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基金管理人: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8年3月30日
重要提示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3月2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期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基金简介
基金基本情况(转型后)
基金名称
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
德邦德信中高企债指数(LOF)
基金主代码
16770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年4月21日
基金管理人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0,167,743.59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德邦德信
德信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67701
167704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10,167,185.31份
558.28份
基金基本情况(转型前)
基金名称
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德邦德信
场内简称
德邦德信
基金主代码
16770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年4月25日
基金管理人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57,496,053.84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3年6月3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德信A
德信B
德邦德信
下属分级基金的场内简称
德信A
德信B
德邦德信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50133
150134
167701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4,488,438.00份
1,923,617.00份
51,083,998.84份
基金产品说明(转型后)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为债券型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通过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优选指数成份券、备选成分券及样本外债券,争取在扣除各项费用之前获得与标的指数相似的总回报,追求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取抽样复制法构建基金债券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的调整。在正常市场情况下,力争本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3%,年跟踪误差不超过5%。如因指数编制规则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1-7年中高收益企债指数×90%+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1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从整体运作来看,基金的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取抽样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债券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基金产品说明(转型前)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为债券型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通过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优选指数成分券、备选成分券及样本外债券,争取在扣除各项费用之前获得与标的指数相似的总回报,追求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取抽样复制法构建基金债券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分券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的调整。在正常市场情况下,力争本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3%,年跟踪误差不超过5%。如因指数编制规则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1-7年中高收益企债指数×90%+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10%
风险收益特征
从整体运作来看,基金的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从两类份额看,德信A份额持有人的年化约定收益率为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1.20%,表现出预期风险较低、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特点。德信B份额获得剩余收益,带有适当的杠杆效应,表现出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相对较高的特点。
下属分级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预期风险较低、预期收益相对稳定
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相对较高
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李定荣
陆志俊
联系电话
021-26010999
95559
电子邮箱
service@dbfund.com.cn
luzj@bankcomm.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17788
95559
传真
021-26010808
021-62701216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218号宝矿国际大厦35层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218号宝矿国际大厦35层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邮政编码
200080
200120
法定代表人
姚文平
牛锡明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dbfund.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转型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7年4月2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德邦德信
德信C
本期已实现收益
-2,001,329.00
-1.19
本期利润
502,459.67
62.59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128
0.0272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1.17%
2.47%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30%
0.91%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7年12月31日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843,855.97
16.18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830
0.0290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1,254,673.53
615.60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1070
1.1027
3.1.3 累计期末指标
2017年12月31日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1.30%
0.91%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3、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转型前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4月20日
2016年
2015年
本期已实现收益
311,011.43
3,383,406.28
7,518,160.38
本期利润
192,268.77
-208,157.34
8,527,630.01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027
-0.0022
0.0650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0.25%
-0.20%
6.13%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0.18%
2.73%
7.52%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7年4月20日
2016年末
2015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8,118,911.11
10,603,819.90
11,222,456.89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1412
0.1372
0.1016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62,852,432.65
84,340,805.57
117,308,348.19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93
1.091
1.062
3.1.3 累计期末指标
2017年4月20日
2016年末
2015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20.40%
20.18%
16.99%
基金净值表现(转型后)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德邦德信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0.11%
0.04%
1.02%
0.05%
-1.13%
-0.01%
过去六个月
0.68%
0.04%
1.99%
0.04%
-1.31%
0.00%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1.30%
0.05%
2.46%
0.04%
-1.16%
0.01%
德信C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0.32%
0.04%
1.02%
0.05%
-1.34%
-0.01%
过去六个月
0.38%
0.04%
1.99%
0.04%
-1.61%
0.00%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0.91%
0.05%
2.46%
0.04%
-1.55%
0.01%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1-7年中高收益企债指数×90%+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10%
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由于基金转型,上图以基金转型前一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20.40%)和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23.10%)为初始值。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7年4月17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及基金合同修改有关事项的议案》,自2017年4月21日起,本基金由原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转型日起至报告期期末,本基金运作时间未满一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1-7年中高收益企债指数×90%+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10%。本基金的建仓期为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上图所示日期为2017年4月2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7年4月17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及基金合同修改有关事项的议案》,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7年4月21日,2017年度数据根据合同生效当年实际存续期(2017年4月21日至2017年12月31日)计算,不按照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基金净值表现(转型前)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0.27%
