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利集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宏利集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宏利集利债券
基金主代码 162210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8年9月26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宏利集利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宏利集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4年12月19日
截止收益
分配基准
日的相关
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
币元) 1.2014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
人民币元) 49,804,406.04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2024年度第5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宏利集利债券A 宏利集利债券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62210 162299
截止基准
日下属分
级基金的
相关指标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额净值
(单位: 人民币元) 1.1973 1.2279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供分配利
润(单位:人民币元) 31,042,738.04 18,761,668.00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
基金份额) 0.1200 0.0620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4年12月26日
除息日 2024年12月26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4年12月27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
全体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
2024年12月26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
份额,本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对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
金份额进行确认并通知各销售机构。 2024年12月30日起
投资者可以查询。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财政
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
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
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1、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
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2)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24年12月26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或网站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3)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红利再投资处理。
4)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24年12月26日)办理了转托管转出申请尚未办理转托管转入的投资者,其分红方式一律按照红利再投资处理,所转出的基金份额待转托管转入确认后与红利再投资所得份额一并划转。
5)红利再投资份额的持有期自红利再投资份额确认日起计算。
6)咨询办法
(1)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698-8888(免长话费)或010-66555662。
(2)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manulifefund.com.cn。
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