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原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6-03-26 文字大小 【 】 【打印
            

基金管理人: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6年3月26日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原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2015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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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6年3月23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的财务资料经审计,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自 2015 年5月7日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信达利B 份额终止上市起,原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名称变更为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原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本报告期自 2015年1月1日至 2015年5月6日止,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本报告期自 2015年5月7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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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6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6
2.4 信息披露方式 .............................................................................................................................. 7
2.5 其他相关资料 .............................................................................................................................. 7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 7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7
3.2 基金净值表现 .............................................................................................................................. 8
3.3 其他指标 ................................................................................................................................... 12
3.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 12
§4 管理人报告 ........................................................................................................................................ 13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13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4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4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5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6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 16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7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7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7
§5 托管人报告 ........................................................................................................................................ 18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8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8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8
§6 审计报告 ............................................................................................................................................ 18
6.1 原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18
6.2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19
§7 年度财务报表 .................................................................................................................................... 20
7.1 原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20
7.2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48
§8 投资组合报告 .................................................................................................................................... 71
8.1 原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71
8.2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76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80
9.1 原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80
9.2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82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83
§11 重大事件揭示 .................................................................................................................................. 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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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83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83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84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84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84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84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84
11.8 其他重大事件 .......................................................................................................................... 89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93
§13 备查文件目录 .................................................................................................................................. 94
13.1 备查文件目录 .......................................................................................................................... 94
13.2 存放地点 ................................................................................................................................. 94
13.3 查阅方式 ................................................................................................................................. 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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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原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名称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
场内简称
信达增利
基金主代码
166105
交易代码
16610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信达利A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6个月开放一次,信达利B封闭运作并上市交易;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年5月7日
基金管理人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08,407,025.04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2-7-16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A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B
下属分级基金的场内简称
信达利A
信达利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66106
150082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17,166,529.59份
91,240,495.45份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名称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LOF)
场内简称
信达增利
基金主代码
166105
交易代码
166105
基金运作方式
上市契约型开放式(LOF)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年5月7日
基金管理人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5,604,247.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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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5-6-4
2.2 基金产品说明
原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主要通过深入分析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并进行投资,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对债券的公允价值进行深入分析,精选价值被低估的债券,在动态调整组合久期和债券品种配置的基础上,有效构建投资组合,优化组合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中国债券总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低风险的基金品种,其风险收益预期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下属分级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信达利A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基金份额。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信达利B为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基金份额。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主要通过深入分析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并进行投资,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对债券的公允价值进行深入分析,精选价值被低估的债券,在动态调整组合久期和债券品种配置的基础上,有效构建投资组合,优化组合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中国债券总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低风险的基金品种,其风险收益预期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黄晖
田青
联系电话
0755-83172666
010-67595096
电子邮箱
disclosure@fscinda.com
tianqing1.zh@ccb.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18
010-67595096
传真
0755-83196151
010-66275853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4层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4层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邮政编码
518040
10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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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于建伟
王洪章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fscinda.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4层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注册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 2013年 原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 2015年1月1日-2015年5月6日 )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LOF)( 2015年5月7日- 2015年12月31日 )
本期已实现收益
-738,134.01
2,447,261.64
6,812,873.82
8,216,256.17
本期利润
-1,081,596.45
1,340,521.48
22,411,834.14
-7,064,978.77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100
0.0258
0.1927
-0.0421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0.92%
2.61%
19.95%
-4.19%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0.88%
-1.00%
21.15%
-6.43%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原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报告期末( 2015年5月6日 )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LOF) 报告期末( 2015年12月31日 ) 2014年末 2013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375,753.55
934,745.91
1,113,887.56
-7,751,063.71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035
0.0365
0.0103
-0.0621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18,591,447.78
25,348,232.10
119,673,044.23
114,985,478.36
期末基金份额净
1.094
0.990
1.107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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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 3.1.3 累计期末指标 原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报告期末( 2015年5月6日 )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LOF) 报告期末( 2015年12月31日 ) 2014年末 2013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14.62%
16.33%
15.64%
-4.55%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认购、申购及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原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2.1.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2015年2月7日-2015年5月6日)
3.71%
0.45%
0.32%
0.15%
3.39%
0.30%
过去六个月(2014年11月7日-2015年5月6日)
9.84%
0.88%
2.16%
0.18%
7.68%
0.70%
过去一年(2014年5月7日-2015年5月6日)
15.95%
0.62%
9.03%
0.16%
6.92%
0.46%
过去三年(2012年5月7日-2015年5月6日)
14.62%
0.44%
13.06%
0.12%
1.56%
0.32%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基金转型前一日(2012年5月7日-2015年5月6日)
14.62%
0.44%
13.06%
0.12%
1.56%
0.32%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中国债券总指数。
中国债券总指数是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中国全市场债券指数,拥有独立的数据源和自主的编制方法,该指数同时覆盖了国内交易所和银行间两个债券市场,能够反映债券市场总体走势,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公正性与权威性,可以较好地衡量固定收益类投资的业绩。指数的详细编制规则敬请参见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站:
http://www.chinabond.com.cn
3.2.1.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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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型前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2 年5 月7 日至2015 年5 月6 日)
-7.86%
-5.24%
-2.62%
0.00%
2.62%
5.24%
7.86%
10.48%
13.10%
15.72%
18.34%
20.96%
2012-05-7
2012-06-19
2012-08-1
2012-09-13
2012-10-26
2012-12-8
2013-01-20
2013-03-4
2013-04-16
2013-05-29
2013-07-11
2013-08-23
2013-10-5
2013-11-17
2013-12-30
2014-02-11
2014-03-26
2014-05-8
2014-06-20
2014-08-2
2014-09-14
2014-10-27
2014-12-9
2015-01-21
2015-03-5
2015-04-17
基金份额累计净增长率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2 年5 月7 日生效。
2、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固定收益类资产(含可转换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
持有股票等权益类证券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
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按规定在合同生效后六个月内达到上述规定的投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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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3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自2012年5月7日生效,因此2012年的净值增长率是按照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实际存续期计算的。本基金转型日期为2015年5月7日,因此2015年的净值增长率期间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5月6日(基金转型前一日)。
3.2.2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3.2.2.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中国债券总指数。
中国债券总指数是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中国全市场债券指数,拥有独立的数据源和自主的编制方法,该指数同时覆盖了国内交易所和银行间两个债券市场,能够反映债券市场总体走势,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公正性与权威性,可以较好地衡量固定收益类投资的业绩。指数的详细编制规则敬请参见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站: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5.10%
0.39%
3.10%
0.11%
2.00%
0.28%
过去六个月
-0.70%
0.88%
5.29%
0.10%
-5.99%
0.78%
自转型日起至本报告期末(2015.5.7-2015.12.31)
-1.00%
0.94%
6.13%
0.10%
-7.13%
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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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2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于2015年5月15日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并于2015年6月4日开始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2、本基金转型日期为2015年5月7日,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转型未满一年。
3、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固定收益类资产(含可转换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持有股票等权益类证券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按规定在合同生效后六个月内达到上述规定的投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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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3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转型日期为2015年5月7日,图中列示的2015年度基金净值增长率期间为2015年5月7日至2015年12月31日。
3.3 其他指标
原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序号 其他指标 报告期末(2015年5月6日)
1
期末信达利A与信达利B基金份额配比
0.18814595:1
2
信达利A累计折算份额
9,613,185.23份
3
期末信达利A份额参考净值
1.000元
4
期末信达利A份额累计参考净值
1.126元
5
期末信达利B份额参考净值
1.112元
6
期末信达利B份额累计参考净值
1.112元
注:报告期末实际是指2015年5月6日。
3.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原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从2012年5月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5月6日(基金转型前一日)未实施利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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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基金从2015年5月7日(基金转型后起始日)至本报告期期末未实施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2006年6月5日,由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和澳洲联邦银行全资附属公司康联首域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发起,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国内首家由国有资产管理公司控股的基金管理公司,也是澳洲在中国合资设立第一家基金管理公司。2015年5月22日,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受让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股权,与康联首域共同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总部设在深圳,在北京设有分公司。公司中方股东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54%,外方股东康联首域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46%。
公司建立了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设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和执行监事。董事会层面设立风险控制委员会和薪酬考核委员会两个专门委员会,并建立了独立董事制度。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由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作,并由各委员会包括经营管理委员会、投资审议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产品审议委员会、IT治理委员会协助其议事决策。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组织架构,设立了公募投资总部、专户理财部、市场销售总部、产品创新部、运营管理总部、行政人事部、财务会计部、监察稽核部等部门,各部门分工协作,职责明确。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共管理十二只基金,包括信达澳银领先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达澳银精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达澳银稳定价值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达澳银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达澳银红利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达澳银产业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达澳银消费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达澳银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达澳银慧管家货币市场基金、信达澳银转型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达澳银新能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孙志新先生以参加现场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会议、现场董事会会议、进行现场考察及约谈管理层、通讯表决董事会决议、审阅公司重要报告和提交工作报告等方式履行职责,报告期内累计履职时间9个工作日;独立董事刘颂兴先生以参加现场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会议、现场董事会会议、进行现场考察及约谈管理层、通讯表决董事会决议、审阅公司重要报告和提交工作报告等方式履行职责,报告期内累计履职时间8个工作日;独立董事刘治海先生以现场考察、参加现场董事会会议、现场风险控制委员会会议、通讯表决董事会决议和风险控制委员会决议、审阅公司重要报告和提交工作报告等方式履行职责,报告期内累计履职时间6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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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及基金运作未发生重大利益冲突事件,独立董事在履职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孔学峰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稳定价值债券基金、信用债债券基金和慧管家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 公募投资总部副总监
