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达宏利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原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7-03-30 文字大小 【 】 【打印
            
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7年3月30日

重要提示及目录
重要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全体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3月2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财务资料已经审计,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泰达宏利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由原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6年5月13日转型为泰达宏利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原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报告期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5月13日止,泰达宏利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报告期自2016年5月14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基金简介
基金基本情况(转型前)
基金简称
泰达宏利聚利债券

基金主代码
16221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1年5月13日

基金管理人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582,104,870.50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上市日期
2011年7月8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泰达宏利聚利A
泰达宏利聚利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50034
150035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1,107,473,410.47份
474,631,460.03份


2.1基金基本情况(转型后)
基金简称
泰达宏利聚利债券(LOF)

场内简称
泰达聚利

基金主代码
162215

基金运作方式
上市契约型开放式(LOF)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5月14日

基金管理人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636,443,053.77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6年5月25日

 注:合同生效日指转型起始日

基金产品说明(转型前)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证券,在合理控制信用风险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管理,力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
从利率、信用等角度深入挖掘信用债市场投资机会,在有效控制流动性风险及信用风险等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创造稳健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若有)
中债企业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90%+中债国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10%

风险收益特征(若有)
本基金为较低风险品种,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2.2基金产品说明(转型后)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证券,在合理控制信用风险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管理,力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
从利率、信用等角度深入挖掘信用债市场投资机会,在有效控制流动性风险及信用风险等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创造稳健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若有)
中债企业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90%+中债国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10%

风险收益特征(若有)
本基金为较低风险品种,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陈沛
王永民


联系电话
010-66577808
010-66594896


电子邮箱
irm@mfcteda.com
fcid@bankof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69-88888
95566

传真
010-66577666
010-66594942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 www.mfcteda.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转型后
转型前
转型前
转型前


报告期(2016年5月14日(基金转型起始日)至2016年12月31日)
报告期(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5月13日(基金转型前最后一日))
2015年
2014年

本期已实现收益
35,163,374.49
42,323,481.10
254,746,516.72
161,276,890.69

本期利润
22,548,924.43
-554,633.18
212,517,946.84
378,307,786.39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194
-0.0004
0.1343
0.2391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0.80%
-0.04%
9.73%
20.82%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2016年12月31日)
报告期末(2016年5月13日)
2015年末
2014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222,987,761.11
821,019,046.15
778,695,565.05
523,949,048.33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641,365,419.95
2,406,935,014.91
2,407,489,648.09
2,194,971,701.25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08
1.521
1.522
1.387

注:
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等于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基金净值表现(转型前)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转型前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16年4月1日-2016年5月13日
-0.50%
0.09%
-1.84%
0.14%
1.34%
-0.05%

2016年1月1日-2016年5月13日
-0.04%
0.09%
-2.85%
0.11%
2.81%
-0.02%

2015年7月1日-2016年5月13日
2.59%
0.14%
-1.27%
0.09%
3.86%
0.05%

2013年7月1日-2016年5月13日
26.99%
0.23%
-0.01%
0.10%
27.00%
0.13%

2011年7月1日-2016年5月13日
51.83%
0.20%
4.48%
0.10%
47.35%
0.10%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2016年5月13日
52.13%
0.20%
3.67%
0.10%
48.46%
0.10%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90%×中债企业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10%×中债国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本基金在建仓期结束时及截止报告期末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规定的比例要求。
过去五年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本基金转型日为2016年5月13日,2016年度净值增长率的计算期间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5月13日。
基金净值表现(转型后)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转型后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1.85%
0.14%
-4.71%
0.15%
2.86%
-0.01%

过去六个月
-0.10%
0.11%
-4.34%
0.12%
4.24%
-0.01%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0.80%
0.10%
-4.51%
0.11%
5.31%
-0.01%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90%×中债企业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10%×中债国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
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本基金在建仓期结束时及截止报告期末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规定的比例要求;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转型未满一年。
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本基金转型日为2016年5月13日,2016年度净值增长率的计算期间为2016年5月14日至2016年12月31日。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根据本基金合同及基金实际运作的情况,本基金自成立以来到本报告期末未进行利润分配。目前无其他收益分配安排。
管理人报告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名湘财合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湘财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6月,是中国首批合资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股东及持股比例分别为: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51%;宏利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49%。
目前公司管理着包括泰达宏利价值优化型系列基金、泰达宏利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风险预算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货币市场基金、泰达宏利效率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泰达宏利首选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市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集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品质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红利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中证财富大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领先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逆向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信用合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养老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淘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转型机遇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改革动力量化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创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复兴伟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新起点灵活配置混合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蓝筹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新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创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活期友货币市场基金、泰达宏利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同顺大数据量化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多元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增利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量化增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启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定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创金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亚洲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睿智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纯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京元宝货币市场基金在内的四十多只证券投资基金。
本公司采用团队投资方式,即通过整个投资团队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力求实现基金财产的持续增值。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卓若伟
基金经理
2015年6月11日
2016年9月26日
12
经济学硕士;2004年7月至2006年9月任职于厦门市商业银行资金营运部,从事债券交易与研究工作;2006年10月至2009年5月就职于建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户投资部,任投资经理;2009年5月起就职于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基金经理助理,2009年9月至2011年12月任诺安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1年12月加入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担任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固定收益部总监。具备10年基金从业经验,12年证券投资管理经验,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丁宇佳
基金经理
2015年6月11日
-
8
丁宇佳女士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理学学士;2008年7月加入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交易部交易员,负责债券交易工作;2013年9月起先后担任固定收益部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具备8年基金从业经验,8年证券投资管理经验,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王靖
基金经理助理,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
2016年12月29日

