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第一次分红公告
2024-09-24 文字大小 【 】 【打印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深红利ETF
基金主代码 159905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0年11月5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 的有关规定、《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深证
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约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4年9月11日
截止收 益 分
配基准 日 的
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
元) 1.6329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 (单位:人
民币元) 815,171,759.68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
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
币元)
-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0.74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本基金第一次分红,2024年第一次分红
  注:1、当基金累计报酬率超过同期标的指数累计报酬率达到1%以上时,可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以使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尽可能贴近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为原则进行收益分配。在符合上述基金收益分配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6次;
  3、基于本基金的性质和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不须以弥补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有可能低于面值。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4年9月26日
除息日 2024年9月27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4年10月8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采用现金分红的收益分配方式,无红利再投资事项。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
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司将于2024年9月30日将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款足额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指定银行账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收到相应款项后,在2024年10月8日将现金红利款划付给指定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具体收到现金红利的时间遵循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证券公司的规定。
  2、本基金将于2024年9月24日上午开市至10:30期间停牌,并将于2024年9月24日10:30起复牌。
  3、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4、本次分红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本基金的投资风险或提高本基金的投资收益。
  5、咨询办法
  1)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icbccs.com.cn。
  2)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6、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本基金销售机构相关信息。
  7、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