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德信A份额、德信B份额终止上市及后续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2013年4月25日生效,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符合上市交易条件,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德信A份额(场内简称:德信A,交易代码:150133)、德信B份额(场内简称:德信B,交易代码:150134)于2013年6月3日开始同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分别上市交易。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17年4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dbfund.com.cn)发布了《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德信A份额、德信B份额终止上市及后续事项公告》。为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现发布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德信A份额、德信B份额终止上市及后续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于2017年4月14日计票。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及基金合同修改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本基金转型为“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本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4月17日发布了《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以下简称“决议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98号)、《决议公告》、《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德信A份额和德信B份额的终止上市交易,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通知书》(深证上【2017】235号)同意。现将基金终止上市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终止上市基金的基本信息
德信A份额:场内简称“德信A”
交易代码:150133
德信B份额:场内简称“德信B”
交易代码:150134
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终止上市日:2017年4月20日
二、基金份额终止上市后续事项说明
(一)基金份额的转换
1、分级份额终止运作转换基准日:2017年4月20日
2、自分级份额终止运作转换基准日起,暂停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基金简称:德邦德信,基金代码:167701)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并终止办理德邦德信基金份额、德信A份额、德信B份额三类份额间的配对转换业务。分级份额终止运作转换基准日日终,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登记结算系统登记在册的德邦德信基金份额、德信A份额、德信B份额将转换为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场内A类基金份额,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系统登记在册的德邦德信基金份额将转换为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场外A类基金份额。转换后,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场内A类基金份额仍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场外A类基金份额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系统。本次份额转换的具体方式和计算公式请详见本基金管理人2017年4月17日发布的《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二)修订后的基金合同生效
自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分级份额终止运作转换基准日的次日起,《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将自同一日起失效,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正式变更为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本基金基金合同当事人将按照《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三)基金份额的变更登记及基金名称的变更
德信A份额、德信B份额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后,本基金将实施份额转换并进行基金份额变更登记以及必要的信息变更。自2017年4月21日起,基金名称将由“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更名为“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转换后,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为“167701”,场内简称为“德邦德信”,场外简称为“德邦德信中高企债指数(LOF)A”。
(四)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上市、申购与赎回
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后,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规定,于2017年4月24日起开始办理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转托管等业务。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在符合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的情况下,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有关规定,可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具体办理日期详见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五)注意事项
(1)本基金终止上市交易后,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开放赎回之前,投资人无法办理基金赎回;上市交易前,投资人无法进行场内买卖交易,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请投资人注意。
(2)对于已经办理司法冻结、质押登记等措施的基金份额,有关登记机构及证券经营机构应依照有关规定办理该限制措施的转移手续。
三、投资者欲了解详细情况,可登陆基金管理人公司网站(www.dbfund.com.cn)或者致电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21-7788(免长途话费)或021-36034888垂询相关事宜。特此公告。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