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盛同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同丰A、同丰B暂停办理转托管业务的公告
2014-06-24 文字大小 【 】 【打印
            
《长盛同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于2012年12月27日生效,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长盛同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的分级运作期将于2014年6月27日届满。分级运作期届满后,本基金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变更为“长盛同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14年5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和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sfunds.com.cn)上刊登了《长盛同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与基金份额转换的公告》。
为保证本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基金份额转换期间的平稳运作,本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提出申请,同丰A和同丰B将于本基金的份额转换基准日(2014年6月27日)暂停办理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基金份额转换完成后,本基金管理人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提出申请,为场内、外持有长盛同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开通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业务的办理事宜。届时请详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情况,可登陆公司网站(www.csfunds.com.cn)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2666)垂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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