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原中小板30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6年3月2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自2015年6月29日起至2015年7月28日17:00止,根据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015年7月29日决议通过的《关于中小板30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5年7月30日发布《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小板30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终止本基金的上市交易,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同意书》(深证上[2015]402号)同意。本基金的终止上市日为2015年8月27日,即在2015年8月26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中小成长ETF终止上市后的相关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小板 300 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中小板 300 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和《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小板30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等的有关规定,《国泰中小板 300 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2015年8月27日起失效,《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同一日起生效,同时本基金更名为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的财务资料经审计,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中,原国泰中小板30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报告期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8月26日止,国泰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报告期自2015年8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转型前)
基金简称
国泰中小板300成长ETF
场内简称
中小成长
基金主代码
159917
交易代码
159917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年3月15日
基金管理人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5,132,924.00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2015年8月26日
2.2 基金基本情况(转型后)
基金简称
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
场内简称
新汽车
基金主代码
160225
交易代码
16022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年8月27日
基金管理人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6,931,519.93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新汽车
新汽车A
新汽车B
下属分级基金的场内简称
新汽车
新汽车A
新汽车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60225
150357
150358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22,843,472.93份
7,044,023.00份
7,044,024.00份
2.3 基金产品说明(转型前)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投资策略
1、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取完全复制法,即按照标的指数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因特殊情况(如成份股长期停牌、成份股发生变更、成份股权重由于自由流通量发生变化、成份股公司行为、市场流动性不足等)导致本基金管理人无法按照标的指数构成及权重进行同步调整时,基金管理人将对投资组合进行优化,尽量降低跟踪误差。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的风险控制目标是追求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2%,年跟踪误差不超过2%。如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2、债券投资策略
基于流动性管理的需要,本基金可以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期以内的政府债券、央行票据和金融债,债券投资的目的是保证基金资产流动性并提高基金资产的投资收益。
3、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本基金力争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股票仓位频繁调整的交易成本和跟踪误差,达到有效跟踪标的指数的目的。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基金管理人应在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中披露股指期货交易情况,包括投资政策、持仓情况、损益情况、风险指标等,并充分揭示股指期货交易对基金总体风险的影响以及是否符合既定的投资政策和投资目标。
业绩比较基准
中小板 300 成长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股票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2.4 基金产品说明(转型后)
投资目标
本基金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基金净值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投资策略
1、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取完全复制法,即按照标的指数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因特殊情况(如成份股长期停牌、成份股发生变更、成份股权重由于自由流通量发生变化、成份股公司行为、市场流动性不足等)导致本基金管理人无法按照标的指数构成及权重进行同步调整时,基金管理人将对投资组合进行优化,尽量降低跟踪误差。
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的风险控制目标是追求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 4%。如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2、债券投资策略
基于流动性管理的需要,本基金可以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期以内的政府债券、央行票据和金融债,债券投资的目的是保证基金资产流动性并提高基金资产的投资收益。
3、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本基金力争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股票仓位频繁调整的交易成本和跟踪误差,达到有效跟踪标的指数的目的。
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将综合考虑信用等级、债券期限结构、分散化投资、行业分布等因素,坚持价值投资理念,把握市场交易机会。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基础上,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经风险调整后相对价值较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5、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进行权证投资时,将通过对权证标的证券基本面的研究,结合权证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估值水平,并积极利用正股和权证之间的不同组合来套取无风险收益。本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权证资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种与类属选择,谨慎进行投资,追求较稳定的当期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虽为股票型指数基金,但由于采取了基金份额分级的结构设计,不同的基金份额具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
运作过程中,本基金共有三类基金份额,分别为国泰新汽车份额、新汽车 A份额、新汽车 B 份额。其中国泰新汽车份额为普通的股票型指数基金份额,具有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均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新汽车 A 份额的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较低;
新汽车 B 份额采用了杠杆式的结构,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有所放大;将高于普通的股票型基金。
2.5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巴立康
王永民
联系电话
021-31081600转
010-66594896
电子邮箱
xinxipilu@gtfund.com
fcid@bankof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021)31089000,400-888-8688
95566
传真
021-31081800
010-66594942
2.6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摘要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gtfund.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号楼嘉昱大厦16层-19层及基金托管人住所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1 中小板30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3.2.1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5年1月1日-2015年8月26日
2014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国泰中小板300成长ETF
国泰中小板300成长ETF
国泰中小板300成长ETF
本期已实现收益
21,626,322.63
5,950,239.14
4,175,015.20
本期利润
22,259,766.56
950,469.74
10,266,722.16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9164
0.0268
0.1673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67.38%
4.10%
11.32%
3.2.2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5年8月26日
2014年末
2013年末
国泰中小板300成长ETF
国泰中小板300成长ETF
国泰中小板300成长ETF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8677
0.1159
0.0719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9,586,533.50
26,930,525.71
51,595,905.69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868
1.116
1.072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本报告期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8月26日(合同失效前日)止。
3.1.2 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2.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
2015年8月27日至2015年12月31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1,730,336.75
本期利润
5,228,199.62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631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7.84%
3.1.2.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5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4863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42,123,554.45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1406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5年8月27日,截至2015年12月31日不满一年。
3.2 基金净值表现(转型前)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15年7月1日至2015年8月26日
-5.80%
2.30%
-27.42%
3.34%
21.62%
-1.04%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8月26日
67.38%
2.38%
31.54%
2.71%
35.84%
-0.33%
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8月26日
93.98%
1.68%
55.54%
1.80%
38.44%
-0.12%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2015年8月26日
86.80%
1.59%
43.21%
1.71%
43.59%
-0.12%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中小板30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2年3月15日至2015年8月26日)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2年3月15日。本基金在3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约定。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中小板30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对比图