0.07%
0.17%
0.05%
-0.44%
0.02%
过去六个月
-2.93%
0.12%
0.04%
0.05%
-2.97%
0.07%
过去一年
1.77%
0.13%
3.28%
0.04%
-1.51%
0.09%
过去三年
17.12%
0.13%
20.17%
0.06%
-3.05%
0.07%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20.40%
0.12%
23.10%
0.07%
-2.70%
0.05%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1-7年中高收益企债指数×90%+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10%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3年4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报告期期末,本基金运作时间已满一年。本基金的建仓期为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图示日期为2013年4月25日至2017年4月20日。
过去五年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3年4月25日,2013年度数据根据合同生效当年实际存续期(2013年4月25日至2013年12月31日)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2017年度数据根据合同当年实际存续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4月20日)计算,不按照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注:转型前,本基金(包括德邦德信基金份额、德信A份额与德信B份额)不进行收益分配。
注:转型后,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年4月2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未进行利润分配。管理人报告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249号)批准,于2012年3月27日正式成立。股东为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子联合控股有限公司、浙江省土产畜产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3.7亿元人民币。公司以修身、齐家、立业、助天下为己任,秉持长期的价值投资理念,坚守严谨的风险控制底线,致力于增加客户财富,为客户提供卓越的理财服务。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二十三只开放式基金:德邦优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德邦德利货币市场基金、德邦福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德邦大健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德邦鑫星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德邦新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德邦鑫星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德邦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德邦多元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德邦如意货币市场基金、德邦纯债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德邦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德邦景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德邦德焕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德邦现金宝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德邦锐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德邦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德邦锐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德邦群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德邦稳盈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德邦量化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LOF)和德邦弘利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转型后)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刘长俊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德邦优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德邦德焕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德邦德景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德邦锐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德邦弘利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7年9月4日
-
7年
硕士,2012年7月至2013年3月担任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宏观行业部研究员;2013年3月至2015年6月担任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债项评级部分析师。2015年6月加入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职于投资研究部,现任本公司基金经理。
丁孙楠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德邦新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德邦如意货币市场基金、德邦现金宝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7年1月24日
-
6年
硕士,2010年6月至2013年8月担任中国人保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组合管理部投资经理助理;2013年9月至2015年3月担任上海银行资产管理部投资交易岗。2016年1月加入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职于投资研究部,现任本公司基金经理。
张铮烁
固定收益部总监助理、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德邦德利货币市场基金、德邦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德邦如意货币市场基金、德邦纯债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德邦现金宝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6年1月8日
-
10年
硕士,2007年7月至2010年7月在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评级部担任分析师、项目经理,2010年8月至2015年5月在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部担任投资经理。2015年11月加入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本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监助理、基金经理。
注:1、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一般情况下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若该基金经理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即任职,则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转型前)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丁孙楠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德邦新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德邦如意货币市场基金、德邦现金宝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7年1月24日
-
6年
硕士,2010年6月至2013年8月担任中国人保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组合管理部投资经理助理;2013年9月至2015年3月担任上海银行资产管理部投资交易岗。2016年1月加入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职于投资研究部,现任本公司基金经理。
张铮烁
固定收益部总监助理、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德邦德利货币市场基金、德邦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德邦如意货币市场基金、德邦纯债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德邦现金宝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6年1月8日
-
10年
硕士,2007年7月至2010年7月在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评级部担任分析师、项目经理,2010年8月至2015年5月在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部担任投资经理。2015年11月加入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本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监助理、基金经理。
陈利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德邦德利货币市场基金、德邦纯债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德邦如意货币市场基金、德邦纯债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德邦现金宝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5年7月6日
2017年1月13日
5年
硕士,曾在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研究部担任助理研究员。曾任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研究部研究员,基金经理。
注:1、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一般情况下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若该基金经理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即任职,则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已依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建立起健全、有效、规范的公平交易制度体系和公平交易控制机制,确保管理的不同受托资产得到公平对待,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在投资决策方面,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科学的研究方法以及规范的研究管理平台, 实行证券备选库和交易对手备选库制度,各受托资产之间实行防火墙制度,通过系统的投资决策方法和明确的投资授权制度,保证受托投资决策的客观性和独立性。
在交易执行方面,本基金管理人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并建立了公平的交易分配流程, 保证投资指令得以公平对待。对以本基金管理人的名义参与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交易的,相关基金经理或投资经理应独立确定各受托资产拟申购的价格和数量,基金管理人在获配额度后,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进行分配。对以各受托资产名义参与银行间交易、交易所大宗交易等非集中竞价交易的,交易部应充分询价,利用市场公认的第三方信息对交易价格的公允性进行审查,确保各受托资产获得公平的交易机会。
