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富新华中诚信红利价值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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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富新华中诚信红利价值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5年03月18日
送出日期:2025年03月19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华富新华中诚信红利价值指数 基金代码 023746
下属基金简称 华富新华中诚信红利价值指数A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23746
基金管理人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基金类型 股票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张娅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
证券从业日期 2004年10月01日
基金经理 李孝华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
证券从业日期 2014年04月23日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约定程序终止《基金合同》,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争取实现与标的指数表现相一致的长期投资收益。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其他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非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包括主板、科创板、创业板、存托凭证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银行定期存款、银行协议存款、银行通知存款等)、国债期货、股指期货、货币市场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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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的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90%,其中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1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基金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新华中诚信红利价值指数。本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进行投资,即按照成份股在标的指数中的基准权重来构建指数化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化进行相应调整。1、组合复制策略;2、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策略;3、债券投资策略;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5、国债期货交易策略;6、股指期货交易策略;7、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策略;8、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新华中诚信红利价值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具有与标的指数类似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如果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还可能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注:详见《华富新华中诚信红利价值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认购费 M<100万 1.00%
100万≤M<200万 0.60%
200万≤M<500万 0.30%
M≥500万 每笔1000元
申购费(前收费) M<100万 1.20%
100万≤M<200万 0.80%
200万≤M<500万 0.50%
M≥500万 每笔1000元
赎回费 N<7天 1.50%
7天≤N<30天 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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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30天 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0.50%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10% 基金托管人
信息披露费 - 规定披露报刊
其他费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
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市场风险:1、经济周期风险;2、政策风险;3、利率风险;4、信用风险;5、再投资风险;
6、上市公司经营风险;7、购买力风险。
二、本基金的特定风险
1、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
标的指数并不能完全代表整个股票市场。标的指数成份股的平均回报率与整个股票市场的平均回
报率可能存在偏离。
2、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
标的指数成份股的价格可能受到政治因素、经济因素、上市公司经营状况、投资人心理和交易制
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波动,导致指数波动,从而使基金收益水平发生变化,产生风险。
3、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
以下因素可能使基金投资组合的收益率与标的指数的收益率发生偏离:
(1)由于标的指数调整成份股或变更编制方法,使本基金在相应的组合调整中产生跟踪偏离度与
跟踪误差。
(2)由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发生送配股、增发等行为导致成份股在标的指数中的权重发生变化,使
本基金在相应的组合调整中产生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
(3)成份股派发现金红利、成份股增发、送配等所获收益可能导致基金收益率偏离标的指数收益
率,从而产生跟踪偏离度。
(4)由于成份股停牌、摘牌或流动性差等原因使本基金无法及时调整投资组合或承担冲击成本而
产生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
(5)由于基金投资过程中的证券交易成本,以及基金管理费、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等费用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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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基金投资组合与标的指数产生跟踪偏离度与跟踪误差。
(6)在本基金指数化投资过程中,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能力,例如跟踪指数的水平、技术手段、买
入卖出的时机选择等,都会对本基金的收益产生影响,从而影响本基金对标的指数的跟踪程度。
(7)其他因素产生的偏离。如因受到最低买入股数的限制,基金投资组合中个别股票的持有比例
与标的指数中该股票的权重可能不完全相同;因缺乏卖空、对冲机制及其他工具造成的指数跟踪成本较大;
因基金申购与赎回带来的现金变动;因指数发布机构指数编制错误等,由此产生跟踪偏离度与跟踪误差。
4、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