2012-5-7
-
11年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硕士。历任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固定收益总部副总经理;2011年8月加入信达澳银基金公司,历任投资研究部下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固定收益副总监、固定收益总监、公募投资总部副总监,信达澳银稳定价值债券基金基金经理(2011年9月29日起至今)、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基金(LOF)基金经理(2012年5月7日起至今)、信达澳银信用债债券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5月14日起至今)、信达澳银慧管家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6月26日起至今)。
注:1、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任职或离任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等。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安全高效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没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实施办法》在投资决策、交易执行、风险监控等环节建立了严谨的内控制度,确保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维护投资者的利益。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建立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严谨的公平交易机制,加强交易执行环节的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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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控制,并通过工作制度、业务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贯彻,确保不同投资组合在买卖同一证券时,按照比例分配的原则在各投资组合间公平分配交易量,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严格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风险监控信息系统对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进行公平交易分析,分别于每季度和每年度对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等进行分析,形成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分析报告。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若发现涉嫌违背公平交易原则的行为,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汇报并采取相关控制和改进措施。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所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进行了分析;利用数据统计和重点审查价差原因相结合的方法,对连续四个季度内、不同时间窗口(日内、3日内、5日内)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价差进行了分析;对部分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交易进行了审核和监控,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投资组合存在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情形。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投资组合未发生交易所公开竞价的同日反向交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在过去的一年,宏观政策延续了宽松的节奏,股票和债券市场则表现出了异常的波动性。上半年,由于改革预期高昂,加之场外加杠杆行为的泛滥,股市大幅上扬。而由于地方债务置换的进行,风险偏好的上升,导致期间债券市场表现一般。期间,本基金参加了转债市场的交易。下半年,杠杆资金的断裂,杠杆收缩导致了股票市场的大幅下挫。经济的低迷,加速了货币政策的宽松,以及风险偏好的下降推升了债券市场的情绪,收益率快速下行。期间,本基金对权益类减仓过慢,致使基金净值遭受了损失。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基金转型前一日(2015年5月6日),原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净值为1.094元,份额累计净值为1.146元,自本报告期初至基金转型前一日(2015年1月1日-2015年5月6日)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88%,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79%;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5年12月31日),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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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值为0.990元,份额累计净值为1.139元,自转型日起至本报告期末(2015年5月7日-2015年12月31日)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0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6.13%。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由于美联储加息对于全球资本流向产生了扰动,也加大了人民币贬值的预期。最近几个月外汇储备和外汇占款都大幅减少,央行维持汇率稳定的压力更加巨大。如果要达到稳定的目的,短期看央行有可能会将短端利率维持在相当的水平,以保持中美之间相对的利差,以利于减轻资本流出压力。目前市场情形是,债券收益率已经跌破2009年的低点,能否再下一城,取决于短端利率能否继续下行,只是放在一两个月的时间窗口内也许我们很难看到央行主动引导短端利率继续下行。
2016年1月的信贷和社融数据超出市场预期有其合理性,特别是在财政政策加大力度的背景下,其延续性也不应过度怀疑。供给侧改革对资源品价格的推动作用会慢慢显现,近期石油、螺纹钢、焦炭及金属价格有所反弹,特别是猪肉价格比较坚挺,可能意味着要素价格会有一定程度的反弹。这些不利的因素,会对债券市场产生压力。
基于上述判断,我们认为债券市场危机并存,本基金将保持匹配的组合久期,在保证流动性的前提下,积极挖掘潜在的投资机会,提高组合收益,不辜负基金持有人的托付。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在内部监察稽核工作中一切从规范运作、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出发,由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监察稽核人员对公司经营、基金运作及员工行为的合规性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敦促有关部门整改,并定期制作监察稽核报告报公司管理层和监管机构。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内部监察稽核工作重点完成了以下几个方面:
(1)进一步完善公司管理及业务制度。
(2)实时监控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投资决策行为,保证了公司所管理的基金合法合规运作,未出现重大违规事件。
(3)监督后台运营业务安全、准确运行,推进完善信息技术系统,履行反洗钱义务。
(4)监督市场营销、基金销售的合规性,落实执行销售适用性原则。
(5)加强对员工包括投资管理人员的监察监督,严格执行防范投资人员道德风险的有关措施,规避不正当交易行为的发生。
(6)对业务部门进行相关法律培训,提高员工遵规守法意识。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整体运作合规合法,无不当内幕交易和关联交易,有效保障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我们将继续以风险控制为核心,提高内部监察稽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切实保障基金安全、合规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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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4.7.1 有关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或小组)的职责分工、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
本基金管理人设立了专项的估值小组,主要职责是决策制定估值政策和估值程序。小组成员具有估值核算、投资研究、风险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经验。本小组设立基金估值小组负责人一名,由分管基金运营的副总经理担任;基金估值小组成员若干名,由公募投资总部、专户理财部、基金运营部及监察稽核部指定专人并经经营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担任,其中基金运营部负责组织小组工作的开展。
4.7.2 基金经理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
基金经理对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估值程序可以提出建议,但不参与最终决策和日常估值工作。估值政策和程序、估值调整等与基金估值有关的业务,由基金估值小组采用集体决策方式决定。
4.7.3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存在的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7.4 已签约的与估值相关的任何定价服务的性质与程度
本基金管理人未签订任何有关本基金估值业务的定价服务。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关于收益分配的规定,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本基金不进行收益分配;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3年期届满,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6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可分配收益的20%。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可供分配利润为934,745.91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要求,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进行利润分配。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2015年7月2日至2015年9月24日,本基金存在共连续五十九个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的情形,本基金资产净值于2015年9月25日超过五千万。
2015年10月13日至2015年11月23日,本基金存在共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的情形,本基金资产净值于2015年11月24日超过五千万。
2015年12月3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本基金存在共连续二十一个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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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审计报告
6.1 原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安永华明(2016)审字第60467227_H13号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财务报表,包括2015年5月6日(基金转型前一日)的资产负债表,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5月6日(基金转型前一日)止期间的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基金管理人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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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基金管理人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5月6日(基金转型前一日)的财务状况以及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5月6日(基金转型前一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汤 骏
中国 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印艳萍
2016年3月23日
6.2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安永华明(2016)审字第60467227 _H14号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财务报表,包括2015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5年5月7日(基金转型后起始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基金管理人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管理人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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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基金管理人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自2015年5月7日(基金转型后起始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汤 骏
中国 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印艳萍
2016年3月23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原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7.1.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5年5月6日(基金转型前一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5年5月6日 (基金转型前一日) 上年度末 2014年12月31日
资产:
银行存款
7.1.4.7.1
29,223,552.53
11,380,952.39
结算备付金
465,610.21
1,307,895.02
存出保证金
47,982.87
10,955.96
交易性金融资产
7.1.4.7.2
97,331,981.38
96,138,291.28
其中:股票投资
11,311,767.18
69,790.00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86,020,214.20
96,068,501.28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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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1.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1.4.7.4
-
18,000,000.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7.1.4.7.5
1,413,736.39
3,825,966.04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1.4.7.6
-
-
资产总计
128,482,863.38
130,664,060.6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5年5月6日 (基金转型前一日) 上年度末 2014年12月31日
负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1.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8,881,831.08
9,915,163.62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13,760.88
66,357.47
应付托管费
3,931.68
18,959.28
应付销售服务费
7,863.37
37,918.54
应付交易费用
7.1.4.7.7
9,668.55
28,721.71
应交税费
763,895.84
763,895.84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1.4.7.8
210,464.20
160,000.00
负债合计
9,891,415.60
10,991,016.46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1.4.7.9
106,481,545.86
106,481,545.86
未分配利润
7.1.4.7.10
12,109,901.92
13,191,498.37
所有者权益合计
118,591,447.78
119,673,04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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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28,482,863.38
130,664,060.69
注:报告截止日2015年5月6日(基金转型前一日),基金份额净值1.094元,基金份额总额108,407,025.04份。其中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A(“信达利A”)基金份额参考净值1.000元,基金份额总额17,166,529.59份;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B(“信达利B”)基金份额参考净值1.112元,基金份额总额91,240,495.45份。
7.1.2 利润表
会计主体: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5月6日(基金转型前一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附注号 本期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5月6日 (基金转型前一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一、收入
-128,718.07
25,407,429.85
1.利息收入
2,497,493.59
6,696,351.41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1.4.7.11
28,134.81
73,328.82
债券利息收入
2,459,413.91
6,582,425.12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9,944.87
40,597.47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2,282,749.22
3,112,118.12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1.4.7.12
2,556,045.30
1,865,888.44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7.1.4.7.13
-4,838,794.52
1,199,429.68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7.1.4.7.14
-
-
股利收益
7.1.4.7.15
-
46,800.00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7.1.4.7.16
-343,462.44
15,598,960.32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7.1.4.7.17
-
-
减:二、费用
952,878.38
2,995,59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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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管理人报酬
7.1.4.10.2
285,101.63
787,039.89
2.托管费
7.1.4.10.2
81,457.64
224,868.49
3.销售服务费
162,915.27
449,737.16
4.交易费用
7.1.4.7.18
36,386.02
64,146.88
5.利息支出
255,071.80
1,015,276.83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255,071.80
1,015,276.83
6.其他费用
7.1.4.7.19
131,946.02
454,526.46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081,596.45
22,411,834.14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081,596.45
22,411,834.14
7.1.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5月6日(基金转型前一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5月6日(基金转型前一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06,481,545.86
13,191,498.37
119,673,044.23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1,081,596.45
-1,081,596.45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
-
2.基金赎回款
-
-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06,481,545.86
12,109,901.92
118,591,447.78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22,736,542.07
-7,751,063.71
114,985,478.36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
-
22,411,834.14
22,411,83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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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2015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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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数(本期利润)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16,254,996.21
-1,469,272.06
-17,724,268.27
其中:1.基金申购款
362,891.94
37,108.06
400,000.00
2.基金赎回款
-16,617,888.15
-1,506,380.12
-18,124,268.27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06,481,545.86
13,191,498.37
119,673,044.23
注: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1 至 7.1.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于建伟______ ______于鹏______ ____刘玉兰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1.4 报表附注
7.1.4.1 基金基本情况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第1750号《关于核准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证券投资基金,自2012年 4月 16日至2012年5 月 11日止期间公开发售,募集期提前到2012年4月27日截止,共募集有效净认购资金303,937,660.77元(其中信达利A为212,746,460.77元,信达利B为91,191,200.00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2)第135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2012年5月7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304,085,493.77份(其中信达利A为212,844,998.32份,信达利B为 91,240,495.45份),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147,833.00份基金份额(其中信达利A为98,537.55份,信达利B为49,295.45份)。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根据《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基金份额分为A、B两类,募集的基金资产合并运作。
信达利A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获取约定收益,其收益率将在每个开放日设定一次并公告,计算公式为信达利A的年收益率(单利)=1.3×1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在扣除信达利A的应计收益后的全部剩余收益归信达利B享有,亏损以信达利B的资产净值为限由信达利B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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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达利A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6个月开放一次。在信达利A的每次开放日,基金管理人将对信达利A进行基金份额折算,信达利A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信达利A基金份额数按折算比例相应增减。信达利B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3年后对应日止。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2]216号文审查同意,信达利B基金份额于2012年7月16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未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托管在场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将其转至场内(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根据《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的分级运作期于基金合同生效日后三年,即2015年5月7日届满。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5年5月4日发布《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信达利B(150082)终止上市的公告》,向深圳交易所申请终止本基金之信达利B的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通知书》(深证上[2015]172号)的同意。
信达利B于2015年5月6日进行基金份额权益登记,2015年5月7日终止上市。本基金在封闭期届满后,按照基金合同在封闭期内的资产及收益的分配约定分别对信达利A份额和信达利B份额计算封闭期末基金份额净值,并以各自的份额净值为基础,按照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同一上市开放式基金(LOF)的份额。基金份额转换完成后,本基金更名为“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商业银行次级债、可转换公司债券(含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国债、中央银行票据,以及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本基金也可投资于股票、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权益类金融工具。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但可以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或增发新股,并可持有因可转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因所持股票所派发的权证以及因投资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而产生的权证。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债券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股票等权益类金融工具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基金保留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国债券总指数。
