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商沪深300地产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招商300地产A份额和招商300地产B份额基金份额折算结果的公告
2021-01-05 文字大小 【 】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和《招商沪深300地产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的有关规定,招商沪深300地产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制定了本基金的分级份额终止运作的实施方案,并于2020年12月2日发布了《关于招商沪深300地产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招商300地产A份额和招商300地产B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2020年12月29日发布了《关于招商沪深300地产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招商300地产A份额和招商300地产B份额基金份额折算的公告》。


根据上述公告,基金管理人以2020年12月31日为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对在该日登记在册的招商300地产A份额(场内简称:地产A端,基金代码:150207)和招商300地产B份额(场内简称:地产B端,基金代码:150208)办理折算业务,现将折算结果公告如下:


一、份额折算结果


1、在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以招商300地产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招商300地产A份额、招商300地产B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折算成招商300地产份额的场内份额。招商300地产A份额、招商300地产B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折算后的基金份额以登记结算机构最终确认的数据为准。基金份额折算比例按截尾法精确到小数点后第9位,有关招商300地产A份额、招商300地产B份额基金份额折算结果如下表所示:


折算前的基金份额

折算前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元)

折算前基金份额数(份)

折算比例

折算后的基金份额

折算后基金份额净值(元)

折算后基金份额数(份)

招商300地产A份额

1.0020

1,512,192.00

1.166695281

招商300地产份额的场内份额

0.8588

1,764,267.00

招商300地产B份额

0.7156

1,512,193.00

0.833304718

招商300地产份额的场内份额

0.8588

1,260,117.00





2、折算完成后招商300地产份额数量如下:


折算前基金份额名称

折算前份额数量(份)

折算后基金份额名称

折算后份额数量(份)

招商300地产份额的场内份额

1,712,683.00

招商300地产份额的场内份额

4,737,067.00

招商300地产份额的场外份额

487,560,308.61

招商300地产份额的场外份额

487,560,308.61


注:1)招商300地产份额的场内份额“折算后份额”为招商300地产A份额、招商300地产B份额经折算后产生的新增招商300地产份额的场内份额与折算前招商300地产份额的场内份额的合计数。


2)投资者自 2021年1月5日起(含该日)可查询经本基金登记结算机构及本公司确认的折算后基金份额。


二、重要提示


1、《招商沪深300地产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21年1月1日生效,《招商沪深300地产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时失效。因此,招商沪深300地产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名称将于新合同生效后变更为“招商沪深300地产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外简称由“招商沪深300地产等权重指数分级”变更为“招商沪深300地产等权重指数”;场内简称由“地产分级”变更为“地产基金”;基金代码不变,仍为161721。


2、招商沪深300地产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自2021年1月5日起恢复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换、转托管等业务。


3、投资者持有的折算后招商沪深300地产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外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继承其折算前场外招商沪深300地产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收益分配方式,投资者持有的折算后招商沪深300地产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只能采取现金分红方式。请投资者务必及时查询、核对持有的折算后招商沪深300地产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外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具体收益分配方式以登记结算机构的记录为准。


4、根据有关业务规则,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招商沪深300地产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持有期计入招商沪深300地产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份额持有期;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招商300地产A份额和招商300地产B份额折算为招商沪深300地产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场内份额后,基金份额持有期自招商沪深300地产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场内份额确认之日起计算,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份额时适用的赎回费率根据持有期确定,具体持有时间以登记结算机构系统记录为准。如果赎回份额时持有期较短,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承担较高的赎回费。


(三)基金份额折算的特别风险揭示


1、招商300地产A份额和招商300地产B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量将会在折算后发生变化的风险


在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以招商300地产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招商300地产A份额、招商300地产B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而不是二级市场价格)折算成招商300地产份额的场内份额。招商300地产A份额和招商300地产B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后招商300地产份额的场内份额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资产,持有极小数量招商300地产A份额、招商300地产B份额,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1份而导致相应的资产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2、招商300地产A份额和招商300地产B份额折算后风险收益特征发生较大变化的风险


份额折算后,招商300地产A份额持有人原持有的招商300地产A份额将变为招商300地产份额,基金份额风险收益特征将因折算而发生较大变化。招商300地产份额为跟踪沪深300地产等权重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标的指数的涨跌而变化,原招商300地产A份额持有人将承担因净值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份额折算后,招商300地产B份额持有人原持有的招商300地产B份额将变为招商300地产份额,基金份额风险收益特征将因折算而发生较大变化。招商300地产份额为跟踪沪深300地产等权重指数的基础份额,没有杠杆特征,其基金份额净值将随标的指数的涨跌而变化,不会形成杠杆性收益或损失,但原招商300地产B份额持有人仍需承担因净值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3、招商300地产A份额和招商300地产B份额折算为招商300地产份额后无法直接办理场内赎回的风险


招商300地产A份额和招商300地产B份额折算为招商300地产份额后,投资者可以申请场内赎回基金份额或者转托管至场外后申请赎回基金份额。部分投资者可能由于所在证券公司不具备基金销售资格或其他原因无法直接办理场内赎回,需先转托管至场外后再申请赎回或者先转托管到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后再申请赎回。


4、份额折算后,在招商300地产份额上市交易之前,投资者将无法进行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月5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