监察稽核部门对投资交易行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重点关注公平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异常交易行为的监控情况。严禁同一受托资产的同日反向交易及其他可能导致不公平或利益输送的交易行为,但完全按照有关指数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受托资产除外。严格控制不同受托资产间的同日反向交易,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或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行为。监察稽核部门对不同受托资产,尤其是同一位基金经理或投资经理管理的不同受托资产同日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进行监控,同时对不同受托资产临近交易日的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进行分析。发现异常交易情况的,可要求相关基金经理或投资经理对交易的合理性进行解释。监察稽核部门对其他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对于异常交易发生前后不同受托资产买卖该异常交易证券的情况进行分析。发现异常交易情况的,可要求相关基金经理或投资经理对交易的合理性进行解释。监察稽核部门编制定期公平交易报告,重点分析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不同受托资产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以及同一期间、不同时间窗下(如日内、3日内、5日内)不同受托资产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公平交易报告由基金经理或投资经理确认后报督察长、总经理审阅。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及公司内部相关制度规定,对投资交易行为进行监察稽核,从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事后监控等环节严格把关,借助IT系统和人工监控等方式在各个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通过完善交易范围内各类交易的公平交易执行细则、严格的流程控制、持续的技术改进,确保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和实现。
报告期内,公司对本基金与公司旗下所有其他投资组合之间的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进行了分析,并对连续两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口下(日内、3日内、5日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异常行为。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现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且未发现其他可能导致非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回顾2017年,全球经济保持了复苏及扩张态势,物价水平也较为温和。其中美国经济表现强劲,失业率处于近十几年来新低;欧盟经济在投资等带动下,也明显复苏,PMI等数据创下近7年新高;日本经济复苏温和。在全球经济回暖的带动下,新兴市场经济体经济总体增长较快,但由于发达国家政策调整以及内部结构性问题等,部分经济体仍面临调整与转型压力。全球货币政策有所分化,发达经济体货币政策正常化进程持续推进,美联储持续加息,欧央行也削减QE规模,英格兰、加拿大等也开始跟随加息,日本维持货币政策不变;新兴经济体如巴西、俄罗斯等则处于降息通道,货币政策维持宽松。
国内经济方面,2017年我国经济运行保持稳中向好态势,物价水平大体稳定。消费需求依然保持强劲,社会零售总额同比增长10.2%;投资增速延续缓慢下降态势,不过房地产投资保持了依然较好的韧性,好于市场预期;进出口增长加快,同比增速达到两位数以上,超出市场预期。中采PMI保持在扩张区间,其中生产、新订单、大型企业PMI都保持较高水平。社会融资规模也保持了较高的增速,实体经济的融资需求较强;M2受金融去杠杆、货币政策稳健中性等因素影响,创下历史低位。房地产销售增速全年延续了下滑态势,不过由于库存连续下降,房地产新开工和施工面积年末出现反弹,未来趋势还有待观察。工业企业利润保持了20%以上的增速。物价方面,CPI全年1.6%,保持低位水平;PPI同比增长6.3%,结束了连续5年的下滑态势。
因经济企稳、货币政策稳健中性、汇率制度改革等,2017年人民币汇率出现明显升值,外汇占款大额流出也得到遏制,外汇储备连续小幅增加,但对国内流动性边际改善有限。在去杠杆、经济及物价平稳、美联储连续加息的背景下,货币政策延续了稳健中性,先后三次上调了公开市场操作利率,超额准备金率处于历史低位,资金面紧平衡,易受事件以及结构性等因素影响,市场利率在个别时点大幅波动,R007、同业存单以及1年期政府债券等短期利率同比大幅走高。
从市场走势看,受经济企稳回升、货币政策转向以及金融监管影响,全年债券市场延续了熊市状态,本轮债券熊市调整幅度及时间超出了2011及2013年熊市,自2016年最低位计算,本次一年及十年国开分别上行190bp左右,3年AA+信用债上行达到250bp。一季度,经济数据明显回温;美联储加息后,央行两次上调公开市场利率,货币政策转向为稳健中性;3月份由于MPA考核、跨节、季末等因素,资金面也很紧张;债券市场持续下跌。二季度在金融监管政策连续出台下,银行忙于自查,委外大量赎回同时货币政策持续偏紧,债市在多重利空下,快速大幅下跌,6月份债市有所反弹;三、四季度,经济韧性超出预期,几大利空依然持续发酵,资管新规征求意见出台,经济韧性超出预期,债市依然跌跌不休,收益率继续上行。报告期内,在基金资产净值保持一定规模的前提下,本基金努力跟踪指数进行交易。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转型后报告期末,本报告期(2017年04月21日-2017年12月31日)德邦德信基金份额净值为1.1070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30%;截至本报告期末德信C基金份额净值为1.1027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91%;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46%。
截至转型前报告期末,本报告期(2017年01月01日-2017年04月20日)德邦德信基金份额净值为1.0930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18%,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3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8年,经济预计仍将在L型底部徘徊,供给侧改革也将延续,物价存在上行压力。经济韧性较强,不至于引发货币政策放松空间,短期看,基本面小幅的波动对于政策不是影响债券市场的核心因素。货币政策方面,2017年实施的是稳健偏紧的货币政策,主要是在经济基本面企稳的前提下,通过提高金融市场利率中枢以及配合宏观审慎政策来去杠杆及防风险,化解资管业务灰犀牛,利率的上行明显超出了基本面因素。2017年是金融监管政策出台的大年,2018年可能是金融监管政策实施执行的大年。出于对金融监管对市场的大幅冲击,引发流动性等问题,以及保持货币信贷适度增长,货币政策有边际放松的可能性,但这种放松并不意味着货币政策方向的拐点,2018年货币政策依然将维持稳健中性。在上述压力没有明显改善前,债市依然面临通胀、政策收紧、无稳定负债及需求减少的压力,特别中低等级信用债面临较大到期压力及信用风险,利率债的供给也偏大。短期看,债市维持短久期、高等级策略。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继续坚持以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为宗旨,以规范运作、防范风险、维护投资人利益为原则,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内控制度进行监察稽核工作,切实防范公司运营和投资组合运作的风险,保障公司合规、稳健发展。
合规管理方面,公司根据《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等要求,优化了合规管理组织架构,进一步明晰各层级部门及人员合规管理职责,并确保将合规管理工作贯穿到各层级人员与各业务环节。另外,督察长及合规管理部门按规定开展了合规审查、合规检查、合规咨询、合规培训及合规宣导等工作。风险管理方面,公司继续通过事前、事中、事后多维度对各类风险进行管控和防范,并提高风控智能化能力,进一步提升风险管理工作效率。稽核审计方面,公司提高研究、投资、交易、销售等重点业务环节审计频率,做到每季度常规审计全覆盖,尽最大努力提高审计覆盖面。同时,公司强化审计后的持续跟踪工作,尽最大努力督促和协助被审计部门解决相关问题。
综合以上情况,2017年,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运作合法合规,充分维护和保障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加强内部合规控制、风险管理以及稽核审计工作,防范和控制各种风险,合法合规、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地运作基金财产。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本公司制订的《德邦基金基金估值业务管理制度》、《德邦基金估值委员会议事规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效地控制基金估值流程。公司估值委员会成员包括总经理、分管投资副总或投资总监、督察长、基金经理、金融工程与量化投资部、研究发展部、运作保障部负责人、基金会计及监察稽核部等相关专业人士组成。估值委员会主要负责基金估值相关工作的评估、决策、执行和监督, 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允、合理,防止估值被歪曲进而对基金持有人产生不利影响。在发生了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后或基金资产在采用新投资策略和新品种时,估值委员会应评价现有估值政策和程序的适用性,并在不适用的情况下,及时召开估值委员会修订相关估值方法,以确保其持续适用。涉及估值政策的变更均须经估值委员会决议批准后执行。
在每个估值日,本基金管理人按照最新的估值准则、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投资品种进行估值,确定证券投资基金的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后,将估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则按基金合同规定的估值方法、时间、程序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依据本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对外公布。
上述参与估值流程人员均具有估值业务所需的专业胜任能力及相关工作经历。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重大利益冲突。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转型前,本基金(包括德邦德信基金份额、德信A份额与德信B份额)不进行收益分配。
转型后,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年4月2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未进行利润分配。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自2017年7月3日至2017年8月17日期间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本基金自2017年8月22日至2017年12月29日期间出现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根据以上情况,本基金管理人决定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终止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12月19日、2017年12月20日、2017年12月2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及公司网站分别发布了《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2018年1月15日,基金管理人发布了《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暂停赎回等业务申请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2018年1月19日,基金管理人发布了《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暂停赎回等业务申请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2018年1月24日,基金管理人发布了《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终止申购、赎回及转托管业务的公告》,自2018年1月25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具体内容详见上述公告。