注:1、2012年的计算期间为基金合同生效日2012年3月15日至2012年12月31日,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2、2015年计算期间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8月26日,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基金净值表现(转型后)
3.3.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14.06%
1.69%
37.15%
2.29%
-23.09%
-0.60%
自基金转型起至今
17.84%
1.98%
50.63%
2.79%
-32.79%
-0.81%
3.3.2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5年8月27日至2015年12月31日)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5年8月27日,截止至2015年12月31日,本基金运作时间未满一年。
2)本基金的建仓期为6个月,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尚处于建仓期内,将在6个月建仓结束时,确保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约定。
3.3.3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对比图
注:本基金合同于2015年8月27日生效,截止至2015年12月31日未满一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转型前)
本基金成立至2015年8月26日尚未进行利润分配。
3.5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转型后)
本基金转型至今尚未进行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8年3月5日,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5号文批准的首批规范的全国性基金管理公司之一。公司注册资本为1.1亿元人民币,公司注册地为上海,并在北京和深圳设有分公司。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58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鹰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龙系列证券投资基金(包括2只子基金,分别为国泰金龙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龙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马稳健回报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鹿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鹏蓝筹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鼎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金鼎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金牛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金象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双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区位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小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由金盛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纳斯达克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价值经典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上证180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上证180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国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事件驱动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信用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成长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大宗商品配置证券投资基金(LOF)、国泰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现金管理货币市场基金、国泰金泰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金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民安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估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由国泰估值优势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封闭期届满转换而来)、上证5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上证5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国企业境外高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美国房地产开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医药卫生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淘金互联网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聚信价值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民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国泰国策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浓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安康养老定期支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结构转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鑫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由金鑫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食品饮料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创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6个月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目标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深证TMT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有色金属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睿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兴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生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互联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由中小板30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央企改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新目标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另外,本基金管理人于2004年获得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社保基金资产管理人资格,目前受托管理全国社保基金多个投资组合。2007年11月19日,本基金管理人获得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资格。2008年2月14日,本基金管理人成为首批获准开展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专户理财)的基金公司之一,并于3月24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得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资格,成为目前业内少数拥有“全牌照”的基金公司之一,囊括了公募基金、社保、年金、专户理财和QDII等管理业务资格。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徐皓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原国泰中小板300成长ETF)、国泰国证有色金属行业指数分级、国泰纳斯达克100指数(QDII)、国泰纳斯达克100(QDII-ETF)、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分级的基金经理
2015-08-27
-
9年
硕士研究生,FRM,注册黄金投资分析师(国家一级)。曾任职于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资产托管部。2010年5月加盟国泰基金,任高级风控经理。2011年6月至2014年1月担任上证180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上证180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及国泰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2012年3月至2014年1月兼任中小板30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小板30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2014年1月至2015年8月任国泰中小板30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2014年1月至2015年8月26日任中小板30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4年6月起兼任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4年11月起兼任国泰纳斯达克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和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3月起兼任国泰国证有色金属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8月27日起任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原国泰中小板30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决定生效之日,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最大限度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等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未发生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未发生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不当关联交易及其他违规行为,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资产、投资组合与公司资产之间严格分开、公平对待,基金管理小组保持独立运作,并通过科学决策、规范运作、精心管理和健全内控体系,有效保障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制定了《公平交易管理制度》,制度规范了公司各部门相关岗位职责,适用于公司所有投资品种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所有投资管理活动,包括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旨在规范交易行为,严禁利益输送,保证公平交易,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一)公司投资和研究部门不断完善研究方法和投资决策流程,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投资决策机会,建立公平交易的制度环境。
(二)公司制定投资授权机制,明确各投资决策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划分,合理确定各投资组合经理的投资权限,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
(三)公司对各投资组合信息进行有效的保密管理,不同投资组合经理之间的重大非公开投资信息相互隔离。
(四)公司实行集中交易制度,严格隔离投资管理职能与交易执行职能,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并在交易执行中对公平交易进行实时监控。
(五)公司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严格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
(六)公司相关部门定期对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的收益率差异、不同时间窗下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交易价差等进行分析,并评估是否符合公平交易原则。
(七)公司相关部门建立有效的异常交易行为日常监控和分析评估制度,对交易过程进行定期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定期向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汇报。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通过严格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和流程,对各环节的投资风险和管理风险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公平对待所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行为。
(一)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或组合间同向交易价差分析
根据证监会公平交易指导意见,我们计算了公司旗下基金、组合同日同向交易纪录配对。通过对这些配对的交易价差分析,我们发现有效配对溢价率均值大部分在1%数量级及以下,且大部分溢价率均值通过95%置信度下等于0的t检验。
(二)扩展时间窗口下的价差分析
本基金管理人选取T=3和T=5作为扩展时间窗口,将基金或组合交易情况分别在这两个时间窗口内作平均,并以此为依据,进行基金或组合间在扩展时间窗口中的同向交易价差分析。对于有足够多观测样本的基金配对(样本数≥30),溢价率均值大部分在1%数量级及以下。