7.1.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若干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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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5年5月6日(基金转型前一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5月6日(基金转型前一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7.1.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依照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和其他相关规定所厘定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7.1.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唯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系2015年1月1至2015年5月6日(基金转型前一日)止。
7.1.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7.1.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或负债),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资产)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资产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
本基金目前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衍生工具(主要系权证投资);
(2)金融负债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归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持有的金融负债划分为其他金融负债。
7.1.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初始确认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应收款项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后续计量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在持有该类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应当确认为当期收益。每日,本基金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应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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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如名义利率与实际利率计差异较小的,也可采用名义利率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
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将终止确认;
处置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金融资产转移
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7.1.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基金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基金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基金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本基金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债券、基金和衍生工具等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照估值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作为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2)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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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7.1.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同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7.1.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所对应的金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红利再投资所引起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1.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转入、红利再投资或赎回、转出基金份额时,申购、转入、红利再投资或赎回、转出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转入、红利再投资或赎回、转出基金份额时,申购、转入、红利再投资或赎回、转出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转入、红利再投资确认日或基金赎回、转出确认日确认,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1.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1) 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
(2) 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按证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证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
(4) 股票投资收益/(损失)于卖出股票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股票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入账;
(5) 债券投资收益/(损失)于成交日确认,并按成交金额与其成本、应收利息的差额入账;
(6) 衍生工具收益/(损失) 于卖出衍生工具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衍生工具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入账;
(7) 股利收益于除息日确认,并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入账;
(8)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系本基金持有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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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9) 其他收入在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对方,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金额可以可靠计量的时候确认。
7.1.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1) 根据基金合同,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0%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2) 根据基金合同,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0%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3) 根据基金合同,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4%年费率逐日计提;
(4)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按卖出回购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5) 交易费用发生时按照确定的金额计入费用;
(6) 其他费用系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基金费用。如果影响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四位的,则采用待摊或预提的方法。
7.1.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的收益分配原则
(1)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本基金不进行收益分配;
(2)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 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的收益分配原则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本基金的收益分配原则如下:
(1) 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 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投资人的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单位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3) 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6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20%;
(4)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
场外的基金份额,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单位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投资人在不同销售机构的不同交易账户可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如投资人在某一销售机构交易账户不选择收益分配方式,则按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处理。
场内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人不能选择其他的分红方式,具体收益分配程序等有关事项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
(5)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至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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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一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7)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1.4.4.12 分部报告
根据本基金的内部组织机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本基金整体为一个报告分部,且向管理层报告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及计量基础与编制财务报表时的会计政策及计量基础一致。
7.1.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本报告期间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事项。
7.1.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1.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7.1.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发(2014)24号关于发布《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的通知的规定,自2015年3月26日起,对本基金持有的在交易所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采用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估值数据进行估值。
7.1.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7.1.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2008年9月18日《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证券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调整工作的通知》、财税[2012]85号文《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缴纳营业税。
(2) 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股票股息、红利收入,由上市公司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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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对基金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暂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5) 对于基金从事A股买卖,自2008年9月19日起,出让方按0.10%的税率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对受让方不再缴纳印花税。
(6) 基金作为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收到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对价,暂免予缴纳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7.1.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7.1.4.7.1 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5年5月6日(基金转型前一日) 上年度末 2014年12月31日
活期存款
29,223,552.53
11,380,952.39
定期存款
-
-
其他存款
-
-
合计
29,223,552.53
11,380,952.39
7.1.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5年5月6日(基金转型前一日) 成本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10,048,202.10
11,311,767.18
1,263,565.08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黄金合约
-
-
-
债券
交易所市场
86,122,633.52
86,020,214.20
-102,419.32
银行间市场
-
-
-
合计
86,122,633.52
86,020,214.20
-102,419.32
资产支持证券
-
-
-
基金
-
-
-
其他
-
-
-
合计
96,170,835.62
97,331,981.38
1,161,145.76 项目 上年度末 2014年12月31日 成本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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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
30,990.00
69,790.00
38,800.00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黄金合约
-
-
-
债券
交易所市场
39,590,475.61
39,994,501.28
404,025.67
银行间市场
55,012,217.47
56,074,000.00
1,061,782.53
合计
94,602,693.08
96,068,501.28
1,465,808.20
资产支持证券
-
-
-
基金
-
-
-
其他
-
-
-
合计
94,633,683.08
96,138,291.28
1,504,608.20
7.1.4.7.3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本基金本期末及上年度末无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7.1.4.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5年5月6日(基金转型前一日) 账面余额 其中;买断式逆回购
买入返售证券_交易所
-
-
买入返售证券_银行间
-
-
合计
-
- 项目 上年度末 2014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其中;买断式逆回购
买入返售证券_交易所
18,000,000.00
-
买入返售证券_银行间
-
-
合计
18,000,000.00
-
7.1.4.7.5 应收利息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5年5月6日(基金转型前一日) 上年度末 2014年12月31日
应收活期存款利息
3,632.42
1,597.39
应收定期存款利息
-
-
应收其他存款利息
-
-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原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2015 年年度报告
第 33 页 共 94 页
应收结算备付金利息
5,704.85
647.46
应收债券利息
1,404,295.05
3,823,715.80
应收买入返售证券利息
-
-
应收申购款利息
-
-
应收黄金合约拆借孳息
-
-
其他
104.07
5.39
合计
1,413,736.39
3,825,966.04
注:其他指应收结算保证金利息。
7.1.4.7.6 其他资产
本基金本期末及上年度末无其他资产。
7.1.4.7.7 应付交易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5年5月6日(基金转型前一日) 上年度末 2014年12月31日
交易所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9,263.55
27,172.61
银行间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405.00
1,549.10
合计
9,668.55
28,721.71
7.1.4.7.8 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5年5月6日(基金转型前一日) 上年度末 2014年12月31日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
应付赎回费
-
-
预提费用
210,464.20
160,000.00
合计
210,464.20
160,000.00
7.1.4.7.9 实收基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信达利A 项目 本期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5月6日(基金转型前一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原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2015 年年度报告
第 34 页 共 94 页
上年度末
16,840,832.47
15,241,050.41
2015年5月6日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前
16,840,832.47
15,241,050.41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调整
325,697.12
-
本期申购
-
-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
-
本期末
17,166,529.59
15,241,050.41
信达利B 项目 本期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5月6日(基金转型前一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91,240,495.45
91,240,495.45
本期申购
-
-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
-
本期末
91,240,495.45
91,240,495.45
注: 1、2015年5月6日为信达利A的第6个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及开放申购与赎回日,投资者可以办理申购和赎回业务,根据《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信达利A份额折算和申购与赎回结果的公告》, 2015年5月6日,信达利A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1933973元,据此计算的信达利A的折算比例为1.01933973。折算后,信达利A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基金份额持有人原来持有的每1份信达利A相应增加至1.01933973份。折算前,信达利A的基金份额总额为16,840,832.47份,折算后,信达利A的基金份额总额为17,166,529.59份。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信达利A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2、截至2015年5月6日止,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信达利B基金份额为44,650,269.00份,托管在场外未上市交易的信达利B基金份额为46,590,226.45份。上市的基金份额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可按市价流通;未上市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通过跨系统转登记可实现基金份额在两个系统之间的转换。
7.1.4.7.10 未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上年度末
1,113,887.56
12,077,610.81
13,191,498.37
本期利润
-738,134.01
-343,462.44
-1,081,596.45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变动数
-
-
-
其中:基金申购款
-
-
-
基金赎回款
-
-
-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原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2015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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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末
375,753.55
11,734,148.37
12,109,901.92
7.1.4.7.11 存款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5月6日 (基金转型前一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1月1日至 2014年12月31日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10,152.20
47,521.04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
-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
-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17,748.18
25,619.67
其他
234.43
188.11
合计
28,134.81
73,328.82
注:本期其他为结算保证金利息收入,上年度可比期间其他包括直销申购款利息收入和结算保证金利息收入。
7.1.4.7.12 股票投资收益-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5月6日(基金转型前一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1月1日至 2014年12月31日
卖出股票成交总额
17,337,255.06
29,918,280.69
减:卖出股票成本总额
14,781,209.76
28,052,392.25
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2,556,045.30
1,865,888.44
7.1.4.7.13 债券投资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5月6日 (基金转型前一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1月1日至 2014年12月31日
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券到期兑付)成交总额
205,352,468.21
412,350,610.76
减: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
207,532,187.06
405,326,060.61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原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2015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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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到期兑付)成本总额
减:应收利息总额
2,659,075.67
5,825,120.47
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4,838,794.52
1,199,429.68
7.1.4.7.14 衍生工具收益
本基金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衍生工具收益。
7.1.4.7.15 股利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年1月1日至 2015年5月6日 (基金转型前一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1月1日至 2014年12月31日
股票投资产生的股利收益
-
46,800.00
基金投资产生的股利收益
-
-
合计
-
46,800.00
7.1.4.7.16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本期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5月6日(基金转型前一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1月1日至 2014年12月31日
1.交易性金融资产
-343,462.44
15,598,960.32
——股票投资
1,224,765.08
-448,250.00
——债券投资
-1,568,227.52
16,047,210.32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其他
-
-
2.衍生工具
-
-
——权证投资
-
-
3.其他
-
-
合计
-343,462.44
15,598,960.32
7.1.4.7.17 其他收入
本基金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其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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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4.7.18 交易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5月6日(基金转型前一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1月1日至 2014年12月31日
交易所市场交易费用
36,011.02
62,934.38
银行间市场交易费用
375.00
1,212.50
合计
36,386.02
64,146.88
7.1.4.7.19 其他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5月6日(基金转型前一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1月1日至 2014年12月31日
审计费用
20,711.88
60,000.00
信息披露费
69,040.44
300,000.00
银行费用
2,881.82
11,626.46
债券托管账户维护费
18,600.00
22,900.00
上市费
20,711.88
60,000.00
合计
131,946.02
454,526.46
7.1.4.8 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7.1.4.8.1 或有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重大或有事项。
7.1.4.8.2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本基金信达利B份额于2015 年5月6日进行基金份额权益登记,2015 年5 月7 日终止上市。本基金在封闭期届满后,按照基金合同在封闭期内的资产及收益的分配约定分别对信达利A份额和信达利B 份额计算封闭期末基金份额净值,并以各自的份额净值为基础,转换为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份额。
7.1.4.9 关联方关系
7.1.4.9.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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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4.9.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达澳银基金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控股股东
