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加银平稳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2022-07-15 文字大小 【 】 【打印
            
民生加银平稳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出具日期:2022 年 6 月 29 日
报告送出日期:2022 年 7 月 15 日
民生加银平稳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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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重要提示
民生加银平稳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2年11月15日
成立,后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民生加银平稳增利定
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863)变更注册并实施转型。《民
生加银平稳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
合同”)于2017年1月11日生效,基金管理人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
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基金合同》“第二十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之“(二)本基
金合同的终止”约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基金合同将终止: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
止的;……”。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建
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本基金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于2022年6
月27日计票并表决通过了《关于民生加银平稳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有
关事项的议案》。基金管理人于2022年6月28日在规定媒介就本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进行基金财产
清算的事宜进行了公告,详见《民生加银平稳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本基金已自2022年5月21日起进入本基金的第八个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
业务。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已于2022年6月27日开市起停牌,不再复牌直至2022年7月5日终止上市,
自2022年6月27日起不再接受转托管业务。
本基金自2022年6月29日起进入清算程序。本基金于2022年6月29日当日完成清算,即清算起
始日和清算结束日均为2022年6月29日,由本基金管理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
所组成基金财产清算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 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 民生加银平稳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民生加银平稳增利
场内简称 民生增利定开
基金主代码 16690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 1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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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 6 月 28 日基金份额总额 46,822,392.49 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控制基金资产风险、适度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
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追求基金资产的平稳
增值,争取实现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业绩。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投资策略。基
金管理人对宏观经济环境、市场状况、政策走向等宏观
层面信息和个券的微观层面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同时为
合理控制本基金开放期的流动性风险,并满足每次开放
期的流动性需求,本基金在每个封闭期将适当的采取期
限配置策略,即将基金资产所投资标的的平均剩余存续
期限与基金剩余封闭期限进行适当的匹配,实施积极的
债券投资组合管理,做出投资决策。
业绩比较基准 2017.1.11 之前,业绩比较基准=同期三年期定期存款利
率(税后)
自 2017.1.11 以后,业绩比较基准=中国债券综合指数收
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是证券投资基金中的
较低风险品种,一般情况下其风险和收益高于货币市场
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民生加银平稳增利 A 民生加银平稳增利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66902 166903
2022 年 6 月 28 日下属分级基金的份
额总额 41,481,692.17 份 5,340,700.32 份
注:本基金于 2012 年 11 月 15 日成立,后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民生加银平稳增利定期开放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863 号)变更注册并实施转型,新的基金合同
于 2017 年 1 月 11 日生效。
三、 基金运作情况概述
1、 基本情况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2] 1173号文)《关于核准民生加银平稳增利定期开放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募集。本基金由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和《基金合同》发售,《基金合同》于2012年11月15日生
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1,269,140,936.16份,其中民生
加银平稳增利A基金份额为1,012,946,576.52份,民生加银平稳增利C基金份额为256,194,359.64份。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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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民生加银平稳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
批复》(证监许可 [2016] 1863号文)变更注册并实施转型。自2016年10月1日至2016年12月2日民
生加银平稳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民生加银平稳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内容包括民
生加银平稳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运作方式以及修订基金合同。上述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决议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自2017年1月11日起,由原《基金合同》修订而成的《基
金合同》生效,原《基金合同》同日起失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基金合同》和截至报告期末最新
公告的《民生加银平稳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
投资于具有良好投资价值和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金融债券、中央银行票据、企业债券、
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级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机构债、地方政府债、可
分离交易可转债中的纯债部分、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
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支持证券以及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等。
本基金是纯债券型基金,不通过任何方式投资股票、权证和可转换债券(不含可分离交易的
可转换债券中的纯债部分)。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债券资产占基金资产比例不低于80%,但
在开放期前一个月和后一个月以及开放期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在开放期,本基金持有
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
述5%的限制。2017年1月11日前,业绩比较基准为同期三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自 2017年
1月11日以后,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国债券综合指数收益率。
2、 清算原因
根据《基金合同》“第二十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的“(二)本《基