托管人报告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2017年度,基金托管人在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尽职尽责地履行了托管人应尽的义务,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2017年度,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托管人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进行收益分配,符合基金合同的规定。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2017年度,由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并经托管人复核审查的有关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相关内容、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审计报告(转型后)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安永华明(2018)专字第60982868_B02号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财务报表,包括2017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7年4月2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财务报表7.4.2所述编制基础编制。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强调事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7.4.2对编制基础的说明。基金管理人根据《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规定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编制财务报表,因此,财务报表可能不适于其他用途。我们的报告仅供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报送使用,而不应分发至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之外的其他机构或人员或为其使用。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其他信息
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基金管理人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按照财务报表7.4.2所述编制基础编制财务报表,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人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陈 露
蔺育化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中国 北京
审计报告日期
2018年3月29日
审计报告(转型前)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安永华明(2018)审字第60982868_B02号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财务报表,包括2017年4月20日(即《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前日,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失效前日”)的资产负债表、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4月20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止期间的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4月20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4月20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其他信息
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财务报告过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陈 露
蔺育化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中国 北京
审计报告日期
2018年3月29日
年度财务报表(转型后)
资产负债表(转型后)
会计主体: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截止日: 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4.7.1
1,028,069.46
结算备付金
156,419.43
存出保证金
1,586.04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10,484,770.00
其中:股票投资
-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10,484,770.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应收利息
7.4.7.5
246,701.15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7.4.7.6
-
资产总计
11,917,546.0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5,360.44
应付管理人报酬
12,285.48
应付托管费
3,685.66
应付销售服务费
0.31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310.00
应交税费
321,615.00
应付利息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7.4.7.8
319,000.06
负债合计
662,256.95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4.7.9
9,232,111.34
未分配利润
7.4.7.10
2,023,177.79
所有者权益合计
11,255,289.1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1,917,546.08
注:(1)报告截止日2017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1070元,基金份额总额10,167,743.59份, 其中A级基金份额参考净值1.1070元,份额总额10,167,185.31份;C级基金份额参考净值1.1027元,份额总额558.28份。
(2)本基金合同于2017年4月21日生效。
利润表
会计主体: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17年4月2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7年4月2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一、收入
1,154,431.59
1.利息收入
1,878,730.58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10,872.75
债券利息收入
1,862,728.90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5,128.93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3,240,851.90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
-3,240,851.9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3.5
-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4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5
-
股利收益
7.4.7.16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7.4.7.17
2,503,852.45
4.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7.4.7.18
12,700.46
减:二、费用
651,909.33
1.管理人报酬
7.4.10.2.1
151,212.49
2.托管费
7.4.10.2.2
45,363.74
3.销售服务费
7.4.10.2.3
6.10
4.交易费用
7.4.7.19
1,264.37
5.利息支出
236,520.63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236,520.63
6.其他费用
7.4.7.20
217,542.0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502,522.26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502,522.26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17年4月2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4月2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52,206,856.48
10,645,576.17
62,852,432.65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502,522.26
502,522.26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42,974,745.14
-9,124,920.64
-52,099,665.78
其中:1.基金申购款
5,980,497.79
1,307,815.91
7,288,313.70
2.基金赎回款(以“-”号填列)
-48,955,242.93
-10,432,736.55
-59,387,979.48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9,232,111.34
2,023,177.79
11,255,289.13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易强______ ______易强______ ____刘为臻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报表附注
基金基本情况
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原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52号文《关于核准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的核准,由基金管理人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基金合同于2013年4月25日正式生效。初始设立募集规模为824,592,932.55份基金份额。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于2017年4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于当日表决讨论通过了《关于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及基金合同修改有关事项的议案》,决议事项已向中国证监会的备案。自2017年4月21日起,《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原《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日起失效。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主要投资于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中央银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次级债券、地方政府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此外,本基金也可投资于银行定期存款、同业存单以及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本基金不投资股票、权证和可转换公司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1-7年中高收益企债指数×90%+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10%。
根据本基金持有人大会于2018年1月23日表决通过的《关于终止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基金于2018年1月24日终止,于2018年1月25日起开始进行清算。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约定的资产估值和会计核算方法及财务报表7.4.4所述的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按照7.4.2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17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4月2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税项