康联首域集团有限公司(Colonial First State Group Limited)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信达新兴财富(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全资子公司
信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财产”)
基金管理人的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幸福人寿”)
基金管理人的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1.4.10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1.4.10.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1.4.10.1.1 股票交易
本基金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股票交易。
7.1.4.10.1.2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权证交易。
7.1.4.10.1.3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本期末及上年度末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余额。
7.1.4.10.2 关联方报酬
7.1.4.10.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年1月1日至 2015年5月6日 (基金转型前一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1月1日至 2014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285,101.63
787,039.89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39,601.38
134,250.22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信达澳银基金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70%的年费率计提,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原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2015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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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70%/当年天数。
7.1.4.10.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年1月1日至 2015年5月6日 (基金转型前一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1月1日至 2014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81,457.64
224,868.49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0%/当年天数。
7.1.4.10.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5月6日(基金转型前一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信达澳银基金公司
113,920.16
中国建设银行
48,730.55
信达证券
6.40
合计
162,657.11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信达澳银基金公司
286,210.09
中国建设银行
162,664.04
信达证券
18.25
合计
448,892.38
注:支付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0.4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给信达澳银基金公司,再由信达澳银基金公司计算并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其计算公式为:日销售服务费=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0.40%/当年天数。
7.1.4.10.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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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4.10.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1.4.10.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信达利B
份额单位:份 项目 本期 2015年1月1日至 2015年5月6日 (基金转型前一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1月1日至 2014年12月31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2年5月7日)持有的基金份额
-
-
报告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20,012,600.00
20,012,600.00
报告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
-
报告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
减:报告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
-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20,012,600.00
20,012,600.00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18.46%
18.52%
注:基金管理人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认购本基金的交易委托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本基金不收取认购费用。
7.1.4.10.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信达利A 关联方名称 本期末 2015年5月6日(基金转型前一日) 上年度末 2014年12月31日 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信达财产
440,881.35
0.41%
432,516.60
0.40%
信达利B 关联方名称 本期末 2015年5月6日(基金转型前一日) 上年度末 2014年12月31日 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原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2015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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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人寿
5,002,250.00
4.61%
5,002,250.00
4.63%
信达财产
2,001,260.00
1.85%
2,001,260.00
1.85%
注:1、幸福人寿和信达财产认购本基金的交易委托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办理,本基金不收取认购费用。
2、表中基金总份额为下属分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7.1.4.10.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5年1月1日至 2015年5月6日(基金转型前一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1月1日至 2014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建设银行
29,223,552.53
10,152.20
11,380,952.39
47,521.04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1.4.10.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7.1.4.10.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需要说明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7.1.4.11 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本期无利润分配。
7.1.4.12 期末(2015年5月6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1.4.12.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无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1.4.12.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于本期末无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1.4.12.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1.4.12.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5年5月6日(基金转型前一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为0,无抵押的债券。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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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4.12.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5年5月6日(基金转型前一日)止,本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为0,无抵押的债券。
7.1.4.13 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7.1.4.13.1 风险管理政策和组织架构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低风险的基金品种,其风险收益预期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商业银行次级债、可转换公司债券(含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国债、中央银行票据,以及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本基金也可投资于股票、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权益类金融工具。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但可以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或增发新股,并可持有因可转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因所持股票所派发的权证以及因投资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而产生的权证。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主要通过深入分析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并进行投资,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收益。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由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经营层风险管理委员会、督察长、监察稽核部和相关业务部门构成的风险管理架构体系。在董事会下设立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审定重大风险管理战略、风险政策和风险控制制度;在经营层层面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讨论和制定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风险防范和控制措施,对公司风险管理和控制政策、程序的制定、风险限额的设定等问题向总经理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在业务操作层面的风险控制职责主要由监察稽核部具体负责和督促协调,并与各部门合作完成公司及基金运作风险控制以及进行投资风险分析与绩效评估。监察稽核部对公司总经理负责,并由督察长分管。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对于金融工具的风险管理方法主要是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的方法去估测各种风险产生的可能损失。从定性分析的角度出发,判断风险损失的严重程度和出现同类风险损失的频度。而从定量分析的角度出发,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结合基金资产所运用金融工具特征通过特定的风险量化指标、模型,日常的量化报告,确定风险损失的限度和相应置信程度,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并通过相应决策,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7.1.4.13.2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因交易对手未履行合约责任,或者基金所投资证券之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等情况,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的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交易前对交易对手的资信状况进行了充分的评估。本基金的银行存款存放在本基金的托管行中国建设银行,与该银行存款相关的信用风险不重大。本基金在交易所进行的交易均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为交易对手完成证券交收和款项清算,违约风险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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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性很小;在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交易前均对交易对手进行信用评估并对证券交割方式进行限制以控制相应的信用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信用风险管理流程,通过对投资品种信用等级评估来控制证券发行人的信用风险,且通过分散化投资以分散信用风险。
本基金债券投资的信用评级情况按《中国人民银行信用评级管理指导意见》设定的标准统计及汇总。
7.1.4.13.2.1 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
单位:人民币元 短期信用评级 本期末 2015年5月6日(基金转型前一日) 上年度末 2014年12月31日
A-1
-
10,082,000.00
A-1以下
-
-
未评级
-
15,024,000.00
合计
-
25,106,000.00
注:1、未评级债券为政策性金融债和超短期融资券。
2、短期债券为债券发行日至到期日的期间在1年以内(含1年)的债券。
7.1.4.13.2.2 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
单位:人民币元 长期信用评级 本期末 2015年5月6日(基金转型前一日) 上年度末 2014年12月31日
AAA
14,342,800.00
6,022,800.00
AAA以下
11,305,470.00
37,202,601.28
未评级
60,371,944.20
27,737,100.00
合计
86,020,214.20
70,962,501.28
注:1、未评级债券为政策性金融债。
2、长期债券为债券发行日至到期日的期间在1年以上的债券。
7.1.4.13.3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变现的难易程度。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一方面来自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随时要求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另一方面来自于投资品种所处的交易市场不活跃而带来的变现困难或因投资集中而无法在市场出现剧烈波动的情况下以合理的价格变现。
针对兑付赎回资金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情况进行严密监控并预测流动性需求,保持基金投资组合中的可用现金头寸与之相匹配。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中设计了巨额赎回条款,约定在非常情况下赎回申请的处理方式,控制因开放申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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赎回模式带来的流动性风险,有效保障基金持有人利益。
针对投资品种变现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通过独立的监察稽核部门设定流动性比例要求,对流动性指标进行持续的监测和分析,包括组合持仓集中度指标、组合在短时间内变现能力的综合指标、组合中变现能力较差的投资品种比例以及流通受限制的投资品种比例等。本基金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股票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且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本基金所持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均能以合理价格适时变现。此外,本基金可通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方式借入短期资金应对流动性需求,其上限一般不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
本基金所持有的全部金融负债的合约约定到期日均为一个月以内且不计息,可赎回基金份额净值(所有者权益)无固定到期日且不计息,因此账面余额即为未折现的合约到期现金流量。
7.1.4.13.4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所处市场各类价格因素的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7.1.4.13.4.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受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利率敏感性金融工具均面临由于市场利率上升而导致公允价值下降的风险,其中浮动利率类金融工具还面临每个付息期间结束根据市场利率重新定价时对于未来现金流影响的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定期对本基金面临的利率敏感性缺口进行监控,并通过调整投资组合的久期等方法对上述利率风险进行管理。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交易所及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因此存在相应的利率风险。
7.1.4.13.4.1.1 利率风险敞口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2015年5月6日 (基金转型前一日) 1年以内 1-5年 5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资产
银行存款
29,223,552.53
-
-
-
29,223,552.53
结算备付金
465,610.21
-
-
-
465,610.21
存出保证金
47,982.87
-
-
-
47,982.87
交易性金融资产
70,451,944.20
10,611,100.00
4,957,170.00
11,311,767.18
97,331,981.38
应收利息
-
-
-
1,413,736.39
1,413,736.39
资产总计
100,189,089.81
10,611,100.00
4,957,170.00
12,725,503.57
128,482,86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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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
8,881,831.08
8,881,831.08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13,760.88
13,760.88
应付托管费
-
-
-
3,931.68
3,931.68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
7,863.37
7,863.37
应付交易费用
-
-
-
9,668.55
9,668.55
应交税费
-
-
-
763,895.84
763,895.84
其他负债
-
-
-
210,464.20
210,464.20
负债总计
-
-
-
9,891,415.60
9,891,415.60
利率敏感度缺口
100,189,089.81
10,611,100.00
4,957,17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上年度末 2014年12月31日 1年以内 1-5年 5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资产
银行存款
11,380,952.39
-
-
-
11,380,952.39
结算备付金
1,307,895.02
-
-
-
1,307,895.02
存出保证金
10,955.96
-
-
-
10,955.96
交易性金融资产
35,288,800.00
59,911,705.28
867,996.00
69,790.00
96,138,291.28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8,000,000.00
-
-
-
18,000,000.00
应收利息
-
-
-
3,825,966.04
3,825,966.04
资产总计
65,988,603.37
59,911,705.28
867,996.00
3,895,756.04
130,664,060.69
负债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
9,915,163.62
9,915,163.62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66,357.47
66,357.47
应付托管费
-
-
-
18,959.28
18,959.28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
37,918.54
37,918.54
应付交易费用
-
-
-
28,721.71
28,721.71
应交税费
-
-
-
763,895.84
763,895.84
其他负债
-
-
-
160,000.00
160,000.00
负债总计
-
-
-
10,991,016.46
10,991,016.46
利率敏感度缺口
65,988,603.37
59,911,705.28
867,996.00
不适用
不适用
注: 上表按照合约规定的利率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孰早者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期限予以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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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4.13.4.1.2 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假设
除市场利率以外的其他市场变量保持不变
分析
相关风险变量的变动
对资产负债表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期末(2015年5月6日)(基金转型前一日)
上年度末(2014年12月31日)
1.市场利率下降25个基点
上升约17
上升约42
2.市场利率上升25个基点
下降约17
下降约41
7.1.4.13.4.2 外汇风险
本基金的所有资产及负债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无重大外汇风险。
7.1.4.13.4.3 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外的市场价格因素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交易所上市或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股票和债券,所面临的其他价格风险来源于单个证券发行主体自身经营情况或特殊事项的影响,也可能来源于证券市场整体波动的影响。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构建和管理投资组合的过程中,采用“自上而下”的策略,通过对宏观经济情况及政策的分析,结合证券市场运行情况,做出资产配置及组合构建的决定;通过对单个证券的定性分析及定量分析,选择符合基金合同约定范围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定期结合宏观及微观环境的变化,对投资策略、资产配置、投资组合进行修正,来主动应对可能发生的市场价格风险。
本基金通过投资组合的分散化降低其他价格风险。本基金投资组合中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股票等权益类金融工具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基金保留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此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所持有的证券价格实施监控,定期运用多种定量方法对基金进行风险度量,包括VaR(Value at Risk)指标等来测试本基金面临的潜在价格风险,及时可靠地对风险进行跟踪和控制。
7.1.4.13.4.3.1 其他价格风险敞口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5年5月6日(基金转型前一日) 上年度末 2014年12月31日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交易性金融资产-股票投资
11,311,767.18
9.54
69,790.00
0.06
衍生金融资产-权证投资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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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
-
合计
11,311,767.18
9.54
69,790.00
0.06
7.1.4.13.4.3.2 其他价格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鉴于本基金投资股票仅限于首发/增发新股而不主动在二级市场购买股票,本基金面临的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外的市场价格因素的变动主要源于一级市场与二级市场之间的股票价格差异,与二级市场股票指数波动的相关性较弱,故本基金不基于股票指数进行其他价格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7.1.4.14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7.1.4.14.1 公允价值
(a)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贷款及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接近于公允价值。
(b)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 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5年5月6日(基金转型前一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中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17,623,937.18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79,708,044.20元,无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2014年12月31日:第一层次39,566,291.28元,第二层次56,572,000.00元,无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
本基金持有的第一层次及第二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估值技术参见7.4.4.5。
(ii)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分别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二层次或第三层次,上述事项解除时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
(iii)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初未持有公允价值归属于第三层次的金融工具,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转入转出情况。
7.1.4.14.2 承诺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承诺事项。
7.1.4.14.3 其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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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4.14.4 财务报表的批准
本财务报表已于2016年3月23日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批准。
7.2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7.2.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截止日: 2015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5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2.4.7.1
1,129,434.23
结算备付金
476,955.66
