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元鸿锦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大成元鸿锦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5年3月6日
送出日期:2025年3月8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大成元鸿锦利债券 基金代码 023657
下属基金简称 大成元鸿锦利债券A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23657
基金管理人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徐雄晖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
证券从业日期 2008年7月8日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为可投资其他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二级债基,本基金投资于股票、存托凭证、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股票型基金、计入权益类资产的混合型基金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占本基金股票资产的比例为0%-50%;本基金持有其他基金,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因此,在通常情况下本基金的预期风险水平高于纯债基金。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见《大成元鸿锦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力争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科创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现金等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信用衍生品、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包括股票型ETF、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的股票型基金及计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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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类资产的混合型基金,不包括QDII基金、香港互认基金、基金中基金、其他可投资公募基金的非基金中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同一基金经理管理的其他基金、非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股票型ETF除外)),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股票、存托凭证、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股票型基金、计入权益类资产的混合型基金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占本基金股票资产的比例为0%-50%;本基金持有其他基金,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持有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本基金所指的计入权益类资产的混合型基金为至少满足以下一条标准的混合型基金:(1)基金合同约定的股票及存托凭证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60%;(2)基金最近4期季度报告中披露的股票及存托凭证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均不低于60%。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运用自上而下的宏观分析和自下而上的市场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实现大类资产配置,把握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各类资产的投资机会,根据宏观经济、基准利率水平等因素,预测债券类资产、货币市场工具等大类资产的预期收益率水平,结合各类别资产的波动性以及流动性状况分析,进行大类资产配置。1、债券投资策略2、国债期货投资策略3、信用衍生品投资策略4、股票投资策略5、存托凭证投资策略6、基金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恒生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调整)*5%+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80%+金融机构人民币活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本基金若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则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本基金合同未生效。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本基金合同未生效。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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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费 M<100万元 0.6%
100万元≤M<500万元 0.4%
M≥500万元 1,000元/笔
申购费(前收费) M<100万元 0.8%
100万元≤M<500万元 0.5%
M≥500万元 1,000元/笔
赎回费 N<7天 1.5%
7天≤N<30天 0.1%
N≥30天 0
注:养老金客户在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办理账户认证手续后,可享受申购费率一折优惠,申购费为固定金
额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0.5%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15% 基金托管人
其他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期货、信用衍生品交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因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而产生的各项合理费用;基金投资其他基金份额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申购费、赎回费以及销售服务费用等),但法律法规禁止从基金财产中列支的除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本基金合同未生效。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
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市场风险
1、政策风险;2、经济周期风险;3、利率风险;4、购买力风险;5、国际竞争风险;6、上市公司经
营风险。
(二)流动性风险
(三)信用风险
(四)本基金特有风险
1、期货投资风险;2、基金进入清算期的相关风险;3、本基金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4、信用
衍生品投资风险;5、基金合同终止的风险;6、本基金可投资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包括股票型ETF及基金管理人旗下的股票型基金、计入权益类资产的混合型基金,不包括QDII
基金、香港互认基金、基金中基金、其他可投资公募基金的非基金中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同一基金经理
管理的其他基金、非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股票型ETF除外)),且投资于公募基金的比例为基金资
产净值的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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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操作或技术风险
(六)不可抗力风险
(七)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八)港股通每日额度限制
(九)汇率风险
(十)境外投资风险
(十一)启用侧袋机制的风险
(十二)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
外,本基金还可能面临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
风险,包括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
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
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
的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
在差异的风险;境内外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十三)投资科创板股票的风险
(十四)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
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大成元鸿锦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25年2月21日证监许可
【2025】337号文予以注册。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或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dcfund.com.cn]客服电话[4008885558]
1.大成元鸿锦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大成元鸿锦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大成
元鸿锦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