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莱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贝莱德安裕9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延长募集期的公告
贝莱德安裕9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简称:贝莱德安裕90天持有债券,A类份额基金代码:022303;C类份额基金代码:022304)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4】1321号文准予注册,已于2024年10月21日开始募集,原定募集截至日为2024年11月8日。
为充分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贝莱德安裕9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贝莱德安裕9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贝莱德安裕9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贝莱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决定将本基金的募集截止日期由原定的2024年11月8日延长至2024年11月22日,自2024年11月23日起不再接受投资者的认购申请。敬请投资者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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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
特此公告。
贝莱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