7.4.6.1 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金融业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56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下简称“资管产品运营业务”),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未分别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和其他业务的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除外。资管产品管理人可选择分别或汇总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90号文《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发生的部分金融商品转让业务,按照以下规定确定销售额:提供贷款服务,以2018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转让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股票(不包括限售股)、债券、基金、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处于停牌期间的股票,为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债券估值(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或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提供的债券估值)、基金份额净值、非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7.4.6.2 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7.4.6.3 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德邦基金”)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西子联合控股有限公司(“西子联合”)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浙江省土产畜产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土产畜产”)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德邦创新资本有限责任公司(“德邦创新资本”)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股票交易
注:本基金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债券交易
注:本基金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关联方报酬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4月2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151,212.49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56,247.97
注:本基金的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50%的年费率计提。其计算公式为:
H=E×0.50% / 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4月2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45,363.74
注: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5%的年费率计提。其计算公式为:
H=E×0.15% / 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7年4月2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德邦德信
德信C
合计
德邦基金
-
2.50
2.50
合计
-
2.50
2.50
注: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30%。本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3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为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与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本报告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于本报告期末未投资本基金。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7年4月2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交通银行
1,028,069.46
6,936.52
注:除上表列示的金额外,本基金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通过托管银行备付金账户转存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度获得的利息收入为人民币3,538.28元,2017年末结算备付金余额为人民币156,419.43元。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其它关联交易事项。
期末(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7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未持有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质押的债券。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7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未持有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质押的债券。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7.4.14.1 公允价值
7.4.14.1.1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款项以及其他金融负债,因其剩余期限不长,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
7.4.14.1.2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7.4.14.1.2.1 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中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10,484,770.00元,无划分为第一层次和第三层次的余额。
7.4.14.1.2.2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债券等,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分别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不将相关债券等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确定相关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或第三层次。
7.4.14.1.2.3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期初金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初未持有公允价值归属于第三层次的金融工具,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转入转出情况。
7.4.14.2 承诺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7.4.14.3 其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7.4.14.4 财务报表的批准
本财务报表已于2018年3月29日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批准。
年度财务报表(转型前)
资产负债表(转型前)
会计主体: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7年4月2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年4月20日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4.7.1
271,088.50
712,716.32
结算备付金
819,535.08
3,514,567.11
存出保证金
6,062.09
10,279.50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81,929,236.50
107,029,546.70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81,929,236.50
107,029,546.7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204,323.36
-
应收利息
7.4.7.5
1,927,262.63
2,397,778.41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2,347.93
2,956.60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6
-
-
资产总计
85,159,856.09
113,667,844.6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年4月20日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21,200,000.00
28,500,000.00
应付证券清算款
-
20,915.54
应付赎回款
459,002.60
105,838.37
应付管理人报酬
29,031.76
55,627.32
应付托管费
8,294.76
15,893.51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
460.00
应交税费
321,615.00
321,615.00
应付利息
1,796.11
2,450.21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8
287,683.21
304,239.12
负债合计
22,307,423.44
29,327,039.07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4.7.9
52,206,856.48
70,181,954.18
未分配利润
7.4.7.10
10,645,576.17
14,158,851.39
所有者权益合计
62,852,432.65
84,340,805.5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85,159,856.09
113,667,844.64
注:(1)报告截止日2017年4月20日,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德邦德信份额净值1.0930元,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德信A份额净值1.0740元,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德信B份额净值1.1370元;基金份额总额57,496,053.84份,其中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德邦德信份额51,083,998.84份,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德信A份额4,488,438.00份,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德信B份额1,923,617.00份。
(2)自2017年4月21日起,原《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
利润表
会计主体: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4月2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4月2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一、收入
801,725.20
1,666,994.37
1.利息收入
1,555,602.00
6,737,025.80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10,860.28
72,091.85
债券利息收入
1,534,827.86
6,637,172.50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9,913.86
27,761.45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679,644.06
-1,741,178.93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
-679,644.06
-1,741,178.93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3.5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4
-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5
-
-
股利收益
7.4.7.16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7.4.7.17
-118,742.66
-3,591,563.62
4.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7.4.7.18
44,509.92
262,711.12
减:二、费用
609,456.43
1,875,151.71
1.管理人报酬
7.4.10.2.1
163,861.41
726,619.19
2.托管费
7.4.10.2.2
46,817.52
207,605.48
3.销售服务费
7.4.10.2.3
-
-
4.交易费用
7.4.7.19
291.72
8,242.08
5.利息支出
236,134.05
603,274.85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236,134.05
