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停牌股票估值调整的公告
2024-09-25 文字大小 【 】 【打印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13号)等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24年9月24日起,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海通证券(代码:600837)”、“国泰君安(代码:601211)”采用“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
  待上述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咨询有关信息。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