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夏行业配置股票型基金中基金(FOF-LOF)A类基金份额午间收盘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2025-04-17 文字大小 【 】 【打印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夏行业配置股票型基金中基金(FOF-LOF)A类
基金份额午间收盘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截至2025 年 4 月 1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午间收盘,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华夏行业配置股票型基金中基金(FOF-LOF)
(场内简称:行业FOF,扩位证券简称:行业配置FOF,基金代码:501217,
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净
值,出现较大幅度溢价。特此提示投资者关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投
资者如果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若本基金后续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
幅度未有效回落,本基金有权采取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盘中临时停牌、延长
停牌时间等措施以向市场警示风险。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特向投资者提
示如下:
一、本基金为上市型开放式基金,投资者可在二级市场交易本基金,也可
申购、赎回本基金。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
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交易行情系统查询本基金
的最新基金份额净值。
本基金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除了有基金份额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
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在当前溢价水
平下买入,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二、截至目前,本基金运作正常且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基金管
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
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
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基金份额上市
交易价格波动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投资有风
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
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
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本基金具体
风险揭示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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