9
财务管理硕士,2007年10月至2010年3月就职于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0年3月至2012年3月就职于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3月至2014年4月就职于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5月至2016年6月就职于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6年6月至2016年10月就职于安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2016年11月加盟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担任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具备9年基金从业经验,7年证券投资管理经验,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注: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表中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相关公告中披露的日期。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因场内赎回导致出现连续十一个交易日基金总资产超过基金净资产规定比例的情形,并及时调整完毕。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公平交易制度和内部控制流程,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平等机会;在交易环节实行集中交易制度,交易部运用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功能并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严格执行所有指令,确保公平交易可操作、可评估、可稽核、可持续;对于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以基金管理人名义进行的交易,交易部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投资机会。
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部定期对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收益率差异进行分析,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口下(日内、3日内、5日内)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并向管理层报告。基金管理人的监察稽核部定期对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和控制工作进行稽核。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部事后从交易指令的公平性、同日反向交易、不同时间窗口下的同向交易溢价率和风格相似的基金的业绩等方面,对报告期内的公平交易执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本报告期内,交易指令多为指令下达人管理的多只资产组合同时下发,无明显的非公平交易指令;基金管理人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严格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场外交易的交易价格与市场价格一致,场内交易的溢价率在剔除交易时间差异、交易数量悬殊、市场波动剧烈等因素后,处于正常范围之内;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各投资组合的业绩由于投资策略、管理风格、业绩基准等方面的因素而有所不同。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各投资组合之间未发现利益输送或不公平对待不同组合的情况。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异常交易的监控与报告制度,对异常交易行为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控,风险管理部定期对各投资组合的交易行为进行分析评估,向风险控制委员会提交公募基金和特定客户资产组合的交易行为分析报告。监察稽核部定期对异常交易制度的执行和控制工作进行稽核。
本报告期内,除指数基金以外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情况共出现了30次。30次涉及的投资组合一方均为按照量化策略进行投资,虽然买卖股票量少,但由于个股流动性较差,交易量小,致使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仍然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未发现异常。在本报告期内也未发生因异常交易而受到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6年海外政治、经济黑天鹅事件不断,大宗交易见底回升,主要经济体通胀预期持续抬升,国际贸易和投资增长动力不足,受欧元区政治经济困局、贸易保护主义抬头、逆经济全球化趋势加剧等影响,全球经济复苏依旧缓慢且不均衡。面对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在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应性的货币政策和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背景下,国内经济企稳回升,保持平稳运行。
2016年我国全年GDP达74.4万亿元,同比增长6.7%,经济增速重回全球第一,实现了“十三五”时期良好开局。全年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比上年名义增长8.1%,缓中趋稳;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32316亿元,比上年名义增长10.4%,消费升级类商品增长较快;全年进出口总额243344亿元,比上年下降0.9%,降幅比上年收窄6.1个百分点;全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实际增长6.0%,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同比增长8.5%,工业生产平稳增长,企业效益明显好转;全年CPI上涨2.0%,PPI下降1.4%,通胀温和上行;全年社会融资规模增量为17.8万亿元,新增人民币贷款12.65万亿元,货币信贷平稳增长,新增贷款同比多增。较为抢眼的是,全年最终消费支出对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的贡献率为64.6%,需求结构继续改善,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51.6%,比上年提高1.4个百分点,高于第二产业11.8个百分点,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10.5%,增速比规模以上工业高4.5个百分点,产业结构优化转型,新动能快速成长。
总地来看,2016年我国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有所提高,但投资、消费、外贸均是下降态势,显示经济企稳的基础并不牢固,此外,2016年居民收入增幅扣除价格因素也低于GDP增幅,后续依赖消费拉动经济的动力也显不足。
经济平稳之下,资产市场表现分化,其中商品和房地产表现较好,股市低迷,债市结束长牛行情。
(1)年初在“股灾”资金挤出、利率下行、购置税优惠等影响下,全国房地产市场开始了普涨,迎来本轮周期的高点,10月以来各地政府密集出台调控政策,四季度房价走势渐趋平稳,但全年成交规模创历史新高,城市分化态势延续。
(2)2016年多数商品在美元升值背景下收涨,涨幅最大的是煤、铁、钢等工业原材料,一方面是因为处于上游的国际供应商收缩产能,另一方面是我国供给侧改革的推动。年底OPEC再次达成减产协议,油价突破前期震荡区间,而金银等贵金属年内大起大落,全年累计表现平平;农产品中棉花和白糖价格上涨,但玉米和小麦继续下跌。
