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德双翼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出具日期:二〇一八年八月十三日
报告公告日期: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七日
目录
目录1
1、重要提示2
2、基金产品概况3
3、基金运作情况概述4
4、财务报告4
4.1 资产负债表(已审计)4
4.2利润表(已审计)5
5、基金财产分配6
5.1 资产处置情况6
5.2负债清偿情况7
5.3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7
5.4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7
5.5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8
6、备查文件目录8
6.1 备查文件目录8
6.2 存放地点8
6.3 查阅方式8
1、重要提示
诺德双翼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由诺德双翼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换而来。诺德双翼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1691号核准募集,于2012年2月16日成立并正式运作。根据《诺德双翼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本基金自《诺德双翼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基金合同》生效后三年期届满即2015年2月16日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由“诺德双翼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诺德双翼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
鉴于市场环境变化,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诺德双翼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提议终止《基金合同》。
本基金于2018年6月19日至2018年7月17日期间以通讯方式组织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诺德双翼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终止上市并终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会议决议自2018年7月18日起生效。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详见刊登在2018年7月19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基金管理人网站(www.nuodefund.com)上的《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诺德双翼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本基金自2018年7月26日进入清算程序。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于2018年7月26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2、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名称 诺德双翼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 诺德双翼债券
场内简称 诺德双翼
基金代码 165705
基金运作方式 上市契约型开放式(LOF)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 年 2 月 16 日
最后运作日(2018年7月25日)基金份额总额 4,626,000.80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追求基金资产稳定增值的基础上,力求获得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研究分析国内外宏观经济发展形势、政府的政策导向和市场资金供求关系,形成对利率和债券类产品风险溢价走势的合理预期,并在此基础上通过对各种债券品种进行相对价值分析,综合考虑收益率、流动性、信用风险和对利率变化的敏感性等因素,主动构建和调整投资组合,在获得稳定的息票收益的基础上,争取获得资本利得收益,同时使债券组合保持对利率波动的适度敏感性,从而达到控制投资风险,长期稳健地获得债券投资收益的目的。
业绩比较基准 中国债券总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低风险的基金品种,其风险收益预期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基金运作情况概述
本基金由诺德双翼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换而来。诺德双翼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1]1691 号《关于核准诺德双翼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诺德双翼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向社会公开募集。《诺德双翼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2 年 2 月 16 日正式生效,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 (2012)第 20 号验资报告验证,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403,706,862.48 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59,537.36 份基金份额。根据《诺德双翼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本基金自《诺德双翼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三年期届满即2015年2月16日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由“诺德双翼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诺德双翼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2012年2月16日至2018年7月25日期间,本基金按基金合同约定正常运作。
本基金于2018年6月19日至2018年7月17日期间以通讯方式组织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诺德双翼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终止上市并终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会议决议自2018年7月18日起生效。本基金自2018年7月26日进入清算程序。
4、财务报告
4.1 资产负债表(已审计)
会计主体:诺德双翼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截止日: 2018年7月25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本期末
2018年7月25日
(基金最后运作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资产:
银行存款 4,801,642.65 27,694.42
结算备付金 18,134.52 15,940.52
存出保证金 252.57 1,512.84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197,745.00
其中:债券投资 - 2,197,745.0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900,000.00
应收利息 760.08 50,180.21
应收申购款 - 10.00
资产总计 4,820,789.82 3,193,082.9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负债:
应付赎回款 11,446.22 105.51
应付管理人报酬 2,219.72 1,603.47
应付托管费 634.20 458.12
应付销售服务费 1,268.41 916.28
应付税费 425,592.78 425,592.78
其他负债 7.15 79,300.07
负债合计 441,168.48 507,976.23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3,754,156.82 2,275,257.71
未分配利润 625,464.52 409,849.05
所有者权益合计 4,379,621.34 2,685,106.7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820,789.82 3,193,082.99
注:
1.报告截止日2018年7月25日(基金最后运作日),基金份额净值0.947元,基金份额总额4,626,000.80份。
2.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7月25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止期间。
4.2利润表(已审计)
会计主体:诺德双翼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7月25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
2018年7月25日
(基金最后运作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
2017年12月31日
一、收入 64,557.37 -8,781.37
利息收入 59,949.54 197,549.88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3,207.10 23,659.07
债券利息收入 52,200.41 154,015.9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4,542.03 19,874.91
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322.55 -1,382,250.80
其中:债券投资收益 -1,322.55 -1,382,250.8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5,757.46 1,163,158.61
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172.92 12,760.94
减:二、费用 104,175.18 266,855.74
管理人报酬 11,111.06 47,656.89
托管费 3,174.52 13,616.20
销售服务费 6,349.20 27,232.48
交易费用 39.56 956.47
利息支出 - 693.70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93.70
其他费用 83,500.84 176,700.0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39,617.81 -275,637.11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9,617.81 -275,637.11
注:本财务报告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注册会计师许康玮、都晓燕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8)第2475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基金财产分配
自2018年7月26日至2018年8月13日止为本次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基金财产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5.1 资产处置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清算备付金为18,134.52元,为存放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备付金。自2018年8月2日起金额调整为5,454.55元,该款项由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垫付,并已于2018年8月3日划入托管户。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为252.57元,为存放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结算保证金。自2018年8月2日起金额调整为283.33元,该款项由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垫付,并已于2018年8月3日划入托管户。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
3、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利息为760.08元,其中应收活期存款利息为738.58元,应收备付金利息为21.03元,应收保证金利息为0.47元。该款项由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垫付,并已于2018年8月3日划入托管户。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
5.2负债清偿情况
1、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为11,446.22元,该款项已于2018年7月26日、2018年7月27日支付。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2,219.72元,该款项已于2018年8月1日支付。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634.20元,该款项已于2018年8月1日支付。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销售服务费为1,268.41元,该款项已于2018年8月1日支付。
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交税费为425,592.78元,该款项已于2018年8月3日支付。
5.3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1、本基金清算期间应收利息为772.45元,其中应收活期存款利息收入为766.45元,应收备付金利息为5.92元,应收保证金利息为0.08元。该款项由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垫付,并已于2018年8月3日划入托管户。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
2、本基金清算期间审计费为30,000.00元,该款项已于2018年8月10日支付。
3、本基金清算期间律师费为20,000.00元,该款项已于2018年8月3日支付。
5.4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项目 金额
一、最后运作日2018年7月25日基金净资产 4,379,621.34
减:清算期间(2018年7月26日至2018年8月3日)基金赎回产生的净值变动数 -1,985.33
加:清算期间净收益 -49,227.05
二、2018年8月13日(清算报告出具日)基金净资产 4,328,408.96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截至2018年8月13日止,经基金管理人以及基金托管人确认,本基金托管账户银行存款余额共人民币4,328,408.96元,其中人民币7,270.41元为基金管理人代垫的最低备付金、存出保证金、以当前适用的利率预估的银行存款、最低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利息等。清算过程中各项利息及费用与实际结算金额的尾差由管理人承担。
若本基金后续清算,出现账面剩余资产不足以支付相关负债的,基金管理人有义务于收到基金托管人通知后当日内将款项补足。
5.5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6、备查文件目录
6.1 备查文件目录
1、诺德双翼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年7月25日资产负债表及审计报告
2、法律意见书
6.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并登载于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站www.nuodefund.com。
6.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站查阅,或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诺德双翼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清算报告出具日:2018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