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现金增利基金收益支付公告(2024年第11号)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基金简称
基金主代码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公告依据
收益集中支付并自动结转为基金份额的日期
收益累计期间
南方现金增利基金
南方现金增利货币
202301
2004年3月5日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南方现金增利基金基金合同》
2024年11月15日
自2024年10月16日
至2024年11月17日止
§2 与收益支付相关的其他信息
累计收益计算公式
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
收益支付对象
收益支付办法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投资者累计收益=∑投资者日收益(即投资者日收益逐日
累加),投资者日收益=投资者当日持有的基金份额/10000*
当日每万份基金份额收益(保留到分,即保留两位小数后
去尾)。
2024年11月19日
收益支付日在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
基金全体持有人。
本基金收益支付方式默认为收益再投资方式,投资者收益
结转的基金份额将于2024年11月18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
户,2024年11月19日起可查询及赎回。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
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2]128号),对投资者(包括
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
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于2024年11月15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当日收益,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当日收益;
2、本基金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将于每月中旬集中支付并按1元面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3、本基金的收益支付方式为按月支付,因我司无法保证所有代销机构的收益支付方式显示内容,在部分销售机构可能会显示为按日支付模式,不论销售机构如何显示,本基金实际当日收益需在每月月中集中支付后方能参与下一日的收益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