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安创业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原诺安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转型)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基金管理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9 年 8 月 23 日
诺安创业板指数增强(LOF)2019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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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
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9 年 8 月 22 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诺安创业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诺安创业板指数增强(LOF)”)由
诺安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变更而来。诺安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诺安中证创业
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宜的议案》。自 2019年 5月 31日起,诺安创业板指数增强
(LOF)正式生效,并自该日起《诺安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且《诺
安创业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同时生效。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
自 2019 年 5 月 31 日起,原诺安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诺安创业板指数
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原诺安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本报告期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年 5月 30 日止,诺安创业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本报告期自 2019 年
5月 3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 6月 3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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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转型后)
基金简称 诺安创业板指数增强(LOF)
场内简称 诺安创业
基金主代码 163209
基金运作方式 上市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年 5月 31日
基金管理人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8,187,054.69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2.1 基金基本情况(转型前)
基金简称 诺安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
场内简称 诺安中创
基金主代码 16320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年 3月 29日
基金管理人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2,256,031.65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若有) 2012年 3月 29日至 2019年 5月 30日止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若有)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若有) 2012年 4月 27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诺安中创 诺安稳健 诺安进取
下属分级基金的场内简称 诺安中创 诺安稳健 诺安进取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63209 150073 150075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份额总额 12,256,031.65份 0.00份 0.00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转型后)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为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在被动跟踪标的指数的基础上,加入增强型的
积极手段,力求控制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
的绝对值不超过 0.5%,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 7.75%,以实现对创业板指数的有
效跟踪并力争实现超越,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指数化投资作为主要投资策略,在此基础上进行适度的主动调整,
在数量化投资技术与基本面深入研究的结合中谋求基金投资组合在严控偏离
风险及力争适度超额收益间的最佳匹配。
当预期成份股发生调整和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等行为时,以及因基金
的申购和赎回对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时,或因某些特殊情
况导致流动性不足时,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
经理会对投资组合进行适当调整,以使跟踪误差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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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产配置策略
为实现有效跟踪标的指数并力争超越标的指数的投资目标,本基金投资于股票
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80%,投资于创业板指数成分股、备选成分股的
资产占非现金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80%。本基金将采用复制为主,增强投资
为辅的方式,按标的指数的成份股权重构建被动组合,通过加入增强型的积极
手段,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适当调整,以保证本基金投资目标的实现。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被动投资组合采用复制的方法进行组合构建,对于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投
资的股票挑选其它品种予以替代。主动投资主要采用自上而下的方法,依靠公
司宏观、中观以及微观研究,优先在创业板 指数成份股中对行业、个股进行
超配或者低配;同时,在公司股票池的基础上,根据研究员的研究成果,谨慎
地挑选少数创业板 指数成份股以外的股票作为增强股票库,进入基金股票池,
构建主动型投资组合。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债券市场资金供求情况以及市场利率走势
来预测债券市场利率变化趋势,并对各债券品种收益率、流动性、信用风险和
久期进行综合分析,评定各品种的投资价值。
4.投资组合调整策略
(1)投资组合调整原则
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基金所构建的指数化投资组合将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
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同时,本基金还将根据法律法规中的投资比例
限制、申购赎回变动情况、新股增发因素等变化,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适时调
整,力争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间的跟踪误差最优化。
(2)投资组合调整方法
1)对标的指数的跟踪调整
本基金所构建的指数化投资组合将根据所跟踪的创业板指数对其成份股的调
整而进行相应的跟踪调整。
a) 定期调整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按照既定指数编制方法公布的创业板指数成分股
定期调整结果,基于本基金的投资组合调整原则,对投资组合进行相应调整。
b) 不定期调整
根据指数编制规则,当创业板指数成份股因增发、送配等股权变动而需进行成
份股权重调整时,本基金将根据深圳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发布的临
时调整公告,基于本基金的投资组合调整原则,对投资组合进行相应调整。
2)限制性调整
a) 投资比例限制调整
根据法律法规中针对基金投资比例的相关规定,当基金投资组合中按基准权重
投资的股票资产比例或个股比例超过规定限制时,本基金将在法律法规和基金
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对其进行被动性卖出调整,并相应地对其他资产类别或个股
进行微调,以保证基金合法规范运行。
b) 大额赎回调整
当发生大额赎回超过现金保有比例时,本基金将对股票投资组合进行同比例的
被动性卖出调整,以保证基金正常运行。
5、跟踪误差控制策略
本基金为指数增强型基金。在追求超额收益的同时,需要控制跟踪偏离过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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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本基金将根据投资组合相对标的指数的暴露度等因素的分析,采取“跟
踪误差”和“跟踪偏离度”这两个指标对投资组合的跟踪效果进行预估,并及
时对投资组合进行适当的调整,力求将跟踪误差控制在目标范围内。
本基金的风险控制目标是:力求控制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
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5%,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 7.75%。
6.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股指期货投资中将以控制风险为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本着谨慎
的原则,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并按照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套期保值管理的有
关规定执行。
在预判市场风险较大时,应用股指期货对冲策略,即在保有股票头寸不变的情
况下或者逐步降低股票仓位后,在面临市场下跌时择机卖出股指期货合约进行
套期保值,当股市好转之后再将期指合约空单平仓。
7.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参与国债期货投资是为了有效控制债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本基金将根
据风险管理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适度运用国债期货提高投资组合运
作效率。在国债期货投资过程中,基金管理人通过对宏观经济和利率市场走势
的分析与判断,并充分考虑国债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特征,通过资产
配置,谨慎进行投资,以调整债券组合的久期,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
8.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将以价值分析为基础,在采用权证定价模型分析其合理定价的基
础上,充分考量可投权证品种的收益率、流动性及风险收益特征,通过资产配
置、品种与类属选择,力求规避投资风险、追求稳定的风险调整后收益。
9.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国内资产证券化产品具体政策框架下,通过对资产池结构和质量的
跟踪考察、分析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条款、预估提前偿还率变化对资产支持证
券未来现金流的影响,充分考虑该投资品种的风险补偿收益和市场流动性,谨
慎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本基金将严格控制资产支持证券的总体投资规模并进行
分散投资,以降低流动性风险。
业绩比较基准 创业板指数收益率×95% + 一年期银行储蓄存款利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指数基金,属于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
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均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2.2 基金产品说明(转型前)
投资目标 本基金实施被动式投资,通过严格的投资程序约束和数量化风险管理手段,力
图实现指数投资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日均
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 4%。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法,按照成份股在中证创业成长指数中的组成及其基准权
重构建股票投资组合,以拟合、跟踪中证创业成长指数的收益表现,并根据标
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当预期成份股发生调整,成份
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等行为,以及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对本基金跟踪中证
创业成长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导致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
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采取合理措施,在合理期限内进行适当的处理和
调整,力争使跟踪误差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业绩比较基准
(若有)
95%×中证创业成长指数收益率 + 5%×金融同业存款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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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若有)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具有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从本基金所分离
的两类基金份额看,诺安稳健份额具有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诺安进
取份额具有高风险、高预期收益的特征。
下属分级基金
的风险收益特
征
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
益。
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 高风险、高预期收益。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
人
姓名 马宏 王永民
联系电话 0755-83026688 010-66594896
电子邮箱 info@lionfund.com.cn fcid@bankof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998 95566
传真 0755-83026677 010-66594942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lionfund.com.cn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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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转型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9年 5月 3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9年 6月 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1,752,010.74
本期利润 70,511.83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042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0.19%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9年 6月 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1.0074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8,048,346.92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9924
注:①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
数字。
②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
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转型前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9年 1月 1日至 2019年 5月 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951,960.52
本期利润 650,323.86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312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7.35%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9年 5月 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8659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2,139,410.08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990
注:①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
数字。
②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
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转型后)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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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0.01% 0.31% 1.80% 1.40% -1.81% -1.09%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0.19% 0.30% 1.70% 1.37% -1.51% -1.07%
注: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创业板指数收益率×95% + 一年期银行储蓄存款利率(税后)×5%。