(3)股市受上一年的股灾和年初熔断影响,全年表现平淡,其中上证综指表现好于创业板指,就行业而言,食品饮料、建筑材料表现较好,传媒、计算机、交运等跌幅在20%以上,表现弱势。
(4)债市结束了2014年以来单边下行的牛市格局,进入宽幅震荡。纵观全年,央行的货币政策从数量型调控逐渐转向价格型调控,在公开市场操作频率也明显提高,通过引导资金价格,调节货币总阀门,资金面除个别时点波动外,整体维持在合理区间。1至4月,货币信贷快速增长,房地产价格飙升,部分产能过剩行业信用债违约风险陆续爆发,财政部“营改增”税收政策出台,债市持续调整。5至10月,在权威人士讲话、英国脱欧外部冲击、银行委外加杠杆、部分一二线城市房地产重启“限购限贷”等利好因素刺激下,债市大幅反弹,10年国债收益率创下2.64%的新低,甚至出现所谓的“资产荒”。但10月中旬后,在全球央行货币政策适度转向、美国川普当选美元大幅走强、美债收益率上升等外部因素和国内大宗商品价格持续暴涨、基本面回稳、金融机构去杠杆等内部因素的合力下,债市利率急速上行,甚至一度出现交易违约,引发债市非理性下跌,10年国债收益率上窜至3.37%,创2015年9月以来新高,全年波动在70bp左右,同时10年国开收益率波动约90bp。
报告期内,我们全年适度参与债券市场行情,采取相对防御的策略,重点配置了中高等级产业债和部分利率债,保持了适宜的杠杆和久期水平,并且通过进行深度的信用挖掘,精选个券,在获得较好票息收入的同时也赚取了资本利得。进入四季度,债市加剧调整,我们的策略从相对积极转向谨慎,进行了低杠杆短久期的操作,同时适度加大对逆回购和同业存款的配置,平衡组合风险,减少了市场的急剧波动对组合收益的侵蚀。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聚利(转型后)
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08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8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4.51%。
聚利(转型前)
截止2016年5月13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521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04%,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2.8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7年,我们认为基本面上由于经济惯性使然,2017年开年经济局势继续向好,但下行压力仍在,全年总体大概率平稳运行,通胀温和,一定阶段内基本面或将不是主导债市走向的最重要因素。政策调控之下地产和汽车销量放缓,房地产和工业对经济增长的拉动料将下滑,而且国际形势更为复杂(海外地缘政治冲突风险积聚、贸易保护抬头、主要发达经济体货币政策分化等),进出口贸易增长存在不确定性,基建或仍将承担托底的职能。全年物价水平将温和上涨,CPI呈现“V”字走势,PPI则前高后低,或于二季度开始出现拐点。
政策方面,2017年淡化了经济增长目标,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将继续发挥积极财政政策和稳健货币政策的组合优势。财政政策稳增长任务弱化,未来更多服务于供给侧改革、民生等领域;而货币政策则定调为“稳健中性”,金融防风险成为政策重心,货币政策主动宽松的概率较小,资金面将延续紧平衡状态,时点性的流动性冲击依然不容忽视。
汇率方面,预计美联储将多次加息,双向波动的幅度将增强,人民币贬值预期将导致资金持续外流,国内债券市场利率恐承压上行。去杠杆、表外理财监管、抑制资产泡沫进一步落实推进,引发的链条传导,或对债市配置结构形成影响。
同时,我们认为2017年债市的潜在风险也值得重视。首先,信用违约概率提升:2016年以来工业企业盈利的好转更多是受去产能导致的大宗商品价格上涨的推动,在需求没有改善的情况下,或将难以持续盈利;2017年政策强调防风险,并将遏制房地产市场投机,商业银行对过剩产业和地产的资金支持力度将减弱,低评级发行人的再融资能力受限,将促发更多的违约事件。其次,监管政策的趋严:2017年一季度表外理财将正式纳入MPA考核,并且不排除会有针对同业负债的监管政策出台,导致同业链条收缩,长远来看有利于降低金融市场风险,短期来看随着表外理财监管、去杠杆、抑制资产泡沫进一步落实推进,引发的链条传导,将对债市情绪和配置行为造成冲击。
债市经历2016年年末的暴跌之后,虽然提升了安全边际和优质品种的配置价值,但也需要一定的修复过程,目前看不到推动收益率快速下行的明确动能,我们对2017年债券市场整体上维持谨慎态度。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设有估值委员会,并制定了相关制度及流程。估值委员会主要负责基金估值相关工作的评估、决策、执行和监督,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允与合理。报告期内相关基金估值政策由托管银行进行复核。公司估值委员会由主管基金运营的副总经理担任,成员包括但不限于督察长、主管投研的副总经理或投资总监、基金投资部、研究部、金融工程部、固定收益部、合规风控部门、基金运营部的主要负责人;委员会秘书由基金运营部负责人担任。所有人员均具有丰富的专业工作经历,具备良好的专业经验和专业胜任能力。
基金经理参与估值委员会对相关停牌品种估值的讨论,发表相关意见和建议,但涉及停牌品种的基金经理不参与最终的投票表决。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一切以投资者利益最大化为最高准则。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提供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本基金合同及基金实际运作的情况,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目前无其他收益分配安排。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托管人报告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泰达宏利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审计报告(转型前)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7)第21841号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引言段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基金”)的财务报表,包括2016年5月13日(封闭期届满日)的资产负债表、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5月13日(封闭期届满日)止期间的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段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基金 的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
(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
(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段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审计意见段
我们认为,上述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基金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公允反映了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基金 2016年5月13日(封闭期届满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5月13日(封闭期届满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单峰
庞伊君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企业天地2号楼普华永道中心11楼

