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菱信中证申万新兴健康产业主题投资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简称及代码:
申万菱信中证申万新兴健康产业主题投资指数 (场内简称:申
万健康) 163119
申万菱信中证申万新兴健康产业主题投资指数C 007798
信息披露日期:2020年5月27日
一、重要提示
申万菱信中证申万新兴健康产业主题投资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204 号
文注册募集,于 2016 年 10 月 10 日成立并正式运作,基金管理人为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申
万菱信中证申万新兴健康产业主题投资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
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申万菱信中证申万新兴健康产
业主题投资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等的有关规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
满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
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
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
基金合同生效后,如出现下述情况之一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
同的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
议:
1、连续60 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 人;
2、连续6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 万元。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截至2020年4月9日日终,本基金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
于5000万元,已触发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合同终止条款。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
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基金合同》将终止并依法进入基金财
产清算程序,上述事项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本基金自2020年4月10日起进入清算期,由基金管理人申万菱信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马威
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于2020
年4月10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毕马
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
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1、基金名称:申万菱信中证申万新兴健康产业主题投资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LOF)
2、基金简称:申万菱信中证申万新兴健康产业主题投资指数
3、基金代码:申万菱信中证申万新兴健康产业主题投资指数(场
内简称:申万健康) 163119
申万菱信中证申万新兴健康产业主题投资指数C 007798
4、基金运作方式:上市契约型开放式
5、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10月10日
6、2020年4月9日(最后运作日)基金份额总额:43,905,267.73
份
7、投资目标:本基金采取指数化投资方式,通过严格的投资程
序约束和数量化风险管理手段,力争控制本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
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平均跟踪误差不超过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4%,
实现对中证申万新兴健康产业主题投资指数的有效跟踪。
8、投资策略:本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的方法进行投资,即按
照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构建基金的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
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对股票投资组合进行相应地调整。
本基金在股指期货投资中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在风险可控的
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
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本基金将对资产支持证券进行综合定
价,选择低估的品种进行投资。
本基金在参与融资、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时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
则,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和比例内、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
原则,参与融资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9、业绩比较基准:中证申万新兴健康产业主题投资指数收益率
×95%+银行同业存款利率×5%。
10、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股票指数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
期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较高
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
11、基金管理人: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基金运作情况概述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16]1204号《关于准予申万菱信中证申万新兴健康产业主
题投资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注册的批复》批准注册,由申万菱信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申万
菱信中证申万新兴健康产业主题投资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
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上市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
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418,650,878.85元,
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
(2016)第1299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申万菱
信中证申万新兴健康产业主题投资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
同》于2016年10月10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418,757,156.30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106,277.45份基
金份额。自2016年10月10日至2020年4月9日期间,本基金按基金合同
正常运作。
根据《基金合同》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
满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
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
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
基金合同生效后,如出现下述情况之一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
同的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
议:
1、连续60 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 人;
2、连续6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 万元。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截至2020年4月9日日终,本基金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
于5000万元,已触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基金合同终止条款。为维
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基金合同》有关约定,无须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基金合同》将终止并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
算程序。本基金自2020年4月10日起进入清算期。
四、财务会计报告
资产负债表(已经审计)
会计主体:申万菱信中证申万新兴健康产业主题投资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LOF)
报告截止日:2020年4月9日(最后运作日)
资产 本期末
2020 年 4 月 9 日
