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金泰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2012-11-27 文字大小 【 】 【打印
            
金泰证券投资基金已于2012年11月1日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基金转型有关事项。中国证监会于2012年11月22日下发了《关于核准金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决议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549号),核准金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请详见2012年11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tfund.com)上刊登的《金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
根据基金金泰持有人大大会的相关公告,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基金管理人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基金金泰于2012年11月27日复牌。
复牌后基金管理人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终止上市。上海证券交易所核准基金终止上市后,基金管理人将发布《金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公告》。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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