3.2.2 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变动的比较
注:①2019年 5月 31日(含当日)起,本基金转型为“诺安创业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转型后,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 创业板指数收益率×95% + 一年期银行储蓄存款利率(税后)
×5%。
②本基金的建仓期为 6个月,截至 2019年 6月 30日,本基金建仓期尚未结束。
3.2 基金净值表现(转型前)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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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创业成长指数收益率×95% + 金融同业存款利率×5%。
②本基金于 2019 年 5 月 31 日转型为诺安创业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过去一个月无数据披
露。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的建仓期为 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约定。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14.81% 1.79% -15.34% 1.93% 0.53% -0.14%
过去六个月 7.35% 1.71% 6.06% 1.83% 1.29% -0.12%
过去一年 -22.58% 1.62% -24.90% 1.69% 2.32% -0.07%
过去三年 -41.83% 1.24% -39.87% 1.28% -1.96% -0.04%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47.43% 1.69% 7.21% 1.64% 40.22% 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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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截至 2019年 6月 30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 62只开放式基金:诺安平衡证券投资基金、诺
安货币市场基金、诺安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价值
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诺安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中证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诺安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全球黄金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沪深 300 指数增
强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多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
全球收益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油气能源股票证券投资基金(LOF)、诺安新动力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创业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诺安策略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诺安双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纯债定期
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鸿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稳固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诺安泰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诺安优势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天天宝货币市场基金、诺安理财宝
货币市场基金、诺安永鑫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聚鑫宝货币市场基金、诺
安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新经济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诺安低碳经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
创新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先进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利鑫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景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益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诺安安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精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诺安和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积极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进取
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优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高端制造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改革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瑞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圆鼎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诺安鑫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诺安联创顺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汇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诺安积极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优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浙享定期开放债券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精选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鼎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
安恒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恒惠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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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转型后)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
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梅律吾
本基金基
金经理
2019 年 5 月
31日
- 22
硕士,曾任职于长城证券公
司、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5 年 3 月加入诺安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
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
研究部副总监、指数投资组
副总监,现任指数组负责人。
曾于 2007年 11月至 2009年
10 月担任诺安价值增长股票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09 年 3 月至 2010 年 10 月
担任诺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2011 年 1
月至 2012年 7月担任诺安全
球黄金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2011 年 9 月至 2012 年
11 月担任诺安油气能源股票
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
理,2017 年 8 月至 2017 年
10 月任中小板等权重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2017年 8月至 2018
年 8 月任诺安新兴产业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联接基金基金经理,2015 年
6 月至 2019 年 1 月任诺安中
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
理,2012 年 7月至 2019年 5
月任诺安中证创业成长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2017 年 8月至 2019年 6
月任上证新兴产业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2012 年 7 月起任诺安
中证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2014 年 2 月起任
诺安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2018 年 8 月起任诺安沪
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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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基金经理,2019 年 1 月
起任诺安中证 500 指数增强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9 年 5 月起任诺安创业板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金经理。
注:①此处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
②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等。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转型前)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
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梅律吾 -
2012年 7月
28日
2019年 5月 31日 22
硕士,曾任职于长城证券公
司、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5年 3月加入诺安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
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
研究部副总监、指数投资组
副总监,现任指数组负责人。
曾于 2007年 11月至 2009年
10月担任诺安价值增长股票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09年 3月至 2010年 10月
担任诺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2011年 1
月至 2012年 7月担任诺安全
球黄金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2011年 9月至 2012年
11月担任诺安油气能源股票
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
理,2017年 8月至 2017年
10月任中小板等权重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2017年 8月至 2018
年 8月任诺安新兴产业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联接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
6月至 2019年 1月任诺安中
证 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
理,2012 年 7月至 2019年 5
月任诺安中证创业成长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2017 年 8月至 2019年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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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任上证新兴产业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2012年 7月起任诺安
中证 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2014年 2月起任
诺安中证 500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2018年 8月起任诺安沪
深 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 1月
起任诺安中证 500指数增强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9年 5月起任诺安创业板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金经理。
李玉良 -
2015年 3月 7
日
2019年 5月 31日 15
博士,曾任职于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从事内部
风险管理及稽核工作。2010
年 6月加入诺安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历任产品经理、基
金经理助理。2015年 3月至
2019年 5月任诺安中证创业
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2015年 7月起任
诺安多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 3月
起任诺安精选回报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2016年 9月起任诺安积
极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诺安优
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诺安进
取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
7月起任诺安景鑫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
注:①此处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均为公司作出决定并对外公告之日,离任日期均为基金合同失效
之日;
②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等。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间,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诺安创业板指数增强(LOF)2019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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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遵守了《诺安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诺安创业板指数增强型证
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规定,遵守了本公司管理制度。本基金投资管理未发生违法违规
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1 年修订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本公司更
新并完善了《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制度的范围包括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
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同时涵盖投资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
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
投资研究方面,公司设立全公司所有投资组合适用的证券备选库,在此基础上,不同投资组
合根据其投资目标、投资风格和投资范围的不同,建立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对象备选库和交易对
手备选库;公司拥有健全的投资授权制度,明确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投资组合经理等各
投资决策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划分,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可以自主决策,超过投资权限的操
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公司建立了统一的研究管理平台,所有内外部研究报告均通过该研
究管理平台发布,并保障该平台对所有研究员和投资组合经理开放。
交易执行方面,对于场内交易,基金管理人在投资交易系统中设置了公平交易功能,交易中
心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执行所有指令,如果多个投资组合在同一时点就同一证券下达
了相同方向的投资指令,并且市价在指令限价以内,投资交易系统自动将该证券的每笔交易报单
都自动按比例分拆到各投资组合;对于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非集中竞价交
易的交易分配,在参与申购之前,各投资组合经理独立地确定申购价格和数量,并将申购指令下
达给交易中心。公司在获配额度确定后,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进行分配,如果申购价格相同,则
根据该价位各投资组合的申购数量进行比例分配;对于银行间市场交易、固定收益平台、交易所
大宗交易,投资组合经理以该投资组合的名义向交易中心下达投资指令,交易中心向银行间市场
或交易对手询价、成交确认,并根据“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保证各投资组合获得公平的
交易机会。
本报告期内,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违法违规且对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异常交易行为。本报告期内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
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交易次数为 1次,主要原因在于投资组合采用不同的投资策略。经检查未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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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诺安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于 5 月底转型为诺安创业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
