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新鑫盛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苏新鑫盛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苏新鑫盛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4年10月24日
送出日期:2024年10月25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苏新鑫盛利率债债券基金代码022407
苏新基金管理有限公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司司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暂未上市
基金合同生效日-
期
基金类型债券型交易币种人民币
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开放频率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
基金经理刘大巍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2010年07月09日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
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
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
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
其他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
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同时基金管理人应履行相关的监管
报告和信息披露程序。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
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请投资者阅读《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章节了解详细情况。
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债券品种,在严格控制
风险和追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定的基础上,力争
投资目标
获取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为投资者
提供长期稳定的回报。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
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债券(国
投资范围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地方政府债)、
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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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股票、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
券,也不投资于公司债、企业债、短期融资
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信用债品种、
资产支持证券和国债期货。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
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
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
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
利率债资产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
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
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所指的利率债是指国债、央行票据、政
策性金融债、地方政府债。
若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发生变更或监管机构允
许,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上
述资产配置比例进行调整。
1、久期配置策略
本基金根据对宏观经济、货币政策等因素的分
析,判断未来市场利率可能的变动方向,并在
合理预测市场利率水平的基础上,在不同的市
场环境下灵活调整组合的目标久期,提高债券
投资收益。当预期市场利率上升时,通过增加
持有短期债券或增持浮动利息债券等方式降低
组合久期,以降低组合跌价风险;在预期市场
利率下降时,通过增持长期债券等方式提高组
合久期,以充分分享债券价格上升的收益。
2、期限结构配置策略
在确定组合久期后,针对收益率曲线形态特征
主要投资策略
确定合理的组合期限结构,包括采用集中策
略、两端策略和梯形策略等,在长期、中期和
短期债券间进行动态调整,从长、中、短期债
券的相对价格变化中获利。
3、类属配置策略
在宏观分析及久期、期限结构配置的基础上,
本基金根据不同类属资产的风险来源、收益率
水平、利息支付方式、利息税务处理、类属资
产收益差异、市场偏好以及流动性等因素,定
期对投资组合类属资产进行最优化配置和调
整,确定类属资产的配置比例。
4、跨市场投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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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市场投资策略是根据银行间市场及交易所市
场不同的运行规律和风险特性,构建和调整债
券组合,提高投资收益。
5、回购策略
该策略在资金相对充裕的情况下是风险较低的
投资策略。即在基础组合的基础上,使用基础
组合持有的债券进行回购融入短期资金滚动操
作,同时选择适宜期限的交易所和银行间品种
进行投资以获取骑乘及短期债券与货币市场利
率的利差。
中债-国债及政策性银行债全价(总值)指数收
业绩比较基准
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
风险收益特征水平高于货币型基金,低于股票型、混合型基
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注:本基金暂无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注:本基金暂无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
图
注:本基金合同尚未生效。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持
费用类型收费方式/费率备注
有期限(N)
M
100万元≤M
认购费
300万元≤M
M≥500万元1000.00元/笔-
M
100万元≤M
申购费(前收费)
300万元≤M
M≥500万元1000.00元/笔-
N
赎回费
N≥7天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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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收取方
管理费0.30%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0.05%基金托管人
审计费用-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规定披露报刊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
其他费用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相关服务机构
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型基金,低于股票型、混合型基
金。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技术风险、
操作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
一致的风险和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包括:
(1)债券投资风险
本基金作为债券型基金,主要投资于利率债,投资于利率债资产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
的80%,债券的投资收益会受到宏观经济、政府产业政策、货币政策、市场需求变化、行业波动等
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所选投资标的的成长性与市场一致预期不符而造成个券价格表现低于预期的
风险。
(2)参与债券回购的风险
债券回购为提升整体基金组合收益提供了可能,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债券回购的主要风险包
括信用风险、投资风险及波动性加大的风险,其中,信用风险指回购交易中交易对手在回购到期
时,不能偿还全部或部分证券或价款,造成基金净值损失的风险;投资风险是指在进行回购操作
时,回购利率大于债券投资收益而导致的风险以及由于回购操作导致投资总量放大,致使整个组合
风险放大的风险;而波动性加大的风险是指在进行回购操作时,在对基金组合收益进行放大的同
时,也对基金组合的波动性(标准差)进行了放大,即基金组合的风险将会加大。回购比例越高,
风险暴露程度也就越高,对基金净值造成损失的可能性也就越大。
(3)《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风险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
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在基金管理人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清算
程序并终止,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故投资者将面临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风险。
苏新鑫盛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二)重要提示
本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2024年10月14日证监许可【2024】1406文注册。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不保证最低收益,也不保证本金不受损失。本基金的过往业绩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注意基
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
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
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仲
裁地点为上海市,按照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
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用由败诉
方承担。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
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
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苏新基金官方网站[www.susingfund.com] [客服电话:4006228862]
《苏新鑫盛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苏新鑫盛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
协议》、《苏新鑫盛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
报告和年度报告)、基金份额净值、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