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力争控制投资组合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预期日均跟踪偏离
度的绝对值小于0.35%,预期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4%,但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可能导致跟
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本基金净值表现与指数价格走势可能发生较大偏离。
5、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由指数编制机构发布并管理和维护,未来指数编制机构可能由于各种原因停止
对指数的管理和维护,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自该情形发生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更换基金标的指数、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
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成功召开或就上述事项表决未通过的,
基金合同终止。投资人将面临更换基金标的指数、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
风险。
自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标的指数的编制及发布至解决方案确定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按照指数编制机
构提供的最近一个交易日的指数信息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维持基金投资运作,该期间由于标
的指数不再更新等原因可能导致指数表现与相关市场表现存在差异,影响投资收益。
6、成份股停牌的风险
标的指数成份股可能因各种原因临时或长期停牌,发生成份股停牌时可能面临如下风险:
(1)基金可能因无法及时调整投资组合而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扩大。
(2)在极端情况下,标的指数成份股可能大面积停牌,基金可能无法及时卖出成份股以获取足额
的符合要求的赎回款,由此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采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措施,
投资者将面临无法赎回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的风险。
7、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
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如发生导致标的指数变更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的原则,变更本基金的标的指数。若标的指数发生变更,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将相应进行调整。届时本基金
的风险收益特征可能发生变化,且投资组合调整可能产生交易成本和机会成本。投资者须承担因标的指数
变更而产生的风险与成本。
8、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
(1)与基础资产相关的风险有信用风险、现金流预测风险和原始权益人的风险。
1)信用风险是指被购买的基础资产的信用风险将全部从原始权益人处最终转移至资产支持证券持
有人,如果借款人的履约意愿下降或履约能力恶化,将可能给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带来投资损失。
2)现金流预测风险是指,对基础资产未来现金流的预测可能会出现一定程度的偏差,优先级资产
支持证券持有人可能面临现金流预测偏差导致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
3)原始权益人的风险是指,如果原始权益人转让的标的资产项下的债权存在权利瑕疵或转让资产
行为不真实,将会导致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产生损失。
(2)与资产支持证券相关的风险有市场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评级风险、提前偿付及延期偿付
风险。
1)市场利率将随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而波动,利率波动可能会影响优先级收益。当市场利率上升
时,资产支持证券的相对收益水平就会降低。
2)流动性风险指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可能面临无法在合理的时间内以公允价格出售资产支持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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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3)评级机构对资产支持证券的评级不是购买、出售或持有资产支持证券的建议,而仅是对资产支
持证券预期收益和/或本金偿付的可能性作出的判断,不能保证资产支持证券的评级将一直保持在该等级,
评级机构可能会根据未来具体情况撤销资产支持证券的评级或降低资产支持证券的评级。评级机构撤销或
降低资产支持证券的评级可能对资产支持证券的价值带来负面影响。
4)提前偿付及延期偿付风险指,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可能在各档资产支持证券预期到期日之前或
之后获得本金及收益偿付,导致实际投资期限短于或长于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期限。
9、参与国债期货交易的风险
本基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因此存在因参与国债期货交易而带来的风险:
(1)市场风险:由于衍生品价格变动而给投资者带来的风险。
(2)流动性风险:由于衍生品合约无法及时变现所带来的风险。
(3)基差风险:衍生品合约价格和指数价格之间的价格差的波动所造成的风险,以及不同衍生品
合约价格之间价格差的波动所造成的期现价差风险。
(4)信用风险:期货经纪公司违约而产生损失的风险。
(5)操作风险:由于内部流程的不完善,业务人员出现差错或者疏漏,或者系统出现故障等原因
造成损失的风险。
(6)保证金风险:国债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效应,当相应期限国
债收益率出现不利变动时,价格波动比标的工具更为剧烈,可能会导致投资人权益遭受较大损失。国债期
货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交易带
来重大损失。此外,由于衍生品定价相当复杂,不适当的估值也有可能使基金资产面临损失风险。
10、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风险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因此存在因参与股指期货交易而带来的风险:
(1)市场风险:由于标的价格变动而产生的衍生品的价格波动。
(2)市场流动性风险:当基金交易量大于市场可报价的交易量而产生的风险。
(3)结算流动性风险:基金保证金不足而无法交易衍生品,或因指数波动导致保证金低于维持
保证金而必须追缴保证金的风险。
(4)基差风险:期货市场价格与标的价格不一致所产生的风险。
(5)信用风险:交易对手不愿或无法履行契约的风险。
(6)作业风险:因交易过程、交易系统、人员疏失、或其他不可预期事件所导致的损失。
(7)保证金风险:股指期货交易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存在潜在损
失可能成倍放大的风险。
11、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风险
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可能存在杠杆风险和对手方交易风险等融资业务特有风
险。
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1)流动性
风险,指面临大额赎回时,可能因证券出借原因发生无法及时变现支付赎回款项的风险;(2)信用风险,
指证券出借对手方可能无法及时归还证券、无法支付相应权益补偿及借券费用的风险;(3)市场风险,指