金(LOF)。转型后,基金上半年没有建仓。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转型前最后一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0.990元;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0.9924
元。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由诺安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诺安创业板指数增强
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前,自 2019年 1月 1日至 2019年 5月 30日,诺安中证创业成长指
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7.35%,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6.06%;转型后,自
2019年 5月 31日至 2019年 6月 30日,诺安创业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净值增
长率为 0.19%,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1.70%。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下半年全球经济增长仍然乏善可陈,而且面临几个风险点。中美贸易摩擦难以实质性缓和,
不排除进一步升级,拖累全球经济。英国脱欧“箭在弦上”,由此对全球经济的冲击不可忽视。美
国降息有可能不兑现,这对全球股市的冲击不可低估。
中国经济难以免疫于全球风险,下半年减速趋势仍会延续。当然货币宽松环境也会延续,市
场无风险利率仍有下降空间。因此 A 股市场将会呈现震荡行情,大幅度上涨和下跌的可能性都比
较小。
市场无风险利率下行,有利于提升股票估值水平,尤其是小盘成长股。因此创业板以及科创
板上市股票有望维持高估值水平。下半年这两个板块的行情仍然值得期待。
有鉴于此,本基金将在下半年择机买进创业板指数成份股,完成建仓。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以
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
定,日常估值由本基金管理人与本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份额净值由本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
后,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本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
计账务的核对同时进行。
报告期内,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基金的估值政策和程序,并由研究部、财务综合部、监察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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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部、风险控制部、权益投资事业部、固定收益事业部及基金经理等组成了估值小组,负责研究、
指导基金估值业务。估值小组成员均为公司各部门人员,均具有基金从业资格、专业胜任能力和
相关工作经历,且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基金经理作为公司估值小组的成员,不介入基
金日常估值业务,但应参加估值小组会议,可以提议测算某一投资品种的估值调整影响,并有权
表决有关议案但仅享有一票表决权,从而将其影响程度进行适当限制,保证基金估值的公平、合
理,保持估值政策和程序的一贯性。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签约与估值相关的定价服务。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转型前: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在存续期内,本基金(包括诺安创业成长份额、诺安稳健份额、
诺安进取份额)不进行收益分配。
转型后: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六次,若《基金合同》
生效不满 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根据上述分配原则及基金实际运作情况,本报告期未有收益分配事项。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转型前,诺安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存在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基金
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基金管理人与托管人协商一致,于 2019年 4月 25 日以现场方式召
开了诺安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诺安中证
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宜的议案》, 诺安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
金于 2019年 5月 31日正式转型为诺安创业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转型后,诺安创业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在 2019年 5月 31日至 2019年 6月 28
日期间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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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诺安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
券投资基金及诺安创业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
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
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
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
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
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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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转型后)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诺安创业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截止日: 2019年 6月 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9年 6月 30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17,339,041.61
结算备付金 -
存出保证金 2,111.65
交易性金融资产 1,927,854.07
其中:股票投资 1,927,854.07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应收利息 3,332.07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96,641.69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
资产总计 19,368,981.0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9年 6月 30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1,192,742.70
应付管理人报酬 13,676.47
应付托管费 3,008.84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交易费用 8,138.06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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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103,068.10
负债合计 1,320,634.17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23,088,556.45
未分配利润 -5,040,209.53
所有者权益合计 18,048,346.9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9,368,981.09
注:报告截止日 2019年 6月 30日,基金份额净值 0.9924元,基金份额总额 18,187,054.69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诺安创业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19年 5月 31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9 年 6月 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9 年 5月 3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9年 6
月 30日
一、收入 152,396.51
1.利息收入 9,386.70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9,386.70
债券利息收入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700,195.38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1,698,900.87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
股利收益 -1,294.51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822,522.57
4.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20,682.62
减:二、费用 81,884.68
1.管理人报酬 14,009.06
2.托管费 3,082.01
3.销售服务费 -
4.交易费用 11,653.65
5.利息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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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税金及附加 -
7.其他费用 53,139.96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70,511.83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70,511.83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诺安创业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19年 5月 31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9 年 6月 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9年 5月 3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9年 6月 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5,559,159.42 -3,419,749.34 12,139,410.08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70,511.83 70,511.83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7,529,397.03 -1,690,972.02 5,838,425.01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6,717,154.73 -3,706,433.22 13,010,721.51
2.基金赎回款(以“-”
号填列)
-9,187,757.70 2,015,461.20 -7,172,296.50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
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
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23,088,556.45 -5,040,209.53 18,048,346.92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奥成文______ ______薛有为______ ____薛有为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诺安创业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原名为诺安中证创业成长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原诺安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诺安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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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 [2011] 1705号) 批准,由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
其配套规则和《诺安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发售,基金合同于 2012年 3
月 29日生效。原诺安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自 2019年 3月 26日至 2019年 4月 25
日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诺安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
型有关事宜的议案的说明书》,同意基金名称更名为“诺安创业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并
对原《诺安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诺安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
资基金托管协议》中的相应内容进行修订,上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自
2019 年 5 月 31 日起生效。原诺安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
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 1,209,176,634.92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918,652.82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诺安创业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和《诺安创业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
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
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
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
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权证、
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
会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为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80%,
其中投资于创业板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组合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每个交
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 1 年
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
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于 2019年 8月 22日已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批准报出。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本财务报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以下简称“财政部”)
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同时亦按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模板第
3号 <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 》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于 2012年 11月 16 日颁布的《证
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编制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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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附注 6.4.2 中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
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规定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19
年 6月 30日的财务状况、2019年 5月 31日至 2019年 6月 30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
动情况。
6.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6.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的会计年度自公历 1月 1日起至 12月 31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自 2019
年 5月 31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 2019年 6月 30日止期间。
6.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编制财务报表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本基金选定记账本位币
的依据是主要业务收支的计价和结算币种。
6.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本基金在初始确认时按取得资产或承担负债的目的,把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分为不同类别: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可