(三)基金或组合间模拟溢价金额分析
对于不能通过溢价率均值为零的t检验的基金组合配对、对于在时间窗口中溢价率均值过大的基金组合配对,已要求基金经理对价差作出了解释,根据基金经理解释公司旗下基金或组合间没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行为。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未发生大额同日反向交易。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5年上半年在货币宽松和实体投资回报降低背景下,大量杠杆资金进入股市,推动A股上涨至五千点的高位。但随后在部分资金高位离场造成的快速下跌中,投资者情绪脆弱和高杠杆资金风险承受力差等原因使得A股市场出现了踩踏现象,下半年共经历了两次大幅杀跌,仅在四季度出现了技术性反弹和一定的估值修复。10月随着美国市场转暖,以及汇率企稳,A股在十一长假后开始一波较明显的反弹,风险偏好见底回升,主题及中小创反弹明显,12月份随着险资增持以及供给端改革预期,房地产、有色板块活跃,有明显上涨。新能源汽车板块由于持续销量超预期以及政策支持的不断出台,成为四季度反弹热点录得较大涨幅。
作为完全跟踪标的指数的被动型基金,本基金避免了不必要的主动操作,减少了交易冲击成本,并通过精细化管理确保基金组合与指数权重基本一致,由于处于基金转型后的建仓期,对基金的踪误差管理带来一定的挑战,后续跟踪误差将逐步减小。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中小板30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8月26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的净值增长率为67.38%,同期业绩比较基准为31.54%。
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自2015年8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的净值增长率为17.84%,同期业绩比较基准为50.63%。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经过了2015年三季度的暴跌以及2016年年初的大跌后,危机及系统性风险虽有一定程度的释放,但随着外界对中国经济硬着陆担忧的加剧,未来A股若要企稳复苏,还需经历一个不断震荡探底的过程。
针对新能源汽车行业本身来说,不断超预期的销量数据以及逐步衍化成熟的商业运营模式,其产业链包括整车、电池材料、上游材料、电机和电控、充电桩等,而在互联网技术、思维以及盈利模式的蜕变革新下,新能源汽车已不单纯再是汽车,而是一个整合O2O、车联网、大数据等功能的移动载体及平台。新能源汽车具有超越周期的属性,成为在整体经济放缓、各行业景气度下滑下为数不多的亮点,满足不同类型消费者包括公共服务及民用等多层次需求,具备极强的成长性。建议投资者积极对国泰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基金(160225)进行配置。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设有估值委员会,并制定了相关制度及流程。估值委员会主要负责基金估值相关工作的评估、决策、执行和监督,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允与合理。报告期内相关基金估值政策由托管银行进行复核。公司估值委员会由主管运营副总经理负责,成员包括基金核算、风险管理、行业研究方面业务骨干,均具有丰富的行业分析、会计核算等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验及专业能力。基金经理如认为估值有被歪曲或有失公允的情况,可向估值委员会报告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各方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一切以投资者利益最大化为最高准则。
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中小板30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截止2015年8月26日(产品合同失效前日),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无应分配但尚未实施的利润。
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截止本报告期末,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无应分配但尚未实施的利润。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已超过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对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原中小板30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6.1 中小板30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的财务会计报告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注册会计师签字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登载于本管理人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6.2 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的财务会计报告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注册会计师签字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登载于本管理人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中小板30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7.1.1 资产负债表(转型前)
会计主体:中小板30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5年8月26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本期末
2015年8月26日
上年度末
2014年12月31日
资 产:
-
-
银行存款
247,222.87
864,877.65
结算备付金
260,631.02
12,143.19
存出保证金
12,220.71
1,930.86
交易性金融资产
9,347,296.52
26,774,899.32
其中:股票投资
9,347,296.52
26,774,899.32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12,120.16
应收利息
5,845.85
97.80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9,873,216.97
27,666,068.9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5年8月26日
上年度末
2014年12月31日
负 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598,086.53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5,562.87
15,149.16
应付托管费
1,112.57
3,029.84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51,218.81
9,277.74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228,789.22
110,000.00
负债合计
286,683.47
735,543.27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基金
5,132,924.00
24,132,924.00
未分配利润
4,453,609.50
2,797,601.71
所有者权益合计
9,586,533.50
26,930,525.7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9,873,216.97
27,666,068.98
注:1.报告截止日2015年8月26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基金份额净值1.868元,基金份额总额5,132,924.00份。
2.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8月26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
7.1.2 利润表
会计主体:中小板30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8月26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8月26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一、收入
22,904,264.32
1,723,291.88
1.利息收入
10,888.76
6,309.91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10,888.76
6,278.68
债券利息收入
-
31.23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23,207,623.94
6,729,827.41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23,027,844.95
6,386,100.73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
17,762.67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179,778.99
325,964.01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633,443.93
-4,999,769.40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947,692.31
-13,076.04
减:二、费用
644,497.76
772,822.14
1.管理人报酬
138,537.65
186,277.67
2.托管费
27,707.58
37,255.55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85,288.15
77,718.41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其他费用
392,964.38
471,570.51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2,259,766.56
950,469.74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2,259,766.56
950,469.74
7.1.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中小板30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8月26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8月26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24,132,924.00
2,797,601.71
26,930,525.71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22,259,766.56
22,259,766.56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19,000,000.00
-20,603,758.77
-39,603,758.77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11,000,000.00
95,070,554.39
206,070,554.39
2.基金赎回款
-130,000,000.00
-115,674,313.16
-245,674,313.16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5,132,924.00
4,453,609.50
9,586,533.50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48,132,924.00
3,462,981.69
51,595,905.69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950,469.74
950,469.74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24,000,000.00
-1,615,849.72
-25,615,849.72
其中:1.基金申购款
75,000,000.00
10,826,353.73
85,826,353.73
2.基金赎回款
-99,000,000.00
-12,442,203.45
-111,442,203.45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24,132,924.00
2,797,601.71
26,930,525.71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页码(序号)从7.1.1至7.1.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张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辉,会计机构负责人:倪蓥
7.1.4报表附注
7.1.4.1 基金基本情况
中小板30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1206号《关于核准中小板30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联接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中小板30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的交易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345,104,845.00元(含募集股票市值),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2)第052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中小板30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2年3月15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345,132,924.00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28,079.00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字[2012]第74号文审核同意,本基金于2012年4月6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中小板30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是紧密跟踪标的指数中小板300成长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主要投资范围为标的指数的成份股、备选成份股,该部分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5%;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非标的指数成分股、新股、债券、股指期货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的风险控制目标是追求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2%,年跟踪误差不超过2%。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小板300成长指数。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本基金为目标ETF,募集成立了国泰中小板30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国泰中小板300成长ETF联接基金”)。国泰中小板300成长ETF联接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投资目标与本基金类似,将绝大多数基金资产投资于本基金。
