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泰达500A份额、泰达500B份额终止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2019-11-01 文字大小 【 】 【打印
            
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19年10月29日发布了《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泰达500A份额、泰达500B份额终止上市的公告》,为保护基金持有人利益,现发布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之泰达500A份额、泰达500B份额终止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2011年12月01日生效,基金管理人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或“我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符合上市条件后,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泰达500A 份额(场内简称:泰达500A,交易代码:150053)、泰达500B 份额(场内简称:泰达500B,交易代码:150054)于2011年12月22日开始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分别上市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于2019年9月2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本基金转型为 “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我司已于 2019年9月28日发布了《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以下简称“《决议公告》”)。
根据《决议公告》、《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泰达500A份额、泰达500B份额终止上市交易,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通知书》(深证上[2019]677号)的同意。现将本基金基金份额终止上市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终止上市基金的基本信息
(一)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泰达500A份额
场内简称:泰达500A
交易代码:150053
(二)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泰达500B份额
场内简称:泰达500B
交易代码:150054
(三)终止上市日:2019年11月4日
(四)终止上市的权益登记日:2019年11月1日,即在2019年11月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泰达500A、泰达500B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泰达500A、泰达500B终
止上市后的相关权利。
二、基金份额终止上市后续事项说明
(一)基金份额的转换与折算
1.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基准日为2019年11月4日。
2. 在份额转换基准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泰达中证500份额、泰达500A份额与泰达500B份额将转换为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场内份额,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泰达中证500份额将转换为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场外份额。基金份额转换与折算的具体方法详见《决议公告》。
(二)修订后的基金合同的生效
《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将自2019年11月6日起生效,原《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将自同一日起失效。
(三)基金份额的变更登记与基金名称的变更
泰达500A份额、泰达500B份额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后,本基金将实施基金份额的转换与折算并进行基金份额的变更登记以及必要的信息变更。自2019年11月6日起,本基金的基金名称将由“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变更为“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详见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四)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上市、申购与赎回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后,在符合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的情况下,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
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具体日期及业务规则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自2019年11月6日起,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将恢复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和转托管(包括场外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等相关业务。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mfcteda.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服电话(400-698-8888)获取相关信息。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所有。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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