供出售金融资产和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本基金现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本基金目前持有的股票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6.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本基金成为相关金融工具合同条款的一方时,于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在初始确认时,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均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
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初始确认后,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如下: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
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应收款项以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
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
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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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基金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
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本基金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本基金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6.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除特别声明外,本基金按下述原则计量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
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基金在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采用在当前
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
存在活跃市场且能够获取相同资产或负债报价的金融工具,在估值日有报价的,除会计准则
规定的情况外,将该报价不加调整地应用于该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估值日无报价且最近
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采用最近交易日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
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报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对报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
与上述金融工具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
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
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本基金不考虑因其大量持有相关资
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对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
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
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
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对估值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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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
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6.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基
金份额拆分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于基金份额拆分日根据拆分前的基金份额数及确定的拆分比
例计算认列。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
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
金减少。
6.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核算在基金份额发生变动时,申购、赎回、转入、转出及红利再投资等款项中包
含的未分配利润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
平准金指根据交易申请日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
算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根据交易申请日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未实现
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进行确认和计
量,并于会计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 / (累计亏损) ”。
6.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收益、债券投资收益和衍生工具收益按相关金融资产于处置日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
差额确认。
股利收益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
税后的净额确认。
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投资的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代扣代
缴的个人所得税 (如适用) 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贴息债视同到期一次
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按直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逐日计
提利息收入。如票面利率与实际利率出现重大差异,按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利息收入是按借出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到期应收或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初始确认金额的差额,在资金实际占
用期间内按实际利率法逐日确认,直线法与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收入差异较小的可采用直线法。
诺安创业板指数增强(LOF)2019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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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损失) 核算基金持有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等
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6.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本基金的交易费用于进行股票、债券、权证等交易发生时按照确定的金额确认。
本基金的利息支出按资金的本金和适用利率逐日计提。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利息支出按到期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与初始确认金额的差额,在资金实
际占用期间内以实际利率法逐日确认,直线法与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支出差异较小的可采用直线法。
本基金的其他费用如不影响估值日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四位,发生时直接计入基金损益;
如果影响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四位的,应采用待摊或预提的方法,待摊或预提计入基金损益。
6.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a)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六次,若《诺安创业
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b)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
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c)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
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d)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e)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
法规允许的前提下酌情调整以上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并于变更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
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且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4.4.12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
确定报告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进行分部报告的披露。
6.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
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
诺安创业板指数增强(LOF)2019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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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业务的指导意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
提供的指数收益法、市盈率法、现金流量折现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对于在发行时明确一定期限限售期的股票,包括但不限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不包括停牌、新发行未上
市、回购交易中的质押券等流通受限股票,根据中基协发[2017]6号《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投
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的通知》,在估值日按照流通受限股票计算公式确定估值日流
通受限股票的价值。
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 2015年 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
理标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银行间同业市场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
品种(估值处理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采用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价格数据进行估值。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未发生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未发生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 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
知》、财税 [2004] 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2] 85 号文《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5] 10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
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5] 103 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上
证交字 [2008] 16号《关于做好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相关工作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于
2008年 9月 18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证券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调整工作的通知》、
财税 [2008] 1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6]
36 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 号
《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 号《关于金融机
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 [2016] 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
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7] 2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
诺安创业板指数增强(LOF)2019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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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通知》、财税 [2017] 56 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
务操作,本基金适用的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a)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b)自 2016年 5月 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以下称营改增) 试点,
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
为缴纳增值税。
2018年 1月 1日 (含) 以后,资管产品管理人 (以下称管理人) 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
增值税应税行为,以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对资管产品在 2018年 1月 1日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
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收入取得的金融商品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
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同业存款利息收入免
征增值税以及一般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c)基金作为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收到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对价,
暂免征收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d)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由上市公司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
20%的个人所得税。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对所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根据持股期限差别化计算个
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 (含 1 个月) 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
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 (含 1 年) 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
期限超过 1 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
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
暂减按 50%计入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e)基金卖出股票按 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f)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g)对基金在 2018 年 1 月 1 日 (含) 以后运营过程中缴纳的增值税,分别按照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人所在地适用的税率,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6.4.8 关联方关系
6.4.8.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诺安创业板指数增强(LOF)2019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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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8.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管理人股东
深圳市捷隆投资有限公司 管理人股东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人股东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发起人、管理人、直销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托管人