603,274.85
6.其他费用
7.4.7.20
162,351.73
329,410.11
三、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92,268.77
-208,157.34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92,268.77
-208,157.34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4月2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4月2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70,181,954.18
14,158,851.39
84,340,805.57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192,268.77
192,268.77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17,975,097.70
-3,705,543.99
-21,680,641.69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8,830,410.27
5,875,603.17
34,706,013.44
2.基金赎回款
-46,805,507.97
-9,581,147.16
-56,386,655.13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52,206,856.48
10,645,576.17
62,852,432.65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00,231,284.85
17,077,063.34
117,308,348.19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208,157.34
-208,157.34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30,049,330.67
-2,710,054.61
-32,759,385.28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63,138,372.86
52,533,322.93
315,671,695.79
2.基金赎回款
-293,187,703.53
-55,243,377.54
-348,431,081.07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70,181,954.18
14,158,851.39
84,340,805.57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易强______ ______易强______ ____刘为臻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报表附注
基金基本情况
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52号文《关于核准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的核准,由基金管理人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基金合同于2013年4月25日正式生效。初始设立募集规模为824,592,932.55份基金份额。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包括基础份额及分级份额。基础份额是基金组合份额(简称“德邦德信基金份额”)分为场外份额和场内份额。分级份额包括两类,稳健收益类份额(简称“德信A”)和积极收益类份额(简称“德信B”)。德信A与德信B的基金份额配比始终保持7∶3 的比例不变。德邦德信基金份额开放场外申购、场外赎回及场内申购、场内赎回,德信A份额和德信B份额分别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不对德信A份额或德信B份额单独开放场内申购、场内赎回。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场内申购的德邦德信基金份额,按7:3的基金份额配比,申请分拆为德信A份额及德信B份额;或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持有的德信A份额和德信B份额按7:3的基金份额配比,申请合并为德邦德信基金份额的场内份额。场外的德邦德信基金份额不进行份额配对转换。场外的德邦德信基金份额通过跨系统转托管至场内后,可按照场内的德邦德信基金份额配对转换规则进行操作。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折算分为基金份额到期折算和基金份额到点折算。自基金合同生效日或上一基金份额折算日次日始至满两年的最后工作日止,如果期间每个工作日德信B份额的份额净值都大于0.400元,则最后工作日为到期折算日。在到期折算日实施的基金份额折算为基金份额到期折算;自基金合同生效日或上一基金份额折算日次日始至满两年的最后工作日止,如果期间某个工作日德信B份额的份额净值小于或等于0.400元,则该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为到点折算日。在到点折算日实施的基金份额折算为基金份额到点折算。
基金份额到期折算和基金份额到点折算的折算方法一致。基金份额折算日折算后,德邦德信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折算调整为1.000元。折算后,德邦德信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德邦德信基金份额的份额数按照德邦德信基金份额折算比例相应增加、缩减或不变;德信A份额与德信B份额按照折算前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折算为净值为1.000元的德邦德信基金份额的场内份额。在基金份额折算后,将德邦德信基金份额的场内份额按照7:3的比例分拆成德信A份额与德信B份额。届时,分拆后的德信A份额、德信B份额与德邦德信基金份额的场内份额和场外份额的净值均为1.000元。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主要投资于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金融债券、次级债券、中央银行票据、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此外,本基金也可投资于银行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本基金不投资股票(含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权证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本基金的业绩基准为:中证1-7年中高收益企债指数×90%+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10%。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其他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根据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本基金于2017年4月21日转型为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继续运作,故本财务报表仍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编制。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17年4月20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4月20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依照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和其他相关规定所厘定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税项
7.4.6.1 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金融业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56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下简称“资管产品运营业务”),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未分别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和其他业务的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除外。资管产品管理人可选择分别或汇总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90号文《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发生的部分金融商品转让业务,按照以下规定确定销售额:提供贷款服务,以2018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转让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股票(不包括限售股)、债券、基金、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处于停牌期间的股票,为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债券估值(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或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提供的债券估值)、基金份额净值、非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7.4.6.2 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7.4.6.4 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德邦基金”)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西子联合控股有限公司(“西子联合”)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浙江省土产畜产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土产畜产”)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德邦创新资本有限责任公司(“德邦创新资本”)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股票交易
注:本基金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债券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4月2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
德邦证券
-
-
47,997,173.20
18.27%
债券回购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4月2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回购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回购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德邦证券
-
-
1,635,000,000.00
30.12%
权证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关联方报酬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4月2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163,861.41
726,619.19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58,618.69
215,341.22
注:本基金的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0%年费率计提。其计算公式为:
H=E×0.70% / 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4月2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46,817.52
207,605.48
注: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0%的年费率计提。其计算公式为:
H=E×0.20% / 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
注:本基金转型前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与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于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未投资本基金。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4月2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交通银行
271,008.50
3,547.14
712,716.32