审计报告日期
2017年3月24日


审计报告(转型后)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7)第21818号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泰达宏利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引言段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泰达宏利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泰达宏利聚利债券基金”)的财务报表,包括2016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6年5月14日(转型后首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段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泰达宏利聚利债券基金 的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
(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
(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段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审计意见段
我们认为,上述泰达宏利聚利债券基金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公允反映了泰达宏利聚利债券基金 2016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6年5月14日(转型后首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单峰
庞伊君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企业天地2号楼普华永道中心11楼

审计报告日期
2017年3月24日


年度财务报表(转型前)
资产负债表(转型前)
会计主体: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6年5月13日(封闭期届满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2016年5月13日(封闭期届满日)
上年度末
2015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22,512.94
4,780,532.44

结算备付金
5,169,957.60
14,115,613.96

存出保证金
41,081.24
259,548.07

交易性金融资产
2,033,274,584.00
3,140,577,806.47

其中:股票投资
15,832,595.00
58,267,937.92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2,017,441,989.00
3,082,309,868.55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25,000,762.50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997,146.32

应收利息
43,745,485.00
63,005,687.10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2,407,954,383.28
3,223,736,334.3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2016年5月13日(封闭期届满日)
上年度末
2015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813,811,029.47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597,003.41
1,422,275.35

应付托管费
170,572.41
406,364.38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37,950.13
29,592.99

应交税费
71,057.38
62,942.82

应付利息
-
364,481.26

应付利润
-
-

其他负债
142,785.04
150,000.00

负债合计
1,019,368.37
816,246,686.27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1,582,104,870.50
1,582,104,870.50

未分配利润
824,830,144.41
825,384,777.59

所有者权益合计
2,406,935,014.91
2,407,489,648.0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407,954,383.28
3,223,736,334.36

注:
1. 报告截止日2016年5月13日(封闭期届满日),基金份额总额1,582,104,870.50份,其中下属A类基金份额净值1.224元,基金份额总额1,107,473,410.47份; B类基金份额净值2.214元,基金份额总额474,631,460.03份。
2. 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5月13日(封闭期届满日)止期间。
利润表
会计主体: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5月13日(封闭期届满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5月13日(封闭期届满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一、收入
11,544,447.33
248,969,620.36

1.利息收入
41,299,171.04
120,628,461.22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56,707.18
901,946.74

债券利息收入
40,887,417.90
116,625,262.33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355,045.96
3,101,252.15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3,123,390.57
170,569,729.02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16,314,510.14
-4,420,434.12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29,483,799.23
171,377,716.42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45,898.52
3,612,446.72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42,878,114.28
-42,228,569.88

4.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
-

减:二、费用
12,099,080.51
36,451,673.52

1.管理人报酬
6,168,210.67
16,244,853.88

2.托管费
1,762,345.87
4,641,386.77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70,130.67
388,961.98

5.利息支出
3,899,424.77
14,644,867.58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3,899,424.77
14,644,867.58