注:下述关联方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9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9.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9.1.1 股票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6.4.9.1.2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6.4.9.1.3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6.4.9.2 关联方报酬
6.4.9.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9年 5月 3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9年 6月 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管理费
14,009.06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
户维护费
4,698.90
注: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1.0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0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
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2-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
诺安创业板指数增强(LOF)2019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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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6.4.9.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9年 5月 3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9年 6月 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托管费
3,082.01
注: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2%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
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2-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
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6.4.9.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6.4.9.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9.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无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9.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末无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9.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9年 5月 3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9年 6月 30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7,339,041.61 8,333.83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管,按适用利率或约定利率计息。
6.4.9.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诺安创业板指数增强(LOF)2019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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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9.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6.4.10 期末(2019 年 6月 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10.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19 年 6月 30日止,本基金无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
限证券。
6.4.12.17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停牌日期 停牌原因
期末
估值单价
复牌日
期
复牌
开盘
单价
数量(股)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
估值总额
备
注
002323 *ST百特 2018年 8月 17日 重大事项 1.31 - - 4,816 51,503.91 6,308.96 -
6.4.12.18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12.18.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于 2019年 6月 30日,本基金未持有因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而作为抵押的债券。
6.4.12.18.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于 2019年 6月 30日,本基金未持有因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而作为抵押的债券。
6.4.13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层次取决于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的输入
值。三个层次输入值的定义如下:
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到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于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中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
1,921,545.11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 6,308.96元,无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
自 2019年 5月 31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9年 6月 30日止期间,本基金上述持续以公允
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金融工具的第一层次与第二层次之间没有发生重大转换。本基金是在发生
转换当年的报告期末确认各层次之间的转换。
(a)第二层次的公允价值计量
诺安创业板指数增强(LOF)2019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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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本基金投资的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证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
的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时,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
间将相关证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本基金综合考虑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
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证券公允价值的层次。
(b)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 2019年 6月 30日,本基金无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2)其他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年末非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其他金融工具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无重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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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转型前)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诺安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9年 5月 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9年 5月 30 日
上年度末
2018年 12 月 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1,677,148.01 1,428,247.37
结算备付金 - -
存出保证金 329.88 1,112.04
交易性金融资产 7,573,278.97 10,627,027.79
其中:股票投资 7,573,278.97 10,627,027.79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2,966,027.36 -
应收利息 5,716.43 282.82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8,428.40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12,222,500.65 12,065,098.4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9年 5月 30 日
上年度末
2018年 12 月 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20,616.25 -
应付管理人报酬 10,255.58 10,642.91
应付托管费 2,051.12 2,128.59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2,765.38 9,603.00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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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47,402.24 85,000.00
负债合计 83,090.57 107,374.50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15,559,159.42 16,508,595.03
未分配利润 -3,419,749.34 -4,550,871.11
所有者权益合计 12,139,410.08 11,957,723.9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2,222,500.65 12,065,098.42
注:报告截止日 2019年 5月 30日,基金份额净值 0.990元,基金份额总额 12,256,031.65 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诺安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9年 1月 1日至 2019年 5月 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9年 1月 1日至 2019年 5
月 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年 1月 1 日至 2018年 6
月 30日
一、收入 900,760.75 -4,111,230.55
1.利息收入 7,932.21 6,419.51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932.21 6,419.51
债券利息收入 -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737,634.59 -2,274,931.39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805,279.93 -2,368,172.44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67,645.34 93,241.05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1,602,284.38 -1,845,771.90
4.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
列)
28,178.75 3,053.23
减:二、费用 250,436.89 329,886.27
1.管理人报酬 57,596.99 96,132.13
2.托管费 11,519.38 19,22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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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7,778.78 26,191.74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税金及附加 - -
7.其他费用 173,541.74 188,336.00
三、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650,323.86 -4,441,116.82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
填列)
650,323.86 -4,441,116.82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诺安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9年 1月 1日至 2019年 5月 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9年 1月 1日至 2019年 5月 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
净值)
16,508,595.03 -4,550,871.11 11,957,723.92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650,323.86 650,323.86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949,435.61 480,797.91 -468,637.70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4,588,629.29 -2,406,296.28 22,182,333.01
2.基金赎回款 -25,538,064.90 2,887,094.19 -22,650,970.71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
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
变动(净值减少以“-”号
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
净值)
15,559,159.42 -3,419,749.34 12,139,410.08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年 1月 1日至 2018年 6月 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
净值)
16,117,298.80 4,453,849.28 20,571,148.08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4,441,116.82 -4,441,11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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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20,848.58 67,323.39 88,171.97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466,570.54 570,639.88 3,037,210.42
2.基金赎回款 -2,445,721.96 -503,316.49 -2,949,038.45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
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
变动(净值减少以“-”号
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
净值)
16,138,147.38 80,055.85 16,218,203.23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奥成文______ ______薛有为______ ____薛有为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诺安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诺安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
(证监许可 [2011] 1705 号) 批准,由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
金法》及其配套规则和《诺安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发售,基金合同于
2012 年 3 月 29 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
1,209,176,634.92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918,652.82份基金份额 。本基金的基金
管理人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包括诺安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 (以下简称“诺
安创业成长份额”) 、诺安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稳健收益类份额 (以下简称
“诺安稳健份额”) 与诺安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积极收益类份额 (以下简称
“诺安进取份额”) 。其中,诺安稳健份额、诺安进取份额的基金份额配比始终保持 4:6 的比
例不变。
在诺安稳健份额、诺安创业成长份额存续期内的每个会计年度 (除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在会计
年度外) 第一个工作日,本基金将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则进行基金的定期份额折算。诺安稳健份额
和诺安进取份额按照基金合同进行参考净值计算,对诺安稳健份额的应得收益进行定期份额折算,
每 10份诺安创业成长份额将按 4份诺安稳健份额获得约定应得收益的新增折算份额。对于诺安稳
健份额期末的约定应得收益,即诺安稳定份额每个会计年度 12 月 31 日份额参考净值超出 1.000