证券出借后可能面临出借期间无法及时处置证券的市场风险;(4)其他风险,如宏观政策变化、证券市场
剧烈波动、个别证券出现重大事件、交易对手方违约、业务规则调整、信息技术不能正常运行等风险。
12、本基金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风险包括:
本基金将通过港股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除与其他投资于内地市场股票的基
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者结构、投资标的构成、市场制度、
交易规则以及税收政策等差异所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汇率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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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将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在交易时间内提交订单依据的港币买入参考汇率和卖出参考汇率,
并不等于最终结算汇率。港股通交易日日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净额换汇,将换汇成本
按成交金额分摊至每笔交易,确定交易实际适用的结算汇率。故本基金承担港元对人民币汇率波动的风险,
以及因汇率大幅波动引起账户透支或资金被额外占用的风险。
(2)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
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机制(即当日买入的股票,在交收前可以于当日卖出),同时对个股
不设涨跌幅限制,加之香港市场结构性产品和衍生品种类相对丰富以及做空机制的存在;港股股价受到意
外事件影响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
(3)港股通交易日风险
根据现行的港股通规则,只有内地、香港两地均为交易日且能够满足结算安排的交易日,或根据
联合公告纳入港股通交易日的其他交易日才为港股通交易日,因此会存在港股通交易日不连贯的情形(如
内地市场因放假等原因休市而香港市场照常交易但非港股通交易日时,香港出现台风、黑色暴雨或者香港
联合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导致停市时,出现交易异常情况等交易所可能暂停提供部分或者全部港股通服
务的情形时),并使得本基金所持有的港股在后续港股通交易日开市交易时有可能出现价格波动骤然增大,
进而导致本基金所持有的港股在资产估值上出现波动增大的风险,进而影响基金份额净值出现较大波动。
(4)港股通额度限制带来的风险
现行的港股通规则,对港股通设有每日额度上限。本基金可能因为港股通市场每日额度不足,面
临不能通过港股通进行买入交易的风险,进而可能错失投资机会。每日额度不足,面临不能通过港股通进
行买入交易的风险,进而可能错失投资机会。
(5)交收制度带来的基金流动性风险
根据港股通在证券交收时点上的交收安排,本基金在港股通交易日卖出股票,
该港股通交易日后第2个港股通交易日才能完成清算交收,卖出的资金在该港股通交易日后第3
个港股通交易日才能回到人民币资金账户。因此交收制度的不同以及港股通交易日的设定原因,本基金可
能面临卖出港股后资金不能及时到账,而造成赎回款支付时间比正常情况延后而给投资人带来流动性风险。
(6)港股通制度下对公司行为的处理规则带来的风险
根据现行的港股通规则,本基金因所持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转换、上市公司被收购等情形或者
异常情况,所取得的港股通股票以外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证券,只能通过港股通卖出,但不得买入;因
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或者转换等情形取得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股票的认购权利在联交所上市的,可以通
过港股通卖出,但不得行权;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转换或者上市公司被收购等所取得的非联交所上市
证券,可以享有相关权益,但不得通过港股通买入或卖出。
(7)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
通标的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
13、投资债券回购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债券回购,债券回购为提升基金组合收益提供了可能,但也存在一定的风
险。如发生债券回购交收违约,质押券可能面临被处置的风险,因处置价格、数量、时间等的不确定,可
能会给基金资产造成损失。
14、存托凭证的投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可能面临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
及与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包括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
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
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
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
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境内外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15、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风险
华富新华中诚信红利价值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约定程序终止《基金合同》,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故投
资者还将面临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风险。
16、交易结算模式风险
本基金采用证券经纪商交易结算模式,即本基金将通过基金管理人选定的证券经纪商进行场内交
易,并由选定的证券经纪商作为结算参与人代理本基金进行结算,该种交易结算模式可能增加本基金投资
运作过程中的信息系统风险、操作风险、交易指令传输和资金使用效率降低的风险、无法完成当日估值的
风险、交易结算风险、投资信息安全保密风险、证券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放风险等风险。
17、若将来本基金管理人推出跟踪同一标的指数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则基金管理人
可在履行适当程序后使本基金调整为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的联接基金模式运作并相应修改《基
金合同》。投资者还有可能面临《基金合同》相应修改的风险。
三、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四、开放式基金共有的风险如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估值风险和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
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
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
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华富基金官方网站【www.hffund.com】【客服电话:4007008001】
1、《华富新华中诚信红利价值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华富新华中诚信红利价值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华富新华中诚信红利价值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拨打导购热线

400-700-9665

客服邮箱:service@howbu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