6.其他费用
198,968.53
531,603.31

三、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554,633.18
212,517,946.84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554,633.18
212,517,946.84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5月13日(封闭期届满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5月13日(封闭期届满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582,104,870.50
825,384,777.59
2,407,489,648.09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554,633.18
-554,633.18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
-

2.基金赎回款
-
-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582,104,870.50
824,830,144.41
2,406,935,014.91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582,104,870.50
612,866,830.75
2,194,971,701.25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212,517,946.84
212,517,946.84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
-

2.基金赎回款
-
-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582,104,870.50
825,384,777.59
2,407,489,648.09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刘建______ ______傅国庆______ ____王泉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报表附注
基金基本情况
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第271号《关于核准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基金合同生效后五年内封闭运作,不开放申购、赎回,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封闭期结束后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1,581,808,355.17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1)第168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1年5月13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1,582,104,870.50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296,515.33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
根据《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基金在封闭期内将基金份额持有人初始有效认购的基金总份额按照7:3的比例分离为预期收益与预期风险不同的两种份额类别,即优先类基金份额(基金份额简称“聚利A”)和进取类基金份额(基金份额简称“聚利B”)。在封闭期末,本基金净资产优先分配聚利A的本金及约定应得收益,聚利A为低风险且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基金份额。在封闭期末,本基金在优先分配聚利A的本金及约定应得收益后的剩余净资产分配予聚利B,聚利B为高风险且预期收益波动相对较大的基金份额。对投资者认购或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并持有到期的每一份聚利A和聚利B,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满五年后封闭期届满,满足基金合同约定的存续条件,本基金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自动转换成契约型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变更为“泰达宏利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聚利A、聚利B的基金份额将以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并办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业务。本基金份额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后,基金份额仍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字[2011]第199号文审核同意,本基金场内总份额765,569,638.00份,其中聚利A份额535,898,747.00份,聚利B份额229,670,891.00份,于2011年7月8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未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托管在场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将其转至深交所场内后即可上市流通。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6年5月10日发布的《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封闭运作期届满并进行基金份额转换的公告》,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满五年后(即2016年5月13日)封闭期届满,满足基金合同约定的存续条件,本基金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自动转换成契约型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变更为“泰达宏利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家债券、金融债券、次级债券、中央银行票据、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资产证券化产品、可转换债券、可分离债券和回购等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证券品种(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在封闭期间,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信用债券的资产占基金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合计不低于80%,投资于非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在开放期间,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非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其中,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企业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 × 90% + 中债国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 × 10%。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30日批准报出。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5月13日(封闭期届满日)止期间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6年5月13日(封闭期届满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5月13日(封闭期届满日)止期间的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1998]55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补充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于2016年5月1日前,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自2016年5月1日起,金融业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 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宏利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股票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债券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关联方报酬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5月13日(封闭期届满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6,168,210.67
16,244,853.88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204,081.33
542,150.68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7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70% / 当年天数。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5月13日(封闭期届满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1,762,345.87
4,641,386.77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0% / 当年天数。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5月13日(封闭期届满日)

银行间市场交易的
各关联方名称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基金买入
基金卖出
交易金额
利息收入
交易金额
利息支出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银行间市场交易的
各关联方名称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基金买入
基金卖出
交易金额
利息收入
交易金额
利息支出

中国银行
-
-
-
-
185,800,000.00
64,200.30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的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均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在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本基金。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5月13日(封闭期届满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银行
722,512.94
24,841.41
4,780,532.44
90,473.43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保管,按约定利率计息。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须作说明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期末(2016年5月13日(封闭期届满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2.1.1受限证券类别:债券

证券
代码
证券
名称
成功
认购日
可流通日
流通受限类型
认购
价格
期末估值单价
数量
(单位:张)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
估值总额

120001
16以岭EB
2016年4月20日
2016年6月16日
新债未上市
100.00
100.00
10,550
1,055,000.00
1,055,000.00

128012
辉丰转债
2016年4月26日
2016年5月17日
新债未上市
100.00
100.00
17,790
1,779,000.00
1,779,000.00



期末(2016年5月13日(封闭期届满日))持有的暂时停牌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余额。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余额。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 公允价值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6年5月13日(封闭期届满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23,386,798.80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2,009,887,785.20元,无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2015年12月31日:第一层次58,267,937.92元,第二层次3,082,309,868.55元,无第三层次)。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2016年5月13日(封闭期届满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2015年12月31日:同)。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2) 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年度财务报表(转型后)
资产负债表(转型后)
会计主体:泰达宏利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截止日: 2016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2016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4.7.1
1,020,755.07

结算备付金

195,946.11

存出保证金

38,391.96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819,795,827.25

其中:股票投资

7,505,306.05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812,290,521.2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应收利息
7.4.7.5
16,565,580.77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