诺安创业板指数增强(LOF)2019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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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部分,将折算为场内诺安创业成长份额分配给诺安稳健份额持有人。诺安创业成长份额持有人
持有的每 10份诺安创业成长份额将按 4份诺安稳健份额获得新增诺安创业成长份额的分配。持有
场外诺安创业成长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外诺安创业成长份额的分
配;持有场内诺安创业成长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内诺安创业成长
份额的分配。经过上述份额折算,诺安稳健份额和诺安创业成长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相应调整。
每个会计年度第一个工作日为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本基金将对诺安稳健份额和诺安创业成长份
额进行应得收益的定期份额折算。
除以上定期份额折算外,本基金还将在以下两种情况进行份额折算,即:当诺安创业成长份
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达到 2.000 元;当诺安进取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达到 0.250 元。当诺安创
业成长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达到 2.000 元后,本基金将分别对诺安稳健份额、诺安进取份额和诺
安创业成长份额进行份额折算,份额折算后本基金将确保诺安稳健份额和诺安进取份额的比例为
4:6,份额折算后诺安稳健份额、诺安进取份额和诺安创业成长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均调整为 1
元。当诺安进取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达到 0.250 元后,本基金将分别对诺安稳健份额、诺安
进取份额和诺安创业成长份额进行份额折算,份额折算后本基金将确保诺安稳健份额和诺安进取
份额的比例为 4:6,份额折算后诺安创业成长份额、诺安稳健份额和诺安进取份额的基金份额净
值均调整为 1 元。
基金合同生效后,诺安创业成长份额设置单独的基金代码,只可以进行场内与场外的申购和
赎回,但不上市交易。诺安稳健份额与诺安进取份额交易代码不同,只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交易,不可单独进行申购或赎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诺安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和《诺安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
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中证创业成长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新股 (含首
次公开发行和增发) 、债券、权证、股指期货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
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 (轧差计算) 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85%-100%,其中投资于股票的资产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5%,投资于中证创业成长指数成份股和备
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股票资产的 9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
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类资
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 0-3% 。如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
投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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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于 2019年 5月 31日起转型为诺安创业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于 2019年 8月 22日已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批准报出。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本财务报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以下简称“财政部”)
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同时亦按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模板第
3号 <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 》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于 2012年 11月 16 日颁布的《证
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编制财务报表。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附注 6.4.2 中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
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规定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19
年 5月 30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的财务状况、自 2019 年 1月 1日至 2019年 5月 30日(基金合同
失效前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需说明的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需说明的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需说明的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 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
知》、财税 [2004] 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2] 85 号文《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5] 10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
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5] 103 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上
证交字 [2008] 16号《关于做好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相关工作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于
2008年 9月 18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证券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调整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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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 [2008] 1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6]
36 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 号
《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 号《关于金融机
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 [2016] 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
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7] 2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
充通知》、财税 [2017] 56 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
务操作,本基金适用的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a)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b)自 2016年 5月 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以下称营改增) 试点,
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
为缴纳增值税。
2018年 1月 1日 (含) 以后,资管产品管理人 (以下称管理人) 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
增值税应税行为,以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对资管产品在 2018年 1月 1日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
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收入取得的金融商品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
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同业存款利息收入免
征增值税以及一般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c)基金作为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收到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对价,
暂免征收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d)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由上市公司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
20%的个人所得税。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对所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根据持股期限差别化计算个
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 (含 1 个月) 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
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 (含 1 年) 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
期限超过 1 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
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
暂减按 50%计入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e)基金卖出股票按 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f)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g)对基金在 2018 年 1 月 1 日 (含) 以后运营过程中缴纳的增值税,分别按照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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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所在地适用的税率,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e)基金卖出股票按 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f)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g)对基金在 2018 年 1 月 1 日 (含) 以后运营过程中缴纳的增值税,分别按照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人所在地适用的税率,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6.4.8 关联方关系
6.4.8.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6.4.8.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管理人股东
深圳市捷隆投资有限公司 管理人股东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人股东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发起人、管理人、直销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托管人
注:下述关联方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9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9.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9.1.1 股票交易
本基金自 2019年 1月 1日至 2019年 5月 30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止期间内及其上年度可比
期间内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6.4.9.1.2 权证交易
本基金自 2019年 1月 1日至 2019年 5月 30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止期间内及其上年度可比
期间内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6.4.9.1.3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自 2019年 1月 1日至 2019年 5月 30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止期间内及其上年度可比
期间内均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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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9.2 关联方报酬
6.4.9.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9年 1月 1日至 2019年 5
月 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年 1月 1日至 2018年 6月 30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管理费
57,596.99 96,132.13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
户维护费
15,866.96 26,879.69
注:本基金的管理费率为年费率 1.0%。
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
次月首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如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
支付日期顺延。
6.4.9.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9年 1月 1日至 2019年 5
月 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年 1月 1日至 2018年 6月 30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托管费
11,519.38 19,226.40
注:本基金的托管费率为年费率 0.2% 。
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
次月首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如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
支付日期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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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9.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自 2019年 1月 1日至 2019年 5月 30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止期间与上年度可比期间
内均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 (含回购) 交易。
6.4.9.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9.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自 2019年 1月 1日至 2019年 5月 30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止期间与上年度可比期间
内基金管理人无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9.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自 2019年 1月 1日至 2019年 5月 30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止期间与上年度可比期间
内无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9.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9年 1月 1日至 2019年 5月 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年 1月 1日至 2018年 6月 30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1,677,148.01 7,840.52 1,596,232.06 6,293.01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管,按适用利率或约定利率计息。
6.4.9.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自 2019年 1月 1日至 2019年 5月 30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止期间与上年度可比期间
内无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6.4.9.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自 2019年 1月 1日至 2019年 5月 30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止期间与上年度可比期间
