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盛同盛成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原同盛证券投资基金转型)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
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5年3月28日
重要提示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3月2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2014年9月28日收到的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关于准予同盛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998号),自2014年11月5日起《同盛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且《长盛同盛成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同盛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契约型开放式,其投资目标、理念、范围和策略调整,同时更名为“长盛同盛成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年度报告财务资料已经审计,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报告期自2014年11月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12月31日止。(注:同盛证券投资基金报告期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1月4日止。)
基金简介
基金基本情况(转型前)
基金简称
长盛同盛封闭
场内简称
基金同盛
基金主代码
184699
交易代码
18469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封闭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1999年11月5日
基金管理人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000,000,000.00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15年(1999年11月5日至2014年11月4日,于2014年11月5日转型为长盛同盛成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1999-11-26
注:上表中“报告期末”为基金转型前最后一日,即2014年11月4日。
基金基本情况(转型后)
基金简称
长盛同盛成长优选混合
场内简称
长盛同盛
基金主代码
160813
交易代码
16081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年11月5日
基金管理人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791,930,155.16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若有)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若有)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若有)
2014-12-26
注:上表中“报告期末”为2014年12月31日。
基金产品说明(转型前)
投资目标
本基金属于成长价值复合型基金,主要投资于业绩能够持续高速增长的成长型上市公司和市场价值被低估的价值型上市公司,利用成长型和价值型两种投资方法的复合效果更好的分散和控制风险,实现基金资产的稳定增长。
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市场发展情况,确定在一段时间内市场发展的总体趋势,并在此基础上确定股票和国债的配置比例以及股票投资中成长型投资和价值型投资的配置比例。并分别选取成长型特征最明显的股票和价值型特征最明显的股票进行组合投资。
业绩比较基准
无
风险收益特征
无
基金产品说明(转型后)
投资目标
聚焦经济转型、产业升级、模式创新、政策热点等板块,通过“自上而下优选行业”和“自下而上精选个股”相结合,重点布局未来增长预期高、成长确定性大的上市公司,为投资者实现资产长期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首先参考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所形成的大类资产配置范围,通过深入分析上述指标与因素,动态调整基金资产在股票、股指期货、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等类别资产间的分配比例,控制市场风险,提高配置效率。
股票投资上,本基金将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研究和投资的团队能力,以深入扎实的研究为基础,聚焦经济转型、产业升级、模式创新、政策热点等板块,将“自上而下优选行业”与“自下而上精选个股”相结合,将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寻找和布局未来增长预期良好、估值合理的上市公司,并审慎选择投资时机和介入时点,为投资者实现资产长期增值。
债券投资上,本基金的债券投资采取稳健的投资管理方式,获得与风险相匹配的投资收益,以实现在一定程度上规避股票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和保证基金资产的流动性。
股指期货投资上,本基金将以投资组合的避险保值和有效管理为目标,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适当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
业绩比较基准
50%×沪深300 指数收益率+5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属于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通常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注:2014年10月10日至2014年10月30日,同盛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大会审议了《关于同盛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内容包括同盛证券投资基金由封闭式基金转为开放式基金,调整存续期限,终止上市,调整投资目标、范围和策略以及修订基金合同等。上述议案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并形成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即2014年10月31日)生效。依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基金管理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基金终止上市,自基金终止上市之日起,原《同盛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长盛同盛成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基金正式转型为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调整为不定期,基金投资目标、范围和策略调整,同时基金更名为“长盛同盛成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叶金松
王永民
联系电话
010-82019988
010-66594896
电子邮箱
yejs@csfunds.com.cn
fcid@bankof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2666、010-62350088
95566
传真
010-82255988
010-66594942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csfunds.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地址及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4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
2012年
转型前(2014年1月1日- 2014年11月4日)
转型后(2014年11月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12月31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129,669,118.96
490,726,501.13
236,078,643.26
-228,617,863.62
本期利润
353,702,186.81
562,561,191.32
244,487,877.51
103,710,545.07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1179
0.1546
0.0815
0.0346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1.06%
15.11%
7.87%
3.41%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 2014年11月4日)
报告期末( 2014年12月31日 )
2013年末
2012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065
0.1261
0.0423
-0.0364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3,467,153,706.99
4,042,163,060.04
3,350,451,520.18
3,105,963,642.67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1557
1.066
1.1168
1.0353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基金净值表现(转型前)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过去三个月
13.37%
0.84%
过去六个月
19.82%
0.83%
过去一年
14.13%
0.92%
过去三年
10.73%
0.98%
过去五年
12.17%
1.07%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350.63%
1.39%
注:本基金未规定业绩比较基准,无需进行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未规定业绩比较基准,无需进行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同盛证券投资基金存续期为1999年11月5日至2014年11月4日。
过去五年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本基金未规定业绩比较基准,无需进行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同盛证券投资基金存续期为1999年11月5日至2014年11月4日。
基金净值表现(转型后)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转型后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自基金转型日起至今
15.11%
1.84%
19.26%
0.93%
-4.15%
0.91%
注: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构建及再平衡过程: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5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
基准指数的构建考虑了三个原则:
1、公允性。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在综合比较目前市场上各主要指数的编制特点并考虑本基金股票组合的投资标的之后,选定沪深300指数作为本基金股票组合的业绩基准;债券组合的业绩基准则采用中证全债指数。目前沪深300 指数样本覆盖了沪深市场六成左右的市值,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用为衡量本基金业绩的基准较为合适。
2、可比性。基金投资业绩受到资产配置比例限制的影响,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根据本基金较为灵活的资产配置策略来确定加权计算的权数,可使业绩比较更具有合理性。
3、再平衡。由于基金资产配置比例处于动态变化的过程中,需要通过再平衡来使资产的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要求,基准指数每日按照50%、50%的比例采取再平衡,再用连锁计算的方式得到基准指数的时间序列。
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长盛同盛成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由同盛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转型日期为2014年11月5日(即基金合同生效日)。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自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2、按照本基金合同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仍处于建仓期。
3、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其余资产投资于股指期货、权证、债券、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支持证券等金融工具;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长盛同盛成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合同于2014年11月5日生效,合同生效当年按照实际存续期计算,未按整个自然年度折算。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转型前
单位:人民币元
年度
每10份基金份额分红数
现金形式发放总额
再投资形式发放总额
年度利润分配合计
备注
2014
0.7900
237,000,000.00
-
237,000,000.00
2013
-
-
-
-
2012
0.1000
30,000,000.00
-
30,000,000.00
合计
0.8900
267,000,000.00
-
267,000,000.00
转型后
单位:人民币元
年度
每10份基金份额分红数
现金形式发放总额
再投资形式发放总额
年度利润分配合计
备注
2014
-
-
-
-
合计
-
-
-
-
