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夏国证自由现金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服务商的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华夏国证自由现金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流动性服务商的公告
为促进华夏国证自由现金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自由现金流ETF)的市场流动性和平稳运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2号——流动性服务》等有关规定,自2025年3月21日起,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选定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自由现金流ETF(159201)的流动性服务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