存出保证金
11,155.85
交易性金融资产
7.2.4.7.2
24,898,996.88
其中:股票投资
4,469,373.88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20,429,623.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7.2.4.7.3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2.4.7.4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应收利息
7.2.4.7.5
384,419.09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40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7.2.4.7.6
-
资产总计
26,901,361.7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5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7.2.4.7.3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500,000.00
应付证券清算款
200,151.67
应付赎回款
1,904.68
应付管理人报酬
19,202.62
应付托管费
5,486.42
应付销售服务费
10,97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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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交易费用
7.2.4.7.7
1,515.46
应交税费
763,895.84
应付利息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7.2.4.7.8
50,000.00
负债合计
1,553,129.61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2.4.7.9
23,052,925.16
未分配利润
7.2.4.7.10
2,295,306.94
所有者权益合计
25,348,232.1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6,901,361.71
注:1、本基金转型后的起始日为2015年5月7日,本财务报表的实际报告期间为自2015年5月7日(基金转型后起始日)至2015年12月31日,无可比期间数据。
2、报告截止日2015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0.990元,基金份额总额25,604,247.50份。
7.2.2 利润表
会计主体: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15年5月7日(基金转型后起始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5年5月7日(基金转型后起始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一、收入
2,114,111.54
1.利息收入
1,575,256.93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2.4.7.11
21,605.37
债券利息收入
1,551,086.97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2,564.59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626,835.59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2.4.7.12
1,440,010.97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7.2.4.7.13
51,123.16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7.2.4.7.14
-
股利收益
7.2.4.7.15
135,701.46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7.2.4.7.16
-1,106,74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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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7.2.4.7.17
18,759.18
减:二、费用
773,590.06
1.管理人报酬
7.2.4.10.2
236,309.31
2.托管费
7.2.4.10.2
67,516.90
3.销售服务费
135,033.91
4.交易费用
7.2.4.7.18
30,781.35
5.利息支出
81,943.23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81,943.23
6.其他费用
7.2.4.7.19
222,005.36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340,521.48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340,521.48
注:本基金转型后的起始日为2015年5月7日,本财务报表的实际报告期间为自2015年5月7日(基金转型后起始日)至2015年12月31日,无可比期间数据。
7.2.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15年5月7日(基金转型后起始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年5月7日(基金转型后起始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01,129,708.22
12,109,901.92
113,239,610.14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1,340,521.48
1,340,521.48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78,076,783.06
-11,155,116.46
-89,231,899.52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8,395,231.50
2,615,119.31
31,010,350.81
2.基金赎回款
-106,472,014.56
-13,770,235.77
-120,242,250.33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23,052,925.16
2,295,306.94
25,348,232.10
注:本基金转型后的起始日为2015年5月7日,本财务报表的实际报告期间为自2015年5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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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基金转型后起始日)至2015年12月31日,无可比期间数据。
注: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2.1 至 7.2.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于建伟______ ____于鹏 ______ ____刘玉兰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2.4 报表附注
7.2.4.1 基金基本情况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以下简称“本基金”)是由原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根据《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原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为契约型基金,分级运作期为3年期。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B份额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上市,至2015年5月7日终止上市。根据深交所深证上[2015]172号《终止上市同意书》,原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B份额于2015年5月6日进行基金份额权益登记。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后自动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并更名为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间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关于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信达利A份额开放赎回业务的公告》以及《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信达利A份额折算与赎回结果的公告》,信达利A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6个月开放一次,信达利B封闭运作并上市交易;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本基金转换成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开放赎回转换后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总额为112,342,067.19份,实收基金余额为人民币101,129,708.22元。
根据深交所深证上[2015]238号《上市通知书》审核同意,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8,396,215.00份额于2015年6月4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未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托管在场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本基金代销机构赎回或通过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将其转至深交所场内后即可上市流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及于2015年12月19日公告的《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更新)》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商业银行次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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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可转换公司债券(含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国债、中央银行票据,以及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本基金也可投资于股票、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权益类金融工具。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但可以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或增发新股,并可持有因可转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因所持股票所派发的权证以及因投资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而产生的权证。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债券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股票等权益类金融工具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基金保留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国债券总指数。
7.2.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若干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7.2.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自2015年5月7日(基金转型后起始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7.2.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依照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和其他相关规定所厘定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7.2.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唯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系自2015年5月7日(基金转型后起始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
7.2.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7.2.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或负债),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资产)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 金融资产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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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
本基金目前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衍生工具(主要系权证投资);
(2) 金融负债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归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持有的金融负债划分为其他金融负债。
7.2.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初始确认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应收款项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后续计量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在持有该类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应当确认为当期收益。每日,本基金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如名义利率与实际利率计差异较小的,也可采用名义利率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
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将终止确认;
处置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金融资产转移
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7.2.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基金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基金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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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基金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本基金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债券、基金和衍生工具等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照估值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作为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2)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7.2.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同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7.2.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所对应的金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红利再投资所引起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2.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转入、红利再投资或赎回、转出基金份额时,申购、转入、红利再投资或赎回、转出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转入、红利再投资或赎回、转出基金份额时,申购、转入、红利再投资或赎回、转出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转入、红利再投资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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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日或基金赎回、转出确认日确认,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2.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1) 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
(2) 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按证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证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
(4) 股票投资收益/(损失)于卖出股票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股票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入账;
(5) 债券投资收益/(损失)于成交日确认,并按成交金额与其成本、应收利息的差额入账;
(6) 衍生工具收益/(损失) 于卖出衍生工具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衍生工具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入账;
(7) 股利收益于除息日确认,并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入账;
(8)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系本基金持有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9) 其他收入在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对方,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金额可以可靠计量的时候确认。
7.2.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1) 根据基金合同,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0%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2) 根据基金合同,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0%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3) 根据基金合同,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4%年费率逐日计提;
(4)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按卖出回购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5) 交易费用发生时按照确定的金额计入费用;
(6) 其他费用系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基金费用。如果影响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四位的,则采用待摊或预提的方法。
7.2.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 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 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投资人的现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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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按除权日的单位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3) 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6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20%;
(4)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
场外的基金份额,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单位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投资人在不同销售机构的不同交易账户可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如投资人在某一销售机构交易账户不选择收益分配方式,则按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处理。
场内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人不能选择其他的分红方式,具体收益分配程序等有关事项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
(5)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至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6) 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一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7)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2.4.4.12 分部报告
根据本基金的内部组织机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本基金整体为一个报告分部,且向管理层报告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及计量基础与编制财务报表时的会计政策及计量基础一致。
7.2.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本报告期间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事项。
7.2.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2.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7.2.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7.2.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7.2.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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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2008年9月18日《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证券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调整工作的通知》、财税[2012]85号文《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 《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缴纳营业税。
(2) 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股票股息、红利收入,由上市公司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自2013年1月1日起,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自2015年9月8日起,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4) 对基金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暂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5) 对于基金从事A股买卖,自2008年9月19日起,出让方按0.10%的税率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对受让方不再缴纳印花税。
(6) 基金作为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收到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对价,暂免予缴纳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7.2.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7.2.4.7.1 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5年12月31日
活期存款
1,129,434.23
定期存款
-
其他存款
-
合计
1,129,434.23
7.2.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5年12月31日 成本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4,423,997.50
4,469,373.88
45,376.38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黄金合约
-
-
-

交易所市场
10,429,610.18
10,424,623.00
-4,98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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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间市场
9,990,983.60
10,005,000.00
14,016.40
合计
20,420,593.78
20,429,623.00
9,029.22
资产支持证券
-
-
-
基金
-
-
-
其他
-
-
-
合计
24,844,591.28
24,898,996.88
54,405.60
7.2.4.7.3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本基金本期末无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7.2.4.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本基金本期末无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2.4.7.5 应收利息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5年12月31日
应收活期存款利息
600.44
应收定期存款利息
-
应收其他存款利息
-
应收结算备付金利息
236.06
应收债券利息
383,577.09
应收买入返售证券利息
-
应收申购款利息
-
应收黄金合约拆借孳息
-
其他
5.50
合计
384,419.09
注:其他指应收结算保证金利息。
7.2.4.7.6 其他资产
本基金本期末无其他资产。
7.2.4.7.7 应付交易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5年12月31日
交易所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1,205.61
银行间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309.85
合计
1,515.46
7.2.4.7.8 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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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本期末 2015年12月31日
预提费用
50,000.00
合计
50,000.00
7.2.4.7.9 实收基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年5月7日(基金转型后起始日)至 2015年12月31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基金转型后起始日(2015年5月7日)
112,342,067.19
101,129,708.22
本期申购
31,536,058.40
28,395,231.50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118,273,878.09
-106,472,014.56
本期末
25,604,247.50
23,052,925.16
注:截至2015年12月31日,稳定增利基金总份额为25,604,247.50份,本基金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份额为2,239,686.00份,托管在场外未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为23,364,561.50份。上市的基金份额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可按市价流通;未上市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通过跨系统转登记可实现基金份额在两个系统之间的转换。