32,032.91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除上表列示的金额外,本基金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通过托管银行备付金账户转存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01月01日至2017年4月20日止期间获得的利息收入为人民币6,748.25元(2016年度:人民币39,441.91元),2017年4月20日结算备付金余额为人民币819,535.08元(2016年末:人民币3,514,567.11元)。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其它关联交易事项。
期末(2017年4月2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股票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7年4月20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止,本基金未持有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质押的债券。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7年04月20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止,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余额为21200000.00元,于2017年04月26日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在回购期内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和/或在新质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7.4.14.1公允价值
7.4.14.1.1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款项、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以及其他金融负债,因其剩余期限不长,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
7.4.14.1.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7.4.14.1.2.1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7年4月20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81,929,236.50元,无划分为第一层次和第三层次的余额(于2016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107,029,546.70元,无划分为第一层次和第三层次的余额)。
7.4.14.1.2.2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等,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分别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不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等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或第三层次。
7.4.14.1.2.3第三层次公允价值期初金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初未持有公允价值归属于第三层次的金融工具,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发生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转入转出情况。
7.4.14.2承诺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7.4.14.3其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7.4.14.4财务报表的批准
本财务报表已于2018年3月29日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批准。
投资组合报告(转型后)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10,484,770.00
87.98
其中:债券
10,484,770.00
87.98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184,488.89
9.94
8
其他各项资产
248,287.19
2.08
9
合计
11,917,546.08
100.00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沪港通交易机制投资的港股。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10,484,770.00
93.15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10,484,770.00
93.15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19563
17国债09
53,000
5,292,050.00
47.02
2
019557
17国债03
52,000
5,192,720.00
46.14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持有股票。
其他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1,586.04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246,701.15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48,287.19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本报告中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总资产或净资产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投资组合报告(转型前)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81,929,236.50
96.21
其中:债券
81,929,236.50
96.21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090,623.58
1.28
8
其他资产
2,139,996.01
2.50
9
合计
85,159,856.09
100.00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沪港通交易机制投资的港股。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3,099,690.00
4.93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73,796,546.50
117.41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5,033,000.00
8.01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81,929,236.50
130.35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22371
14亨通01
60,000
6,040,800.00
9.61
2
122226
12宝科创
60,000
6,013,800.00
9.57
3
122354
15康美债
58,000
5,936,300.00
9.44
4
1480362
14济南高薪债
50,000
5,196,500.00
8.27
5
101559008
15太阳MTN001
50,000
5,033,000.00
8.01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持有股票。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6,062.09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204,323.36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927,262.63
5
应收申购款
2,347.93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139,996.01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本报告中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总资产或净资产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转型后)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级别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德邦德信
976
10,417.20
103,425.00
1.02%
10,063,760.31
98.98%
德信C
3
186.09
-
-
558.28
100.00%
合计
979
10,385.85
103,425.00
1.02%
10,064,318.59
98.98%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德邦德信
2,122.48
0.0209%
德信C
549.25
98.3825%
合计
2,671.73
0.026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德邦德信
0~10
德信C
0~10
合计
0~1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德邦德信
0
德信C
0
合计
0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转型前)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级别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德信A
225
19948.61
497,176.00
11.08%
3,991,262.00
88.92%
德信B
234
8,220.59
0
0
1,923,617.00
100.00%
德邦德信
970
52,663.92
17,904,207.70
35.05%
33,179,791.14
64.95%
合计
1429
40,235.17
18,401,383.70
32.00%
39,094,670.14
68.00%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德信A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1
陈碧珍
2,342,859.00
52.20%
2
卢小松
464,956.00
10.36%
3
海通资管-上海银行-海通赢家系列-季季鑫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391,176.00
8.72%
4
刘敏璇
330,000.00
7.35%
5
陈龙
116,743.00
2.60%
6
姜璐
112,000.00
2.50%
7
海通资管-上海银行-海通赢家系列-半年鑫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05,300.00
2.35%
8
武璐豪
86,857.00
1.94%
9
陈勇
53,116.00
1.18%
10
王静
40,000.00
0.89%
德信B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1
吴东平
570,279.00
29.65%
2
于海
115,000.00
5.98%
3
徐秋
107,600.00
5.59%
4
林新明
72,493.00
3.77%
5
汤文祥
63,000.00
3.28%
6
林伟乐
60,100.00
3.12%
7
葛荣富
58,400.00
3.04%
8
刘厚学
53,468.00
2.78%
9
吴彩婵
52,910.00
2.75%
10
戴志泉
51,500.00
2.68%
9.3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德信A
-
-
德信B
-
-
德邦德信
3,033.67
0.0059%
合计
3,033.67
0.0053%
9.4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德信A
0
德信B
0
德邦德信
0~10
合计
0~1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德信A
0
德信B
0
德邦德信
0
合计
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转型后)
单位:份
项目
德邦德信
德信C
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份额总额
51,083,998.84
-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
-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申购份额
6,580,576.68
5,227.32
减: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赎回份额
53,909,444.21
4,669.04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6,412,054.00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0,167,185.31
558.28
注:申购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赎回含转换出份额。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转型前)