其他资产
7.4.7.6
-

资产总计

837,616,501.1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2016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94,299,391.20

应付证券清算款

908,814.51

应付赎回款

992.28

应付管理人报酬

393,047.40

应付托管费

112,299.25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19,553.55

应交税费

71,057.38

应付利息

55,924.90

应付利润

-

其他负债
7.4.7.8
390,000.74

负债合计
7.4.7.9
196,251,081.21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418,377,658.84

未分配利润
7.4.7.10
222,987,761.11

所有者权益合计

641,365,419.9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837,616,501.16

注:
1. 报告截止日2016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008元,基金份额总额636,443,053.77份。
2. 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6年5月14日(转型后首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利润表
会计主体:泰达宏利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16年5月14日(转型后首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期间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6年5月14日(转型后首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期间

一、收入

33,040,584.85

1.利息收入

45,117,612.66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119,294.99

债券利息收入

44,778,933.20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219,384.47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67,196.54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5,656,303.20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
5,566,511.29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3.5
-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4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5
-

股利收益
7.4.7.16
256,988.45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7.4.7.17
-12,614,450.06

4.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7.4.7.18
370,225.71

减:二、费用

10,491,660.42

1.管理人报酬
7.4.10.2.1
5,261,175.64

2.托管费
7.4.10.2.2
1,503,192.97

3.销售服务费
7.4.10.2.3
-

4.交易费用
7.4.7.19
44,127.43

5.利息支出

3,344,425.88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3,344,425.88

6.其他费用
7.4.7.20
338,738.5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2,548,924.43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2,548,924.4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泰达宏利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16年5月14日(转型后首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期间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年5月14日(转型后首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期间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582,104,870.50
824,830,144.41
2,406,935,014.91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22,548,924.43
22,548,924.43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1,163,727,211.66
-624,391,307.73
-1,788,118,519.39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799,305.32
994,671.79
2,793,977.11

2.基金赎回款(以“-”号填列)
-1,165,526,516.98
-625,385,979.52
-1,790,912,496.50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418,377,658.84
222,987,761.11
641,365,419.95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刘建______ ______傅国庆______ ____王泉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报表附注
基金基本情况
泰达宏利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由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基金”)转型而来。根据《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满五年后,满足基金合同约定的存续条件,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基金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将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份额仍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原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基金更名为泰达宏利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以下简称“本基金”)。本基金为上市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基金于转换前的基金资产净值为2,406,935,014.91元,已于2016年5月13日全部转为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按照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1.000元折合为2,406,935,014.91份泰达宏利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并由本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交份额变更登记申请。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
根据《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泰达宏利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上市交易公告书》,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基金将基金份额持有人初始有效认购的基金总份额按照7:3的比例分离为预期收益与预期风险不同的两种份额类别,即优先类基金份额(基金份额简称“聚利A”)和进取类基金份额(基金份额简称“聚利B”)。于转换日(即2016年5月13日),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为2,406,935,014.91元,按照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1.000元转换为2,406,935,014.91份泰达宏利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其中,聚利A的基金资产净值为1,355,349,958.68元,转换为1,355,349,958.68份本基金份额;聚利B的基金资产净值为1,051,585,056.23元,转换为1,051,585,056.23份本基金份额)。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字[2016]第317号文审核同意,本基金场内交易总份额为2,074,449,884.00份,于2016年5月25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交易代码:162215)。未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托管在场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将其转至深交所场内后即可上市流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转换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策略、投资理念、投资范围、投资限制、投资管理程序等将保持不变。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家债券、金融债券、次级债券、中央银行票据、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资产证券化产品、可转换债券、可分离债券和回购等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证券品种(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在封闭期间,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信用债券的资产占基金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合计不低于80%,投资于非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在开放期间,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非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其中,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企业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 × 90% + 中债国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 × 10%。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30日批准报出。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6年5月14日(转型后首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期间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6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6年5月14日(转型后首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补充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于2016年5月1日前,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自2016年5月1日起,金融业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 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宏利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本报告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股票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债券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交易单元进行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关联方报酬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年5月14日(转型后首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期间

当期应支付的管理费
5,261,175.64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167,385.05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7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70% / 当年天数。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年5月14日(转型后首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期间

当期应支付的托管费
1,503,192.97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20% / 当年天数。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6年5月14日(转型后首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期间

银行间市场交易的
各关联方名称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基金买入
基金卖出
交易金额
利息收入
交易金额
利息支出

中国银行
180,895,930.82
-
-
-
-
-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的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在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本基金。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6年5月14日(转型后首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期间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银行
1,020,755.07
75,332.30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保管,按约定利率计息。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期末(2016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6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139,199,391.20元,是以如下债券作为抵押: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回购到期日
期末估值单价
数量(张)
期末估值总额

