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商标普金砖四国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终止上市并终止申购赎回的提示性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于2021年1月12日在《证券时报》和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cmfchina.com)发布了《关于招商标普金砖四国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终止上市并终止申购赎回的公告》。为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现发布《关于招商标普金砖四国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终止上市并终止申购赎回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和《关于招商标普金砖四国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等有关规定,招商标普金砖四国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基金的终止上市交易,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通知书》(深证上[2021]37号)同意。现将本基金终止上市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终止上市基金的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招商标普金砖四国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招商标普金砖四国指数(QDII-LOF)
场内简称:招商金砖
基金代码:161714
终止上市日:2021年1月15日
终止上市的权益登记日:2021年1月14日,即在2021年1月1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本基金终止上市后的相关权利。
二、有关基金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招商标普金砖四国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招商标普金砖四国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21年1月7日表决通过了上述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已于2021年1月8日发布了《关于招商标普金砖四国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的会议议案及相关议案说明,基金管理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于2021年1月15日终止招商金砖的上市交易,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通知书》(深证上[2021]37号)同意。
三、基金份额终止上市后续事项说明
(一)基金财产清算
本基金将于2021年1月15日终止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定投及转托管等业务并进入清算程序。本基金自2021年1月15日起(含2021年1月15日),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
1、基金财产清算组:自2021年1月15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成立基金财产清算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组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发生后,由基金财产清算组统一接管基金财产;
(2)基金财产清算组根据基金财产的情况确定清算期限;
(3)基金财产清算组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理和确认;
(4)对基金财产进行评估和变现;
(5)制作清算报告;
(6)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7)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8)对基金财产进行分配。
(二)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考虑到本基金清算的实际情况,从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角度出发,本基金的清算费用将由基金管理人支付。
(三)基金剩余财产的分配
基金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1、支付清算费用(本基金清算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支付);
2、交纳所欠税款;
3、清偿基金债务;
4、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基金财产未按前款1、2、3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其中,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清算费用应由基金财产清算组优先从基金剩余财产中支付。考虑到本基金清算的实际情况,从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角度出发,本基金的清算费用将由基金管理人支付。
(四)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基金财产清算组做出的清算报告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五)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二十年以上。
投资者欲了解详情,请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cmfchina.com或拨打客服电话:400-887-9555。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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