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发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恢复机构投资者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广发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基金简称 广发沪深300ETF联接
基金主代码 270010
基金管理人名称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广发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
《广发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
恢复相关业务的日期及原因说明 恢复大额申购日 2024年11月1日
恢复大额转换转入日 2024年11月1日
恢复大额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日 2024年11月1日
恢复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的原因说明 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广发沪深300ETF联接A 广发沪深300ETF联接C 广发沪深300ETF联接F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270010 002987 021737
该分级基金是否恢复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 是 是 是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为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取消广发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机构投资者的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业务限额,具体措施如下:自2024年11月1日起,本基金取消原机构投资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合计不得超过100,000.00元的限额,恢复正常的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业务。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828或020-83936999,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