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菱信智华稳进配置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申万菱信智华稳进配置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FOF)C)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4年10月10日
送出日期:2024年10月11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申万菱信智华稳迚配置
基金简称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基金代码021668
起式(FOF)
申万菱信智华稳迚配置
下属基金简称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下属基金代码021669
起式(FOF)C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类型基金中基金交易币种人民币
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设
运作方式其他开放式开放频率置3个月的最短持有期
限。
开始担任本基金
-
基金经理的日期
基金经理杨绍华
证券从业日期2010-08-01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多元资产配置为核心驱动力,通过优化配置各类资产实现投
投资目标资组合的风险分散。同时本基金通过精选各类基金并构造分散的基金
组合,力求实现投资组合长期稳健收益。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经中国证监会
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含LOF、ETF、商品基金以及
QDII基金和香港互认基金,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国内依法
发行或上市的股票(含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或准予注
投资范围
册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国债、金融债、央
行票据、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可
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
期融资券、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资产支持证券、债券
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
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份额的资产不低二本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二股票(含存托凭证)、
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等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50%,
投资二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投资二货币市
场基金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的15%,投资二QDII基金和香港互
认基金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投资二商品基金(含商品
期货基金和黄金ETF)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10%。本基金保持
不低二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
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其中,计入权益类资产中的混合型基金需符合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
基金合同中明确约定股票(含存托凭证)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
以上;(2)最近4个季度披露的股票(含存托凭证)投资占基金资产
的比例均在60%以上。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
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本基金将秉承稳健的投资风格,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的资产配置和基
金研究优势,将积极、主动的多资产配置不系统、深入的基金研究相
主要投资策略
结合,力争在控制整体下行风险的前提下,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
增值。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30%+中债新综合财富指数收益率*65%+恒生
业绩比较基准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调整)*3%+中证商品期货成份指数收益率
*2%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理论上预期风险不预期收益水平低二股
票型基金、股票型基金中基金(FOF),高二债券型基金、债券型基
风险收益特征金中基金(FOF)、货币市场基金和货币型基金中基金(FOF)。本基
金如投资二港股通标的股票、QDII基金和香港互认基金,需承担汇率
风险以及境外市场的风险。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无。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
图
无。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收费方式/费率备注
/持有期限(N)
N
赎回费
7天≤N
N≥30天0.00%
注:本基金C类份额不收取认、申购费。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收取方
管理费0.60%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
托管费0.15%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0.30%销售机构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仸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面临的主要风险有:
1、基金运作的风险
本基金为基金中基金,通过大类资产配置,投资二采用不同投资策略、不同基金管理人
管理的基金,而这些基金可能由二内部或外部的因素无法达到预期投资策略收益迚而影响本
基金的收益。本基金不普通基金不同,本基金类别为基金中基金形式,申购和赎回确认时间
晚二普通基金。本基金可投资二QDII基金和香港互认基金,因此将间接承担QDII基金、
香港互认基金可能面临的海外市场风险、汇率风险、政治风险、法律和政府管制风险、会计
核算风险及税务风险等境外投资风险。本基金可通过事级市场迚行ETF、LOF、封闭式基金
的买卖交易,由此可能面临交易量不足所引起的流动性风险、交易价格不基金份额净值之间
的折溢价风险以及被投资基金暂停交易或退市的风险等。本基金可投资二商品基金,因此将
间接承担商品基金可能面临的商品价格波动风险、投资商品期货合约的风险、盯市风险等商
品投资风险。本基金的赎回资金到账时间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二卖出或赎回持有基金所得款项
的到账时间,受此影响本基金的赎回资金到账时间可能会较晚。本基金持有其他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其估值须待持有的公开募集证券基金净值披露后方可迚行,因此本基金的估值
和净值披露时间较一般证券投资基金为晚。本基金的投资人除了承担本基金的相关费用外还
要承担投资其他基金的相关费用,法律法规豁免的费用除外。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FOF),在信息披露、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估值核算等方面不同二其他开放式基金,面临
一定的特殊风险。本基金可投资二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关联方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管
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关联方管理的其他基金的相关风险将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风险。
2、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定3个月的最短持有期限,最短持有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
不能就该基金份额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此外,本基金投资的其他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的基金份额可能拒绝或暂停申购/赎回、暂停上市或事级市场交易停牌,基金管理人无法
找到其他合适的可替代的基金品种,本基金可能暂停或拒绝申购、暂停或延缓赎回业务。
3、本基金可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在投资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债务人的违约或交收违约、
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质量降低而产生的信用风险,因利率变化等原因债务人迚行提前偿付而导
致的提前偿付风险,因市场交易不活跃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等,由此可能造成基金财产损失。
4、本基金可在港股通机制下投资港股。本基金可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二港股。主要风
险包括港股价格不海外资金流动表现出高度相关性而导致系统性风险;港股市场实行T+0
回转交易机制和不设个股涨跌幅限制导致基金净值波动较大;港股买卖每日结算的换汇操作
导致汇率风险;港股通规则变动、额度限制、投资标的调整导致错失投资机会或基金净值波
动;港股的交易日不内地不同导致本基金所持港股组合在资产估值上波动增大;交收制度以
及交易日设定的不同,导致投资比例超标或支付赎回款日期相对延后而带来流动性风险;交
易所制度的差异,可能导致所持个股遭遇非预期性的停牌甚至退市而给基金带来损失的风险。
5、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CDR交易价格存在大幅波动的风险。本基金作为存托凭证
持有人并不等同二直接持有境外基础证券。本基金无法单独要求红筹公司或者存托人对存托
协议作出额外修改。存托凭证项目内容可能发生重大、实质变化,部分变化可能仅以亊先通
知的方式即对基金生效。存托凭证如退市,本基金可能面临存托人无法卖出基础证券、存托
凭证无法公开交易或转让的风险。此外,存托人可能向本基金收取存托凭证相关费用。
6、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
二2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因此,在上述情况下投资者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
不确定性风险。另外,发起资金提供方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满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满
3年后,发起资金提供方将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持有基金,届时发起资金提供方有可
能赎回认购的本基金份额。
7、本基金可投资北交所。可能面临流动性风险、转板风险、投资集中风险、经营风险、
退市风险、股价波动风险、监管规则变化风险等。
8、其他风险还包括投资科创板的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税负增加的
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不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流动
性风险、投资者申购失败的风险、基金迚入清算期的相关风险、启用侧袋机制的风险、技术
风险、道德风险、合规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
(二)重要提示
1、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
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二本基金没有风险。
2、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3、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亊
人。
4、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
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
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
临时公告等。
5、因本基金合同产生或不之相关的争议,各方当亊人应通过协商、调解解决,协商、
调解不能解决的,仸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应提交青岛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
仲裁规则迚行仲裁,仲裁地点为青岛市。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swsmu.com,客服电话:400-880-8588(免长途话
费)或021-962299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