管理人报告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1999年3月26日,是国内最早成立的十家基金管理公司之一。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900万元。公司注册地在深圳,总部设在北京,并在北京、上海、郑州、杭州、成都设有分公司,在香港、北京分别设有子公司。目前,公司股东及其出资比例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占注册资本的41%,新加坡星展银行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33%,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13%,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13%。公司获得首批全国社保基金、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和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截至2014年12月31日,基金管理人共管理三十七只开放式基金,并管理多个全国社保基金组合和专户产品。公司同时兼任境外QFII基金和专户理财产品的投资顾问。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转型前)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田间
本基金基金经理,长盛同鑫行业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3年7月9日
2014年11月4日
6年
女,1978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2008年7月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行业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同盛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基金经理等职务
冯雨生
本基金基金经理助理,长盛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
2014年4月3日
2014年11月4日
7年
男, 1983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北京大学金融学硕士。2007年7月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金融工程与量化投资部金融工程研究员。任同盛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长盛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
侯继雄
本基金基金经理,社保组合组合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长盛创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2008年8月11日
2014年4月21日
13年
男,1974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清华大学博士。历任国泰君安证券研究所研究员、策略部经理。2007年2月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任长盛同德主题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研究部总监等职务。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社保组合组合经理,兼任长盛创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自2014年4月21日起不再担任同盛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注:1、上表基金经理及基金经理助理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年限”中“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转型后)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田间
本基金基金经理,长盛同鑫行业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同智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
2014年11月5日
-
6年
女,1978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2008年7月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行业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同盛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等职务。现任长盛同鑫行业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同智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长盛同盛成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本基金)基金经理。
冯雨生
本基金基金经理助理,长盛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
2014年4月3日
-
7年
男, 1983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北京大学金融学硕士。2007年7月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金融工程与量化投资部金融工程研究员等职务。现任长盛同盛成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助理,长盛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
注:1、上表基金经理及基金经理助理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年限”中“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实施准则、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及公司相关制度等规定,从投资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环节严格把关,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个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包括公募基金、社保组合、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组合等,切实防范利益输送,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具体如下:
研究支持,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共享公司研究部门研究成果,所有投资组合经理在公司研究平台上拥有同等权限。
投资授权与决策,公司实行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投资组合经理负责制,各投资组合经理在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授权范围内,独立完成投资组合的管理工作。各投资组合经理遵守投资信息隔离墙制度。
交易执行,公司实行集中交易制度,所有投资组合的投资指令均由交易部统一执行委托交易。交易部依照《公司公平交易细则》的规定,场内交易,强制开启恒生交易系统公平交易程序;场外交易,严格遵守相关工作流程,保证交易执行的公平性。
投资管理行为的监控与分析评估,公司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部,依照《公司公平交易细则》的规定,持续、动态监督公司投资管理全过程,并进行分析评估,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问题,保障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均被公平对待。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公司对该基金过去4 个季度的同向交易行为进行数量分析,计算溢价率、贡献率、占优比等指标,使用双边90%置信水平对1 日、3 日、5 日的交易片段进行T 检验,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及利益输送的行为。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4年,国内经济压力较大,其中工业和出口增速明显回落,以房地产和固定资产投资为主的一些指标低位徘徊;尽管二季度以来在政府定向宽松稳增长政策的密集出台下,国内经济有一定程度的企稳和回暖迹象,PMI等多项经济指标有回升趋势,但需求不足的态势仍在延续。全年流动性持续宽松,人民币贷款增速和M2增速保持平稳。海外经济中,美国经济持续复苏,日本复苏有反复,欧洲国家温和复苏,新兴经济体加快结构调整。
2014年的资本市场走势是一个寻求贝塔的过程。一季度是以“小市值+高现金”的转型企业为代表的创业板综指的贝塔行情。二季度是市场重新寻找方向的过程,表现为大盘指数的窄幅箱体震荡和中小盘指数先抑后扬的反弹行情。三季度市场的贝塔主要来自于军工和计算机行业,中小板和创业板指数表现明显好于沪深300和上证50。四季度在流动性泛滥和经济增速下移的市场结构中,估值修复成为行情演绎的主逻辑,与此同时,市场化环境下金融工具充分应用(加杠杆)放大了个股的波动性,资本市场表现为大盘指数一路上涨,其中以非银金融和“一路一带”相关领域为领涨板块,其它大盘蓝筹板块也随之轮动上涨共同推升指数,而中小板和创业板则出现了明显的向下调整。
回顾基金同盛在2014年的操作,前三季度的投资策略是自下而上精选个股,在经济转型叠加宏观经济复苏的预期下,寻找小市值+高现金的转型企业,先后积极参与了新经济成长方向的热点和主题,一定程度上分享了创业板的结构性上涨行情。进入四季度投资策略及时调整为自上而下的宏观配置策略,逐步降低成长股的比例,从行业轮动的角度将组合结构分散化,并根据市场的轮动趋势进行热点切换,阶段性抓住了龙头行业的投资机会,做到稳健地分享市场四季度的蓝筹行情,同时保留长期看好的优势个股。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4年12月31日,长盛同盛成长优选混合(LOF)份额净值为1.066元,本报告期(2014年11月5日至2014年12月31日)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5.11%,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19.26%。
截至2014年11月4日,长盛同盛封闭份额净值为1.1557元,本报告期(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1月4日)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1.06%。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5年,国内宏观经济依然存在较大压力和不确定性,与此同时政策的博弈程度也在加强。欧美持续复苏,日本复苏稳中有波动。在不出现流动性变局的情况下,我们判断,基于各种预期兑现的临近和经济企稳不确定性的存在,2015年的资本市场会比此前的极端表现回归理性。我们会重点关注转型方向上政策落实和业绩兑现的高成长公司,以及兼具价值投资和新兴理念的蓝筹公司。未来在投资策略和风格上,会在集中和分散、成长和蓝筹之间寻求均衡。兼顾长期景气与中短期催化,成长与蓝筹的均衡,以避免短期新因素造成风格切换带来的净值波动。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本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管理人制订了证券投资基金估值政策与估值程序,设立基金估值小组,参考行业协会估值意见和独立第三方机构估值数据,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合理。
本基金管理人制订的证券投资基金估值政策与估值程序确定了估值目的、估值日、估值对象、估值程序、估值方法以及估值差错处理、暂停估值和特殊情形处理等事项。本基金管理人设立了由公司总经理(担任估值小组组长)、公司副总经理和督察长(担任估值小组副组长)、权益投资部、风险管理部、研究部、监察稽核部、业务运营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基金估值小组,负责研究、指导并执行基金估值业务。小组成员均具有多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具备基金估值运作、行业研究、风险管理或法律合规等领域的专业胜任能力。
基金经理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讨论,但不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最终决策和日常估值的执行。
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还包括本基金托管人和会计师事务所。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对基金估值及净值计算履行复核责任,当存有异议时,托管人有责任要求基金管理公司作出合理解释,通过积极商讨达成一致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对估值委员会采用的相关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发表审核意见并出具报告。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提供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长盛同盛成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第十七部分中对基金利润分配原则的约定,长盛同盛成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于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长盛同盛成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478,205,433.68元,其中:未分配利润已实现部分为478,205,433.68元,未分配利润未实现部分为525,501,497.40元。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同盛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十七条中对基金利润分配原则的约定,同盛证券投资基金分别于2014年3月28日、2014年11月4日进行了利润分配,分配金额为237,000,000.00元。。
同盛证券投资基金截至2014年11月4日,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9,596,529.50元,其中:未分配利润已实现部分为19,596,529.50元,未分配利润未实现部分为447,557,177.49元。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托管人报告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对长盛同盛成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审计报告(转型前)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汤骏、贺耀于2015年3月24日对本基金2014年11月4日的资产负债表、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1月4日止期间的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出具了安永华明(2015)审字第60468688_A03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欲查看审计报告全文,应阅读本年度报告正文。
