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原兴科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折算结果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兴科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批复》(证监基金字[2007]107号),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07年5月10日,即华夏蓝筹核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集中申购验资完成日对投资者持有的原兴科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兴科")进行了基金份额折算。
一、基金份额折算基本情况
(一)折算基准日:2007年5月10日
(二)折算对象:折算基准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基金兴科份额。
(三)基金份额变更登记日:2007年5月11日
(四)折算方式
1、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收市后,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X、基金份额总额Y,并与基金托管人进行核对;
2、由于T日的目标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元,基金份额折算比例=X/Y,采用截尾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第9位;
3、基金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整数位,所产生的误差归入基金财产;
4、登记结算机构进行基金份额的变更登记。
二 、基金份额折算结果
经本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经本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前基金份额净值为1,165,930,905.62元,原基金兴科的基金份额按照2.331861811的折算比例进行折算,折算后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元,折算后的基金份额总额为1,165,930,905份。
本基金管理人已向登记结算机构提出基金份额的变更登记申请,登记结算机构已于2007年5月11日进行了基金份额的变更登记。
三、特别提示
(一)本次基金份额转换无需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出申请,由基金管理人统一办理;
(二)投资者可以自2007年5月14日起在其原基金兴科托管证券公司查询折算后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基金简称为"华夏蓝筹",基金代码为"160311")。
(三)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保留对本公告的解释权。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七年五月十二日【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