7.2.4.7.10 未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本期初
375,753.55
11,734,148.37
12,109,901.92
本期利润
2,447,261.64
-1,106,740.16
1,340,521.48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变动数
-1,888,269.28
-9,266,847.18
-11,155,116.46
其中:基金申购款
1,146,906.79
1,468,212.52
2,615,119.31
基金赎回款
-3,035,176.07
-10,735,059.70
-13,770,235.77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934,745.91
1,360,561.03
2,295,306.94
7.2.4.7.11 存款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年5月7日(基金转型后起始日)至 201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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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11,291.95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10,007.41
其他
306.01
合计
21,605.37
注:其他包括直销申购款利息收入和结算保证金利息收入。
7.2.4.7.12 股票投资收益——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年5月7日(基金转型后起始日)至 2015年12月31日
卖出股票成交总额
14,799,564.69
减:卖出股票成本总额
13,359,553.72
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1,440,010.97
7.2.4.7.13 债券投资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年5月7日(基金转型后起始日)至 2015年12月31日
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券到期兑付)成交总额
152,749,355.21
减: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券到期兑付)成本总额
149,215,025.71
减:应收利息总额
3,483,206.34
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51,123.16
7.2.4.7.14 衍生工具收益
本基金本期无衍生工具收益。
7.2.4.7.15 股利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年5月7日(基金转型后起始日)至 2015年12月31日
股票投资产生的股利收益
135,701.46
基金投资产生的股利收益
-
合计
135,701.46
7.2.4.7.16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本期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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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7日(基金转型后起始日)至 2015年12月31日
1.交易性金融资产
-1,106,740.16
——股票投资
-1,218,188.70
——债券投资
111,448.54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
-
2.衍生工具
-
——权证投资
-
3.其他
-
合计
-1,106,740.16
7.2.4.7.17 其他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年5月7日(基金转型后起始日)至 2015年12月31日
基金赎回费收入
16,899.87
基金转换费收入
-
其他
1,859.31
合计
18,759.18
注:1、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按持有期间递减,赎回费总额的25%归入基金资产即为基金赎回费收入。
2、本基金的转换费由赎回费和申购费补差两部分构成,其中赎回费部分的25%归入转出基金的基金资产即为基金转换费收入。
3、其他为可交换债券申购期间利息收入。
7.2.4.7.18 交易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年5月7日(基金转型后起始日)至 2015年12月31日
交易所市场交易费用
30,606.35
银行间市场交易费用
175.00
合计
30,781.35
7.2.4.7.19 其他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年5月7日(基金转型后起始日)至 2015年12月31日
审计费用
29,288.12
信息披露费
130,95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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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费用
4,469.56
债券托管账户维护费
18,000.00
上市费
39,288.12
合计
222,005.36
7.2.4.8 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7.2.4.8.1 或有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重大或有事项。
7.2.4.8.2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日,本基金的资产净值已连续超过60个工作日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本基金资产管理人已就上述情况按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向中国证监会说明原因和报送解决方案。除上述事项外,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7.2.4.9 关联方关系
7.2.4.9.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经本基金管理人股东会决议通过,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339号)批准,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受让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54%的股权。上述股东变更的工商变更手续已于2015年5月22日办理完毕。基于基金管理人的控股股东变更,原基金管理人控股股东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信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2015年5月22日起,不再作为与本基金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
7.2.4.9.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达澳银基金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控股股东
康联首域集团有限公司(Colonial First State Group Limited)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信达新兴财富(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全资子公司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对公司法人股东直接持股20%以上的股东,原基金管理人的控股股东
信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财产”)
原基金管理人的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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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幸福人寿”)
原基金管理人的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2.4.10 本报告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2.4.10.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2.4.10.1.1 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5年5月7日(基金转型后起始日)至2015年12月31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成交 总额的比例
信达证券
629,866.18
4.26%
7.2.4.10.1.2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期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权证交易。
7.2.4.10.1.3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5年5月7日(基金转型后起始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当期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佣金总额的比例
信达证券
586.60
4.34%
-
-
注:1、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的证管费和经手费的净额列示。
2、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等。
7.2.4.10.2 关联方报酬
7.2.4.10.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年5月7日(基金转型后起始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236,309.31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28,882.33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信达澳银基金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7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70%/当年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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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4.10.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年5月7日(基金转型后起始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67,516.90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0%/当年天数。
7.2.4.10.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5年5月7日(基金转型后起始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信达澳银基金公司
98,867.65
中国建设银行
31,344.38
信达证券
335.34
合计
130,547.37
注:支付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0.4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给信达澳银基金公司,再由信达澳银基金公司计算并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其计算公式为:日销售服务费=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0.40%/当年天数。
7.2.4.10.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期无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2.4.10.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2.4.10.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项目 本期 2015年5月7日(基金转型后起始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基金转型后起始日(2015年5月7日)持有的基金份额
22,197,658.12
报告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22,197,658.12
报告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
报告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减:报告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22,197,65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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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注:基金管理人持有的原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分级运作期届满日(即2015年5月7日),转换为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份额22,197,658.12份。
7.2.4.10.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无投资本基金。
7.2.4.10.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5年5月7日(基金转型后起始日)至2015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建设银行
1,129,434.23
11,291.95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2.4.10.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期无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7.2.4.10.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期无需要说明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7.2.4.11 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本期无利润分配。
7.2.4.12 期末(2015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2.4.12.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2.4.12.1.1 受限证券类别:股票
本基金无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股票。
7.2.4.12.1.2 受限证券类别:债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成功 认购日 可流通日 流通受 限类型 认购价格 期末 估值单价 数量(张)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 估值总额 备注
123001
蓝标转债
2015年12
2016年1
新债未上市
100.00
100.00
230
23,000.00
23,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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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23日
月8日
7.2.4.12.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于本期末无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2.4.12.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2.4.12.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5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为0,无抵押的债券。
7.2.4.12.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500,000.00元,于2016年1月4日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7.2.4.13 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7.2.4.13.1 风险管理政策和组织架构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低风险的基金品种,其风险收益预期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商业银行次级债、可转换公司债券(含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国债、中央银行票据,以及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本基金也可投资于股票、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权益类金融工具。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但可以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或增发新股,并可持有因可转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因所持股票所派发的权证以及因投资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而产生的权证。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主要通过深入分析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并进行投资,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收益。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由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经营层风险管理委员会、督察长、监察稽核部和相关业务部门构成的风险管理架构体系。在董事会下设立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审定重大风险管理战略、风险政策和风险控制制度;在经营层层面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讨论和制定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风险防范和控制措施,对公司风险管理和控制政策、程序的制定、风险限额的设定等问题向总经理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在业务操作层面的风险控制职责主要由监察稽核部具体负责和督促协调,并与各部门合作完成公司及基金运作风险控制以及进行投资风险分析与绩效评估。监察稽核部对公司总经理负责,并由督察长分管。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对于金融工具的风险管理方法主要是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的方法去估测各种风险产生的可能损失。从定性分析的角度出发,判断风险损失的严重程度和出现同类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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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损失的频度。而从定量分析的角度出发,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结合基金资产所运用金融工具特征通过特定的风险量化指标、模型,日常的量化报告,确定风险损失的限度和相应置信程度,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并通过相应决策,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7.2.4.13.2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因交易对手未履行合约责任,或者基金所投资证券之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等情况,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的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交易前对交易对手的资信状况进行了充分的评估。本基金的银行存款存放在本基金的托管行中国建设银行,与该银行存款相关的信用风险不重大。本基金在交易所进行的交易均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为交易对手完成证券交收和款项清算,违约风险可能性很小;在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交易前均对交易对手进行信用评估并对证券交割方式进行限制以控制相应的信用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信用风险管理流程,通过对投资品种信用等级评估来控制证券发行人的信用风险,且通过分散化投资以分散信用风险。
本基金债券投资的信用评级情况按《中国人民银行信用评级管理指导意见》设定的标准统计及汇总。
7.2.4.13.2.1 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
单位:人民币元 短期信用评级 本期末 2015年12月31日
A-1
10,005,000.00
A-1以下
-
未评级
-
合计
10,005,000.00
注: 短期债券为债券发行日至到期日的期间在1年以内(含1年)的债券。
7.2.4.13.2.2 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
单位:人民币元 长期信用评级 本期末 2015年12月31日
AAA
2,908,723.00
AAA以下
7,515,900.00
未评级
-
合计
10,424,623.00
注: 长期债券为债券发行日至到期日的期间在1年以上的债券。
7.2.4.13.3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变现的难易程度。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一方面来自于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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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额持有人可随时要求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另一方面来自于投资品种所处的交易市场不活跃而带来的变现困难或因投资集中而无法在市场出现剧烈波动的情况下以合理的价格变现。
针对兑付赎回资金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情况进行严密监控并预测流动性需求,保持基金投资组合中的可用现金头寸与之相匹配。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中设计了巨额赎回条款,约定在非常情况下赎回申请的处理方式,控制因开放申购赎回模式带来的流动性风险,有效保障基金持有人利益。
针对投资品种变现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通过独立的监察稽核部门设定流动性比例要求,对流动性指标进行持续的监测和分析,包括组合持仓集中度指标、组合在短时间内变现能力的综合指标、组合中变现能力较差的投资品种比例以及流通受限制的投资品种比例等。本基金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股票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且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本基金所持大部分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其余亦可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因此除附注7.4.12中列示的部分基金资产流通暂时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情况外,其余均能以合理价格适时变现。此外,本基金可通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方式借入短期资金应对流动性需求,其上限一般不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
除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余额中有500,000.00元将在一个月内到期且计息外,本基金所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的合约约定到期日均为一个月以内且不计息,可赎回基金份额净值(所有者权益)无固定到期日且不计息,因此账面余额即为未折现的合约到期现金流量。
7.2.4.13.4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所处市场各类价格因素的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7.2.4.13.4.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受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利率敏感性金融工具均面临由于市场利率上升而导致公允价值下降的风险,其中浮动利率类金融工具还面临每个付息期间结束根据市场利率重新定价时对于未来现金流影响的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定期对本基金面临的利率敏感性缺口进行监控,并通过调整投资组合的久期等方法对上述利率风险进行管理。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交易所及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因此存在相应的利率风险。
7.2.4.13.4.1.1利率风险敞口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2015年12月31日 1年以内 1-5年 5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资产
银行存款
1,129,434.23
-
-
-
1,129,43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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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备付金
476,955.66
-
-
-
476,955.66
存出保证金
11,155.85
-
-
-
11,155.85
交易性金融资产
12,996,000.00
4,811,420.00
2,622,203.00
4,469,373.88
24,898,996.88
应收利息
-
-
-
384,419.09
384,419.09
应收申购款
-
-
-
400.00
400.00
资产总计
14,613,545.74
4,811,420.00
2,622,203.00
4,854,192.97
26,901,361.71
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500,000.00
-
-
-
500,000.00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
200,151.67
200,151.67
应付赎回款
-
-
-
1,904.68
1,904.68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19,202.62
19,202.62
应付托管费
-
-
-
5,486.42
5,486.42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
10,972.92
10,972.92
应付交易费用
-
-
-
1,515.46
1,515.46
应交税费
-
-
-
763,895.84
763,895.84
其他负债
-
-
-
50,000.00
50,000
负债总计
500,000.00
-
-
1,053,129.61
1,553,129.61
利率敏感度缺口
14,113,545.74
4,811,420.00
2,622,203.00
不适用
不适用
注: 上表按照合约规定的利率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孰早者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期限予以分类。
7.2.4.13.4.1.2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假设
除市场利率以外的其他市场变量保持不变
分析
相关风险变量的变动
对资产负债表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期末(2015年12月31日)
1.市场利率下降25个基点
上升约8
2.市场利率上升25个基点
下降约8
7.2.4.13.4.2外汇风险
本基金的所有资产及负债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无重大外汇风险。
7.2.4.13.4.3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外的市场价格因素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交易所上市或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股票和债券,所面临的其他价格风险来源于单个证券发行主体自身经营情况或特殊事项的影响,也可能来源于证券市场整体波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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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构建和管理投资组合的过程中,采用“自上而下”的策略,通过对宏观经济情况及政策的分析,结合证券市场运行情况,做出资产配置及组合构建的决定;通过对单个证券的定性分析及定量分析,选择符合基金合同约定范围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定期结合宏观及微观环境的变化,对投资策略、资产配置、投资组合进行修正,来主动应对可能发生的市场价格风险。
