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安保尊富3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国寿安保尊富3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国寿安保尊富3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5年2月28日
送出日期:2025年3月3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国寿安保尊富30天持有债券 基金代码 023218
下属基金简称 国寿安保尊富30天持有债券A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23218
下属基金简称 国寿安保尊富30天持有债券C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23219
基金管理人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其他 开放频率 本基金每个开放日开放申购,但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30天的最短持有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对于认购份额而言)或基金份额申购、转换转入确认日(对于申购、转换转入份额而言)起至该日后30天的对应日(不含当日),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该日后30天的对应日起(含当日),投资者方可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基金经理 桑迎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
证券从业日期 2008年01月28日
注:本基金募集期为2025年3月10日至2025年3月21日。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保持资产流动性以及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创造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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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包括国债、中央银行票据、金融债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券、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资产支持证券、同业存单、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和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信用衍生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投资中主要基于对国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的深入分析以及对宏观经济的动态跟踪,采用期限匹配下的主动投资策略,主要包括:类属资产配置策略、利率预期策略、利率品种投资策略、信用债投资策略、分散投资策略、回购套利策略、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投资策略、国债期货交易策略、信用衍生品投资策略等投资管理手段,对债券市场及债券收益率曲线的变化进行预测,相机而动、积极调整。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新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收益与风险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截至本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日,本基金尚未发布基金季度报告。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截至本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日,本基金尚未发布基金年度报告。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国寿安保尊富30天持有债券A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认购费 M<1,000,000 0.20% -
1,000,000≤M<5,000,000 0.10% -
M≥5,000,000 1,000元/笔 按笔收取
赎回费 - 0% 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30天的最短持有期限,自最短持有期到期日起(含当日)投资者可提出赎回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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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取赎回费。
国寿安保尊富30天持有债券C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认购费 - 0% -
赎回费 - 0% 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30天的最短持有期限,自最短持有期到期日起(含当日)投资者可提出赎回申请,不收取赎回费。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0.20%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05% 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 国寿安保尊富30天持有债券A 0.00% 销售机构
国寿安保尊富30天持有债券C 0.10% 销售机构
其他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律师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基金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费用等费用,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费用类别详见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指数许可使用费(若有)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
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投资者在投资本基
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
出现的各类风险。
本基金投资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风险有:市场风险、利率风险、信用风险、再投资风险、流动性风险、
操作风险、管理风险、实施侧袋机制对投资者的影响、本基金特定投资策略带来的风险和其他风险。与投
资组合管理直接相关的市场风险、利率风险、信用风险及流动性风险等可以使用数量化指标加以度量及控
制,而操作风险可以建立有效的内控体系加以管理。
本基金特定投资策略带来的风险包括:
本基金为纯债债券型基金,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债券的特定风险即成为本基金及投
资者主要面对的特定投资风险。债券的投资收益会受到宏观经济、政府产业政策、货币政策、市场需求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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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行业波动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所选投资标的的成长性与市场一致预期不符而造成个券价格表现低
于预期的风险。
本基金的最短持有期为30天,在最短持有期到期日(不含该日)前,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和
转换转出申请。因此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在最短持有期内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
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与原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保持一致。请投资者合理安排资金进行投资。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这类证券的风险主要与资产质量有关,比如债务人违约可能性
的高低、债务人行使抵消权可能性的高低,资产收益受自然灾害、战争、罢工的影响程度,资产收益与外
部经济环境变化的相关性等。如果资产支持证券受上述因素的影响程度低,则资产风险小,反之则风险高。
本基金可投资于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由于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非公开发行和交易,且限制投资者数
量上限,潜在流动性风险相对较大。若发行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或投资者大量赎回需要变现资产时,受流动
性所限,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不利影响或损失。
本基金可以参与国债期货交易,可能面临市场风险、基差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是因期货市场
价格波动使所持有的期货合约价值发生变化的风险。基差风险是期货市场的特有风险之一,是指由于期货
与现货间的价差的波动,影响套期保值或套利效果,使之发生意外损益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可分为两类:
一类为流通量风险,是指期货合约无法及时以所希望的价格建立或了结头寸的风险,此类风险往往是由市
场缺乏广度或深度导致的;另一类为资金量风险,是指资金量无法满足保证金要求,使得所持有的头寸面
临被强制平仓的风险。
为对冲信用风险,本基金可能投资信用衍生品,信用衍生品的投资可能面临流动性风险、偿付风险以
及价格波动风险等。流动性风险是指信用衍生品在交易转让过程中,因无法找到交易对手或交易对手较少
导致难以将其以合理价格变现的风险;偿付风险是指在信用衍生品存续期内由于不可控制的市场或环境变
化,创设机构可能出现经营状况不佳或用于偿付的现金流与预期发生偏差,从而影响信用衍生品结算的风
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由于创设机构,或所受保护债券主体经营情况,或利率环境出现变化,引起信用衍
生品交易价格波动的风险。本基金采用信用衍生品对冲信用债的信用风险,当信用债出现违约时,存在信
用衍生品卖方无力或拒绝履行信用保护承诺的风险。
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
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清算并终止基金合同,因此本基金
面临自动终止的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
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
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
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本基金的争议解决方式:在深圳国际仲裁院申请仲裁。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
网址:http://www.gsfunds.com.cn客服电话:4009-258-258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3、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