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方新兴消费增长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消费收益份额、消费进取份额终止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于2020年11月11日发布了《关于南方新兴消费增长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消费收益份额、消费进取份额终止上市的公告》,为了保护持有人利益,现发布《关于南方新兴消费增长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消费收益份额、消费进取份额终止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已于2020年8月10日至2020年10月13日以通讯方式组织召开了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了《关于南方新兴消费增长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及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议案》于2020年10月15日获得表决通过,自该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并已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本公司已于2020年10月16日发布了《南方新兴消费增长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以下简称“《决议公告》”)。根据《决议公告》,选择期为2020年10月16日至2020年11月13日,选择期满后本公司将安排本基金启动退市及基金份额转换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和《南方新兴消费增长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等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终止本基金的上市交易,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通知书》深证上[2020]1028号)同意。现将本基金终止上市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终止上市基金的基本信息
(一)南方新兴消费增长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消费收益份额
场内简称:消费收益
交易代码:150049
(二)南方新兴消费增长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消费进取份额
场内简称:消费进取
交易代码:150050
终止上市日:2020年11月16日
终止上市的权益登记日:2020年11月13日,即在2020年11月1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消费收益、消费进取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本基金消费收益、消费进取份额终止上市后的相关权利。
二、基金终止上市后续事项说明
本公司将以2020年11月16日(转型选择期届满的次一工作日)为基金份额转换基准日办理份额转换,自2020年11月17日起《南方新兴消费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基金名称由“南方新兴消费增长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南方新兴消费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南方新兴消费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后,在符合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的情况下,南方新兴消费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基金份额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具体日期及业务规则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南方新兴消费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或相关公告中规定;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或相关公告中规定。
三、相关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联系方式
名称: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及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32-42楼
客服电话:400-889-8899
(二)基金托管人联系方式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工商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客服电话:95588
(三)基金代销机构
具体名单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四、特别提示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南方新兴消费增长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南方新兴消费增长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可访问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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