审计报告(转型后)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汤骏、贺耀于2015年3月24日对本基金2014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4年11月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出具了安永华明(2015)审字第60468688_A06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欲查看审计报告全文,应阅读本年度报告正文。
年度财务报表(转型前)
资产负债表(转型前)
会计主体:同盛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4年11月4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2014年11月4日
上年度末
2013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43,665,208.47
51,949,306.83
结算备付金
12,182,769.72
32,699,400.12
存出保证金
2,362,768.59
1,145,805.67
交易性金融资产
3,399,528,255.40
2,914,085,432.59
其中:股票投资
2,679,138,801.60
2,219,938,432.59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720,389,453.80
694,147,000.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361,000,000.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
12,483,189.04
应收利息
13,978,413.02
8,761,321.93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9,369.54
-
资产总计
3,471,726,784.74
3,382,124,456.1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2014年11月4日
上年度末
2013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19,590,648.31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589,937.18
4,225,232.87
应付托管费
98,322.87
704,205.48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1,469,958.30
4,680,989.94
应交税费
1,823,891.66
1,823,891.66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590,967.74
647,967.74
负债合计
4,573,077.75
31,672,936.00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3,000,000,000.00
3,000,000,000.00
未分配利润
467,153,706.99
350,451,520.18
所有者权益合计
3,467,153,706.99
3,350,451,520.1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471,726,784.74
3,382,124,456.18
注:(1) 自2014年11月5日起,由《同盛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而成的《长盛同盛成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
(2) 报告截止日2014年11月4日,基金份额净值为人民币1.1557元,基金份额总额为3,000,000,000.00份。
利润表
会计主体:同盛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1月4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1月4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一、收入
435,177,295.85
331,272,630.85
1.利息收入
32,545,005.21
33,201,796.63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1,401,536.97
1,682,189.68
债券利息收入
29,206,481.90
27,443,351.19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1,936,986.34
4,076,255.76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78,599,222.79
289,661,599.97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151,999,570.91
264,004,943.18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2,138,748.21
-2,502,222.81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24,460,903.67
28,158,879.60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24,033,067.85
8,409,234.25
4.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
-
减:二、费用
81,475,109.04
86,784,753.34
1.管理人报酬
41,209,091.39
48,813,028.17
2.托管费
6,868,181.91
8,135,504.60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32,273,740.00
29,377,112.01
5.利息支出
14,382.71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14,382.71
-
6.其他费用
1,109,713.03
459,108.56
三、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353,702,186.81
244,487,877.51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53,702,186.81
244,487,877.51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同盛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1月4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1月4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3,000,000,000.00
350,451,520.18
3,350,451,520.18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353,702,186.81
353,702,186.81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
-
2.基金赎回款
-
-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237,000,000.00
-237,000,000.00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3,000,000,000.00
467,153,706.99
3,467,153,706.99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3,000,000,000.00
105,963,642.67
3,105,963,642.67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244,487,877.51
244,487,877.51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
-
2.基金赎回款
-
-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3,000,000,000.00
350,451,520.18
3,350,451,520.18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周兵______ ______林培富______ ____龚珉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报表附注
基金基本情况
同盛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1999]30号文《关于同意同盛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批复》批准,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北方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五家发起人共同发起并向社会募集设立。基金合同于1999年11月5日正式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封闭式,存续期为15年,发行规模为30亿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字[1999]109号文审核同意,于1999年11月26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仅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其股票投资部分将主要投资于成长型股票和价值型股票。本基金投资于股票、债券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资产总值的80%,本基金投资于国家债券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资产净值的20%。本基金并未就业绩比较基准做出相关规定。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采用若干修订后/新会计准则
2014年1至3月,财政部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上述7项会计准则均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2014年6月,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施行。
上述会计准则的变化对本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本基金于2014年11月5日转型为长盛同盛成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并相应延长存续期至不定期,故本财务报表仍以持续经营假设为编制基础。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14年11月4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1月4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可参见7.4.2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会计估计变更。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税项
7.4.6.1 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4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3‰调整为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由出让方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 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7.4.6.2 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 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 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 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7.4.6.3 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 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储蓄存款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的企业和银行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2] 85号文《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 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 132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
基金发起人
天津北方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国际信托”)
基金发起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
基金发起人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
基金托管人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
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股东
新加坡星展银行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长盛创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子公司
长盛基金(香港)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子公司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1月4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长江证券
304,156,325.38
1.44%
1,764,434,555.66
9.22%
中信证券
-
-
771,147,349.02
4.03%
国元证券
2,378,670,280.89
11.26%
170,021,583.09
0.89%
债券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1月4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
长江证券
196,747,845.70
14.21%
-
-
债券回购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1月4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回购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回购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长江证券
897,000,000.00
8.37%
150,000,000.00
0.88%
国元证券
-
-
528,800,000.00
3.09%
权证交易