本基金通过投资组合的分散化降低其他价格风险。本基金投资组合中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股票等权益类金融工具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基金保留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此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所持有的证券价格实施监控,定期运用多种定量方法对基金进行风险度量,包括VaR(Value at Risk)指标等来测试本基金面临的潜在价格风险,及时可靠地对风险进行跟踪和控制。
7.2.4.13.4.3.1其他价格风险敞口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5年12月31日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交易性金融资产-股票投资
4,469,373.88
17.63
衍生金融资产-权证投资
-
-
其他
-
-
合计
4,469,373.88
17.63
7.2.4.13.4.3.2其他价格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鉴于本基金投资股票仅限于首发/增发新股而不主动在二级市场购买股票,本基金面临的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外的市场价格因素的变动主要源于一级市场与二级市场之间的股票价格差异,与二级市场股票指数波动的相关性较弱,故本基金不基于股票指数进行其他价格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7.2.4.14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7.2.4.14.1 公允价值
(a)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贷款及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接近于公允价值。
(b)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 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5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中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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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币6,824,233.88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18,074,763.00元,无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
本基金持有的第一层次及第二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估值技术参见7.4.4.5。
(ii)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分别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二层次或第三层次,上述事项解除时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
(iii)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初未持有公允价值归属于第三层次的金融工具,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转入转出情况。
7.2.4.14.2 承诺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承诺事项。
7.2.4.14.3 其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的资产净值已连续超过20个工作日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日,本基金的资产净值已连续超过60个工作日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本基金资产管理人已就上述情况按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向中国证监会说明原因和报送解决方案。
7.2.4.14.4 财务报表的批准
本财务报表已于2016年3月23日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批准。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原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8.1.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11,311,767.18
8.80
其中:股票
11,311,767.18
8.80
2
固定收益投资
86,020,214.20
66.95
其中:债券
86,020,214.20
66.95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原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2015 年年度报告
第 72 页 共 94 页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9,689,162.74
23.11
7
其他各项资产
1,461,719.26
1.14
8
合计
128,482,863.38
100.00
8.1.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106,140.00
0.09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
E
建筑业
38,840.00
0.03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425,071.39
2.04
J
金融业
8,695,775.79
7.33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45,940.00
0.04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11,311,767.18
9.54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原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2015 年年度报告
第 73 页 共 94 页
8.1.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1398
工商银行
1,695,083
8,695,775.79
7.33
2
600037
歌华有线
81,143
2,412,381.39
2.03
3
601226
华电重工
2,000
45,940.00
0.04
4
603020
爱普股份
1,000
44,960.00
0.04
5
603030
全筑股份
1,000
38,840.00
0.03
6
603158
腾龙股份
1,000
38,300.00
0.03
7
603688
石英股份
1,000
22,880.00
0.02
8
600959
江苏有线
1,000
12,690.00
0.01
8.1.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1.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1398
工商银行
8,666,664.12
7.24
2
600028
中国石化
6,981,590.17
5.83
3
601988
中国银行
6,431,677.35
5.37
4
600037
歌华有线
2,580,870.22
2.16
5
600958
东方证券
60,180.00
0.05
6
603012
创力集团
27,120.00
0.02
7
603020
爱普股份
20,470.00
0.02
8
603158
腾龙股份
14,530.00
0.01
9
603030
全筑股份
9,850.00
0.01
10
600959
江苏有线
5,470.00
0.00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仅上述所列股票发生买入交易。本表中累计买入金额是按照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1.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0028
中国石化
8,985,931.67
7.51
2
601988
中国银行
6,603,873.67
5.52
3
601398
工商银行
1,537,759.72
1.28
4
600958
东方证券
135,540.00
0.11
5
603012
创力集团
53,760.00
0.04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原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2015 年年度报告
第 74 页 共 94 页
6
603099
长白山
20,390.00
0.02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仅上述所列股票发生卖出交易。本表中累计卖出金额是按照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1.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24,798,421.86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17,337,255.06
注:本表中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均按照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1.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60,371,944.20
50.91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60,371,944.20
50.91
4
企业债券
19,336,100.00
16.30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
6,312,170.00
5.32
8
其他
-
-
9
合计
86,020,214.20
72.53
8.1.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18001
国开1301
587,390
60,371,944.20
50.91
2
122214
12大秦债
100,000
10,080,000.00
8.50
3
112238
15振业债
50,000
5,052,500.00
4.26
4
122126
11庞大02
40,000
4,203,600.00
3.54
5
110029
浙能转债
20,000
2,907,800.00
2.45
8.1.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原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2015 年年度报告
第 75 页 共 94 页
8.1.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1.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注:本基金未参与投资国债期货。
8.1.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8.1.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注:本基金未参与投资国债期货。
8.1.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报告期内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及相关投资决策程序说明。
工商银行(601398)在2015年2月4日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整改通知书,主要原因在于:作为债务融资工具“13浙建投MTN001”主承销商,工商银行在获知发行人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整合下属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事项后未及时组织召开持有人会议,交易商协会认为违反了《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的规定,应该对此进行整改。
基金管理人认为,该公司在收到整改通知后,即进行了整改,切实保护了投资者利益。基金管理人经过审慎分析,认为该通知所述之问题不会对该公司的经营和价值构成重大影响。
除工商银行(601398)外,其余的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也没有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1.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的情形。
8.1.11.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47,982.87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原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2015 年年度报告
第 76 页 共 94 页
4
应收利息
1,413,736.39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461,719.26
8.1.11.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10029
浙能转债
2,907,800.00
2.45
2
110023
民生转债
1,355,000.00
1.14
8.1.11.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8.1.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可能存在尾差。
8.2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8.2.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4,469,373.88
16.61
其中:股票
4,469,373.88
16.61
2
固定收益投资
20,429,623.00
75.94
其中:债券
20,429,623.00
75.94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606,389.89
5.97
7
其他资产
395,974.94
1.47
8
合计
26,901,361.71
100
8.2.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原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2015 年年度报告
第 77 页 共 94 页
(%)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207,300.00
0.82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2,259,073.88
8.91
E
建筑业
37,050.00
0.15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J
金融业
1,928,000.00
7.61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37,950.00
0.15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4,469,373.88
17.63
8.2.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0023
浙能电力
301,612
2,259,073.88
8.91
2
600016
民生银行
200,000
1,928,000.00
7.61
3
603158
腾龙股份
1,000
62,960.00
0.25
4
603020
爱普股份
1,000
57,320.00
0.23
5
603599
广信股份
1,000
49,740.00
0.20
6
601226
华电重工
3,000
37,950.00
0.15
7
603030
全筑股份
1,000
37,050.00
0.15
8
603688
石英股份
1,000
23,920.00
0.09
9
601968
宝钢包装
1,000
13,360.00
0.05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原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2015 年年度报告
第 78 页 共 94 页
8.2.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2.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末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0023
浙能电力
4,249,457.56
16.76
2
600016
民生银行
3,390,491.56
13.38
3
601985
中国核电
64,410.00
0.25
4
603599
广信股份
16,110.00
0.06
5
603198
迎驾贡酒
11,800.00
0.05
6
601968
宝钢包装
3,080.00
0.01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仅上述所列股票发生买入交易。本表中累计买入金额是按照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2.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末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1398
工商银行
8,826,951.90
34.82
2
600023
浙能电力
2,487,766.42
9.81
3
600037
歌华有线
1,607,784.47
6.34
4
600016
民生银行
1,510,351.90
5.96
5
601985
中国核电
265,050.00
1.05
6
600959
江苏有线
64,140.00
0.25
7
603198
迎驾贡酒
37,520.00
0.15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仅上述所列股票发生卖出交易。本表中累计卖出金额是按照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2.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7,735,349.12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14,799,564.69
注:本表中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均按照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2.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原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2015 年年度报告
第 79 页 共 94 页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7,122,600.00
28.10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10,005,000.00
39.47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
3,302,023.00
13.03
8
其他
-
-
9
合计
20,429,623.00
80.60
8.2.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41561055
15开滦CP003
100,000
10,005,000.00
39.47
2
122126
11庞大02
40,000
4,131,600.00
16.30
3
122297
13山煤01
30,000
2,991,000.00
11.80
4
113008
电气转债
12,000
1,652,040.00
6.52
5
132004
15国盛EB
8,510
947,163.00
3.74
8.2.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2.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2.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2.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2.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注:本基金未参与投资国债期货。
8.2.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原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2015 年年度报告
第 80 页 共 94 页
8.2.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注:本基金未参与投资国债期货。
8.2.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2.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也没有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2.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的情形。
8.2.11.3 其他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11,155.85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384,419.09
5
应收申购款
400.00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395,974.94
8.2.11.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13008
电气转债
1,652,040.00
6.52
8.2.11.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8.2.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可能存在尾差。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原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9.1.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级别 持有人户户均持有的基金份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原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2015 年年度报告
第 81 页 共 94 页
数(户) 额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信达利A
3,151
5,447.96
440,881.35
2.57%
16,725,648.24
97.43%
信达利B
2,227
40,970.14
57,285,989.45
62.79%
33,954,506.00
37.21%
合计
5,378
20,157.50
57,726,870.80
53.25%
50,680,154.24
46.75%
注:分级基金机构/个人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的计算中,对下属分级基金,比例的分母采用各自级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下属分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期末基金份额总额),下同。
9.1.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1
东兴1号优选基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0,005,850.00
22.41%
2
瑞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万能
7,120,900.00
15.95%
3
富安达基金-光大银行-富安达-利可1号资产管理计划
2,883,200.00
6.46%
4
樊钧
2,831,729.00
6.34%
5
中江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资金信托合同(金狮153号)
2,295,800.00
5.14%
6
富安达基金-民生银行-复熙稳赢1号资产管理计划
2,060,827.00
4.62%
7
苏金龙
1,180,000.00
2.64%
8
高克梅
1,157,300.00
2.59%
9
杨涛
1,078,100.00
2.41%
10
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多元凯利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
1,000,000.00
2.24%
注:1、持有人为场内持有人;
2、持有人持有份额占上市总份额比例的计算中,上市总份额为截至2015年5月6日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信达利B基金份额44,650,269.00份。
9.1.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信达利A
-
-
信达利B
20,013.55
0.02%
合计
20,013.55
0.02%
9.1.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原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2015 年年度报告
第 82 页 共 94 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信达利A
0
信达利B
0
合计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信达利A
0
信达利B
0
合计
0
9.2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9.2.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2,151
11,903.42
9,295,293.06
36.30%
16,308,954.44
63.70%
9.2.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1
富安达基金-光大银行-富安达-利可1号资产管理计划
1,000,000.00
44.65%
2
全国社保基金二零三组合
518,745.00
23.16%
3
苏金龙
200,142.00
8.94%
4
李芳
103,265.00
4.61%
5
金挺
56,900.00
2.54%
6
胡继春
44,267.00
1.98%
7
王秀
35,383.00
1.58%
8
吴溪水
33,276.00
1.49%
9
方二胜
20,000.00
0.89%
10
周希海
20,000.00
0.89%
注:1、持有人为场内持有人;
2、持有人持有份额占上市总份额比例的计算中,上市总份额为截至2015年12月31日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信达利基金份额2,239,686.00份。
9.2.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原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2015 年年度报告
第 83 页 共 94 页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52,902.61
0.21%
9.2.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1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1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2年5月7日)基金份额总额
304,085,493.77
基金转型后起始日(2015年5月7日)基金份额总额
112,342,067.19
基金转型后起始日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申购份额
31,536,058.39
减: 基金转型后起始日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赎回份额
118,273,878.08
基金转型后起始日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5,604,247.50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有相关决议。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基金管理人双方股东于2015年1月16日作出决议,一致同意选举于建伟先生担任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本基金管理人双方股东于2015年5月8日作出决议,一致同意选举刘治海先生担任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基金管理人2015年8月22日发布公告,经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议通过,王战强先生辞去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本基金管理人2015年12月31日发布公告,经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议通过,聘任程文卫先生为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本基金托管人2015年1月4日发布任免通知,聘任张力铮为中国建设银行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本基金托管人2015年9月18日发布任免通知,解聘纪伟中国建设银行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职务。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原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2015 年年度报告
第 84 页 共 94 页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未发生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报告期内,未发生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2015年5月27日发布公告,经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改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的外部审计机构,报告期内应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的基金审计费用为5万元。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原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1.7.1.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东兴证券
1
10,175,219.07
58.69%
9,263.55
58.69%
-
平安证券
1
6,952,345.99
40.10%
6,329.45
40.10%
-
民生证券
1
209,690.00
1.21%
190.92
1.21%
-
安信证券
1
-
-
-
-
-
长城证券
1
-
-
-
-
-
长江证券
2
-
-
-
-
-
东方证券
1
-
-
-
-
-
高华证券
1
-
-
-
-
-
光大证券
1
-
-
-
-
-
广发证券
1
-
-
-
-
-
国金证券
1
-
-
-
-
