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标普全球农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广发标普全球农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出具日期:2019年12月24日
报告公告日期:2020年2月28日
目录
1. 重要提示 ....................................................................... 2
2. 基金概况 ....................................................................... 2
3. 基金运作情况概述 ............................................................... 3
4. 审计报告 ....................................................................... 4
5. 其他说明事项 .................................................................. 11
6. 备查文件目录 .................................................................. 11
1. 重要提示
广发标普全球农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667号文核准,于2011年6月28日成立并正式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广发标普全球农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
2019年9月24日起至2019年11月4日止,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于2019年11月6日,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终止广发标普全球农业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基金管理人于2019年11月8日公布的
《关于广发标普全球农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本
基金从2019年11月9日起进入清算期,基金管理人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组织成立基
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2019年11月27日为本基金清算的最后一日,由本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
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广东广信君
达律师事务所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2. 基金概况
2.1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广发标普全球农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广发全球农业指数(QDII)
基金主代码 27002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1年6月28日
基金管理人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最后运作日基金份额总额 9,542,086.29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广发全球农业指数人民币(QDII) 广发全球农业指数美元(QDII)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270027 000885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采用被动式投资策略,通过严格的投资程序约束和数量化风险管理手段,力争控制本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小于0.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5%,实现对标普全球农业指数的有效跟踪。
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追求标的指数长期增长的稳定收益为宗旨,在降低跟踪误差和控制流动性风险的双重约束下构建指数化的投资组合。 本基金将不低于85%的基金资产投资于标普全球农业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业绩比较基准 人民币计价的标普全球农业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风险和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具有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3. 基金运作情况概述
广发标普全球农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
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667号核准,由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广发标普全球农业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基金合同”)的要求于2011年6月28日募集成立。本基金的
基金管理人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外资产托
管人为布朗兄弟哈里曼银行(Brown Brothers Harriman & Co.)。
本基金募集期为2011年5月25日至2011年6月24日,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
限不定,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6,564,827.62元,有效认购户数为6,945户。
2019年9月24日起至2019年11月4日止,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于2019年11月6日,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终止广发标普全球
农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本基金从2019年11月9日起进入清算期,
基金管理人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组织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4. 审计报告
安永华明(2019)专字第60873695_G21号
广发标普全球农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广发标普全球农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广发标普全球农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清算财务报表,包括最后运作日2019年11
月8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自2019年11月9日至2019年11月27日止期间的清算事项说明。
我们认为,后附的广发标普全球农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清算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
后附的清算事项说明二所述编制基础编制。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清算
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
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广发标普全球农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强调事项——编制基础及对使用的限制
我们提醒清算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后附的清算事项说明二对编制基础的说明。广发标普全球
农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编制清算财务报表是为了呈报广发标普全球农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全体份额持有人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使用。因此,清算财务报表可能不适于其他用途。
本报告仅供广发标普全球农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全体份额持有人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使
用,不应为除广发标普全球农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全体份额持有人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之外的其他机构或人员使用。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四、基金管理人对清算财务报表的责任
广发标普全球农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负责按照后附的清算事项说明二所述编制基础编
制清算财务报表,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清算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
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五、注册会计师对清算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清算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
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
汇总起来可能影响清算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清算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
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
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清算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
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
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
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
性发表意见。
(3)评价基金管理人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我们与基金管理人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
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赵雅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马婧