内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6.4.10 期末(2019 年 5月 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10.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19 年 5月 30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止,本基金无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
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10.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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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停牌日期 停牌原因
期末
估值单价
复牌
日期
复牌
开盘单
价
数量(股)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
估值总额
备
注
002323 *ST百特 2018年 8月 17日 重大事项 1.31 - - 4,816 51,503.91 6,308.96 -
6.4.10.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10.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于 2019 年 5 月 30 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本基金未持有因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而作
为抵押的债券。
6.4.10.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于 2019 年 5 月 30 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基金未持有因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而作为
抵押的债券。
6.4.11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层次取决于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的输入
值。三个层次输入值的定义如下:
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到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于 2019 年 5 月 30 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中属于
第一层次的余额为 7,566,970.01 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 6,308.96 元,无属于第三层次的余
额(2018年 12月 31日:第一层次 10,620,718.83 元,第二层次 6,308.96元,无属于第三层次的
余额)。
自 2019年 1月 1日至 2019年 5月 30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止期间,本基金上述持续以公允
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金融工具的第一层次与第二层次之间没有发生重大转换。本基金是在发生
转换当年的报告期末确认各层次之间的转换。
(a)第二层次的公允价值计量
对于本基金投资的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证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
的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时,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
间将相关证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本基金综合考虑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
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证券公允价值的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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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 2019 年 5 月 30 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本基金无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2018年 12月 31日:无) 。
(2)其他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年末非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其他金融工具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无重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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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投资组合报告(转型后)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
比例(%)
1 权益投资 1,927,854.07 9.95
其中:股票 1,927,854.07 9.95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7,339,041.61 89.52
8 其他各项资产 102,085.41 0.53
9 合计 19,368,981.09 100.00
7.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7.2.1 期末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1,654,720.11 9.17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
- -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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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266,825.00 1.48
S 综合 - -
合计 1,921,545.11 10.65
7.2.2 期末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 -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应业
- -
E 建筑业 6,308.96 0.03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
- -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6,308.96 0.03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7.3.1 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300136 信维通信 17,206 420,686.70 2.33
2 300450 先导智能 9,715 326,424.00 1.81
3 300413 芒果超媒 6,500 266,825.00 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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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300285 国瓷材料 15,000 255,150.00 1.41
5 300296 利亚德 32,107 251,397.81 1.39
6 300316 晶盛机电 13,800 175,122.00 0.97
7 300747 锐科激光 900 126,009.00 0.70
8 300308 中际旭创 2,940 99,930.60 0.55
7.3.2 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002323 *ST 百特 4,816 6,308.96 0.03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买入股票。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末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300122 智飞生物 427,315.50 2.37
2 300601 康泰生物 341,406.05 1.89
3 002352 顺丰控股 311,842.50 1.73
4 002127 南极电商 297,190.00 1.65
5 002601 龙蟒佰利 195,804.67 1.08
6 002110 三钢闽光 193,830.00 1.07
7 002408 齐翔腾达 162,550.00 0.90
8 002310 东方园林 155,960.00 0.86
9 000040 东旭蓝天 151,200.00 0.84
10 002168 惠程科技 145,083.00 0.80
11 300567 精测电子 143,180.00 0.79
12 002366 台海核电 130,410.00 0.72
13 603707 健友股份 128,060.00 0.71
14 002180 纳思达 122,206.00 0.68
15 300355 蒙草生态 119,606.60 0.66
16 002640 跨境通 115,526.72 0.64
17 300176 派生科技 113,050.00 0.63
18 600621 华鑫股份 112,995.00 0.63
19 000016 深康佳A 107,360.00 0.59
20 002215 诺 普 信 91,845.00 0.51
诺安创业板指数增强(LOF)2019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47 页 共 63 页
注:本期累计卖出金额按买卖成交金额,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5,769,046.60
注:卖出股票收入按买卖成交金额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7.10.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7.10.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股指期货。
7.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7.11.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7.11.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7.11.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诺安创业板指数增强(LOF)2019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48 页 共 63 页
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2.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受到调查以及处罚的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报告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情
形,也没有出现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7.12.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7.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2,111.65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3,332.07
5 应收申购款 96,641.69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02,085.41
7.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7.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7.12.5.1 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7.12.5.2 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1 002323 *ST 百特 6,308.96 0.03 重大事项
7.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诺安创业板指数增强(LOF)2019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49 页 共 63 页
§7 投资组合报告(转型前)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7,573,278.97 61.96
其中:股票 7,573,278.97 61.96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677,148.01 13.72
8 其他资产 2,972,073.67 24.32
9 合计 12,222,500.65 100.00
7.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7.2.1 期末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5,310,050.93 43.74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应业
150,304.00 1.24
E 建筑业 276,966.44 2.28
F 批发和零售业 116,758.64 0.96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317,133.00 2.61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
162,190.00 1.34
J 金融业 182,953.00 1.51
K 房地产业 28,980.00 0.24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42,980.00 2.83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03,854.00 0.86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31,844.00 1.91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诺安创业板指数增强(LOF)2019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50 页 共 63 页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342,956.00 2.83
S 综合 - -
合计 7,566,970.01 62.33
7.2.2 期末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 -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
和供应业
- -
E 建筑业 6,308.96 0.05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
- -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
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
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6,308.96 0.05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7.3.1 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300122 智飞生物 10,551 425,099.79 3.50
2 300136 信维通信 17,206 385,414.40 3.17
3 300601 康泰生物 6,941 352,463.98 2.90
4 002352 顺丰控股 10,550 317,133.00 2.61
诺安创业板指数增强(LOF)2019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51 页 共 63 页
5 002127 南极电商 27,700 304,977.00 2.51
6 300450 先导智能 9,715 274,157.30 2.26
7 300413 芒果超媒 6,500 269,750.00 2.22
8 300285 国瓷材料 15,000 247,500.00 2.04
9 300296 利亚德 32,107 245,939.62 2.03
10 002601 龙蟒佰利 12,700 200,660.00 1.65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 www.lionfund.com.cn 网站
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7.3.2 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002323 *ST 百特 4,816 6,308.96 0.05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买入股票。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02460 赣锋锂业 451,382.24 3.77
2 002466 天齐锂业 445,172.60 3.72
3 002001 新 和 成 412,236.00 3.45
4 002468 申通快递 169,425.00 1.42
5 000968 蓝焰控股 167,340.00 1.40
6 600711 盛屯矿业 159,279.00 1.33
7 002120 韵达股份 125,300.00 1.05
8 600771 广誉远 112,700.00 0.94
9 603399 吉翔股份 105,315.00 0.88
10 000034 神州数码 103,416.40 0.86
11 002222 福晶科技 102,030.00 0.85
12 300618 寒锐钴业 86,538.00 0.72
13 600681 百川能源 76,893.00 0.64
14 300107 建新股份 76,524.00 0.64
15 603638 艾迪精密 71,641.51 0.60
16 002228 合兴包装 70,864.00 0.59
17 600387 海越能源 63,796.00 0.53
18 300571 平治信息 56,292.00 0.47
诺安创业板指数增强(LOF)2019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52 页 共 63 页
19 002016 世荣兆业 48,435.00 0.41
20 603595 东尼电子 45,003.60 0.38
注:本期累计卖出金额按买卖成交金额,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3,850,753.27
注:卖出股票收入按买卖成交金额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7.10.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7.10.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股指期货。
7.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7.11.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7.11.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7.11.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诺安创业板指数增强(LOF)2019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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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2.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受到调查以及处罚的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除龙蟒佰利外,本报告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
