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欧骏泰货币市场基金增设E类基金份额并修订相关法律文件的公告
为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提供更灵活的理财服务,根据中欧骏泰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的有关约定,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自2025年3月21日起本基金增设E类基金份额,并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的有关内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设E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在现有份额的基础上增设E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根据销售服务费等的不同进行基金份额类别划分。本基金将设A类、B类、C类、D类和E类五类基金份额,五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并单独公布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各类基金份额基本信息如下表: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016224 中欧骏泰货币市场基金(A类)
004039 中欧骏泰货币市场基金(B类)
017538 中欧骏泰货币市场基金(C类)
017539 中欧骏泰货币市场基金(D类)
023778 中欧骏泰货币市场基金(E类)
(二)E类基金份额的费率结构
1、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为0.05%/年。
2、管理费和托管费
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与A类、B类、C类和D类基金份额相同。
3、申购费和赎回费
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和赎回费。
(三)相关业务安排
1、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登记机构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对本公司直销渠道开放,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其他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的基金销售机构名录,今后若调整或增加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以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为准。
3、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每个账户首次申购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金额为0.01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0.01元。直销机构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0元,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0元。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不对单笔最低赎回份额和最低保有份额进行限制,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基金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以基金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投资者进行基金投资业务操作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则为准。
3、投资者可自2025年3月21日起办理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若日后调整上述业务的适用范围,基金管理人将另行通知或公告。
二、相关法律文件的修订
除因本基金增设E类基金份额修订相关法律文件外,基金管理人还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改了以下表述:
(1)删除了托管协议“六、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中的“(六)申购赎回资金结算”中的“T日申购、赎回申请的对应款项均在T+2日内进行交收”的表述,并将“T+2日”修改为“交收日”;
(2)根据基金实际运作及基金托管人信息更新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进行修改。
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订内容详见附件。基金管理人也相应修订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及更新其他相关内容。
三、重要提示
1、本基金增设E类基金份额并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此次修订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2、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进行了相应修订。修订后的上述法律文件自2025年3月21日起生效。
本公司于本公告日在公司网站(www.zofund.com)和中国证监会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同时公布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3、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700-9700,021-68609700
网址:www.zofund.com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附件:《基金合同修订前后对照表》、《托管协议修订前后对照表》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3月20日
附件:《基金合同修订前后对照表》
章节 原基金合同内容 修订后基金合同内容
第三部分基金的基本情况 九、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本基金根据销售服务费等的不同进行基金份额类别划分。本基金将设A类、B类、C类和D类四类基金份额,四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并单独公布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A类、B类、C类和D类四类基金份额的数额限制及其他相关规则见招募说明书。 九、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本基金根据销售服务费等的不同进行基金份额类别划分。本基金将设A类、B类、C类和、D类和E类四类五类基金份额,四类五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并单独公布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A类、B类、C类和、D类和E类四类五类基金份额的数额限制及其他相关规则见招募说明书。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郑杨
成立时间:1992年10月19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人民币293.52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证监基金字[2003]105号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郑杨张为忠
成立时间:1992年10月19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人民币293.52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证监基金字[2003]105号
第十四部分基金资产估值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按约定予以公布。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按约定予以公布。
第十五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01%年费率计提。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01%年费率计提。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01%年费率计提。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01%年费率计提。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05%年费率计提。
附件:《托管协议修订前后对照表》
章节 原托管协议内容 修订后托管协议内容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郑杨
成立日期:1992年10月19日
基金托管业务资格批准机关: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业务资格文号:证监基金字[2003]105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人民币293.52亿元
经营期限:永久存续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郑杨张为忠
成立日期:1992年10月19日
基金托管业务资格批准机关: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业务资格文号:证监基金字[2003]105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人民币293.52亿元
经营期限:永久存续
六、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 (六)申购赎回资金结算
T日申购、赎回申请的对应款项均在T+2日内进行交收。基金托管账户与“基金清算账户”间的资金结算遵循“全额清算、净额交收”的原则,每日按照托管账户应收资金与应付资金的差额来确定当日托管账户净应收额或净应付额,以此确定资金交收额。如存在托管账户净应收额时,基金管理人应在T+2日15:00之前从基金清算账户划到基金托管账户,基金托管人在资金到账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将有关书面凭证传真给基金管理人进行账务管理;如存在托管账户净应付额时,基金管理人应尽量在前一工作日将划款指令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将托管账户净应付额在交收日11:00之前划往基金清算账户,基金托管人在资金划出后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将有关书面凭证交给基金管理人进行账务管理。 (六)申购赎回资金结算
T日申购、赎回申请的对应款项均在T+2日内进行交收。基金托管账户与“基金清算账户”间的资金结算遵循“全额清算、净额交收”的原则,每日按照托管账户应收资金与应付资金的差额来确定当日托管账户净应收额或净应付额,以此确定资金交收额。如存在托管账户净应收额时,基金管理人应在T+2日交收日15:00之前从基金清算账户划到基金托管账户,基金托管人在资金到账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将有关书面凭证传真给基金管理人进行账务管理;如存在托管账户净应付额时,基金管理人应尽量在前一工作日将划款指令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将托管账户净应付额在交收日11:00之前划往基金清算账户,基金托管人在资金划出后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将有关书面凭证交给基金管理人进行账务管理。
七、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的时间和程序
每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应对基金资产估值。估值原则应符合《基金合同》、《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及7日年化收益率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工作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并以双方认可的方式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后以双方认可的方式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的时间和程序
每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应对基金资产估值。估值原则应符合《基金合同》、《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及7日年化收益率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工作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并以双方认可的方式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后以双方认可的方式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十、基金费用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01%年费率计提。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01%年费率计提。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01%年费率计提。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01%年费率计提。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05%年费率计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