根据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2015年7月29日决议通过的《关于中小板30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5年7月30日发布《中小板30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及相关事项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小板30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中小板30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和《中小板30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等的有关规定,《中小板30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2015年8月27日起失效,《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同一日起生效,同时本基金更名为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25日批准报出。
7.1.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小板30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7.1.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本基金于基金合同失效日转型为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并相应延长存续期至不定期,因此本基金财务报表仍以持续经营假设为编制基础。
7.1.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8月26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5年8月26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8月26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1.4.4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7.1.4.5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1.4.5.1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7.1.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7.1.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7.1.4.6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不予征收营业税。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于2015年9月8日前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自2015年9月8日起,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7.1.4.7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意大利忠利集团(Assicurazioni Generali S.p.A.)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国泰元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控股子公司
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控股股东
国泰中小板30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国泰中小板300成长ETF联接”)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
国泰全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控股子公司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1.4.8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1.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本基金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8月26日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
7.1.4.8.2 关联方报酬
7.1.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8月26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138,537.65
186,277.67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
-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5% / 当年天数。
7.1.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8月26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27,707.58
37,255.55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当年天数。
7.1.4.8.3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8月26日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发生与关联方进行的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1.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1.4.8.4.1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关联方名称-
本期末2015年8月26日
上年度末2014年12月31日
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国泰中小板300成长ETF联接
-
-
12,941,458.00
53.63%
7.1.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8月26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银行
247,222.87
7,261.65
864,877.65
5,511.36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1.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7.1.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7.1.4.9 期末(2015年8月26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1.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于2015年8月26日,本基金未持有因认购新发或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7.1.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
代码
股票
名称
停牌
日期
停牌
原因
期末估值单价
复牌
日期
复牌开
盘单价
数量
(单位:股)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
估值总额
备注
002415
海康威视
2015-07-09
重大事项
32.39
2015-09-09
30.20
139,673.00
4,685,502.12
4,524,008.47
-
002183
怡亚通
2015-06-01
重大事项
73.15
2015-10-20
65.84
10,347.00
591,551.49
756,883.05
-
002410
广联达
2015-07-21
重大事项
25.11
2015-09-07
22.60
23,884.00
577,503.33
599,727.24
-
002400
省广股份
2015-07-08
重大事项
22.90
2015-09-16
20.61
22,591.00
556,734.28
517,333.90
-
002353
杰瑞股份
2015-05-27
重大事项
44.35
2015-09-30
39.92
10,996.00
458,442.39
487,672.60
-
002174
游族网络
2015-07-15
重大事项
89.53
2016-02-15
80.58
4,500.00
394,153.50
402,885.00
-
002030
达安基因
2015-07-20
重大事项
43.90
2015-10-14
39.60
7,769.00
292,243.80
341,059.10
-
002219
恒康医疗
2015-07-08
重大事项
37.24
-
-
9,060.00
351,632.75
337,394.40
-
002325
洪涛股份
2015-06-03
重大事项
24.88
2015-09-14
22.39
8,925.00
186,150.38
222,054.00
-
002310
东方园林
2015-05-27
重大事项
38.30
2015-12-07
34.47
4,976.00
167,821.04
190,580.80
-
002308
威创股份
2015-06-12
重大事项
30.97
2015-09-08
27.87
5,550.00
126,779.63
171,883.50
-
002092
中泰化学
2015-08-03
重大事项
8.37
2015-11-25
9.21
18,860.00
143,688.00
157,858.20
-
002368
太极股份
2015-05-14
重大事项
65.52
2015-12-31
68.00
2,100.00
100,969.70
137,592.00
-
002358
森源电气
2015-07-06
重大事项
18.89
2015-09-10
17.00
3,322.00
72,258.37
62,752.58
-
002527
新时达
2015-06-15
重大事项
30.92
2015-09-23
27.83
1,725.00
42,612.25
53,337.00
-
002345
潮宏基
2015-05-22
重大事项
19.58
2015-10-28
17.62
2,100.00
28,064.16
41,118.00
-
002176
江特电机
2015-08-11
重大事项
25.45
2015-11-10
12.72
1,000.00
21,715.97
25,450.00
-
002655
共达电声
2015-05-11
重大事项
15.48
2015-12-18
17.03
300.00
3,404.95
4,644.00
-
注:本基金截至2015年8月26日止持有以上因公布的重大事项可能产生重大影响而被暂时停牌的股票,该类股票将在所公布事项的重大影响消除后,经交易所批准复牌。
7.1.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1.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截至2015年8月26日末无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1.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截至2015年8月26日无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1.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公允价值
(a)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5年8月26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313,062.68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9,034,233.84元,无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2014年12月31日:第一层次26,060,443.52元,第二层次714,455.80,无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
(ii)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iii)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c)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2015年8月26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2014年12月31日:同)。
(d)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2)基金申购款
于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8月26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本基金申购基金份额的对价总额为206,070,554.39元,其中包括以股票支付的申购款158,485,005.66元和以现金支付的申购款47,585,548.73元(2014年度,本基金申购基金份额的对价总额为85,826,353.73元,其中包括以股票支付的申购款78,253,266.66元和以现金支付的申购款7,573,087.07元)。
(3)除公允价值和基金申购款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2 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7.2.1资产负债表(转型后)
会计主体: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5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本期末
2015年12月31日
资 产:
-
银行存款
3,114,451.90
结算备付金
434,088.56
存出保证金
43,535.08
交易性金融资产
39,205,781.74
其中:股票投资
39,205,781.74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应收利息
859.08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2,080,878.68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
资产总计
44,879,595.0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5年12月31日
负 债:
-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证券清算款
363,757.27
应付赎回款
1,996,161.09
应付管理人报酬
36,077.09
应付托管费
7,215.44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交易费用
75,306.97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息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277,522.73
