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欧沪深300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增加Y类基金份额并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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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中欧沪深300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增加Y类基金份额并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按照中国证监会《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
的要求,个人养老金基金应当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设立单独的份额类别,
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中清晰约定,并根据中国证监会要求进行注册或
者备案。该份额类别不得收取销售服务费,可以豁免申购限制和申购费等销售费
用(法定应当收取并计入基金资产的费用除外),可以对管理费和托管费实施一
定的费率优惠,可以设置与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相匹配的机制安排,鼓励投
资人长期投资行为。经与中欧沪深300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协
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自2024年12月13日起对中欧沪深300指
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增加Y类基金份额(Y类份额代码:022899)并相应修改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上述新增份额事项属于基金合同约定的无需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的事项。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加Y类基金份额方案
中欧沪深300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拟在现有份额的基础上增设Y类基
金份额。Y类基金份额的费率结构如下:
基金名称 Y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率 Y类基金份额管理费率 Y类基金份额托管费率
中欧沪深300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0 0.25% 0.05%
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详见后续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产品资料概要或相关公告。
基金合同的主要修订如下:
(1)对基金合同“第十五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章节进行修订,基金管
理人的管理费表述修订为: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的年管理费率为0.50%,Y类基金份
额的年管理费率为0.25%。三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计提的计算公式相同,具体如
下:
H=E×该类基金份额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该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
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次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
路径进行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表述修订为: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的年托管费率为0.10%,Y类基金份
额的年托管费率为0.05%。三类基金份额的托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相同,具体如
下:
H=E×该类基金份额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该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
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次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
路径进行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基金的销售服务费表述修订为: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Y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
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5%,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
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次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
账户路径进行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对基金合同“第十六部分基金的收益与分配”章节进行修订,新增Y
类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原则相关内容: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
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本基金Y
类基金份额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各类基金份
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
收申购费;”
(3)根据中欧沪深300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增设Y类基金份额需要而
对基金合同作出的其他必要修改。
(4)根据上述变更,对托管协议进行相应修订。
二、对投资运作和现有客户的影响
本次申请增加的Y类基金份额与A类、C类基金份额在费率结构和默认收
益分配方式上有差别:Y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在管理费和托管费上实
施一定的费率优惠;Y类基金份额的默认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在投资运
作上,新增的Y类基金份额与A类、C类基金份额将合并运作,对于投资运作
无实质不利影响。
新增Y类基金份额与A类、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不会
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原基金份额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新增Y类基金份额的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
金信息请仔细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
2、本公司于本公告日在公司网站(www.zofund.com)和中国证监会电子披露
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同时公布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
3、基金合同的修订不涉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权利义务关系的重大变化,对现
有基金份额的投资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此次修订已经
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修订内容自2024
年12月13日起生效,Y类基金份额开始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的时间将另
行公告。
4、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登记机构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Y类基金份
额的销售机构以本公司官网届时的相关公示为准。
四、联系方式
投资者可通过登录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zofund.com),或拨打客
户服务电话400-700-9700、021-68609700咨询相关信息。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