-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原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2015 年年度报告
第 85 页 共 94 页
国联证券
1
-
-
-
-
-
国泰君安
2
-
-
-
-
-
国信证券
2
-
-
-
-
-
海通证券
1
-
-
-
-
-
申万宏源
3
-
-
-
-
-
华创证券
1
-
-
-
-
-
华泰证券
1
-
-
-
-
-
联讯证券
1
-
-
-
-
新增
世纪证券
1
-
-
-
-
-
西南证券
1
-
-
-
-
新增
信达证券
3
-
-
-
-
新增1个
兴业证券
1
-
-
-
-
-
银河证券
1
-
-
-
-
-
银泰证券
1
-
-
-
-
-
招商证券
3
-
-
-
-
-
浙商证券
1
-
-
-
-
-
中金公司
2
-
-
-
-
-
中投证券
1
-
-
-
-
-
中信建投
2
-
-
-
-
-
中信万通
1
-
-
-
-
-
中信证券
3
-
-
-
-
-
中银国际
1
-
-
-
-
-
注:根据《交易单元及佣金管理办法》、《投资审议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交易单元开设、增设或退租由研究咨询部提议,经公司投资审议委员会审议。在分配交易量方面,公司制订合理的评分体系,相关投资研究人员于每个季度最后20个工作日对提供研究报告的证券公司的研究水平、服务质量等综合情况通过投研管理系统进行评比打分。交易管理部根据上季度研究服务评分结果安排研究机构交易佣金分配,每半年佣金分配排名应与上两个季度研究服务评分排名基本匹配,并确保重点券商研究机构年度佣金排名应与全年合计研究服务评分排名相匹配。
11.7.1.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比例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原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2015 年年度报告
第 86 页 共 94 页
东兴证券
30,339,220.70
9.56%
60,800,000.00
3.87%
-
-
平安证券
193,641,619.99
61.00%
795,400,000.00
50.66%
-
-
民生证券
-
-
28,000,000.00
1.78%
-
-
安信证券
-
-
-
-
-
-
长城证券
-
-
-
-
-
-
长江证券
-
-
-
-
-
-
东方证券
-
-
30,300,000.00
1.93%
-
-
高华证券
-
-
-
-
-
-
光大证券
-
-
7,500,000.00
0.48%
-
-
广发证券
-
-
-
-
-
-
国金证券
63,079,191.80
19.87%
324,500,000.00
20.67%
-
-
国联证券
-
-
-
-
-
-
国泰君安
-
-
-
-
-
-
国信证券
-
-
-
-
-
-
海通证券
-
-
-
-
-
-
申万宏源
26,154,296.20
8.24%
197,500,000.00
12.58%
-
-
华创证券
-
-
35,000,000.00
2.23%
-
-
华泰证券
-
-
-
-
-
-
联讯证券
-
-
-
-
-
-
世纪证券
-
-
-
-
-
-
西南证券
1,529,999.90
0.48%
-
-
-
-
信达证券
-
-
65,500,000.00
4.17%
-
-
兴业证券
-
-
-
-
-
-
银河证券
787,815.00
0.25%
-
-
-
-
银泰证券
-
-
-
-
-
-
招商证券
-
-
-
-
-
-
浙商证券
-
-
-
-
-
-
中金公司
1,004,748.71
0.32%
-
-
-
-
中投证券
-
-
-
-
-
-
中信建投
-
-
-
-
-
-
中信万通
-
-
-
-
-
-
中信证券
930,473.00
0.29%
25,600,000.00
1.63%
-
-
中银国际
-
-
-
-
-
-
11.7.2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11.7.2.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原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2015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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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东方证券
1
4,752,433.98
32.11%
4,335.38
32.08%
-
东兴证券
1
3,738,980.02
25.26%
3,404.00
25.19%
-
中泰证券
1
2,924,964.32
19.76%
2,662.89
19.70%
-
长江证券
2
1,607,784.47
10.86%
1,463.71
10.83%
-
恒泰证券
1
880,485.72
5.95%
819.99
6.07%
新增
信达证券
3
629,866.18
4.26%
586.60
4.34%
新增1个
招商证券
3
265,050.00
1.79%
241.30
1.79%
-
安信证券
1
-
0.00%
-
0.00%
-
长城证券
1
-
0.00%
-
0.00%
-
东吴证券
1
-
0.00%
-
0.00%
-
方正证券
1
-
0.00%
-
0.00%
新增
高华证券
1
-
0.00%
-
0.00%
-
光大证券
1
-
0.00%
-
0.00%
-
广发证券
1
-
0.00%
-
0.00%
-
国金证券
1
-
0.00%
-
0.00%
-
国联证券
1
-
0.00%
-
0.00%
-
国泰君安
2
-
0.00%
-
0.00%
-
国信证券
2
-
0.00%
-
0.00%
-
海通证券
1
-
0.00%
-
0.00%
-
华创证券
1
-
0.00%
-
0.00%
-
华泰证券
1
-
0.00%
-
0.00%
-
联讯证券
1
-
0.00%
-
0.00%
新增
民生证券
1
-
0.00%
-
0.00%
-
平安证券
1
-
0.00%
-
0.00%
-
申万宏源
3
-
0.00%
-
0.00%
-
世纪证券
1
-
0.00%
-
0.00%
-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原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2015 年年度报告
第 88 页 共 94 页
西南证券
1
-
0.00%
-
0.00%
新增
兴业证券
1
-
0.00%
-
0.00%
-
银河证券
1
-
0.00%
-
0.00%
-
银泰证券
1
-
0.00%
-
0.00%
-
浙商证券
1
-
0.00%
-
0.00%
-
中金公司
2
-
0.00%
-
0.00%
-
中投证券
1
-
0.00%
-
0.00%
-
中信建投
2
-
0.00%
-
0.00%
-
中信万通
1
-
0.00%
-
0.00%
-
中信证券
3
-
0.00%
-
0.00%
-
中银国际
1
-
0.00%
-
0.00%
-
注:根据《交易单元及佣金管理办法》、《投资审议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交易单元开设、增设或退租由研究咨询部提议,经公司投资审议委员会审议。在分配交易量方面,公司制订合理的评分体系,相关投资研究人员于每个季度最后20个工作日对提供研究报告的证券公司的研究水平、服务质量等综合情况通过投研管理系统进行评比打分。交易管理部根据上季度研究服务评分结果安排研究机构交易佣金分配,每半年佣金分配排名应与上两个季度研究服务评分排名基本匹配,并确保重点券商研究机构年度佣金排名应与全年合计研究服务评分排名相匹配。
11.7.2.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比例
东方证券
20,474,404.92
10.01%
50,900,000.00
3.73%
-
-
东兴证券
67,819,902.20
33.15%
123,900,000.00
9.08%
-
-
中泰证券
10,688,782.50
5.22%
170,300,000.00
12.49%
-
-
长江证券
13,090,811.62
6.40%
143,400,000.00
10.51%
-
-
恒泰证券
35,114,751.10
17.16%
130,700,000.00
9.58%
-
-
信达证券
12,097,311.30
5.91%
151,000,000.00
11.07%
-
-
招商证券
12,935,977.80
6.32%
50,000,000.00
3.67%
-
-
安信证券
-
0.00%
-
0.00%
-
-
长城证券
-
0.00%
-
0.00%
-
-
东吴证券
-
0.00%
-
0.00%
-
-
方正证券
15,724,184.52
7.69%
234,900,000.00
17.22%
-
-
高华证券
-
0.00%
-
0.00%
-
-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原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2015 年年度报告
第 89 页 共 94 页
光大证券
-
0.00%
8,200,000.00
0.60%
-
-
广发证券
-
0.00%
-
0.00%
-
-
国金证券
-
0.00%
-
0.00%
-
-
国联证券
-
0.00%
-
0.00%
-
-
国泰君安
-
0.00%
-
0.00%
-
-
国信证券
-
0.00%
-
0.00%
-
-
海通证券
-
0.00%
-
0.00%
-
-
华创证券
7,622,922.46
3.73%
28,700,000.00
2.10%
-
-
华泰证券
-
0.00%
-
0.00%
-
-
联讯证券
-
0.00%
-
0.00%
-
-
民生证券
-
0.00%
-
0.00%
-
-
平安证券
1,584,586.90
0.77%
218,900,000.00
16.05%
-
-
申万宏源
-
0.00%
-
0.00%
-
-
世纪证券
-
0.00%
-
0.00%
-
-
西南证券
5,129,160.27
2.51%
-
0.00%
-
-
兴业证券
-
0.00%
-
0.00%
-
-
银河证券
-
0.00%
-
0.00%
-
-
银泰证券
-
0.00%
-
0.00%
-
-
浙商证券
-
0.00%
-
0.00%
-
-
中金公司
-
0.00%
53,000,000.00
3.89%
-
-
中投证券
-
0.00%
-
0.00%
-
-
中信建投
-
0.00%
-
0.00%
-
-
中信万通
-
0.00%
-
0.00%
-
-
中信证券
-
0.00%
-
0.00%
-
-
中银国际
2,320,000.00
1.13%
-
0.00%
-
-
11.8 其他重大事件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日期
1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年度净值公告
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公司网站
2015年1月5日
2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第4季度报告
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公司网站
2015年1月20日
3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长城证券为代销机构、开通转换业务、参加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公司网站
2015年2月4日
4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我司旗下基金暂停参加长城证券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公司网站
2015年2月7日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原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2015 年年度报告
第 90 页 共 94 页
5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三年运作期届满后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的提示性公告
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公司网站
2015年3月6日
6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与基金份额转换的公告
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公司网站
2015年3月23日
7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联泰资产为代销机构、开通转换业务、参加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公司网站
2015年3月27日
8
关于旗下基金所持交易所固定收益品种实施新估值标准的公告
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公司网站
2015年3月27日
9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公司网站
2015年3月28日
10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联泰资产代销我公司基金代销业务的更正公告
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公司网站
2015年4月2日
11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与基金份额转换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公司网站
2015年4月7日
12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恒泰证券为代销机构、开通转换业务的公告
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公司网站
2015年4月8日
13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第1季度报告
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公司网站
2015年4月22日
14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展恒基金为代销机构、开通转换业务、参加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公司网站
2015年4月22日
15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与基金份额转换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公司网站
2015年4月22日
16
关于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信达利A份额开放赎回业务的公告
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公司网站
2015年5月4日
17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信达利A份额开放赎回业务期间信达利B份额风险提示性公告
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公司网站
2015年5月4日
18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基金名称变更及转换基准日等事项的公告
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公司网站
2015年5月4日
19
关于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信达利B暂停办理转托管业务公告
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公司网站
2015年5月4日
20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信达利A份额折算方案的公告
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公司网站
2015年5月4日
21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信达利B(150082)终止上市的公告
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公司网站
2015年5月4日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原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2015 年年度报告
第 91 页 共 94 页
22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信达利B(150082)终止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网站
2015年5月6日
23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信达利A份额开放赎回业务期间信达利B份额风险提示公告的更正公告
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公司网站
2015年5月8日
24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信达利A份额折算与赎回结果的公告
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公司网站
2015年5月8日
25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基金份额转换结果的公告
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公司网站
2015年5月11日
26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公司网站
2015年5月13日
27
关于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开放场外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公司网站
2015年5月21日
28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变更的公告
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公司网站
2015年5月25日
29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公司网站
2015年5月27日
30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上市交易公告书
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公司网站
2015年6月1日
31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上市交易提示性公告
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公司网站
2015年6月4日
32
关于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开通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业务的公告
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公司网站
2015年6月8日
33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增财基金等四家机构为代销机构、开通转换业务和参加部分机构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公司网站
2015年6月17日
34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更新)及摘要2015年第1期
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公司网站
2015年6月18日
35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调整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公司网站
2015年7月1日
36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半年度净值公告
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公司网站
2015年7月1日
37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调整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公司网站
2015年7月4日
38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管及基金经理投资旗下基金相关事宜的公告
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公司网站
2015年7月6日
39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
2015年7月8日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原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2015 年年度报告
第 92 页 共 94 页
调整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报纸、公司网站
40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调整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公司网站
2015年7月9日
41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调整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公司网站
2015年7月10日
42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调整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公司网站
2015年7月11日
43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调整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公司网站
2015年7月11日
44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太平洋证券为代销机构、开通转换业务的公告
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公司网站
2015年7月15日
45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调整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公司网站
2015年7月15日
46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分公司负责人和办公地址变更的公告
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公司网站
2015年7月17日
47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调整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公司网站
2015年7月18日
48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原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2015年第2季度报告
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公司网站
2015年7月20日
49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调整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公司网站
2015年7月22日
50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调整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公司网站
2015年7月25日
51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调整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公司网站
2015年7月29日
52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调整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公司网站
2015年8月11日
53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调整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公司网站
2015年8月18日
54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调整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公司网站
2015年8月22日
55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公司网站
2015年8月22日
56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原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公司网站
2015年8月26日
57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调整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公司网站
2015年8月26日
58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调整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公司网站
2015年8月27日
59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调整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公司网站
2015年10月16日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原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2015 年年度报告
第 93 页 共 94 页
60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调整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公司网站
2015年10月17日
61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5年第3季度报告
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公司网站
2015年10月24日
62
关于信达澳银开通京东网上交易平台基金销售业务的公告
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公司网站
2015年10月29日
63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国金证券、嘉实财富为代销机构、开通转换业务和参加嘉实财富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公司网站
2015年10月30日
64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调整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公司网站
2015年11月5日
65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调整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公司网站
2015年11月25日
66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开通转换和定投业务、参加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公司网站
2015年12月16日
67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诺亚正行为稳定增利(LOF)基金和慧管家货币基金代销机构、转型创新股票基金参加诺亚正行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公司网站
2015年12月18日
68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更新)及摘要2015年第2期
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公司网站
2015年12月19日
69
关于旗下基金调整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公司网站
2015年12月18日
70
关于增加陆金所资管为代销机构、参加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公司网站
2015年12月25日
71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指数熔断机制实施后旗下开放式基金相关业务规则调整的公告
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公司网站
2015年12月31日
72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公司网站
2015年12月31日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自 2015 年5月7日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信达利B 份额终止上市起,原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名称变更为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原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本报告期自 2015年1月1日至 2015年5月6日止,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本报告期自 2015年5月7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原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2015 年年度报告
第 94 页 共 94 页
§13 备查文件目录
13.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募集的文件;
2、《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法律意见书;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本报告期内公开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及其他临时公告;
8、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13.2 存放地点
备查文件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和/或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13.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到基金管理人和/或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营业场所及网站免费查阅备查文件。在支付工本费后,投资者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备查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88-118
网址:www.fscind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