负债合计
2,756,040.59
所有者权益:
-
实收基金
24,162,483.67
未分配利润
17,961,070.78
所有者权益合计
42,123,554.4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4,879,595.04
注:1. 报告截止日2015年12月31日,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净值1.1406元,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稳健收益类份额参考净值1.0121元,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积极收益类份额参考净值1.2691元,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总额36,931,519.93份,其中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22,843,472.93份,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稳健收益类份额7,044,023.00份,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积极收益类份额7,044,024.00 份。
2. 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5年8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期间。
7.2.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5年8月27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年8月27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一、收入
5,938,146.77
1.利息收入
474,050.31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361,916.43
债券利息收入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112,133.88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600,843.69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1,600,877.01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
股利收益
-33.32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497,862.87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365,389.90
减:二、费用
709,947.15
1.管理人报酬
345,495.09
2.托管费
69,099.06
3.销售服务费
-
4.交易费用
126,277.48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其他费用
169,075.52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5,228,199.62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5,228,199.62
7.2.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5年8月27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年8月27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5,132,924.00
4,453,609.50
9,586,533.50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5,228,199.62
5,228,199.62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19,029,559.67
8,279,261.66
27,308,821.33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06,458,823.42
113,157,356.02
319,616,179.44
2.基金赎回款
-187,429,263.75
-104,878,094.36
-292,307,358.11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24,162,483.67
17,961,070.78
42,123,554.45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页码(序号)从7.2.1至7.2.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张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辉,会计机构负责人:倪蓥
7.2.4 报表附注
7.2.4.1 基金基本情况
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是根据原中小板30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泰中小板300成长ETF”)基金份额持有人自2015年6月29日至2015年7月28日期间通过通讯方式决议通过的《关于中小板30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563号《关于准予中小板30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核准,由原国泰中小板300成长ETF转型而来。原中小板300成长ETF存续期限至2015年8月26日止。自2015年8月27日起,原国泰中小板300成长ETF更名为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中小板30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合同》失效的同时《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生效,本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特定申购期自2015年8月27日起至2015年9月25日止,期间只开放申购,不开放赎回。原中小板300成长ETF于基金合同失效前经审计的基金资产净值为9,586,533.50元,已于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全部转为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2015年9月29日折算前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5284元,精确到小数点后9位为1.528420590。本基金管理人按照1:1.528420590的折算比例将2015年9月29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进行了转型折算。转型折算后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0元,相应地,转型折算前每1份基金份额将折算为1.528420590份。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包括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以下简称“国泰新汽车份额”)、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稳健收益类份额(以下简称“新汽车A份额”)及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积极收益类份额(以下简称“新汽车B份额”)。国泰新汽车份额只接受场内与场外的申购和赎回,但不上市交易。新汽车A份额与新汽车B份额只可上市交易,不可单独进行申购或赎回。投资者可选择将其在场内申购的国泰新汽车份额按1:1的比例分拆成新汽车A份额和新汽车B份额,但不得申请将其场外申购的国泰新汽车份额进行分拆。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场外国泰新汽车份额跨系统转托管至场内并申请将其分拆成新汽车A份额和新汽车B份额后上市交易,也可按1:1的配比将其持有的新汽车A份额和新汽车B份额申请合并为场内的国泰新汽车份额。
在本基金新汽车A份额和新汽车B份额存续期内,本基金将在每个工作日按基金合同约定的净值计算规则对新汽车A份额和新汽车B份额分别进行净值计算,新汽车A份额为低风险且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基金份额,本基金扣除掉国泰新汽车份额对应的净资产部分后剩余的净资产将优先确保新汽车A份额的本金及新汽车A份额的约定收益;新汽车B份额为高风险且预期收益相对较高的基金份额,本基金扣除掉国泰新汽车份额对应的净资产部分后剩余的净资产在优先确保所有新汽车A份额的本金及约定收益后,将计为新汽车B份额的净资产。
基金份额净值按如下原则计算:新汽车A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自转型折算与自动分离日次日(含)起至第1个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含)期间、或自上一个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定期折算日或不定期折算基准日)次日(含)起至下一个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含)期间,以1.0000元为基准,新汽车A的约定日单利收益率(约定基准收益率除以365)累计计算。本基金1份新汽车A份额与1份新汽车B份额构成一对份额组合,一对份额组合的基金份额净值之和等于2份国泰新汽车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新汽车A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后,根据上述关系,计算出新汽车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本基金定期进行份额折算。在每个会计年度(除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在会计年度外)的12月15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本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对新汽车A和国泰新汽车份额进行定期份额折算。折算前的新汽车A份额持有人,以新汽车A份额在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超出本金1.0000元部分,获得新增国泰新汽车份额的份额分配。折算不改变新汽车A份额持有人的资产净值,其持有的新汽车A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折算调整为1.0000元、份额数量不变,相应折算增加场内国泰新汽车份额。折算前的国泰新汽车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每2份国泰新汽车份额,按1份新汽车A份额的份额分配,获得新增国泰新汽车份额。持有场外国泰新汽车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外国泰新汽车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内国泰新汽车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内国泰新汽车份额的分配。折算不改变国泰新汽车份额持有人的资产净值。折算不改变新汽车B份额持有人的资产净值,其持有的新汽车B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及份额数量不变。除以上基金份额定期折算外,本基金还将在国泰新汽车份额的份额净值大于或等于1.5000时以及新汽车B 份额的份额净值小于或等于0.2500时进行不定期折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债券、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权证、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85%-95%,其中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投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投资不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3%。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25日批准报出。
7.2.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7.2.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7.2.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5年8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期间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5年8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2.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2.4.4.1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5年8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期间。
7.2.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2.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有的股票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其他各类应付款项。
7.2.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2.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2)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如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以确定公允价值。
(3)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采用估值技术时,尽可能最大程度使用市场参数,减少使用与本基金特定相关的参数。
7.2.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1) 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2) 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2.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基金份额折算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于基金份额折算日根据折算前的基金份额数及确定的折算比例计算认列。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
7.2.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2.4.4.9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2.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2.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本基金(包括国泰新汽车份额、新汽车A份额、新汽车B份额)不进行收益分配。