注: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1月4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佣金总额的比例
长江证券
276,904.80
1.44%
-
-
国元证券
2,165,537.29
11.26%
-
-
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佣金总额的比例
长江证券
1,606,341.07
9.23%
-
-
中信证券
699,637.69
4.02%
615,797.77
13.16%
国元证券
154,787.69
0.89%
60,328.33
1.29%
注:1、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的证管费和经手费后的净额列示。债券及权证交易不计佣金。
2、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
关联方报酬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1月4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41,209,091.39
48,813,028.17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
-
注: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1.50%的年费率计提,本基金成立三个月后,若持有现金的比例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20%,超出部分不计提基金管理费。计算方法如下:
H=E×1.5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本基金持有现金比例超过20%部分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1月4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6,868,181.91
8,135,504.60
注: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遇公众假期延至节假日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取。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项目
本期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1月4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持有的基金份额
-
-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6,000,000.00
6,000,000.00
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
-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
减: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6,000,000.00
6,000,000.00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20%
0.20%
注: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交易费用按市场公开的交易费率计算并支付。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关联方名称
本期末
2014年11月4日
上年度末
2013年12月31日
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国元证券
3,000,000.00
0.10%
3,000,000.00
0.10%
天津国际信托
3,000,000.00
0.10%
3,000,000.00
0.10%
长江证券
3,000,000.00
0.10%
3,000,000.00
0.10%
中信证券
3,000,000.00
0.10%
3,000,000.00
0.10%
注: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交易费用按市场公开的交易费率计算并支付。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1月4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银行
43,665,208.47
1,150,930.44
51,949,306.83
1,444,120.57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注: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期末(2014年11月4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停牌日期
停牌原因
期末
估值单价
复牌日期
复牌
开盘单价
数量(股)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
估值总额
备注
002207
准油股份
2014年10月10日
重大不确定事项
17.59
2015年1月7日
16.02
3,194,245
46,312,933.00
56,186,769.55
-
300296
利亚德
2014年9月29日
重大资产重组
23.22
2015年1月5日
22.60
6,696,572
103,270,310.09
155,494,401.84
-
300324
旋极信息
2014年10月15日
重大不确定事项
52.73
2015年1月15日
50.00
1,332,841
59,426,581.54
70,280,705.93
-
300003
乐普医疗
2014年10月17日
重大不确定事项
27.27
2014年11月10日
27.00
2,899,772
64,801,718.47
79,076,782.44
-
300010
立思辰
2014年8月5日
重大不确定事项
27.94
2014年11月6日
25.00
5,916,987
131,164,154.95
165,320,616.78
-
300299
富春通信
2014年7月17日
重大不确定事项
13.85
2014年12月3日
12.22
4,041,669
50,687,250.95
55,977,115.65
-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7.4.14.1公允价值
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应收利息、应付交易费用、应交税费等,因其剩余期限不长,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
(1) 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中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2,234,878,863.21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1,164,649,392.19元,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零元。
(2)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政策为以报告期初作为确定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本基金本报告期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由第一层次转入第二层次的金额为人民币零元,由第二层次转入第一层次的金额为人民币51,522,503.90元。
本基金本报告期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未发生转入或转出第三层次公允价值的情况。
7.4.14.2承诺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承诺事项。
7.4.14.3其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4.14.4财务报表的批准
本财务报表已于2015年3月24日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批准。
年度财务报表(转型后)
资产负债表(转型后)
会计主体:长盛同盛成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截止日: 2014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2014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1,186,611,911.02
结算备付金
25,841,610.58
存出保证金
2,815,573.78
交易性金融资产
3,050,432,083.45
其中:股票投资
3,050,432,083.45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应收证券清算款
140,817,254.35
应收利息
105,021.42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1,861,201.20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
资产总计
4,408,484,655.8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2014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证券清算款
116,532,119.18
应付赎回款
226,783,934.52
应付管理人报酬
5,683,022.66
应付托管费
947,170.41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交易费用
13,048,777.08
应交税费
1,823,891.66
应付利息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1,502,680.25
负债合计
366,321,595.76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3,038,456,128.96
未分配利润
1,003,706,931.08
所有者权益合计
4,042,163,060.0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408,484,655.80
注:(1) 报告截止日2014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为人民币1.066元,基金份额总额为3,791,930,155.16份。
(2) 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系2014年11月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年12月31日止。
利润表
会计主体:长盛同盛成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14年11月5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4年11月5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一、收入
593,147,566.10
1.利息收入
727,703.85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455,184.22
债券利息收入
272,519.63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519,820,596.77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513,579,390.84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5,158,705.89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
股利收益
1,082,500.04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71,834,690.19
4.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764,575.29
减:二、费用
30,586,374.78
1.管理人报酬
9,373,695.78
2.托管费
1,562,282.59
3.销售服务费
-
4.交易费用
19,538,278.39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其他费用
112,118.02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562,561,191.32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562,561,191.32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长盛同盛成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14年11月5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年11月5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3,000,000,000.00
467,153,706.99
3,467,153,706.99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562,561,191.32
562,561,191.32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38,456,128.96
-26,007,967.23
12,448,161.73
其中:1.基金申购款
498,713,341.64
124,483,554.76
623,196,896.40
2.基金赎回款(以“-”号填列)
-460,257,212.68
-150,491,521.99
-610,748,734.67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3,038,456,128.96
1,003,706,931.08
4,042,163,060.04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周兵______ ______林培富______ ____龚珉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报表附注
基金基本情况