2019年12月24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最后运作日 2019年11月8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2,432,347.35
交易性金融资产 10,583,115.39
应收股利 10,365.86
应收利息 3,022.88
资产总计 13,028,851.48
负 债:
应付赎回款 283,965.91
应付赎回费 432.89
应付管理人报酬 2,882.82
应付托管费 900.89
其他负债 42,088.40
负债合计 330,270.91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9,542,086.29
未分配利润 3,156,494.28
所有者权益合计 12,698,580.5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3,028,851.48
一、广发标普全球农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简介
1、 基本情况
广发标普全球农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667号《关于核准广发标普全球农业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
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广发标普全球农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基金合同”)发起,于2011年6月28日募集成立。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
446,564,827.62份基金份额。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
管理人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外资
产托管人为布朗兄弟哈里曼银行(Brown Brothers Harriman & Co.)。
本基金投资范围为全球证券市场中的标普全球农业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以
标普全球农业指数为投资标的的指数型公募基金(包括 ETF)、新股(一级市场初次
发行或增发)等,其中,标普全球农业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
金资产净值的85%,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还可投资全球证
券市场中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其他金融工具,包括在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普通股、优先
股、存托凭证、公募基金、结构性投资产品、金融衍生产品、银行存款、短期政府债
券等货币市场工具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人民币计价的标普全球农业指数收益率。
根据《关于广发标普全球农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进入清算期及终止办理申购、赎
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的公告》,自2019年11月9日起,本基金进入财产清
算期,终止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 清算原因
2019年9月24日起至2019年11月4日止,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于2019年11月6日,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终止
广发标普全球农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基金管理人于
2019年11月8日公布的《关于广发标普全球农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
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本基金从2019年11月9日起进入清算期,基金管理人将
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组织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3、 清算起始日
根据《关于广发标普全球农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
生效的公告》,自2019年11月9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故本基金清算起始日为
2019年11月9日。
二、清算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清算财务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及《证券
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编制的。自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起,资产负债
按清算价格计价。由于报告性质所致,本清算财务报表并无比较期间的相关数据列示。
三、清算情况
自2019年11月9日至2019年11月27日止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
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
如下:
1、 资产处置情况
(1)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交易性金融资产为人民币10,583,115.39元,已于2019年11月13日完
成变现,共产生处置收益人民币50,918.00元,交易费用人民币5,666.75元。变现产生
的证券清算款人民币10,628,366.64元已于2019年11月27日前划入托管账户。
(2)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股利为人民币10,365.86元,扣除境外股息红利应缴税款后,已
于2019年11月27日前划入托管账户。
(3)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利息为人民币3,022.88元,均为应收活期存款利息,款项将于
结息时按实际金额划入托管账户。
2、 负债清偿情况
(1)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为人民币283,965.91元,该款项已于2019年11月27日前
支付完毕。
(2)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费为人民币432.89元,该款项已于2019年11月27日前支付
完毕。
(3)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2,882.82元,该款项已于2019年11月27日
前支付完毕。
(4)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900.89元,该款项已于2019年11月27日前支付
完毕。
(5)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人民币42,088.40元,为应付上海证券报信息披露费,已
于2019年11月27日前支付完毕。
3、 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项目 自2019年11月9日 至2019年11月27日 止清算期间
一、收益(损失以“-”填列)
存款利息收入(注1) 2,236.49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的净收益(注2) 50,918.00
股息红利税(注3) -1,910.17
汇兑收益(注4) 25,113.13
其他收入(注5) 569.19
二、费用
交易费用 5,666.75
其他费用(注6) 10,032.00
三、清算期间净收益 61,227.89
注1:存款利息收入系计提的自2019年11月9日至2019年11月27日止清算期间的银行存款利
息。
注2: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的净收益系清算期间卖出股票成交金额减去卖出股票最后
运作日的股票估值总额后的差额。
注3:股息红利税系支付境外股息红利的应缴税款。
注4:汇兑收益系清算期间持有外币资产由于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收益。
注5:其他收入系于清算期间确认的最后运作日赎回申请所发生的手续费。
注6:其他费用系清算期间所产生的律师费、审计费及银行汇划费。
四、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最后运作日2019年11月8日基金净资产 12,698,580.57
加:自2019年11月9日至2019年11月27日止清算期间净收益 61,227.89
减:基金净赎回金额(于清算期间确认的最后运作日赎回申请) 888,253.57
二、2019年11月27日基金净资产 11,871,554.89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于清算结束日2019年11月27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人民币
11,871,554.89元,由于剩余财产中包含外币银行存款,该金额为按2019年11月27日中国
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折算的人民币金额。2019年11月28日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
产生的利息、汇兑损益亦归属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和承担。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
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
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
分配。
5. 其他说明事项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将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清算审计报告、律师事务所出具
的法律意见书一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清算报告公告后,基金管理人将
遵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及时进行分配。
清算结束日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的银行存款(包括活期存款、最低备付金、交易保证金)
产生的利息亦属份额持有人所有,期间的应收利息以当前适用的利率按日计算。
6. 备查文件目录
(1)《广发标普全球农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审计报告》
(2)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发标普全球农业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财产清算之法律意见书》
(3)存放地点: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31-33楼
(4)查阅方式: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广发标普全球农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2020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