7.2.4.4.12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 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7.2.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股票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提供的指数收益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7.2.4.4.14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7.2.4.4.15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7.2.4.4.16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7.2.4.5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基金买卖股票的差价收入不予征收营业税。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于2015年9月8日前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自2015年9月8日起,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 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7.2.4.6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意大利忠利集团(Assicurazioni Generali S.p.A.)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国泰元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控股子公司
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控股股东
国泰全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控股子公司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2.4.7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2.4.7.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
7.2.4.7.2 关联方报酬
7.2.4.7.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年8月27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345,495.09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13,170.56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0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00%÷当年天数。
7.2.4.7.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年8月27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69,099.06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0%÷当年天数。
7.2.4.7.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与关联方进行的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2.4.7.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2.4.7.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2.4.7.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2.4.7.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5年8月27日至2015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银行
3,114,451.90
94,767.40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2.4.7.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间无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7.2.4.7.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期间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7.2.4.8 期末(2015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2.4.8.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于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因认购新发或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7.2.4.8.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
代码
股票
名称
停牌
日期
停牌
原因
期末估值单价
复牌
日期
复牌开
盘单价
数量
(单位:股)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
估值总额
备注
600699
均胜电子
2015-11-04
重大事项
31.25
2016-03-10
29.00
11,800.00
369,468.00
368,750.00
-
002174
游族网络
2015-07-23
重大事项
84.40
2016-02-15
80.58
4,500.00
394,153.50
379,800.00
-
002664
信质电机
2015-07-08
重大事项
18.18
-
-
22,650.00
351,632.75
411,777.00
-
002219
恒康医疗
2015-12-30
重大事项
31.77
2016-03-08
28.59
20,000.00
562,050.00
635,400.00
-
000973
佛塑科技
2015-12-18
重大事项
13.00
2016-02-22
11.70
73,262.00
718,348.48
952,406.00
-
注:本基金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持有以上因公布的重大事项可能产生重大影响而被暂时停牌的股票,该类股票将在所公布事项的重大影响消除后,经交易所批准复牌。
7.2.4.8.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2.4.8.3.1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2.4.8.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2.4.9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公允价值
(a)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5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36,457,648.74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2,748,133.00元,无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
(ii)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iii)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c)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2015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d)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2)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中小板30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8.1.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9,347,296.52
94.67
其中:股票
9,347,296.52
94.67
2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507,853.89
5.14
7
其他各项资产
18,066.56
0.18
8
合计
9,873,216.97
100.00
8.1.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77,672.80
0.81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6,385,591.73
66.62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
E
建筑业
417,434.80
4.35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162,660.24
12.13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274,216.95
13.29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9,720.00
0.31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9,347,296.52
97.50
8.1.3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02415
海康威视
139,673
4,524,008.47
47.19
2
002183
怡 亚 通
10,347
756,883.05
7.90
3
002410
广联达
23,884
599,727.24
6.26
4
002400
省广股份
22,591
517,333.90
5.40
5
002353
杰瑞股份
10,996
487,672.60
5.09
6
002174
游族网络
4,500
402,885.00
4.20
7
002030
达安基因
7,769
341,059.10
3.56
8
002219
恒康医疗
9,060
337,394.40
3.52
9
002325
洪涛股份
8,925
222,054.00
2.32
10
002310
东方园林
4,976
190,580.80
1.99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
8.1.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1.4.1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02415
海康威视
6,783,435.50
25.19
2
002304
洋河股份
5,527,627.69
20.53
3
002241
歌尔声学
2,873,422.20
10.67
4
002236
大华股份
2,534,620.64
9.41
5
002385
大北农
2,447,113.85
9.09
6
002450
康得新
2,146,642.59
7.97
7
002183
怡 亚 通
1,644,987.00
6.11
8
002129
中环股份
1,523,874.40
5.66
9
002004
华邦健康
1,451,457.38
5.39
10
002230
科大讯飞
1,400,705.00
5.20
11
002065
东华软件
1,392,473.06
5.17
12
002475
立讯精密
1,054,340.56
3.92
13
002008
大族激光
1,001,709.00
3.72
14
002081
金 螳 螂
989,058.84
3.67
15
002701
奥瑞金
924,662.00
3.43
16
002185
华天科技
885,007.00
3.29
17
002092
中泰化学
823,819.94
3.06
18
002252
上海莱士
750,731.00
2.79
19
002030
达安基因
642,874.00
2.39
20
002146
荣盛发展
525,572.00
1.95
注:买入金额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1.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02304
洋河股份
1,629,853.24
6.05
2
002236
大华股份
1,257,914.06
4.67
3
002065
东华软件
1,140,456.38
4.23
4
002183
怡 亚 通
980,647.98
3.64
5
002241
歌尔声学
759,643.89
2.82
6
002004
华邦健康
659,515.44
2.45
7
002385
大北农
624,355.26
2.32
8
002475
立讯精密
556,466.60
2.07
9
002185
华天科技
541,153.00
2.01
10
002433
太安堂
495,622.20
1.84
11
002415
海康威视
425,213.72
1.58
12
002285
世联行
380,001.42
1.41
13
002108
沧州明珠
356,074.88
1.32
14
002390
信邦制药
332,482.75
1.23
15
002311
海大集团
328,721.96
1.22
16
002252
上海莱士
305,431.00
1.13
17
002037
久联发展
297,237.69
1.10
18
002344
海宁皮城
248,992.60
0.92
19
002223
鱼跃医疗
248,891.88
0.92
20
002340
格林美
232,138.94
0.86
注:买入金额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1.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的成本(成交)总额
48,469,845.58
卖出股票的收入(成交)总额
18,125,456.92
8.1.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1.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1.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1.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1.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10.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8.1.10.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股指期货。若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有选择地投资于股指期货。套期保值将主要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
本基金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时,将通过对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并结合股指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
本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种选择,谨慎进行投资,以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