长盛同盛成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由同盛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同盛”)转型而成。根据基金同盛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同盛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同盛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998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通知书》(深证上[2014]406号)的同意,基金同盛于2014年11月4日进行终止上市权益登记,2014年11月5日终止上市。自基金同盛终止上市之日起,基金同盛转型为长盛同盛成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由《同盛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而成的《长盛同盛成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上市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长盛同盛成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关于同盛证券投资基金转换所得长盛同盛成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折算的公告》等相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确定2014年12月3日作为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经本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的折算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为人民币1.247992463元,折算基准日本基金份额净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第9位。本基金管理人按照1:1.247992463的折算比例对基金同盛进行了基金份额折算,折算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人民币1.000元,折算后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数采用截尾的方式保留到整数,所产生的误差归入基金资产。折算前基金同盛份额总额为30亿份,折算后基金份额总额为3,743,977,389.00份。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于2014年12月4日对折算后的份额进行了变更登记。
本基金于基金合同生效后自2014年11月17日至2014年11月28日期间开放集中申购,集中申购款扣除申购费用后的净申购金额为人民币609,423,974.44元,折合609,423,974.44份基金份额;申购资金在集中申购期间产生的利息为人民币88,606.90元,折合88,606.90份基金份额;集中申购期间收到的实收基金共计人民币609,512,581.34元,折合609,512,581.34份基金份额。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2014)验字第60468688_A12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股指期货、权证、债券、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其余资产投资于股指期货、权证、债券、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支持证券等金融工具;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0%-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以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期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50%x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x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采用若干修订后/新会计准则
2014年1至3月,财政部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上述7项会计准则均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2014年6月,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施行。
上述会计准则的变化对本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1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4年11月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系2014年11月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年12月31日止。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或负债),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资产)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资产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
本基金目前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股票投资、债券投资等;
(2)金融负债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归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持有的金融负债划分为其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股票、债券等,以及不作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在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应当确认为当期收益。每日,本基金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将终止确认;
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本基金主要金融工具的成本计价方法具体如下:
(1)股票投资
买入股票于成交日确认为股票投资,股票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入账;
卖出股票于成交日确认股票投资收益,卖出股票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2)债券投资
买入债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入账,其中所包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
买入零息债券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券,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按直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按上述会计处理方法核算;
卖出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卖出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
(3)权证投资
买入权证于成交日确认为权证投资。权证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后入账;
卖出权证于成交日确认衍生工具投资收益,卖出权证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4)分离交易可转债
申购新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于获得日,按可分离权证公允价值占分离交易可转债全部公允价值的比例将购买分离交易可转债实际支付全部价款的一部分确认为权证投资成本,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扣减可分离权证确定的成本确认债券成本;
上市后,上市流通的债券和权证分别按上述(2)、(3)中相关原则进行计算;
(5)回购协议
本基金持有的回购协议(封闭式回购),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基金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基金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基金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本基金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权证投资等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照估值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市价作为公允价值;估值日无市价,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如估值日无市价,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2)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估值原则仍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适当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4)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同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所对应的金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收益/(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
未实现损益平准金与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均在“损益平准金”科目中核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1)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若提前支取定期存款,按协议规定的利率及持有期重新计算存款利息收入,并根据提前支取所实际收到的利息收入与账面已确认的利息收入的差额确认利息损失,列入利息收入减项,存款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
(2)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3)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按证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证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5)股票投资收益/(损失)于卖出股票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股票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入账;
(6)债券投资收益/(损失)于成交日确认,并按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应收利息的差额入账;
(7)衍生工具收益/(损失)于卖出权证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权证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入账;
(8)股利收益于除息日确认,并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入账;
(9)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系本基金持有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10)其他收入在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对方,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金额可以可靠计量的时候确认。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1)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0%年费率逐日计提;
(2)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逐日计提;
(3)卖出回购证券支出,按卖出回购金融资产的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4)其他费用系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基金费用如果影响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四位的,则采用待摊或预提的方法。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4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场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经除权后的该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事先未做出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场内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具体收益分配程序等有关事项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注册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投资者的现金红利保留到小数点后第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资产承担;
(6)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申购确认日起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赎回确认日起,不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
(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事项。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可参见7.4.2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税项
7.4.6.1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4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3‰调整为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由出让方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7.4.6.2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7.4.6.3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储蓄存款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的企业和银行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2]85号文《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
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新加坡星展银行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长盛创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子公司