单位:份
项目
德信A
德信B
德邦德信
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份额总额
54,091,895.00
23,182,242.00
747,318,795.55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4,602,895.00
1,972,670.00
70,701,933.20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申购份额
-
-
31,752,567.46
减: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赎回份额
-
-
-51,534,011.82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114,457.00
-49,053.00
163,510.00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488,438.00
1,923,617.00
51,083,998.84
注:申购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赎回含转换出份额。
重大事件揭示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本基金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由原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详见本公司于2017年4月17日发布《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的人事变动。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资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报告期内,本基金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由原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详见本公司于2017年4月17日发布《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鉴于本基金已经转型,投资策略相应发生变化,具体详见本公司于2017年3月13日、2017年3月14日、2017年3月15日在公司网站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发布的《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应支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费用10万元整,该审计机构自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年4月25日)起向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稽查或处罚。
本报告期内,由于对下属机构管控原因,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对基金管理人相关高级管理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已积极进行整改。除上述内容外,基金管理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稽查或处罚。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转型后)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招商证券
1
-
-
-
-
-
德邦证券
2
-
-
-
-
-
安信证券
2
-
-
-
-
-
国金证券
2
-
-
-
-
-
东兴证券
2
-
-
-
-
-
东吴证券
1
-
-
-
-
-
注:1、公司选择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基本选择标准:
(1)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
(2)财务状况良好,各项风险监控指标符合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3)经营行为规范,未就交易单元发生违约或侵权行为;
(4)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满足投资组合资产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5)具备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代理各投资组合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
(6)研究实力较强,能根据需求提供质量较高的研究报告,以及相应的信息咨询服务;
(7)收取的佣金费率合理。
公司按如下流程选择租用交易单元的证券公司:
(1)研究部按照上述选择标准对证券公司进行初步筛选,经投资总监批准后提请总经理审批;
(2)交易部办理相关交易单元,信息技术部、基金事务部和监察稽核部等相关部门配合完成交易单元租用的技术准备、参数调整及合同签订并及时通知各投资组合的托管机构等事宜。
2、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新增租用东兴证券的交易单元。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比例
招商证券
16,353,372.27
12.21%
-
-
-
-
德邦证券
-
-
-
-
-
-
安信证券
-
-
-
-
-
-
国金证券
-
-
-
-
-
-
东兴证券
-
-
-
-
-
-
东吴证券
117,620,541.32
87.79%
1,055,800,000.00
100.00%
-
-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转型前)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招商证券
1
-
-
-
-
-
德邦证券
2
-
-
-
-
-
安信证券
2
-
-
-
-
-
国金证券
2
-
-
-
-
-
东兴证券
2
-
-
-
-
-
东吴证券
1
-
-
-
-
-
注:1、公司选择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基本选择标准:
(1)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
(2)财务状况良好,各项风险监控指标符合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3)经营行为规范,未就交易单元发生违约或侵权行为;
(4)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满足投资组合资产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5)具备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代理各投资组合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
(6)研究实力较强,能根据需求提供质量较高的研究报告,以及相应的信息咨询服务;
(7)收取的佣金费率合理。
公司按如下流程选择租用交易单元的证券公司:
(1)研究部按照上述选择标准对证券公司进行初步筛选,经投资总监批准后提请总经理审批;
(2)交易部办理相关交易单元,信息技术部、基金事务部和监察稽核部等相关部门配合完成交易单元租用的技术准备、参数调整及合同签订并及时通知各投资组合的托管机构等事宜。
2、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新增租用东兴证券的交易单元。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比例
招商证券
5,021,216.73
22.27%
-
-
-
-
德邦证券
-
-
-
-
-
-
安信证券
-
-
-
-
-
-
国金证券
-
-
-
-
-
-
东兴证券
-
-
-
-
-
-
东吴证券
17,526,327.85
77.73%
716,700,000.00
100.00%
-
-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投资者类别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序号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20%的时间区间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比
机构
1
20170101-20171226
17,904,207.70
23,786,825.25
41,691,032.95
0.00
0.00%
个人
-
-
-
-
-
-
-
-
-
-
-
-
-
-
-
产品特有风险
1、本基金单一机构投资者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占比较大,单一机构投资者的大额赎回,可能会对本基金的资产运作及净值表现产生较大影响;
2、大额赎回有可能导致基金管理人被迫抛售证券以应付基金赎回的现金需要,则可能使基金资产净值受到不利影响,影响基金的投资运作和收益水平;
3、因基金净值精度计算问题,或因赎回费收入归基金资产,大额赎回导致基金净值出现较大波动;
4、单一投资者的大额赎回时容易造成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在发生巨额赎回情形时,在符合基金合同约定情况下,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延期办理本基金的赎回申请,投资者可能面临赎回申请被延期办理的风险;如果连续2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对剩余投资者的赎回办理造成影响;
5、单一机构投资者赎回后,若本基金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低于200人或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解决方案,或按基金合同约定,转换运作方式或终止基金合同,其他投资者可能面临基金转换运作方式或终止基金合同的风险;
6、大额赎回导致本基金在短时间内无法变现足够的资产予以应对,可能会产生基金仓位调整困难,导致流动性风险;
7、大额赎回导致基金资产规模过小,可能导致部分投资受限而不能实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目的及投资策略。
注:申购含红利再投、转换入及分级份额调增份额;赎回含转换出及分级份额调减份额。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2017年3月13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了《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并在其后两个工作日发布了提示性公告,审议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拟转型为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2017年4月17日基金管理人发布了《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实施转型期间暂停申购、赎回等相关业务并终止办理配对转换业务的公告》、《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德信A份额、德信B份额终止上市及后续事项公告》;2017年4月19日,基金管理人发布了《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德信A份额、德信B份额终止上市及后续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具体转型事宜请参考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2017年9月27日,本基金管理人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及网站发布了《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基金经理休假相关事项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上述公告。
2017年12月19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了《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并在其后两个工作日发布了提示性公告,审议《关于终止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12月19日、2017年12月20日、2017年12月2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及公司网站分别发布了《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上述公告。 2018年1月15日,基金管理人发布了《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暂停赎回等业务申请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2018年1月19日,基金管理人发布了《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暂停赎回等业务申请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2018年1月24日,基金管理人发布了《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终止申购、赎回及转托管业务的公告》,自2018年1月25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具体内容详见上述公告。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