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中证中票50指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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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公告日:2017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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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3
一、基金概况 4
二、基金运作情况 5
三、财务会计报告 5
四、清算情况 7
五、备查文件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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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银华中证中票50指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于2012年10月12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358号文准予注册,自2012年12月13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银华中证中票50指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7年7月10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银华中证中票50指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详见刊登在2017年7月11日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www.yhfund.com.cn)上的《银华中证中票50指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
本基金自2017年7月18日起进入财产清算期,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于2017年7月18日成立基金财产清算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上海源泰律师事务对清算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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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 银华中证中票50指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 银华50A(161821)银华50C(161822)
基金主代码 16182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投资目标 本基金采用被动式指数化投资,通过严格的投资纪律约束和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以实现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中票50指数*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证券市场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基金、混合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指数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中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年12月13日
基金管理人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二、基金运作情况

本基金的募集已于2012年10月12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358]号文准予注册,由基金管理人依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于2012年11月5日至2012年12月7日期间向社会公开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2年12月13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数为3,388,525,071.87份(含募集期间利息结转的份额),自2012年12月13日至2017年7月17日期间,本基金按基金合同约定正常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决定终止《银华中证中票50指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7年7月10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银华中证中票50指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本基金从2017年7月18日起进入清算期。
三、财务会计报告
1、清算期间
银华中证中票50指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清算期间为2017年7月18日至2017年7月27日止。
2、清算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清算财务报表系本基金因基金财产清算而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及公告清算报告之目的而编制。基于此目的,本清算财务报表系在清算基础上,参照《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以及《银华中证中票50指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厘定的如附注三所述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清算资产负债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7年7月17日
(最后运作日) 2017年7月27日
(清算结束日)
资产:
银行存款 24,976,737.13 31,250,599.93
存出保证金 12,925.86 12,925.86
交易性金融资产 9,609,000.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1,682,838.74
应收利息 168,434.41 13,087.26
资产总计 36,449,936.14 31,276,613.05

负债和净资产
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4,999,872.50
应付赎回款 91,599.43
应付管理人报酬 6,915.76
应付托管费 2,305.25
应付销售服务费 159.13
应付交易费用 2,994.58 3,319.58
应付税费 598,719.00 598,719.00
应付利息 2,488.35
其他负债 59,361.64
负债合计 5,764,415.64 602,038.58
净资产 30,685,520.50 30,674,574.47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36,449,936.14 31,276,613.05

清算损益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7年7月18日(清算开始日)

2017年7月27日(清算结束日)
一、 收益
1、利息收入 7,102.17
2、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的净损失 -8,267.68
二、 费用
1、账户维护费 4,500.00
2、利息支出 995.31
3、债券交易费用 325.00
4、汇划费 170.07
三、 收益(损失)总额 -7,155.89
减:所得税费用
四、 净收益(损失) -7,155.89



四、清算情况
自2017年7月18日至2017年7月27日止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1、 根据《银华中证中票50指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银华中证中票50指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终止上市公告》,本基金自2017年7月18日起(含2017年7月18日),停止计提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销售服务费。
2、 资产处置情况

(1)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为人民币12,925.86元,该款项将由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在清算款划出前以自有资金垫付至托管账户。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

(2)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利息为人民币168,434.41元,除应收债券利息外的应收活期存款利息、应收结算备付金利息、应收存出保证金利息,共计人民币7,047.01元,将由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在清算款划出前以自有资金垫付至托管账户。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应收债券利息参见资产处置情况(4)所述。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证券清算款为人民币1,682,838.74元,该款项已于2017年7月18日划入托管账户。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为人民币9,609,000.00元,全部为债券投资,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交易平台 债券名称 债券代码 最后运作日估值单价 数量 最后运作日
成本总额 最后运作日
估值总额 最后运作日
应收利息
银行间 16三峡MTN001 101652015 96.20 50,000.00 4,723,554.93 4,810,000.00 40,328.77
银行间 16神华MTN003 101653030 95.98 50,000.00 4,699,055.55 4,799,000.00 121,058.63
合计 100,000.00 9,422,610.48 9,609,000.00 161,387.40

以上全部交易性金融资产于2017年7月18日和2017年7月20日处置变现,变现产生的证券清算款为人民币9,763,181.64元,其中清算期债券利息收入为人民币1,061.92元,已于2017年7月18日和2017年7月21日划入托管账户。交易费用为人民币325.00元,在清算期内未支付,计划于清算款划出前支付。

3、 负债清偿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为人民币4,999,872.50元,该款项已于2017年7月20日支付。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为人民币91,599.43元,该款项已分别于2017年7月18日和2017年7月19日支付。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6,915.76元,该款项已于2017年7月18日支付。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2,305.25元,该款项已于2017年7月18日支付。

(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销售服务费为人民币159.13元,该款项已于2017年7月18日支付。

(6)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交易费用为人民币2,994.58元,该款项为三季度交易费用,按季支付,计划于清算款划出前支付。

(7)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税费为人民币598,719.00元,该款项为债券利息个税,考虑到税务风险,此次不予分配。

(8)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利息为人民币2,488.35元,该款项已于2017年7月20日支付。

(9)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人民币59,361.64元,其中人民币59,239.13元为指数使用费,已于2017年7月20日支付;人民币122.51元为应付赎回费,已分别于2017年7月18日和2017年7月19日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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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清算情况(续)

4、 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自2017年7月18日
至2017年7月27日
止清算期间

一、清算收益(损失)
1、 利息收入(注1) 7,102.17
2、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的净损失(注2) -8,267.68
清算损失小计 -1,165.51

二、清算费用
1、 账户维护费 4,500.00
2、 利息支出(注3) 995.31
3、 债券交易费用(注4) 325.00
4、 汇划费 170.07
清算费用小计(注5) 5,990.38

三、清算净损失 -7,155.89

注1:利息收入系计提的自2017年7月18日至2017年7月27日止清算期间的银行存款利息、存出保证金利息和尚未变现债券利息。

注2: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的净损失系清算期间卖出债券成交金额扣除最后运作日债券市值和应收债券利息后的净额。

注3:利息支出系卖出回购金融资产产生的。

注4:债券交易费用在清算期内未支付,计划于清算款划出前支付。

注5:经本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确认,除上述清算费用外的其他与本次清算相关的清算费用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四、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最后运作日2017年7月17日基金净资产 30,685,520.50
减:清算期间净损失 7,155.89
减:基金净赎回金额(于2017年7月18日确认的投资者赎回申请) 3,790.14
二、2017年7月27日基金净资产 30,674,574.47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于2017年7月27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人民币30,674,574.47元,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并清偿基金债务后,将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清算起始日2017年7月18日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的应收利息亦属份额持有人所有。以上利息均按实际适用的利率计算,由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垫付并将于清算款划出前划入托管账户。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

截至2017年7月27日止,经基金管理人以及基金托管人确认,本基金托管账户银行存款余额人民币31,250,599.93元,应收利息人民币13,087.26元,存出保证金人民币12,925.86元。

五、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银华中证中票50指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清算审计报告》
2、《关于银华中证中票50指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清算事宜之法律意见》
(二)存放地点
备查文件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三)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备查文件。

银华中证中票50指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财产清算组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