金合同》的终止”中的约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基金合同》应当终止:1、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决定终止的;……”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投票表决时间为2022
年5月30日起至2022年6月26日止。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2年6月27日计票并表决通过了
《关于民生加银平稳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该决议
于2022年6月27日生效,并于2022年6月28日在规定媒介就本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进行基金财产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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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的事宜进行了公告,详见《民生加银平稳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3、 清算起始日
根据基金管理人于2022年6月28日刊登的《民生加银平稳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本基金于2022年6月29日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并
于2022年6月29日当日清算结束,故本基金清算起始日和清算结束日均为2022年6月29日。
四、 财务会计报告
基金最后运作日资产负债表(已经审计)
会计主体:民生加银平稳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2 年 6 月 28 日
单位:人民币元
2022 年 6 月 28 日
(最后运作日)
资产:
银行存款 48,729,486.36
结算备付金 145,233.83
存出保证金 3,396.96
应收清算款 3,033,021.63
资产总计 51,911,138.78
负债:
应付管理人报酬 25,855.17
应付托管费 7,387.19
应付销售服务费 1,662.58
应交税费 3,622,141.00
其他负债 99,283.44
负债合计 3,756,329.38
净资产:
实收基金 46,822,392.49
未分配利润 1,332,416.91
净资产合计 48,154,809.40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51,911,138.78
注 1:最后运作日 2022 年 6 月 28 日,民生加银平稳增利 A 基金份额为 41,481,692.17 份,基金份
额净值为人民币 1.0303 元,资产净值为人民币 42,736,669.37 元;民生加银平稳增利 C 基金份额
为 5,340,700.32 份,基金份额净值为人民币 1.0145 元,资产净值为人民币 5,418,140.03 元。
注 2:本清算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及《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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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指引》的有关规定编制的。本基金已将账面价值高于预计可收回金额的资产调整至预计可收回
金额,并按预计结算金额计量负债。同时,不对资产、负债进行流动与非流动的划分。由于报告
性质所致,本清算报表只列示最后运作日 2022 年 6 月 28 日的资产负债表,不列示比较数据。
五、 清算情况
本基金的资产、负债及于清算期间的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1、 清算费用
按照《基金合同》第二十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的规定,清算费
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组
优先从基金剩余财产中支付。
2、 资产处置情况
(1) 本基金于2022年6月28日(最后运作日)银行存款账面价值为人民币48,729,486.36元,截
至2022年6月29日(清算结束日)银行存款账面价值为人民币51,763,011.23元。
(2) 本基金于2022年6月28日(最后运作日)结算备付金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45,233.83元,截
至2022年6月29日(清算结束日)结算备付金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45,240.36元。
(3) 本基金于2022年6月28日(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账面价值为人民币3,396.96元,截至
2022年6月29日(清算结束日)存出保证金账面价值为人民币3,397.11元。
(4) 本基金于2022年6月28日(最后运作日)应收清算款账面价值为人民币3,033,021.63元,
该款项已于2022年6月29日(清算结束日)收讫。
3、 负债清偿情况
(1) 本基金于2022年6月28日(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25,855.17元。截至2022
年6月29日(清算结束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25,855.17元。
(2) 本基金于2022年6月28日(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7,387.19元。截至2022年6
月29日(清算结束日)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7,387.19元。
(3) 本基金于2022年6月28日(最后运作日)应付销售服务费为人民币1,662.58元。截至2022
年6月29日(清算结束日)应付销售服务费为人民币1,662.58元。
(4) 本基金于2022年6月28日(最后运作日)应交税费为人民币3,622,141.00元。截至2022年6
月29日(清算结束日)应交税费为人民币3,622,14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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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本基金于2022年6月28日(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人民币99,283.44元,为预提的上市费、
律师费、审计费、账户维护费、公证费和划款手续费及应付交易费用。其中,预提上市费为人民
币35,000.00元,因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2年6月29日发布通知,免收2022年度基金上市费,管理人
于2022年6月29日(清算结束日)冲减该预提费用;预提审计费为人民币10,000.00元,该款项将于
收到审计所付费通知书后支付;预提律师费为人民币30,000.00元,截至2022年6月29日(清算结束
日)该款项尚未支付;预提账户维护费为人民币12,400.00元,截至2022年6月29日(清算结束日)
该款项尚未支付;预提公证费为人民币10,000.00元,截至2022年6月29日(清算结束日)该款项尚
未支付;预提划款手续费为人民币600.00元,截至2022年6月29日(清算结束日)该款项尚未支付;
应付交易费用为人民币1,283.44元,截至2022年6月29日(清算结束日)该款项尚未支付。截至2022
年6月29日(清算结束日)其他负债为人民币64,283.44元。
4、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及剩余财产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一、2022 年 6 月 28 日(最后运作日)基金净资产 48,154,809.40
加:清算期间收益(损失以“-”填列):
利息收入(注 1) 509.92
减:清算期间费用
其他费用(注 2) -35,000.00
二、2022 年 6 月 29 日(清算结束日)基金净资产 48,190,319.32
注1:利息收入系以当前适用的利率预估计提的自2022年6月29日(清算起始日)至2022年6
月29日(清算结束日)止期间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及存出保证金利息收入。
注2:其他费用系自2022年6月29日(清算起始日)至2022年6月29日(清算结束日)止期间冲
回的预提上市费用人民币35,000.00元。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于2022年6月29日(清算结束日)本基金剩余净资产为人民币
48,190,319.32元。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
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缴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
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2022年6月30日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的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和存出保证金产生的利息亦属
份额持有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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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备查文件
1、备查文件目录
(1)民生加银平稳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2)关于《民生加银平稳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2、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民生加银平稳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财产清算组
2022 年 6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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