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景顺长城上证18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剩余财产分配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景顺长城上证18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景顺长城上证18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2018年3月21日起至2018年4月18日24:00止。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4月19日在公证人、见证律师、托管银行的监督下对本次持有人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景顺长城上证18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终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本基金自2018年4月23日至2018年5月29日期间进行了基金财产清算,并于2018年7月20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景顺长城上证18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清算备案的回函》(机构部函【2018】1687号)。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18年7月23日刊登了《景顺长城上证18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清算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清算报告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应分配剩余财产共计人民币26,697,517.50元。鉴于本基金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期间,清算报告中载明的部分停牌股票已复牌并进行了变现,因此本基金本次实际分配剩余财产共计人民币27,038,018.50元。
本基金管理人将按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以现金方式进行分配,分配过程中产生的尾差亦将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上述资金将于2018年7月26日自本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本基金本次财产分配后,待本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复牌变现并且本基金的应收利息资产于指定结息日结息划回托管户后,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清算报告的约定再次进行分配,敬请投资者留意本公司届时发布的有关公告。
投资者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06)了解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