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弘月月宝3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天弘月月宝3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12月18日
送出日期:2024年12月19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天弘月月宝30天持有期债券 基金代码 022305
基金简称A 天弘月月宝30天持有期债券A 基金代码A 022305
基金管理人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4年12月17日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其他开放式 开放频率 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30天的最短持有期
基金经理 赵鼎龙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4年12月17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15年11月13日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则本基金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较高流动性的前提下力争为投资人获取稳健回报。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对象是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各类债券(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国债期货、信用衍生品、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等权益类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债券资产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
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 主要投资策略包括:资产配置策略、债券类金融工具投资策略、衍生产品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80%+中国人民银行公告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七天通知存款基准利率(税后)×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注:详见《天弘月月宝3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章节。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注:天弘月月宝30天持有期债券A无历史数据。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
准的比较图
注:天弘月月宝30天持有期债券A无历史数据。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申购费 M<100万 0.35%
100万≤M<300万 0.20%
300万≤M<500万 0.10%
500万≤M 1000元/笔
赎回费 - -
注:1、同一交易日投资人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申购
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2、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有最短持有期限,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满足最短持有期限的情况下
方可赎回,不收取赎回费用。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0.20%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05% 基金托管人
审计费用 0.00 元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0.00 元 规定披露报刊
其他费用 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等。 第三方收取方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
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特有风险:
(1)本基金为纯债债券型基金,债券资产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债券的特定
风险即成为本基金及投资者主要面对的特定投资风险。债券的投资收益会受到宏观经济、政府
产业政策、货币政策、市场需求变化、行业波动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所选投资标的的成长
性与市场一致预期不符而造成个券价格表现低于预期的风险。
(2)对于单笔认/申购的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为30天(因本基金红利再投资所生成的基
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按照基金合同第十六部分的约定另行计算),且在本基金开始办理赎回业
务前,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最短持有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申请,最短持有
期到期日及之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提出赎回申请。因此,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而言,存在最
短持有期到期日前无法赎回的风险。此外,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
始办理赎回,对投资者存在流动性风险。投资者可能面临基金份额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
月内不能赎回的风险。
(3)《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
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则本基金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
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故投资者还将面临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风险。
2、其他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风险、国债期货
的投资风险、信用衍生品的投资风险、操作风险、管理风险、合规性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
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其它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
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
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
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官方网站[www.thfund.com.cn][客服电话:
95046]
●《天弘月月宝3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天弘月月宝3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天弘月月宝3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