011698507
16闽电子SCP005
2017年1月3日
99.51
400,000
39,804,000.00

101660061
16光明地产MTN002
2017年1月3日
97.75
200,000
19,550,000.00

101569034
15环球租赁MTN001
2017年1月4日
100.54
40,000
4,021,600.00

101356006
13马城投MTN001
2017年1月4日
104.57
600,000
62,742,000.00

011698462
16红豆SCP003
2017年1月4日
99.94
200,000
19,988,000.00

合计



1,440,000
146,105,600.00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6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55,100,000.00元,于2017年1月6日前先后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其他价格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于2016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交易性权益类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为1.17%,因此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外的市场价格因素的变动对于本基金资产净值无重大影响。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 公允价值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6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9,869,266.65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809,926,560.60元,无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2016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2) 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投资组合报告(转型前)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15,832,595.00
0.66


其中:股票
15,832,595.00
0.66

2
固定收益投资
2,017,441,989.00
83.78


其中:债券
2,017,441,989.00
83.78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25,000,762.50
13.50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5,892,470.54
0.24

7
其他资产
43,786,566.24
1.82

8
合计
2,407,954,383.28
100.00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23,595.00
0.00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4,325,000.00
0.18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1,484,000.00
0.48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15,832,595.00
0.66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沪港通股票。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0023
浙能电力
2,200,000
11,484,000.00
0.48

2
002521
齐峰新材
500,000
4,325,000.00
0.18

3
300511
雪榕生物
500
23,595.00
0.00

注:上述股票明细为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持有的全部股票。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300511
雪榕生物
8,410.00
0.00

注:“买入金额”(或“买入股票成本”)、“卖出金额”(或“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0023
浙能电力
12,397,276.00
0.51

2
002521
齐峰新材
10,597,942.66
0.44

3
601929
吉视传媒
2,298,355.56
0.10

4
002185
华天科技
245,102.00
0.01

5
603999
读者传媒
60,405.84
0.00

注:“买入金额”(或“买入股票成本”)、“卖出金额”(或“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8,410.00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25,599,082.06

“买入金额”(或“买入股票成本”)、“卖出金额”(或“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672,543,000.00
27.94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672,543,000.00
27.94

4
企业债券
656,171,785.20
27.26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271,255,000.00
11.27

6
中期票据
408,863,000.00
16.99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8,609,203.80
0.36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2,017,441,989.00
83.82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60402
16农发02
2,000,000
199,060,000.00
8.27

2
150314
15进出14
1,000,000
103,060,000.00
4.28

3
101556040
15中燃投资MTN001
1,000,000
101,180,000.00
4.20

4
041569028
15昆交产CP001
1,000,000
100,640,000.00
4.18

5
160414
16农发14
1,000,000
100,040,000.00
4.1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在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投资于股指期货。该策略符合基金合同的规定。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在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投资于国债期货。该策略符合基金合同的规定。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报告期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情况,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均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其他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41,081.24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43,745,485.00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43,786,566.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未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投资组合报告(转型后)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7,505,306.05
0.90


其中:股票
7,505,306.05
0.90

2
固定收益投资
812,290,521.20
96.98


其中:债券
812,290,521.20
96.98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216,701.18
0.15

7
其他资产
16,603,972.73
1.98

8
合计
837,616,501.16
100.00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4,063,500.00
0.63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3,408,601.05
0.53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3,205.00
0.01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7,505,306.05
1.17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沪港通股票。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转型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02521
齐峰新材
378,000
4,063,500.00
0.63

2
600023
浙能电力
627,735
3,408,601.05
0.53

3
300559
佳发安泰
500
33,205.00
0.01

注:上述股票明细为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持有的全部股票。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末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300559
佳发安泰
8,780.00
0.00

2
600909
华安证券
6,410.00
0.00

3
603069
海汽集团
3,820.00
0.00

4
601611
中国核建
3,470.00
0.00

注:“买入金额”(或“买入股票成本”)、“卖出金额”(或“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末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0023
浙能电力
8,171,817.07
1.27

2
002521
齐峰新材
1,004,325.00
0.16

3
300511
雪榕生物
27,500.00
0.00

4
603069
海汽集团
22,260.00
0.00

5
601611
中国核建
22,170.00
0.00

6
600909
华安证券
14,430.00
0.00

注:“买入金额”(或“买入股票成本”)、“卖出金额”(或“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22,480.00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9,262,502.07

注:“买入金额”(或“买入股票成本”)、“卖出金额”(或“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39,940,000.00
6.23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39,940,000.00
6.23

4
企业债券
384,337,330.80
59.92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109,383,000.00
17.05

