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富国天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天盈A份额开放赎回业务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于2014年5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本公司网站上披露了《富国天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天盈A份额开放赎回业务公告》。公告正文中关于天盈A份额的赎回费率表述有误,现更正如下:
《基金合同》生效后每满6个月为天盈A的一个开放周期,持有期限为一个开放周期的,天盈A的赎回费率为0.1%;持有期限为一个以上开放周期(不含)的,天盈A的赎回费为0。
特此更正。本公司对因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五月二十一日【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