 】 【打印
            




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中航京能光伏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
资基金分红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0月30日



一、公募REITs基本信息
公募REITs名称 中航京能光伏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公募REITs简称 中航京能光伏REIT
公募REITs代码 508096
公募REITs合同生效日 2023年3月20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业务指南第2号——存续业务》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以及《中航京能光伏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航京能光伏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4年9月30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公募REITs份额净值(单位:元) -
基准日公募REITs可供分配金额(单位:元) 186,800,700.75
截止基准日公募REITs按照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元) -
本次公募REITs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6.220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2024年度的第2次分红

注:1、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方案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2、根据《中航京能光伏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应当将90%以上合
并后年度可供分配金额以现金形式分配给投资者。本基金的收益分配在符合分配条件的情况下每
年不得少于1次。本次拟分配金额为人民币186,600,000.00元,占前述截止本次收益分配基准日
可供分配金额的99.89%。
3、场内简称:京能光伏(扩位证劵简称:中航京能光伏REIT)
二、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4年11月1日
除息日 2024年11月4日(场内) 2024年11月1日(场外)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4年11月7日(场内) 2024年11月5日(场外)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的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收益分配采取现金分红方式。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分派期间(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1日)暂停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2、基金管理人计算年度可供分配金额过程中,将合并净利润调整为税息折旧及摊销前利润
(EBITDA),在税息折旧及摊销前利润的基础上进行以下项目的调整:取得借款收到的本金、存货的
变动、期初现金余额、偿还借款支付的现金、应收和应付项目的变动、支付的利息及所得税费用、
当期资本性支出等,经过上述项目调整后,在此基础上对未来合理的相关支出预留。
经上述项目调整后,本基金自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的累计可供分配金额
为人民币186,800,700.75元。
3、本期可供分配金额包括2024年3月31日前形成但尚未分配的金额9,414.21元。
4、权益登记日当天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
有本次分红权益。
四、相关机构联系方式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avicfund.cn)查询本基金的相关文件材料,亦可通过客户服
务电话(400-666-2186)或客户服务邮箱(services@avicfund.cn)咨询本产品和服务相关事宜。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
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
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
投资人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并选
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