法律法规对于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策略另有规定的,本基金将按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8.1.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不能投资于国债期货。
8.1.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12.1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8.1.12.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情况。
8.1.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12,220.71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5,845.85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8,066.56
8.1.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可转换债券。
8.1.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1
002415
海康威视
4,524,008.47
47.19
重大事项
2
002183
怡亚通
756,883.05
7.90
重大事项
3
002410
广联达
599,727.24
6.26
重大事项
4
002400
省广股份
517,333.90
5.40
重大事项
5
002353
杰瑞股份
487,672.60
5.09
重大事项
6
002174
游族网络
402,885.00
4.20
重大事项
7
002030
达安基因
341,059.10
3.56
重大事项
8
002219
恒康医疗
337,394.40
3.52
重大事项
9
002325
洪涛股份
222,054.00
2.32
重大事项
10
002310
东方园林
190,580.80
1.99
重大事项
8.2 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8.2.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39,205,781.74
87.36
其中:股票
39,205,781.74
87.36
2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3,548,540.46
7.91
7
其他各项资产
2,125,272.84
4.74
8
合计
44,879,595.04
100.00
8.2.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2.1指数投资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988,564.40
2.35
C
制造业
33,062,173.94
78.49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318,840.00
0.76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54,090.00
0.84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394,193.80
0.94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1,817,282.60
4.31
合计
36,935,144.74
87.68
8.2.2.2 积极投资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1,749,927.00
4.15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520,710.00
1.24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2,270,637.00
5.39
8.2.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8.2.3.1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0066
宇通客车
91,266
2,052,572.34
4.87
2
002466
天齐锂业
13,472
1,896,184.00
4.50
3
000009
中国宝安
101,185
1,817,282.60
4.31
4
000559
万向钱潮
76,377
1,728,411.51
4.10
5
002594
比亚迪
25,469
1,640,203.60
3.89
6
300124
汇川技术
33,110
1,562,792.00
3.71
7
002460
赣锋锂业
21,429
1,348,526.97
3.20
8
600478
科力远
59,457
1,303,297.44
3.09
9
002276
万马股份
41,764
1,257,096.40
2.98
10
002407
多氟多
15,249
1,162,888.74
2.76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
8.2.3.2 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02056
横店东磁
25,000
702,750.00
1.67
2
002664
信质电机
20,000
635,400.00
1.51
3
002219
恒康医疗
22,650
411,777.00
0.98
4
002174
游族网络
4,500
379,800.00
0.90
5
002368
太极股份
2,100
140,910.00
0.33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
8.2.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2.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末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02594
比亚迪
4,306,216.44
10.22
2
600066
宇通客车
3,904,752.94
9.27
3
000559
万向钱潮
3,343,179.56
7.94
4
000009
中国宝安
3,232,997.99
7.68
5
300124
汇川技术
2,611,762.37
6.20
6
002276
万马股份
2,412,237.00
5.73
7
002466
天齐锂业
2,388,889.00
5.67
8
600418
江淮汽车
2,166,129.67
5.14
9
600478
科力远
2,110,542.67
5.01
10
000970
中科三环
1,994,498.70
4.73
11
300207
欣旺达
1,838,880.26
4.37
12
002179
中航光电
1,795,466.81
4.26
13
002407
多氟多
1,540,988.48
3.66
14
600884
杉杉股份
1,498,091.22
3.56
15
600580
卧龙电气
1,428,501.00
3.39
16
002460
赣锋锂业
1,384,240.28
3.29
17
600549
厦门钨业
1,333,988.06
3.17
18
000762
西藏矿业
1,328,919.92
3.15
19
600006
东风汽车
1,243,558.00
2.95
20
000973
佛塑科技
1,171,125.77
2.78
21
600366
宁波韵升
1,153,951.72
2.74
22
002108
沧州明珠
1,065,375.00
2.53
23
600096
云天化
994,263.00
2.36
24
002358
森源电气
929,666.00
2.21
25
000049
德赛电池
896,728.00
2.13
注:买入金额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2.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末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02415
海康威视
4,731,800.12
11.23
2
002594
比亚迪
2,634,884.44
6.26
3
600066
宇通客车
1,965,215.26
4.67
4
000009
中国宝安
1,765,756.44
4.19
5
000559
万向钱潮
1,700,860.90
4.04
6
002466
天齐锂业
1,286,152.57
3.05
7
002276
万马股份
1,219,143.53
2.89
8
300124
汇川技术
1,165,420.50
2.77
9
600478
科力远
958,565.36
2.28
10
600418
江淮汽车
932,184.35
2.21
11
002407
多氟多
907,236.97
2.15
12
000970
中科三环
902,575.13
2.14
13
300207
欣旺达
806,594.04
1.91
14
002179
中航光电
796,280.26
1.89
15
002460
赣锋锂业
702,186.17
1.67
16
600390
金瑞科技
695,749.53
1.65
17
000762
西藏矿业
671,434.17
1.59
18
600884
杉杉股份
660,797.61
1.57
19
600549
厦门钨业
610,749.12
1.45
20
600580
卧龙电气
608,007.58
1.44
注:买入金额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2.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的成本(成交)总额
61,336,357.60
卖出股票的收入(成交)总额
36,576,612.26
8.2.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2.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2.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2.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2.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2.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2.10.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8.2.10.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股指期货。若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有选择地投资于股指期货。套期保值将主要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
本基金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时,将通过对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并结合股指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
本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种选择,谨慎进行投资,以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
法律法规对于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策略另有规定的,本基金将按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8.2.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不能投资于国债期货。
8.2.12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2.12.1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除“赣锋锂业”公司违规情况外),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根据2015年2月10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对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处罚决定,2014年3月3日,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披露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明确表示,“公司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公司的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而事实上,根据公司在2014年9月2日披露的《关于收到江西证监局警示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2013年11月起公司即与深圳市美拜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拜电子”)等企业接触,筹划、商谈收购相关事宜。在2014年3月3日披露股价异常波动公告时,公司已经在筹划发行股份购买美拜电子事宜,但却在公告中否认正在筹划重大事项。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第2.1条、第2.4条和11.5.3条的规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决定对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对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李良彬、副董事长兼副总裁王晓申与时任副总裁、时任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邵瑾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对于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上述违规行为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给予的上述处分,深圳证券交易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布。
本基金管理人此前投资赣锋锂业股票时,严格执行了公司的投资决策流程,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按规定将该股票纳入本基金股票池,而后进行了投资,并进行了持续的跟踪研究。该情况发生后,本基金管理人就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受处罚事件进行了及时分析和研究,认为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存在的违规问题对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产生重大的实质影响,对该公司投资价值未产生实质影响。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对该公司进行跟踪研究。
8.2.12.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情况。
8.2.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43,535.08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859.08
5
应收申购款
2,080,878.68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125,272.84
8.2.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可转换债券。
8.2.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8.2.12.5.1 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指数投资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8.2.12.5.2 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1