长盛基金(香港)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子公司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本报告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注:本基金于2014年11月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
关联方报酬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年11月5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当期应支付的管理费
9,373,695.78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52,184.70
注: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1.50%的
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5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年11月5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当期应支付的托管费
1,562,282.59
注: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4年11月5日至2014年12月31日
银行间市场交易的
各关联方名称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基金买入
基金卖出
交易金额
利息收入
交易金额
利息支出
中国银行
-
30,712,227.95
-
-
-
-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项目
本期
2014年11月5日至2014年12月31日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6,000,000.00
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1,487,954.00
期间因拆分增加的份额
-
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7,487,954.00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20%
注:1、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交易费用按市场公开的交易费率计算并支付。
2、基金管理人以2014年12月3日作为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对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由原基金同盛转型所得的本基金基金份额进行折算与变更登记。折算后,本基金管理人持有的基金份额调增1,487,954.00份。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关联方名称
本期末
2014年12月31日
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国元证券
3,743,978.00
0.10%
注: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交易费用按市场公开的交易费率计算并支付。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4年11月5日至2014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银行
1,186,611,911.02
399,207.37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注:本基金于2014年11月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期间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期末(2014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流通受限的证券。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
代码
股票
名称
停牌日期
停牌原因
期末
估值单价
复牌日期
复牌
开盘单价
数量(股)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
估值总额
备注
000883
湖北
能源
2014年11月18日
重大事项未公告
8.31
-
-
8,579,466
28,830,013.93
71,295,362.46
-
002170
芭田
股份
2014年12月25日
重大事项未公告
9.00
2015年1月5日
9.38
4,700,522
44,938,156.35
42,304,698.00
-
002207
准油
股份
2014年10月10日
重大事项未公告
20.36
2015年1月7日
16.02
3,194,245
46,312,933.00
65,034,828.20
-
300296
利亚德
2014年9月29日
重大资产重组
21.95
2015年1月5日
22.60
6,696,572
103,270,310.09
146,989,755.40
-
300324
旋极
信息
2014年10月15日
重大事项未公告
53.82
2015年1月15日
50.00
1,332,841
59,426,581.54
71,733,502.62
-
000411
英特
集团
2014年11月28日
重大资产重组
21.70
-
-
1,541,915
23,064,869.89
33,459,555.50
-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7.4.14.1公允价值
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应收证券清算款、应付证券清算款、应付赎回款等,因其剩余期限不长,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
(1) 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中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2,619,614,381.27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430,817,702.18元,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零元。
(2)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政策为以报告期初作为确定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本基金本报告期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由第一层次转入第二层次的金额为人民币414,771,448.77元,由第二层次转入第一层次的金额为人民币280,347,370.03元。
本基金本报告期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未发生转入或转出第三层次公允价值的情况。
7.4.14.2承诺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承诺事项。
7.4.14.3其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4.14.4财务报表的批准
本财务报表已于2015年3月24日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批准。
投资组合报告(转型前)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2,679,138,801.60
77.17
其中:股票
2,679,138,801.60
77.17
2
固定收益投资
720,389,453.80
20.75
其中:债券
720,389,453.80
20.75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55,847,978.19
1.61
7
其他资产
16,350,551.15
0.47
8
合计
3,471,726,784.74
100.00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28,399,661.72
0.82
B
采矿业
126,616,624.43
3.65
C
制造业
1,306,754,848.55
37.69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98,364,720.72
2.84
E
建筑业
213,605,179.98
6.16
F
批发和零售业
228,618,402.85
6.59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91,931,597.09
14.19
J
金融业
119,513,504.53
3.45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7,111,244.88
0.49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48,223,016.85
1.39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2,679,138,801.60
77.2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300010
立思辰
5,916,987
165,320,616.78
4.77
2
300296
利亚德
6,696,572
155,494,401.84
4.48
3
601555
东吴证券
7,875,749
98,604,377.48
2.84
4
000883
湖北能源
16,728,694
98,364,720.72
2.84
5
000333
美的集团
4,441,945
91,726,164.25
2.65
6
002713
东易日盛
2,005,917
91,710,525.24
2.65
7
600133
东湖高新
9,516,363
85,837,594.26
2.48
8
300003
乐普医疗
2,899,772
79,076,782.44
2.28
9
001696
宗申动力
8,177,353
78,257,268.21
2.26
10
000100
TCL 集团
22,399,992
73,471,973.76
2.12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http://www.csfunds.com.cn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00333
美的集团
326,652,498.64
9.75
2
601555
东吴证券
218,292,675.32
6.52
3
600886
国投电力
189,377,129.19
5.65
4
300296
利亚德
187,853,630.46
5.61
5
300010
立思辰
186,297,645.17
5.56
6
600584
长电科技
153,388,954.80
4.58
7
600887
伊利股份
148,317,493.89
4.43
8
300291
华录百纳
136,226,293.41
4.07
9
600893
航空动力
128,426,054.85
3.83
10
600837
海通证券
127,610,195.74
3.81
11
601299
中国北车
119,540,588.71
3.57
12
600037
歌华有线
117,121,291.89
3.50
13
002373
联信永益
111,522,143.57
3.33
14
600015
华夏银行
107,767,642.98
3.22
15
300081
恒信移动
106,610,426.45
3.18
16
601688
华泰证券
102,870,817.98
3.07
17
002229
鸿博股份
102,613,777.22
3.06
18
000625
长安汽车
100,150,592.17
2.99
19
600999
招商证券
99,885,352.10
2.98
20
000712
锦龙股份
93,097,576.51
2.78
21
002713
东易日盛
90,296,710.16
2.70
22
601601
中国太保
90,290,850.84
2.69
23
002111
威海广泰
89,191,286.83
2.66
24
601600
中国铝业
87,268,626.11
2.60
25
300104
乐视网
85,117,600.79
2.54
26
601336
新华保险
83,206,242.63
2.48
27
002347
泰尔重工
82,521,050.79
2.46
28
600133
东湖高新
80,871,838.59
2.41
29
600446
金证股份
79,475,880.10
2.37
30
600122
宏图高科
78,609,173.92
2.35
31
300150
世纪瑞尔
77,646,964.01
2.32
32
300002
神州泰岳
75,288,705.14
2.25
33
002383
合众思壮
72,836,414.53
2.17
34
600535
天士力
70,196,839.28
2.10
35
001696
宗申动力
69,987,232.10
2.09
36
000883
湖北能源
69,265,627.77
2.07
37
300219
鸿利光电
68,798,537.97
2.05
38
000739
普洛药业
67,805,545.82
2.0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00333
美的集团
315,786,332.77
9.43
2
600886
国投电力
200,483,825.23
5.98
3
600309
万华化学
190,453,583.44
5.68
4
600887
伊利股份
183,415,075.34
5.47
5
002038
双鹭药业
168,420,763.52
5.03
6
601555
东吴证券
165,079,756.80
4.93
7
300291
华录百纳
154,370,637.42
4.61
8
600104
上汽集团
146,339,747.85
4.37
9
600584
长电科技
136,854,530.95
4.08
10
000661
长春高新
121,955,273.44
3.64
11
600837
海通证券
119,229,859.02
3.56
12
000625
长安汽车
119,013,231.43
3.55
13
601299
中国北车
113,840,833.96
3.40
14
600690
青岛海尔
112,731,351.96
3.36
15
002373
联信永益
110,795,171.93
3.31
16
002229
鸿博股份
110,460,827.79
3.30
17
002111
威海广泰
109,716,699.20
3.27
18
000538
云南白药
107,734,873.12
3.22
19
600015
华夏银行
104,066,773.80
3.11
20
300296
利亚德
103,682,664.37
3.09
21
000895
双汇发展
93,221,529.63
2.78
22
601601
中国太保
92,153,953.78
2.75
23
601688
华泰证券
91,954,807.92
2.74
24
600999
招商证券
91,228,776.31
2.72
25
601600
中国铝业
91,179,161.72
2.72
26
000712
锦龙股份
88,610,945.81
2.64
27
600893
航空动力
88,560,100.73
2.64
28
300017
网宿科技
87,679,915.56
2.62
29
601098
中南传媒
86,207,943.86
2.57
30
002508
老板电器
86,206,989.23
2.57
31
601336
新华保险
84,627,589.16
2.53
32
300150
世纪瑞尔
82,179,841.00
2.45
33
300104
乐视网
80,893,944.11
2.41
34
600446
金证股份
79,929,556.21
2.39
35
600519
