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成景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进入清算期及停止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及转托管业务的公告
2020-04-30 文字大小 【 】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
《大成景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适用其中转换为大成景丰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LOF)后的有关条款,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大成景丰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出现了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大成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发布了《关于大成景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
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为降低对于现有及潜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影响,本基金已于 2020年 4月 22 日暂停申购、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但正常开放赎回业务。根据《基金合同》及上述公告,自 2020 年 4 月
30 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停止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及转托
管业务。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 基金合同、招募说明
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可以登录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dcfund.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
服务电话 400-888-5558 或相关销售机构的客服电话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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