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盛同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同丰B份额交易风险提示公告
长盛同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12年12月27日生效。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18个月内,基金份额划分为同丰A(基金代码:160811)、同丰B(基金代码:150115)两级份额,两者的份额配比原则上不超过7∶3。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18个月分级运作期届满,本基金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变更为“长盛同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同丰A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6个月进行一次基金份额折算,同时开放一次申购与赎回。2014年6月26日为同丰A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及最后一个赎回开放日,同丰A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在该日赎回同丰A份额;没有赎回的同丰A份额,基金管理人将默认分级运作期届满日其自动转换为“长盛同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
现就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1、目前,同丰A与同丰B的份额配比为0.15437798:1。本次同丰A实施基金份额折算及开放赎回结束后,预计同丰A的规模将缩减,从而引致份额配比变化风险,进而出现杠杆率变动风险等。
2、本公告发布之日(2014年6月24日)上午同丰B停牌一小时。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6月24日【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