贵州茅台
78,901,467.40
2.35
36
600037
歌华有线
77,677,881.96
2.32
37
600674
川投能源
77,314,506.88
2.31
38
002410
广联达
75,752,655.17
2.26
39
300113
顺网科技
73,281,783.89
2.19
40
300002
神州泰岳
69,937,751.63
2.09
41
300024
机器人
69,762,458.39
2.08
42
002714
牧原股份
68,534,277.00
2.05
43
300219
鸿利光电
68,074,852.55
2.0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10,619,972,179.81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10,528,551,973.77
注:本项中8.4.1、8.4.2、8.4.3表中的“买入金额”(或“买入股票成本”)、“卖出金额”(或“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138,076,453.80
3.98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582,313,000.00
16.80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582,313,000.00
16.80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
-
-
8
其他
-
-
9
合计
720,389,453.80
20.7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00209
10国开09
1,500,000
150,690,000.00
4.35
2
140218
14国开18
1,500,000
150,570,000.00
4.34
3
018002
国开1302
963,720
103,069,854.00
2.97
4
140212
14国开12
700,000
70,308,000.00
2.03
5
100230
10国开30
500,000
50,450,000.00
1.4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指期货投资。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股指期货。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无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记录,无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声明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进行股票投资。
其他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2,362,768.59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3,978,413.02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9,369.54
8
其他
-
9
合计
16,350,551.15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1
300010
立 思 辰
165,320,616.78
4.77
重大事项停牌
2
300296
利 亚 德
155,494,401.84
4.48
重大事项停牌
3
300003
乐普医疗
79,076,782.44
2.28
重大事项停牌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投资组合报告(转型后)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3,050,432,083.45
69.19
其中:股票
3,050,432,083.45
69.19
2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212,453,521.60
27.50
7
其他资产
145,599,050.75
3.30
8
合计
4,408,484,655.80
100.00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20,898,502.18
0.52
B
采矿业
110,272,724.12
2.73
C
制造业
1,036,520,636.66
25.64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86,985,564.06
2.15
E
建筑业
304,725,820.02
7.54
F
批发和零售业
131,212,720.25
3.25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58,773,827.82
3.93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71,733,502.62
1.77
J
金融业
746,827,065.63
18.48
K
房地产业
238,275,604.34
5.89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44,206,115.75
3.57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3,050,432,083.45
75.4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300296
利亚德
6,696,572
146,989,755.40
3.64
2
000002
万 科A
7,101,557
98,711,642.30
2.44
3
600030
中信证券
2,554,149
86,585,651.10
2.14
4
600048
保利地产
7,877,122
85,230,460.04
2.11
5
000425
徐工机械
5,465,032
81,811,529.04
2.02
6
000786
北新建材
3,100,278
78,375,027.84
1.94
7
000069
华侨城A
9,395,447
77,512,437.75
1.92
8
601336
新华保险
1,507,488
74,711,105.28
1.85
9
601939
建设银行
10,955,640
73,731,457.20
1.82
10
000157
中联重科
10,247,700
72,348,762.00
1.79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http://www.csfunds.com.cn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末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1939
建设银行
160,044,822.25
3.96
2
600030
中信证券
120,331,836.10
2.98
3
601998
中信银行
120,023,561.04
2.97
4
600048
保利地产
115,201,820.49
2.85
5
600000
浦发银行
114,226,526.00
2.83
6
601989
中国重工
112,188,555.76
2.78
7
000069
华侨城A
109,780,867.82
2.72
8
600765
中航重机
93,518,629.53
2.31
9
601336
新华保险
92,857,749.73
2.30
10
000002
万 科A
89,852,459.21
2.22
11
601328
交通银行
89,708,928.94
2.22
12
601857
中国石油
85,912,520.30
2.13
13
002051
中工国际
84,687,293.24
2.10
14
600115
东方航空
84,616,742.56
2.09
15
600028
中国石化
83,630,599.40
2.07
16
601318
中国平安
82,551,338.01
2.04
17
600016
民生银行
79,312,662.68
1.96
18
300070
碧水源
78,644,093.44
1.95
19
601668
中国建筑
77,250,001.11
1.91
20
600036
招商银行
76,035,785.76
1.88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末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0133
东湖高新
157,868,805.54
3.91
2
300010
立思辰
128,305,885.29
3.17
3
601555
东吴证券
107,701,508.19
2.66
4
601939
建设银行
97,907,060.72
2.42
5
000333
美的集团
95,032,855.62
2.35
6
600000
浦发银行
89,605,453.87
2.22
7
601668
中国建筑
89,318,314.23
2.21
8
601688
华泰证券
88,766,302.90
2.20
9
601857
中国石油
87,860,063.90
2.17
10
002713
东易日盛
85,380,890.24
2.11
11
600016
民生银行
84,660,747.88
2.09
12
600028
中国石化
83,128,394.04
2.06
13
002496
辉丰股份
83,107,503.31
2.06
14
601989
中国重工
82,037,897.28
2.03
15
600325
华发股份
77,123,273.90
1.91
16
600153
建发股份
76,834,958.56
1.90
17
600397
安源煤业
73,560,293.42
1.82
18
000768
中航飞机
73,138,279.89
1.81
19
300003
乐普医疗
71,334,611.68
1.76
20
000709
河北钢铁
71,189,376.31
1.76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6,247,827,086.32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6,466,668,721.29
注:本项中8.4.1、8.4.2、8.4.3表中的“买入金额”(或“买入股票成本”)、“卖出金额”(或“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指期货投资。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股指期货。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无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记录,无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声明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进行股票投资。
其他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2,815,573.78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140,817,254.35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05,021.42
5
应收申购款
1,861,201.20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45,599,050.75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1
300296
利亚德
146,989,755.40
3.64
重大事项停牌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转型前)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36,125
83,044.98
2,186,329,052.00
72.88%
813,670,948.00
27.1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1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
399,475,771.00
13.32%
2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77,741,079.00
9.26%
3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19L-FH002深
200,995,756.00
6.70%
4
伦敦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客户资金
114,837,631.00
3.83%
5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3,545,038.00
3.78%
6
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
91,770,218.00
3.06%
7
中国太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级-集团自有资金-012G-ZY001深
91,067,957.00
3.04%
8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89,141,309.00
2.97%
9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保险产品
83,560,523.00
2.79%
10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13C-CT001深
74,817,220.00
2.49%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
-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转型后)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40,181
94,371.22
2,568,493,962.45
67.74%
1,223,435,818.71
32.26%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1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
498,542,751.00
19.76%
2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307,394,088.00
12.19%
3
伦敦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客户资金
143,316,498.00
5.68%
4
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
114,528,540.00
4.54%
5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保险产品
104,282,903.00
4.13%
6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69,936,433.00
2.77%
7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2,715,693.00
2.49%
8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3,724,383.00
0.94%
9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保险产品
23,188,259.00
0.92%
10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保险产品
22,520,326.00
0.89%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102,079.10