6
中期票据
275,242,000.00
42.92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3,388,190.40
0.53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812,290,521.20
126.65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01356006
13马城投MTN001
600,000
62,742,000.00
9.78

2
112034
11陕气债
576,280
60,907,033.20
9.50

3
1480283
14仁怀城投债
500,000
53,780,000.00
8.39

4
101554047
15武钢MTN001
500,000
50,100,000.00
7.81

5
101658043
16天津港MTN005
500,000
47,680,000.00
7.4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在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投资于股指期货。该策略符合基金合同的规定。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在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投资于国债期货。该策略符合基金合同的规定。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报告期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情况,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均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其他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38,391.96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6,565,580.77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6,603,972.73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13009
广汽转债
1,161,200.00
0.18

2
127003
海印转债
1,005,255.60
0.16


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未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级别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合计
1,943
327,556.90
576,570,003.28
90.59%
59,873,050.49
9.41%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1
工银瑞信基金公司-农行-中国农业银行离退休人员福利负债
47,005,726.00
8.52%

2
全国社保基金二零三组合
44,478,379.00
8.06%

3
工银瑞信基金-工商银行-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42,098,616.00
7.63%

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40,026,694.00
7.26%

5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8,669,507.00
7.01%

6
全国社保基金二一四组合
32,177,730.00
5.83%

7
工行统筹外基金工银瑞信组合
30,746,771.00
5.57%

8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23,660,614.00
4.29%

9
中银保险有限公司-传统保险产品
20,623,367.00
3.74%

10
全国社保基金二零九组合
18,017,717.00
3.27%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0.00
0.00%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00
0.0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00
0.00%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00
0.0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00
0.0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5月14日 )基金份额总额
2,406,935,014.91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2,737,410.41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1,773,229,371.55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636,443,053.77

注:上述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基金转型起始日(2016年5月14日)的基金份额总额。
重大事件揭示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2016年12月,基金管理人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布:廖仁勇、葛文娜担任公司新一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王泉、邓艺颖不再担任职工监事。监事会其余成员保持不变。
2、2016年12月,基金管理人股东会决议:刁锋担任公司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孙泉不再担任董事;张建强、查卡拉?西索瓦、樸睿波担任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汪丁丁、周小明、杜英华不再担任独立董事。董事会其余成员保持不变。
3、2016年12月,郭德秋先生担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业务部总经理职务。上述人事变动已按相关规定备案、公告。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年度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无投资策略的变化。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年度本基金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本年度支付给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万元,该审计机构对本基金提供的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为6年。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托管人的托管业务部门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任何稽查或处罚。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中银国际
1
22,986,714.47

65.94%

21,407.66

65.94%

-

湘财证券
1
11,874,869.66

34.06%

11,059.22

34.06%

-

注:(一)2016年本基金新增华林证券、东北证券、西南证券、东方财富、天风证券、新时代证券、长城证券交易单元,退租东海证券、南京证券交易单元。
(二) 交易单元选择的标准和程序
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代理本基金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使用其席位作为基金的专用交易单元,选择的标准是:
(1)经营规范,有较完备的内控制度;
(2)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证券交易的需要;
(3)能为基金管理人提供高质量的研究咨询服务。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比例

中银国际
360,060,328.44

78.45%

1,530,100,000.00

16.08%

-
-

湘财证券
98,884,546.41

21.55%

7,982,891,000.00

83.92%

-
-


其他重大事件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日期

1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基金经理的公告-聚利》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网站
2016年9月27日

2
《关于泰达宏利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上市交易提示性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网站
2016年5月25日

3
《泰达宏利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上市交易公告书》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网站
2016年5月20日

4
《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转换结果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网站
2016年5月17日

5
《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封闭期届满转型后基金名称及简称变更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网站
2016年5月12日

6
《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聚利A、聚利B暂停办理转托管业务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网站
2016年5月12日

7
《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聚利A、聚利B终止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网站
2016年5月12日

8
《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封闭运作期届满并进行基金份额转换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网站
2016年5月10日

9
《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聚利A、聚利B终止上市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网站
2016年5月10日

10
《关于修改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网站
2016年5月7日

11
《关于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优先类基金份额(聚利A)基金调整约定收益率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网站
2016年4月1日

12
《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封闭运作期届满并进行基金份额转换的提示性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网站
2016年3月30日

13
《关于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优先类基金份额(聚利A)基金调整约定收益率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网站
2016年1月4日




备查文件目录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基金募集的文件;
2、基金合同;
3、托管协议;
4、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5、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6、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查阅方式
基金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或基金投资者也可通过指定信息披露报纸(《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网址(http://www.mfcteda.com)查阅。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服务中心电话:400-698-8888(免长长话费)或010-66555662。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