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宝宝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D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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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宝宝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D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华宝宝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履行适当程序,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4年9月20日起,增设华宝宝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D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相关条款。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D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本基金增加D类基金份额后,将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并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投资者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A类基金份额或D类基金份额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
  D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为“022218”,基金简称为“华宝宝裕债券D”。
  D类基金份额的初始基金份额净值与交易当日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一致。
  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的费率结构如下:
  1、申购费
  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2、赎回费
  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表如下:
  持有D类基金份额期限 赎回费率(%)
小于7日 1.50%
大于等于7日 0%
  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回D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D类基金份额时收取。对于D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D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D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0.10%年费率计提。
  二、D类基金份额申购与赎回的数量限制
  1、申购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10万元人民币(含申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2、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份额上限限制详见相关公告。
  3、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按照份额进行赎回,申请赎回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单笔赎回份额不得低于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三、D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直销柜台
  名称: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8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7楼
  直销柜台电话:021-38505731、021-38505732
  直销柜台传真:021-50499663、021-50988055
  网址:www.fsfund.com
  (2)直销e网金
  投资者可以通过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直销e网金系统、移动客户端(华宝基金APP、微信平台)办理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公告。网上交易网址:www.fsfund.com。
  2、其他销售机构
  本公司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销售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sfund.com)公示。
  四、重要提示
  1、本基金基金合同的修订对本基金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公司已就修订内容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2、本公司于公告当日在网站上同时公布经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增加D类基金份额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fsfund.com)查阅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4、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fsfund.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588、400-820-5050)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9日
  附件:《华宝宝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如下:
  原 基
金 合
同 涉
及 修
改 章

修订前表述 修订后表述
第 二
部 分
释义
7、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华宝宝裕纯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本基金合同
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
不晚于2020年9月1日起执行)
57、基金份额分类: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销售
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
不同的基金代码,并分别公布基金份额净值
7、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华宝宝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57、基金份额分类: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销售
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 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和D类基金份额。 三类基金
份额分别设置不同的基金代码,并分别公布基金份额净

60、D类基金份额: 指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
费,而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61、销售服务费:指从相应类别基金份额的基金资
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
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第 三
部 分
基 金
的 基
本 情

八、基金份额的类别
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
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在投资者认购/申
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
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
认购/申购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 而从本类别基金资
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基
金代码。 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
C类基金份额分别计算并公告基金份额净值。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的规定以及对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 经与基
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基金管理人可增加或调整基金份
额类别设置、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的销售、对基金份额分
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并在调整实施之日前依照《信
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不需要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八、基金份额的类别
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 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
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在投资者认购/申购
时收取认购/申购费、 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
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
购/申购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而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
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在投
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而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
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D类基金份额。 各类基金
份额的具体费率结构和销售渠道详见招募说明书或相
关公告。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由于基金
费用的不同,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分别计算并公告基金
份额净值。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以及对基金份
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经与基金托
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可增加或调整基金份额类别
设置、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的销售、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
及规则进行调整并在调整实施之日前依照 《信息披露
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不需要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
第 六
部 分
基 金
份 额
的 申
购 与
赎回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 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
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 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
市后计算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
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
金财产承担。 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
并在T+1日内公告。 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
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保留到小数
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
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T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
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 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
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基金
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
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 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
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
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基金总份额20%以上
的赎回申请情形下, 本基金将按照以下规则实施延期
办理赎回申请:若发生巨额赎回,存在单个基金份额持
有人超过基金总份额20%以上(“大额赎回申请人” )
的赎回申请情形, 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照保护其他赎回
申请人(“普通赎回申请人” )利益的原则,优先确认
普通赎回申请人的赎回申请, 在当日可接受赎回的范
围内对普通赎回申请人的赎回申请予以全部确认或按
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普通赎回申请人赎回申请总量
的比例确认; 在普通赎回申请人的赎回申请全部确认
且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下, 在仍可接受赎回申请的范围内对大额
赎回申请人的赎回申请按比例确认。
对于未能赎回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
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 选择延期赎回
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
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
将被撤销。 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
并处理, 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如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
资者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部分延期赎
回不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的限制。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
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
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可对其
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基金总份额20%以上
的赎回申请情形下,本基金将按照以下规则实施延期办
理赎回申请:若发生巨额赎回,存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
人超过基金总份额20%以上 (“大额赎回申请人” )的
赎回申请情形,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照保护其他赎回申请
人(“普通赎回申请人” )利益的原则,优先确认普通赎
回申请人的赎回申请,在当日可接受赎回的范围内对普
通赎回申请人的赎回申请予以全部确认或按单个账户
赎回申请量占普通赎回申请人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
认;在普通赎回申请人的赎回申请全部确认且当日接受
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
下,在仍可接受赎回申请的范围内对大额赎回申请人的
赎回申请按比例确认。
对于未能赎回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
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 选择延期赎回的,
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 直到全部赎回为
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
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
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
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基金
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者未
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部分延期赎回不受单
笔赎回最低份额的限制。
第 七
部 分
基 金
合 同
当 事
人 及
权 利
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XIAOYI HELEN HUANG (黄小
薏)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黄孔威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
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
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第 十
四 部
分 基
金 资
产 估

四、估值程序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 但
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
估值时除外。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
后,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
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
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某一类
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估值
错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四、估值程序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但基
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
时除外。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
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
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 当某一类
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估值错
误时,视为该类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第 十
五 部
分 基
金 费
用 与
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9、从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中计提的销售服务
费;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
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
0.25%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实际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
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
金托管人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
径进行资金支付, 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
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
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费用自动扣划
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
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9、 从C类基金份额、D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中计
提的销售服务费;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
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
0.25%年费率计提,D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
日D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0.10%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
法如下:
H=E×R÷当年实际天数
H为该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该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R 为该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 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
月支付。 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
金托管人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 按照指定的账户路
径进行资金支付, 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
令。 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
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 费用自动扣划
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
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第 十
六 部
分 基
金 的
收 益
与 分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
再投资, 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
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
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
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承担。 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
小于一定金额, 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
时, 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
动转为基金份额。 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
规则》执行。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
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
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
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
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
于一定金额, 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
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
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 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
《业务规则》执行。
第 十
八 部
分 基
金 的
信 息
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四)基金净值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
者赎回前, 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
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 基金管理
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
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 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
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
的次日, 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
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四)基金净值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
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
次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
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
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
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
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
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