立案调查的情形,也没有出现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018 年 8 月 3 日,绵竹市环保局对龙蟒钛业进行执法检查,发现龙蟒钛业存在夜间下雨时 5
千方渗滤液收集池外溢废水未经处理排放的情形。德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出具的监测报告显示外
溢废水中污染物指标超过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
法》第四十二条第四款“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
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规定。
截止本报告期末,龙蟒佰利(002601)为本基金前十大重仓股。目前龙蟒钛业生产经营正常,
以上行政处罚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上述处罚措施不会影响公司的长期竞争力。
因此本基金继续持有龙蟒佰利。本基金对该股票的投资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
7.12.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7.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329.88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2,966,027.36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5,716.43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972,073.67
7.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7.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7.12.5.1 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7.12.5.2 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诺安创业板指数增强(LOF)2019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54 页 共 63 页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1 002323 *ST百特 6,308.96 0.05 重大事项
7.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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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转型后)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
(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
比例
3,391 5,363.33 44,000.00 0.24% 18,143,054.69 99.76%
注: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合计=期末基金份额总额/期末持有人户数合计。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末基金管理人从业人员未持有本基金。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
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诺安创业板指数增强(LOF)2019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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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转型前)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级别
持有人户数
(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
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诺安中创 2,796 4,383.42 - - 12,256,031.65 100.00%
诺安稳健 - - - - - -
诺安进取 - - - - - -
合计 2,796 4,383.42 - - 12,256,031.65 100.00%
注:① 分级基金机构/个人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的计算中,对下属分级基金,比例的分母
采用各自级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下属分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期末基金份额总
额)。
②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合计=期末基金份额总额/期末持有人户数合计。
8.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诺安中创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1 徐清华 649,475.90 5.30%
2 陈惠芬 322,557.00 2.63%
3 王宏 322,388.00 2.63%
4 叶红慧 315,966.00 2.58%
5 黄艳 310,609.46 2.53%
6 方晨 257,710.00 2.10%
7 田寅生 234,352.98 1.91%
8 杨新年 230,067.27 1.88%
9 罗建迪 218,575.00 1.78%
10 深圳德威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德威-中量投尊享 1号私募基
金
203,849.00 1.66%
注:以上信息中,持有人名称及持有份额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提供。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末基金管理人从业人员未持有本基金。
8.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 诺安中创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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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
有本开放式基金
诺安稳健 0
诺安进取 0
合计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
放式基金
诺安中创 0
诺安稳健 0
诺安进取 0
合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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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转型后)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份额总额 12,256,031.65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申购份额 13,168,210.29
减: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赎回份额 7,237,187.25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
以"-"填列)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8,187,054.69
诺安创业板指数增强(LOF)2019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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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转型前)
单位:份
项目 诺安中创 诺安稳健 诺安进取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2年 3月 29日)
基金份额总额
1,118,193,253.92 36,393,352.00 54,590,029.00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4,765,179.84 1,901,822.00 2,852,733.00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30,055,914.08 - -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31,228,019.97 - -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
以"-"填列)
-1,337,042.30 -1,901,822.00 -2,852,733.00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2,256,031.65 - -
注:拆分变动份额为本基金三级份额之间的配对转换份额及定期折算调整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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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转型前,基金管理人于 2019年 4月 2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了诺安中证创业成长指
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诺安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宜的议案》,决议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生效,基金于 2019 年 5 月 31 日正式
转型。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2019年 5月,陈四清先生因工作调动,辞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上述人事变
动已按相关规定备案、公告。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无重大人事变动。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转型前,基金的投资策略为:本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法,按照成份股在中证创业成长指数中的
组成及其基准权重构建股票投资组合,以拟合、跟踪中证创业成长指数的收益表现,并根据标的指
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当预期成份股发生调整,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
红等行为,以及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对本基金跟踪中证创业成长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导致
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采取合理措施,在合理期限内
进行适当的处理和调整,力争使跟踪误差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转型后,基金的投资者策略为:本基金采用指数化投资作为主要投资策略,在此基础上进行
适度的主动调整,在数量化投资技术与基本面深入研究的结合中谋求基金投资组合在严控偏离风
险及力争适度超额收益间的最佳匹配。当预期成份股发生调整和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等
行为时,以及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对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时,或因某些特殊
情况导致流动性不足时,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经理会对投资组
合进行适当调整,以使跟踪误差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没有发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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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托管人的托管业务部门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查或处罚
等情况。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转型后)
10.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
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东北证券 1 5,028,371.39 87.16% 4,682.94 87.16% -
方正证券 1 740,675.21 12.84% 689.74 12.84% -
中银国际 1 - - - - -
注:1、本报告期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变更情况:无。
2、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基金管理人选择使用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证券经营机构的选择标准为:
(1) 实力雄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 3 亿元人民币。
(2) 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3) 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两年未发生重大违规行为而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4) 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5) 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代理本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
并能为本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6) 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的研究人员,能及时为本基金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
务。
基金管理人根据以上标准进行评估后确定证券经营机构的选择,与被选择的券商签订《专用证券交
易单元租用协议》。
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本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无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转型前)
10.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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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
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东北证券 1 3,029,292.90 78.67% 2,821.29 78.67% -
方正证券 1 821,460.37 21.33% 765.07 21.33% -
中银国际 1 - - - - -
注:1、本报告期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变更情况:无。
2、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基金管理人选择使用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证券经营机构的选择标准为:
(1) 实力雄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 3 亿元人民币。
(2) 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3) 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两年未发生重大违规行为而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4) 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5) 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代理本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
并能为本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6) 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的研究人员,能及时为本基金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
务。
基金管理人根据以上标准进行评估后确定证券经营机构的选择,与被选择的券商签订《专用证券交
易单元租用协议》。
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本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无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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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1.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投资
者类
别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
金情况
序号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
或者超过 20%的时间区
间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
额
份额占
比
机构 1 2019.03.28 - 18,074,024.00 18,074,024.00 - 0.00%
个人
1 2019.03.28 - 16,728,129.00 16,728,129.00 - 0.00%
2 2019.03.22-2019.03.28 - 13,457,604.31 13,457,604.31 - 0.00%
产品特有风险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20%的情形,敬请投资者留意可
能由此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大额赎回可能引发的净值波动风险、基金流动性风险等风险事项。
1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及本基金无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
亦可至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lionfund.com.cn查阅详情。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8月 23日【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