002664
信质电机
635,400.00
1.51
重大事项
2
002219
恒康医疗
411,777.00
0.98
重大事项
3
002174
游族网络
379,800.00
0.90
重大事项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中小板30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9.1.1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
比例
500
10,265.85
-
-
5,132,924.00
100.00%
9.1.2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1
王仰东
568,500.00
11.08%
2
沈丹
227,800.00
4.44%
3
吴恺晶
200,200.00
3.90%
4
傅杰华
157,000.00
3.06%
5
孙连军
117,800.00
2.29%
6
唐锋
117,700.00
2.29%
7
邹璞如
117,700.00
2.29%
8
斯威
104,800.00
2.04%
9
钱连和
103,200.00
2.01%
10
张燕
100,000.00
1.95%
9.1.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0.00
0.00%
9.1.4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9.2 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9.2.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级别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新汽车
1,969
11,601.56
59,976.00
0.26%
22,783,496.93
99.74%
新汽车A
745
9,455.06
0.00
0.00%
7,044,023.00
100.00%
新汽车B
764
9,219.93
3.00
0.00%
7,044,021.00
100.00%
合计
3,478
10,618.61
59,979.00
0.16%
36,871,540.93
99.84%
9.2.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新汽车
53,688.86
0.24%
新汽车A
0.00
0.00%
新汽车B
0.00
0.00%
合计
53,688.86
0.15%
9.2.3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新汽车
0
新汽车A
0
新汽车B
0
合计
-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新汽车
0
新汽车A
0
新汽车B
0
合计
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10.1中小板30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2年3月15日)基金份额总额
345,132,924.00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24,132,924.00
-基金总申购份额
111,000,000.00
减:-基金总赎回份额
130,000,000.00
本报告期内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5,132,924.00
10.2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单位:份
项目
新汽车
新汽车A
新汽车B
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份额总额
5,132,924.00
-
-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5,132,924.00
-
-
-基金总申购份额
219,010,353.57
-
-
减:-基金总赎回份额
286,470,964.05
-
-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85,171,159.41
7,044,023.00
7,044,024.00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2,843,472.93
7,044,023.00
7,044,024.00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自2015年6月29日起至2015年7月28日17:00止,根据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015年7月29日决议通过的《关于中小板30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5年7月30日发布《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小板30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终止本基金的上市交易,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同意书》(深证上[2015]402号)同意。本基金的终止上市日为2015年8月27日,即在2015年8月26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中小成长ETF终止上市后的相关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小板 300 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中小板 300 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和《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小板30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等的有关规定,《国泰中小板 300 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2015年8月27日起失效,《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同一日起生效,同时本基金更名为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重大人事变动如下:
2015年8月8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了《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任职公告》,经本基金管理人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张峰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
2015年8月14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了《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离任公告》,经本基金管理人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贺燕萍女士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2015年8月22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了《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经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唐建光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陈勇胜先生不再担任相关职务。
2015年9月1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了《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经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林海中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督察长,由巴立康先生代任相关职务。
2015年12月10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了《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任职公告》,经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陈星德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如下:
2015年4月,李爱华先生不再担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业务部总经理职务。上述人事变动已按相关规定备案、公告。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本基金无涉及对公司运营管理及基金运作产生重大影响的与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相关的诉讼事项。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无改变。
11.5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转型前:中小板30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应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为60,000元;
转型后: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报告年度应支付给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为60,000元,目前的审计机构已提供审计服务的年限为1年。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托管人托管业务部门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的情况。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11.7.1.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银河证券
1
16,483,829.88
16.84%
15,351.45
19.00%
-
中信建投
2
3,043,155.59
3.11%
2,834.07
4.00%
新增
中信证券
1
508,831.26
0.52%
473.88
1.00%
新增
中金公司
1
-
-
-
-
新增
申万宏源
1
-
-
-
-
新增
国金证券
1
-
-
-
-
新增
光大证券
1
-
-
-
-
新增
安信证券
1
-
-
-
-
新增
万联证券
2
77,877,153.13
79.54%
62,353.57
77.00%
新增
注:基金租用席位的选择标准是:
(1)资力雄厚,信誉良好;
(2)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3)经营行为规范,在最近一年内无重大违规经营行为;
(4)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5)公司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能及时、全面、定期提供具有相当质量的关于宏观经济面分析、行业发展趋势及证券市场走向、个股分析的研究报告以及丰富全面的信息服务;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
选择程序是:根据对各证券公司提供的各项投资、研究服务情况的考评结果,符合交易席位租用标准的,由公司投研业务部门提出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席位的调整意见(包括调整名单及调整原因等),并经公司批准。
11.7.1.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成交总额的比例
安信证券
-
-
979,000,000.00
67.10%
-
-
万联证券
-
-
480,000,000.00
32.90%
-
-
11.7.2 中小板30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1.7.2.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万联证券
1
-
-
-
-
新增
银河证券
1
61,051,271.95
91.68%
55,587.41
93.26%
-
中泰证券
1
5,544,030.55
8.32%
4,015.18
6.74%
-
注:基金租用席位的选择标准是:
(1)资力雄厚,信誉良好;
(2)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3)经营行为规范,在最近一年内无重大违规经营行为;
(4)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5)公司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能及时、全面、定期提供具有相当质量的关于宏观经济面分析、行业发展趋势及证券市场走向、个股分析的研究报告以及丰富全面的信息服务;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
选择程序是:根据对各证券公司提供的各项投资、研究服务情况的考评结果,符合交易席位租用标准的,由公司投研业务部门提出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席位的调整意见(包括调整名单及调整原因等),并经公司批准。
11.7.2.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成交总额的比例
万联证券
-
-
-
-
-
-
银河证券
-
-
-
-
-
-
中泰证券
-
-
-
-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自2015年6月29日起至2015年7月28日17:00止,根据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015年7月29日决议通过的《关于中小板30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5年7月30日发布《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小板30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终止本基金的上市交易,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同意书》(深证上[2015]402号)同意。本基金的终止上市日为2015年8月27日,即在2015年8月26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中小成长ETF终止上市后的相关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小板 300 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中小板 300 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和《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小板30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等的有关规定,《国泰中小板 300 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2015年8月27日起失效,《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同一日起生效,同时本基金更名为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