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信达利B(150082)终止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于2015 年5 月4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本公司网站上披露了《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信达利B(150082)终止上市的公告》。为了保障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人利益,现发布关于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信达利B(150082)终止上市的提示性公告。《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2012 年5 月7 日生效,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 年期届满,本基金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本基金管理人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终止本基金之信达利B 份额(150082)上市交易,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通知书》(深证上[2015]172 号)的同意。现将本基金之信达利B 份额终止上市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终止上市基金的基本信息
基金简称: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B
场内简称:信达利B
交易代码:150082
终止上市日:2015 年5 月7 日
终止上市权益登记日:2015 年5 月6 日,即在 2015 年5 月6 日下午深交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信达利B 份额的全体持有人享有信达利B 份额终止上市后的相关权利。
二、基金终止上市后有关事项说明
1、基金转型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基金名称变更为“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基金转型前的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份额(基金简称:信达利A,基金代码:166106)和场外的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信达利B(150082)终止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B 份额(基金简称:信达利B,基金代码:150082)将转为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基金简称: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基金代码:166105)的场外份额,且均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下;本基金转型前场内的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B 份额(基金简称:信达利B,基金代码:150082)将转为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份额(基金简称:信达增利,基金代码:166015)的场内份额,仍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下。转型后,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将在深交所申请上市。
2、份额转换
1 (1)份额转换日份额转换日为2015 年5 月7 日。
2 (2)转换对象份额转换日登记在册的信达利A 份额和信达利B 份额。
3 (3)转换方式
投资者认购或通过上市交易购买并持有到期的每一份信达利A 和信达利B,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 年届满日(即2015 年5 月7 日),将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资产及收益的计算规则分别计算信达利A 和信达利B 的基金份额净值,并以各自的份额净值为基础,转换为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份额份额。无论基金份额持有人单独持有或同时持有转型前的信达利A 和信达利B,均无需支付转换基金份额的费用。本基金转换成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 元。
3、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上市交易、申购和赎回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在转换日(如非工作日,则顺延至工作日)后不超过30 天开放申购、赎回业务,转换日后的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以申购、赎回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申购份额、赎回款项。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开放份额申购、赎回日期,届时见基金管理人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fscinda.com )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18 (免长途话费)对份额转换情况进行查询。特此公告。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5 年5 月6 日【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