(最后运作日)
资产:
银行存款 3,298,966.13
结算备付金 196,833.06
存出保证金 6,897.40
交易性金融资产 39,886,108.58
其中:股票投资 39,886,108.58
应收证券清算款 -
应收利息 1,377.35
应收申购款 -
资产总计 43,390,182.5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负债:
应付证券清算款 9.00
应付赎回款 403,541.48
应付管理人报酬 10,244.44
应付托管费 2,253.76
应付销售服务费 49.94
应付交易费用 55,789.01
应交税金 -
其他负债 111,645.96
负债合计 583,533.59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43,905,267.73
未分配利润 -1,098,618.80
所有者权益合计 42,806,648.9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3,390,182.52
注:
1、报告截止日 2020 年 4 月 9 日(最后运作日),申万菱信中证申
万新兴健康产业主题投资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净值 0.9730
元,基金份额 43,633,918.38 份; 申万菱信中证申万新兴健康产业主
题投资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C 份额净值 1.2867 元,基金份额
271,349.35 份。
2、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4
月 9 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止期间。
3、本清算报表按照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
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和《基金合同》约定的资产估值和会计核算
方法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以清
算基础编制。于 2020 年 4 月 9 日(最后运作日),所有资产以可收回
的金额与原账面价值孰低计量,负债以预计需要清偿的金额计量。
五、清算事项说明
自2020年4月10日至2020年5月7日止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
组对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本次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
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1、清算费用
按照《申万菱信中证申万新兴健康产业主题投资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LOF)基金合同》“第二十一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
财产的清算”的规定,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
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
基金财产中支付。
2、资产处置情况
(1)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保证金计算规则,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结算保证金人民币 196,833.06 元,已于 2020 年 5
月 7 日划入托管账户。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交易性金融资产估值金额人民币
39,886,108.58 元,全部为股票资产。已最晚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全
部变现,相关证券清算款已最晚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划入托管账户。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利息人民币 1,377.35 元,至本基金
最后一笔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的银行存款、清算备付金及结算保证金
将按规定继续计提利息并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3、负债清偿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证券清算款为人民币 9.00 元,已于
2020 年 4 月 10 日支付。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含应付转出款)为人民币
403,541.48 元,其中人民币 159,402.81 元已于 2020 年 4 月 10 日支
付;人民币 244,138.67 元已于 2020 年 4 月 13 日支付。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 10,244.44 元,
已于 2020 年 4 月 15 日支付。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 2,253.76 元,已于
2020 年 4 月 15 日支付。
(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销售服务费为人民币 49.94 元,已于
2020 年 4 月 15 日支付。
(6)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交易费用为人民币 55,789.01 元,为
应付券商佣金,其中 53,465.89 元已于 2020 年 4 月 22 日支付,剩余
2,323.12 元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支付。
(7)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人民币 111,645.96 元,其中应
付审计费为人民币 67,481.00 元,已于 2020 年 5 月 6 日支付;应付
信息披露费为人民币 21,858.00 元,将于收到信息披露机构发票后支
付;上市年费人民币 16,393.00 元,已于 2020 年 4 月 13 日支付;指
数使用费人民币 5,025.87 元,其中人民币 2516.18 元已于 2020 年 4
月 15 日支付,剩余部分将于收到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的发票后支付;
应付赎回费人民币 888.09 元,其中人民币 211.06 元已于 2020 年 4
月 10 日支付;人民币 676.93 元已于 2020 年 4 月 13 日支付。
4、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金 额
一、最后运作日2020年4月9日基金净资产 42,806,648.93
减:2020年4月10日确认的净赎回 566,553.84
加:清算期间清算净收益 -757,544.58
减:清算费用 43,268.00
——律师费 20,000.00
——上市年费 3,607.00
——审计费 14,519.00
——信息披露费 5,142.00
三、2020年5月7日基金净资产 41,439,282.51
其中:
归属于申万菱信中证申万新兴健康产业主题
投资指数份额持有人的资产净值为
41,124,980.56
归属于申万菱信中证申万新兴健康产业主题
投资指数C份额持有人的资产净值为
314,301.95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于2020年5月7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人民
币41,439,282.51元,其中归属于申万菱信中证申万新兴健康产业主
题投资指数份额持有人的资产净值为41,124,980.56元,归属于申万
菱信中证申万新兴健康产业主题投资指数C份额持有人的资产净值为
314,301.95元。根据《关于申万菱信中证申万新兴健康产业主题投资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依
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
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
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2020年5月7日至本基金最后一笔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的银行存
款、结算保证金、结算备付金及结算保证金产生的利息亦属基金份额
持有人所有,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加快清盘速度,基金管理
人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于最后一次清算款划出日以自有资
金垫付该笔款项(该金额可能与实际结息金额存在略微差异),供清
盘分配使用。基金管理人垫付的资金以及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
息将于清算期后返还给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清偿完毕之后所产生的
其他任何费用亦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6、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
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
告。
六、备查文件
1、备查文件目录
(1)申万菱信中证申万新兴健康产业主题投资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2020年4月9日资产负债表及审计报告
(2)关于《申万菱信中证申万新兴健康产业主题投资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LOF)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书
2、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申万菱信中证申万新兴健康产业主题投资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2020 年 5 月 27 日【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