0.00%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4年11月5日)基金份额总额
3,000,000,000.00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申购份额
622,391,311.75
减: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赎回份额
574,438,545.59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743,977,389.00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791,930,155.16
重大事件揭示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2014年10月10日至2014年10月30日,同盛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大会审议了《关于同盛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内容包括同盛证券投资基金由封闭式基金转为开放式基金,调整存续期限,终止上市,调整投资目标、范围和策略以及修订基金合同等。上述议案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并形成了基金份额持有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即2014年10月31日)生效。依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基金管理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基金终止上市,自基金终止上市之日起,原《同盛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长盛同盛成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基金正式转型为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调整为不定期,基金投资目标、范围和策略调整,同时基金更名为“长盛同盛成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1.2.1 本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重大人事变动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于2014年4月16日发布公告,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以及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并报中国证监会审核批准,由高新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凤良志先生因年龄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已于2014年4月14日完成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11.2.2 基金经理的变动情况
报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同意,自2014年4月21日起,侯继雄同志不再兼任同盛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11.2.3 本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部门重大人事变动情况
2014年2月14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自2014年2月13日起,陈四清先生担任本行行长。
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根据同盛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2014年10月31日起,《同盛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且《长盛同盛成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同盛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策略相应调整。
调整后的投资策略要点为:“本基金将首先参考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所形成的大类资产配置范围,通过深入分析上述指标与因素,动态调整基金资产在股票、股指期货、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等类别资产间的分配比例,控制市场风险,提高配置效率。股票投资上,本基金将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研究和投资的团队能力,以深入扎实的研究为基础,聚焦经济转型、产业升级、模式创新、政策热点等板块,将“自上而下优选行业”与“自下而上精选个股”相结合,将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寻找和布局未来增长预期良好、估值合理的上市公司,并审慎选择投资时机和介入时点,为投资者实现资产长期增值。债券投资上,本基金的债券投资采取稳健的投资管理方式,获得与风险相匹配的投资收益,以实现在一定程度上规避股票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和保证基金资产的流动性。股指期货投资上,本基金将以投资组合的避险保值和有效管理为目标,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适当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
调整后的投资策略详见2014年11月3日发布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sfunds.com.cn)上的《长盛同盛成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和2014年11月14日发布的《长盛同盛成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报告期内共支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95,000.00元。该审计机构已提供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为15年。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转型后)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长江证券
2
1,509,438,874.14
11.87%
1,374,194.12
11.87%
-
东北证券
1
3,610,150,146.90
28.39%
3,286,670.95
28.39%
-
国信证券
1
552,661,312.37
4.35%
503,141.05
4.35%
-
银河证券
2
2,335,050,456.74
18.37%
2,125,829.37
18.37%
-
招商证券
1
1,893,950,099.61
14.90%
1,724,254.90
14.90%
-
中信证券
2
2,813,244,917.85
22.13%
2,561,178.39
22.13%
-
齐鲁证券
1
-
-
-
-
-
中原证券
1
-
-
-
-
-
东方证券
1
-
-
-
-
-
国元证券
2
-
-
-
-
-
国泰君安
2
-
-
-
-
-
中航证券
1
-
-
-
-
-
联讯证券
1
-
-
-
-
-
海通证券
1
-
-
-
-
-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比例
长江证券
-
-
-
-
-
-
东北证券
-
-
-
-
-
-
国信证券
138,558,733.90
100.00%
-
-
-
-
银河证券
-
-
-
-
-
-
招商证券
-
-
-
-
-
-
中信证券
-
-
-
-
-
-
齐鲁证券
-
-
-
-
-
-
中原证券
-
-
-
-
-
-
东方证券
-
-
-
-
-
-
国元证券
-
-
-
-
-
-
国泰君安
-
-
-
-
-
-
中航证券
-
-
-
-
-
-
联讯证券
-
-
-
-
-
-
海通证券
-
-
-
-
-
-
注:1、本公司选择证券经营机构的标准
(1)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研究人员,能及时为本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包括宏观经济报告、行业报告、市场走向分析、个股分析报告等,并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
(2)资力雄厚,信誉良好。
(3)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4)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两年未因重大违规行为而受到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处罚。
(5)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6)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代理本公司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并能为本公司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2、本公司租用券商交易单元的程序
(1)研究机构提出服务意向,并提供相关研究报告;
(2)研究机构的研究报告需要有一定的试用期。试用期视服务情况和研究服务评价结果而定;
(3)研究发展部、投资管理等部门试用研究机构的研究报告后,按照研究服务评价规定,对研究机构进行综合评价;
(4)试用期满后,评价结果符合条件,双方认为有必要继续合作,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我司与研究机构签定《研究服务协议》、《券商交易单元租用协议》,并办理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租用手续。评价结果如不符合条件则终止试用;
(5)本公司每两个月对签约机构的服务进行一次综合评价。经过评价,若本公司认为签约机构的服务不能满足要求,或签约机构违规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处罚,本公司有权终止签署的协议,并撤销租用的交易单元;
(6)交易单元租用协议期限为一年,到期后若双方没有异议可自动延期一年。
3、报告期内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变更情况:
(1)本基金报告期内新增租用交易单元
序号
证券公司名称
交易单元所属市场
数量
1
联讯证券
上海
1
(2)本基金报告期内停止租用交易单元:无。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转型前)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银河证券
2
8,361,615,949.04
39.58%
7,612,418.55
39.58%
-
国泰君安
2
3,310,197,214.45
15.67%
3,013,605.53
15.67%
-
国元证券
2
2,378,670,280.89
11.26%
2,165,537.29
11.26%
-
东北证券
1
2,046,206,301.28
9.69%
1,862,859.26
9.69%
-
齐鲁证券
1
2,000,570,796.49
9.47%
1,821,321.62
9.47%
-
招商证券
1
1,801,672,077.82
8.53%
1,640,246.08
8.53%
-
国信证券
1
924,395,717.71
4.38%
841,566.52
4.38%
-
长江证券
2
304,156,325.38
1.44%
276,904.80
1.44%
-
中原证券
1
-
-
-
-
-
东方证券
1
-
-
-
-
-
中航证券
1
-
-
-
-
-
海通证券
1
-
-
-
-
-
中信证券
2
-
-
-
-
-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比例
银河证券
118,801,868.00
8.58%
167,000,000.00
1.56%
-
-
国泰君安
200,307,718.20
14.47%
1,647,000,000.00
15.36%
-
-
国元证券
-
-
-
-
-
-
东北证券
7,544,615.60
0.54%
6,363,500,000.00
59.36%
-
-
齐鲁证券
-
-
-
-
-
-
招商证券
-
-
-
-
-
-
国信证券
861,163,489.90
62.20%
1,646,000,000.00
15.35%
-
-
长江证券
196,747,845.70
14.21%
897,000,000.00
8.37%
-
-
中原证券
-
-
-
-
-
-
东方证券
-
-
-
-
-
-
中航证券
-
-
-
-
-
-
海通证券
-
-
-
-
-
-
中信证券
-
-
-
-
-
-
注:1、本公司选择证券经营机构的标准
(1)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研究人员,能及时为本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包括宏观经济报告、行业报告、市场走向分析、个股分析报告等,并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
(2)资力雄厚,信誉良好。
(3)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4)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两年未因重大违规行为而受到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处罚。
(5)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6)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代理本公司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并能为本公司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2、本公司租用券商交易单元的程序
(1)研究机构提出服务意向,并提供相关研究报告;
(2)研究机构的研究报告需要有一定的试用期。试用期视服务情况和研究服务评价结果而定;
(3)研究发展部、投资管理等部门试用研究机构的研究报告后,按照研究服务评价规定,对研究机构进行综合评价;
(4)试用期满后,评价结果符合条件,双方认为有必要继续合作,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我司与研究机构签定《研究服务协议》、《券商交易单元租用协议》,并办理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租用手续。评价结果如不符合条件则终止试用;
(5)本公司每两个月对签约机构的服务进行一次综合评价。经过评价,若本公司认为签约机构的服务不能满足要求,或签约机构违规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处罚,本公司有权终止签署的协议,并撤销租用的交易单元;
(6)交易单元租用协议期限为一年,到期后若双方没有异议可自动延期一年。
3、报告期内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变更情况:
(1)本基金报告期内新增租用交易单元:无。
(2)本基金报告期内停止租用交易单元:无。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名称由托管及投资者服务部更名为托管业务部。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